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政发〔2022〕13号
各工作区、村,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护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护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方针,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以过硬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今后火情零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大柏山、胡子山、双山以及镇域范围内的其他火灾常发地带、墓地、公路沿线、风景林、各防火检查站、各有林村是我镇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上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把握重点时期。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黄金周等时间,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监控到位。尤其当前至清明节、“五一”假期期间,是今年山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责任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等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抓实抓细,确保措施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祭扫人员、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旅游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人防措施
1、村级防控
按照山林和墓地等重点部位分布情况,全镇60个村共划分为三个级别。
(1)一级防控村(3个):张家沟、埠山庄、小杏花
一级防控村涉及大柏山及其他果园、坟地、田间地沟等重点区域,设有5个山林防火固定值守点,配备山林防火员7名,村级巡逻队员15名。(责任人:魏斌、王连银、徐善来、邵长全及属地村支部书记、镇林业站)
(2)二级防控村(3个):杨家峪、双山前、颜家围子
二级防控村涉及胡子山、双山及其他果园、坟地、田间地沟等重点区域,要求每个村必须设有1个山林防火固定值守点,并配备山林防火巡逻队员3名。(责任人:杨传伟、闵鹤、寻明广、唐铭及属地村支部书记、镇林业站)
一、二级防控村要做到每天早中晚利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山林防火的音频不少于5次,要与每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文明祭祀承诺书、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页。
(3)三级防控村(54个):其余54个村为三级防控村。主要对辖区内果园、坟地、田间地沟等易着火地段加强巡查,根据村庄面积大小设有1—2名巡逻人员。(责任人:联系工作区科级干部、工作区总支书记及属地村支部书记)
2、镇级防控
(1)巡逻防控队伍:6个城管中队,在清明节防控期间,1个中队在大柏山固定巡逻,其他中队在相应的职责区域巡逻。
(2)镇级值班巡查:每天镇级值班领导必须到大柏山及防火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督导,确保值守巡逻人员到岗到位。
(二)物防措施
1、新购置山林灭火弹10箱,要求各个巡查中队全部带弹巡逻,随时处置险情,同时镇级组织的消防车队伍随时待命。一级防控村里的消防车每天灌满水并准备好有关设施24小时在山上值守待命,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2、全镇各村所有消防车一律保持有水,随时应对突发情况,所有防火应急人员24小时待命、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携带消防器材赶赴险情现场。
3、镇应急办负责启动应急机制,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动员各村消防力量,开展紧急扑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汪沟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村防火工作人员要到岗到位,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村级是森林防火的主体,村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各村也要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村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做到思想不能麻痹,工作要求绝不松懈,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是突出宣传重点。要深入学校、村、农户、山林景区,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二是多种形式宣传。通过设定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力求群众喜闻乐见,保证宣传取得实效。三是宣传要广泛深入。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墙报等手段,加大宣传频率,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四是建立宣传的长效机制。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防火工作融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舆论和警示氛围。
(三)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一要严格监管野外用火。对于私自野外用火的行为,要依法严查;凡遇高险天气,要及时发布野外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二要加强对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护和林区内坟山墓地的监管措施,落实监护人责任,严密监控。三要做好林缘边界隔离带清理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林缘地带杂草等物的清理,清理宽带不少于5-10米。四要加大检查、督察力度。镇政府和村都要按时例行检查,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不定期、不定时的组织专项检查,不留死角。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各有林村都要成立森林应急分队,建立防火预备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及时组织扑救。
(五)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防火道路、护林房等设施建设力度,充实防扑火物资,提高森林防火保障能力。
(六)充分做好扑救准备工作。各村都要制定扑火应急预案,建立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机制,备足扑火物资。指挥员和扑火专业人员要严阵以待,确保打早、打小。
(七)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奖惩机制。各有林村要做到24小时值班,落实护林防火村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对重点路段、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须确保信息畅通。对全年未出现火情的村考核加分,对参与救火行动的党员群众表扬鼓励,对出现火情或者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村考核扣分直至一票否决。对于因迟报、瞒报、漏报而造成损失的,坚决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火灾的人员及单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森林防火值班(举报)电话:0539-2722091
