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兰山区公路中心通过兰山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全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兰山区公路中心通过兰山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全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为民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力争在“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增加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4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兰山区政府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在线提出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lsglglj@ly.shandong.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山区公路中心,地址:临沂市南坊南京路与汤河路交汇处,邮编:276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全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字样。
兰山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
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为民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力争在“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区组织开展“全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为契机,大力实施公路基础设施改善、综合管理服务提升和路域通行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公路治理新机制,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和兰山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标本兼治、量质同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同步提升,存量和增量同步优化。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紧紧围绕全市规划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公路基础设施提升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协调推进。
四是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结合临沂红色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及商贸之都、物流之城等特色,突出不同主题,打造特色亮点路段,展示临沂兰山新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提升公路服务品质
一是提升通行能力。坚持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科学决策,精准养护,加大预防性养护,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比重不低于5%;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努力完成S229沂邳线沂南兰山界至兰山费县界段26.559公里的路面大修工程;同步推进S229沿线汪沟、方城两镇公路路基排水工程实施;推进公路养护标准化建设,推广四新成果应用,提升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水平,做好G205、G206、G327段的坑槽车辙等路面病害的处治,确保路面完好,平整舒适、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普通国省道行驶质量指数(RQI)≥90,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90,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100%。
二是提升安全水平。坚持公路安全动态管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干道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完成率达100%;规范公路指路、警示标志,健全公路标志体系,全面完成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整治平交道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桥梁动态监管,加大病险桥梁整治力度,完成S229沂邳线祊河大桥改造工程,提升桥梁安全水平,新出现四、五类桥梁改造处治率达100%。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年内在G206国道沿线建设至少一处“公路驿站”,为过往车辆与行人提供停车、休息、如厕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二)提升公路治理能力
一是规范通行秩序。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大力整治公路上行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长距离拥堵事件发生;集中整治穿村镇路段,规范临街牌匾,做好路宅分家,畅通排水设施,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二是规范公路管理。加快推进公路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服务,加快全程网办步伐,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路产损坏赔偿费追偿率不低于90%,提升公路设施保护能力。加强路政管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强化超限治理,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不超过0.5%,普通国省道超限车辆不超过2%。
三是规范应急处置。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公路监控管理手段,加强动态信息发布,提供全方位出行信息服务。普通国省道的重要节点,路网监测实时覆盖率达到85%以上。建设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实现多部门预警信息联动共享,构建反应迅速、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公路应急处置机制。
四是协助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完成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土地征用、环评等各项工作,完善规划设计并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形成涵盖全省,辐射华东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投放中心。
(三)提升公路路域环境
一是绿化路侧环境。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大力实施公路绿化美化工程,优化整合绿化设置,打造景观小品,提升绿化档次,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景观亮点,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展现地域特色,美化行车环境。
二是净化行车环境。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加强联合执法,取缔沿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公路非标管理,增设公益标志,提醒安全行车、宣传公路保护。落实市政府要求,清理沿线广告牌匾,净化目视范围环境。加强控制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达到“八个无”标准,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三是美化周边环境。对路侧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清理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筑物,做到视觉舒适、环境整洁、生态和谐。
四、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区公路中心、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等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并总结活动成果;交警直属二、三大队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预算资金筹集;兰山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环境污染治理;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负责公路沿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好公路穿城区路段、乡镇驻地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公路用地范围(公路边沟外缘1米内)内绿化美化整治提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好公路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区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外国土绿化整治提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公路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按职责做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新建公路50米)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对沿线社会服务设施进行规划,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中下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2.集中实施(2020年4月下旬至9月底)。根据工作标准要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短板、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指导和推进。各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内公路沿线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建筑控制区、公路可视范围内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影响路域环境行为的摸排登记、开展措施及清除行动,并将各自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公路中心。
3.检查总结(2020年10月)。区公路中心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择机进行全区督导,并结合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总结凝练活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各相关部门、镇街道、经开区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与牵头人,参与工作专班,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资金保障。加大国省道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根据“全省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事权划分规定,将资金落实到位。
(三)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努力维护和谐稳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监督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评估,确保工作实效。工作专班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市里汇报,在全区通报。普通国省道国检成绩作为“十四五”期间对我区公路建设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镇街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不减分、不丢分。对在国检中失分较大的责任单位予以公开通报。
兰山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主 任: 刘金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主任: 张克存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艳君 区公路中心主任
董建梅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成 员: 虞召军 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樊吉勇 交警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
杨思乐 区财政局副局长,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
姜自安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杜尔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闫加方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公路所所长
黄 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刘怀祥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庆钰 区林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
唐大川 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士富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兰山大队副大队长
邓洪星 区公路中心副主任
柴秀军 白沙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谦 半程镇人武部长
殷文超 李官镇人武部长
闫勋全 义堂镇副科级干部
杨 磊 汪沟镇党委委员、政协工作室主任
刘甲顺 方城镇人大副主任
张青龙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
单晓玉 临沂市易兴交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路中心。区公路中心主任刘艳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兰山大队副大队长孙士富、区公路中心副主任邓洪星兼任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路域环境整治组和公路设施整治组。兰山交通运输分局闫加方兼任综合组组长,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兰山大队魏国兼任路域环境整治组组长, 区公路中心刘征兼任公路基础设施整治组组长。各组成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结束后,专班职责、办公室自行撤销。
一、决策依据
此决策根据《全省“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鲁交公[2020]24号)、《全市“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34号)等有关规定起草。
二、实施计划
活动实施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中下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二是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4月下旬至9月底)。根据工作标准要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短板、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指导和推进。各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内公路沿线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建筑控制区、公路可视范围内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影响路域环境行为的摸排登记、开展措施及清除行动。三是检查总结(2020年10月)。区公路中心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择机进行全区督导,并结合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总结凝练活动成果。
三、决策程序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公路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因此,此决策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根据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定方案”中工作职责(兰山区政府网站索引号lanshanqulsqglj/2020-0000022公开)的规定,其职责之一为“兰山区内205国道、206国道、327国道,229省道,现共计49.007Km的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任务。”此项决策涉及S229沂邳线沂南兰山界至兰山费县界段26.559公里的路面大修工程和G205、G206、G327段的坑槽车辙等路面病害的处治,因此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起草该决策提报区政府通过符合法定权限。因此,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起草了《全区“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提报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