15165519886
13864976064
汪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兰山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依据《山东省“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2年兰山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兰山区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试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改革试点的基础条件
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兰山区是临沂市委、市政府驻地区,辖4个街道7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38个村社区,面积83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4万人。兰山区是享誉全国的市场名城、物流之都,木业家具、绿色食品、装备制造、医药等主导产业集群发展,民营经济活跃,是全国最大的板材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基地,也是闻名全国的“水表之乡”。“十三五”时期,兰山区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主要指标排名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生产总值跨越千亿大关,达到1081.25亿元,2020年全区生产总值为1187.88亿元,年均增长6.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2336元提高到2020年的31915元,年均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年均增长7.3%。最新公布的赛迪百强区榜单中,兰山区位居全国第46位、山东第3位。
服务业发展增创新优势。近年来,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工作,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商贸物流业的独特优势,以建设现代服务业核心区为目标,工作中坚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服务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十二五”末的123家增加到“十三五”2020年的136家,净增13家;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7.9亿元,较2015年增加39.6亿元,年均增长4.9%,2020年全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782.85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优化为0.9:33.2:65.9,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较2015年提高了16.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4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达到13.9%,实现服务业税收107.2亿元,增长14.9%,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75.6%,工作中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就服务业市场准入、税费优惠、财政金融支持、土地供应、人才引进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明确新方向。兰山区是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山东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的承载区,商贸物流是兰山发展最大的优势,带来了巨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催生了城市化、加速了工业化,是兰山发展的最大引擎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时提出“全力向现代物流迈进”的指示要求,为商城转型升级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兰山区紧密融入国家、省、市发展大局,既有“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又有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临沂商谷和国际陆港纳入省规划的发展机遇,也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全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机遇,还有市委、市政府实施的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的重要部署和建设“首善之区”的战略定位,有全国“双创”活动周山东分会场成功举办、人才技术不断集聚的创新驱动机遇,兰山区有信心决心巩固和再塑商贸物流发展优势,为全省服务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二)服务业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
尽管兰山经过多年努力培育了自己的商贸物流优势,但目前服务业发展仍然面临严峻考验。一是商贸物流业在自身发展中积累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日益突出。118处市场园区分布较为集中,日进出人流量达到40余万人次,交通较为拥挤,购物体验较差。市场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同质化竞争严重,传统零担专线物流占比高达80%以上,高端物流业态占比较少,45%的过境物流未产生增值。公路运输高达95%以上,铁路运输不足5%,航空运输占比仅0.01%。“大棚仓”“居民仓”占比超过80%,高端智能仓储不足20%。二是迫切需要建立服务业的新型产业体系是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在更广范围、更宽层次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国际先进的商贸物流运营模式加快在国内市场渗透,新兴商贸物流业态层出不穷,而且更富活力、更有潜力,对兰山传统商贸物流形成巨大冲击。商贸物流业再不转型升级,就会失去发展优势,就会坐以待毙,如何发挥好、利用好商贸物流优势,带动新兴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业全面提档升级是当前服务业发展需要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夯实商贸物流优势,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和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攻坚任务为目标,用足用好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山东省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重大政策机遇,建设“数字商城、国际商城、绿色商城、链式商城”,全面推动商贸物流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打造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服务业产业体系,构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我区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跨度为5年,分启动推进阶段(2021年—2022年)、中期评估和深入推进阶段(2023年—2025年)、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三个阶段进行。
(三)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持续推进“商、仓、流”一体化发展,初步构建服务业新型产业体系,到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98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4%,增速达到8%,兰山商城实现市场交易额3300亿元,年均增长5.5%,实现物流总额6600亿元,年均增长5%,实现网络零售额340亿元,年均增长11.2%。
——远期目标:到2025年,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新型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领跑全国,“商、仓、流”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基本建立以商贸物流为主要支柱产业、以科技、旅游、金融、电商互联互补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6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兰山商城实现市场交易额3600亿元,年均增长5.5%,实现物流总额7600亿元,年均增长5%,实现网络零售额500亿元,年均增长11.2%。
三、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以“商、仓、流”一体化发展为主攻方向,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思路整体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不断培育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新载体、新平台,拉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服务业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四化并举,打造国际著名商贸名城新门户
1、以平台化推动市场升级
(1)建设园区平台。推进临沂商谷示范区建设,以建设“四新”经济展示区、商品展示交易区、精品样板区、资金集聚区、电商直播示范区为目标,布局会展、金融、科创、直播、全球直采、物流平台、物流学院等新业态,着力打造临沂国际商贸会客厅和一带一路东方商都。做好商谷核心区市场搬迁转型升级工作,本着“成熟一个搬迁一个”的原则,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商谷片区产业业态,提升新建市场业态,做好拟搬迁市场筛选、搬迁和转型升级工作。加快商谷核心区项目落地建设,完成东方商都创业中心、东方商都大数据中心、临沂国际酒店用品商贸城、东方商都智慧电商产业园、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华丰国际副食品商贸城等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商谷核心区的建设。推进传统市场改造提升,加快华丰鞋帽市场、华丰五金电子城、华东国际酒店用品城、兰田二手车市场等老旧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商贸市场新建改造提升面积150万平方米,投资65亿元。(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
(2)打造供应链平台。引导重点专业市场、大型经营企业等传统商贸企业改变传统经营模式,积极对接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转型,实现行业聚合、数据沉淀与分析,提升增值服务能力。打造公共平台,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让生产、流通与消费相互衔接,资源、要素高效整合,业务、流程高度智能,提升供应链智能化水平。建设商贸物流研发平台,为商城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改进商城数据分析,拓展应用场景,增强市场引导力、话语权。(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区大数据局)
2、以数字化赋能商贸发展
(1)做大做强直播电商。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鼓励直播电商企业积极建设直播基地,带动壮大直播电商市场主体,形成行业集群效应,打造“直播主播打卡基地”,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快速发展。支持直播电商基地、产业园积极建设包含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在内的“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招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优质主播、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提高网红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推广实施新型直播电商模式,结合商城货源优势,支持各市场搭建直播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广实施副食城“市场+供应链+直播+仓配”直播电商新模式,放大直播电商的销售能级。支持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定期举办“直播电商带货大赛”,评选一批素人网红、培育一批网红品牌,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将兰山打造成为全国直播电商的中心区域。(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2)做优做特垂直电商。加强内涵提升,支持批发市场大型企业立足服务B端客户,强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和中转分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上下游客户的能力、信息分发效率和诚信度,支持商城企业复制新明辉模式,打造一批“专而强”“特而精”的本土电商平台。重点在教育用品、板材、五金、建筑建材等市场,依托自身地产品优势,推进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开发特色货源,鼓励经营规模大、垄断能力强的商贸批发业户立足临沂商城,建设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垂直电商平台。汇聚特色产品,依托专业市场、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劳保、建材、塑料、五金、汽车装具、板材等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临沂商城、辐射全国的专业交易平台,力争五年内孵化培育50家行业类电商平台企业。(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3)做精做新跨境电商。支持转型升级,鼓励专业市场经营户抢抓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政策机遇,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扩大交易渠道。大力引导电商集团与抖音官方对接,力争跨境电商落户商城。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班列”模式,打造区域性国际贸易高地和进口商品分拨中心。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境内仓储、物流、报关、退税等服务体系建设和境外营销网络服务站体系建设,为商城中小微企业和商户提供“保姆式”外贸综合服务,推动商城国际贸易向规模化、标准化和服务链条完整化发展。升级国际进出口商品城,完善兰山区兰华跨境电商直播小镇,打造江北最大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永不落幕的进口博览会,助力临沂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3、以国际化拓展贸易空间
(1)培育国际贸易主体。实施外贸主体引培工程,打造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外贸供应链生态圈。引进国际采购商、贸易商、国际供应链服务商,融入国际采购平台。支持工程建筑、外贸企业与央企合作,拓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打造国际工程物资集采集供基地。优化商品结构,提高地产品在临沂商城的占有率,促进国际贸易。(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2)优化国际贸易结构。优化进出口货物比例和贸易方式,促进出口贸易,积极推进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探索“国际工程物资集采集供”出口模式,打造国际工程物资出口采购基地。支持临沂工程物资市场立足鲁南经济圈,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模式,探索扩大出口的方式方法,打造出口贸易的“头雁”,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临沂港的作用,扩大出口。完善境外营销网络体系,以欧盟、东盟、中东、非洲为主要贸易方向,积极发展海外商城和海外仓。扩大进口贸易,引进和培育具有生产资料进口整合服务能力的企业。依托临沂进口商品城,扩大国际优品的进口,借助临沂物流优势,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中转分拨中心。(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3)布局建设“海外商城”。重点沿“一带一路”布局“海外临沂商城”、海外仓、边境仓,进一步建设完善巴基斯坦瓜达尔、沙特吉达、肯尼亚内罗毕、匈牙利中欧等海外商城,加快哈萨克斯坦、安哥拉2处海外商城和海外仓建设。鼓励商户用好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优惠政策,依托建成的海外商城开展国际贸易,把商城产品辐射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立足自身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优势,依托“临新欧”、“齐鲁号”等国际国内快速货运班列,积极推进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发展。(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4、以专业化提升会展水平
(1)建设国际会展名城。依托市场资源优势,按照“以贸促展、以展兴贸、展贸互动”的理念,加大会展经济的发展力度。引导支持会展龙头企业组建会展运营公司,打造“永不落幕”的一站式数字化、智慧化会展平台;增强会展业对“商、仓、流”的“引流锁客”功能,放大“商、仓、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助推商城繁荣和迭代升级,塑造“商城临沂”城市品牌,打造“新会展”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2)培育会展主体。重点引导和实施会展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实体、投资商组建会展企业,鼓励国际著名展览机构在临沂设立分公司。通过联合、兼并、参股等形式,培育壮大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较强的会展企业。依托教体用品、木业板材、汽车用品、家电厨卫、日用百货等商城优势产业,加大“专业品牌型”展会办展力度。探索“专业市场+行业协会+主体展会”发展新模式,增强专业展会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3)提升服务水平。引进专业会展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信息中介公司、典礼司仪服务公司、视频制作公司等,提供“一站式”“保姆式”会展服务。建设会展金融服务体系,为参展商家制定集咨询、融资、支付、避险增值等一体的金融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采购商量身定制线上授信服务平台,降低参展采购融资成本。“十四五”期间,力争年均办展60场次以上,办展面积65万平方米,支持5家会展公司进行UFI展会认证。(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二)三点发力,打造“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1、在载体整合上发力,彰显集聚效应
按照“提档升级、降本增效”的要求,统筹产地、销区和园区布局,形成生产与加工、市场与产品、物流与仓储协调发展的格局。
(1)实施物流西移。按照降低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的要求,以国际陆港片区为主要承载地,实施物流核心区(临西八路以西,高速公路以东)西迁工程,到2025年基本完成32家物流园区和1400多家物流业户分期分批迁入国际陆港片区。积极推进山东高速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完成济铁物流园铁路核心区、海关监管场站铁路专线建设,做大做强物流枢纽功能。积极引进央企、省企和社会资本参与国际陆港和G2科技物流基地建设,促进仓配一体短流程,提高物流含绿量。(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
(2)推进企业整合。以物流西迁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与运营为契机,引导本地专线物流企业以联合、加盟、入股等合作形式抱团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延链强链、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市场竞争力,年均引导3家专线物流企业实现转型。积极招引头部物流企业落户到国际陆港片区,引入先进的物流理念、管理模式和物流装备,带动本地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年均招引落地1家国际国内物流头部企业。(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2、在健全体系上发力,丰富发展业态
(1)发展多式联运枢纽。发挥公路物流优势,加快“公转铁”步伐,重点建设济铁物流园、公铁物流园,推进高铁物流园建设,打造“公路+”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海关监管场站和铁路口岸建设,尽快实现铁路口岸功能,推进济铁物流园、顺和物流申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一单制”试点工程,提升商城多式联运水平,打造区域性多式联运战略枢纽。(责任单位:兰山交通分局、兰山商城管委会)
(2)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建设集分拣、储存、加工、配送于一体的冷链物流中心。鼓励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与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现冷链物流的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提升冷链运输配送水平,逐步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开创城乡物流一体化新格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交通分局)
(3)推进物流供应链创新。积极对接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趋势,借鉴顺和物联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转型,支持企业开展物流供应链创新试点,链接物流服务上下游资源,构建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集聚物流业上下游数据,开展数据挖掘研究,扩大增值服务范围,提高盈利水平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交通分局)
3、在技术升级上发力,打造新型模式
(1)加强仓储建设。积极推进财金、城投等国有平台投资建设专业仓、通用仓、智能仓,完成仓储面积60万平方米,吸引商户入驻“公共仓”。搭建仓储管理云平台,打造区域性现代仓储群。培育引进专业物流仓储运营企业,吸引供应链企业拎包入住,并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识别、分拣、搬运最大化提升仓储效率。(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
(2)建设物流大数据平台。以全球通物流科技为蓝本,协调建立商城物流大数据平台,实时展示物流发车数量、货运量、货物价值、运费等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每月、每年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依托平台,引导物流经营业户积极使用自动识别、自动装卸等新技术新装备,引导物流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培育引进网络物流平台企业,建设物流智能计算中心,优化“货、车、线”组合,用数据一张网撑起“大物流”。(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
(3)推广物流标准化应用。支持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等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家、省物流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物流标准化试点任务,形成一批对区域物流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物流标准化应用成果。(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交通分局)
(三)内外兼修,全面拓展服务业发展新路径
1、创新驱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价值延伸
(1)发展现代金融业。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围绕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打造临沂现代金融核心集聚区、北京路国际金融圈、商谷金融服务圈和人民广场金融商圈等四大金融产业集聚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业态聚集发展,打造中国商贸金融创新中心和鲁南苏北区域金融中心。创新金融业态模式。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特别是要引入供应链金融,建设金融服务中心,为企业、商户赋能,增强商贸物流竞争新优势。优化支付结算,建设区域性结算中心。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对外贸易融资业务,开展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服务商城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条龙”金融服务。加大吸引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的力度,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新型专业性金融服务组织。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进涉农金融机构业务下沉,优化城乡融合的抵(质)押品管理体系,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打造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兰山样板”。探索建立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到2025年全区存贷款余额均突破4000亿元,年均增长10%。(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2)发展科技服务业。搭建创新平台。发挥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学科优势,加快布局前瞻性重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支持企业及创新主体、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培育创新主体。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孵化机制创新,着力培育一批初创型科技型企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形成培育梯队。积极争创全省首个全域“标准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全力支持金锣集团等大中型科技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到2025年新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9家,新型研发机构10个。(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3)发展数字化服务业。打造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强与国内外大数据骨干企业对接,加大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落户,带动一批大数据企业集聚发展。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政务需求,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推进5G业务商业化应用,推动5G和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园区、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数字孪生、AR/VR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发展并积极应用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基础软件等战略新兴技术。依托阿帕网络等发展智慧物流应用软件和系统,推广绿爱制造经验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提高差异化消费品设计等水平,为数字兰山建设保驾护航。创新发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领域开展应用,培植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服务体系,以商贸物流领域为切入点,构筑一体高效的数字物流体系,促进传统产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
2、消费引领,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1)推进医养健康融合发展。推进凯旋智慧养老中心城、金锣集团“绿色康养田园综合体”一期、亲和家源临沂健康养老中心、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中医医院、金锣医院等项目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推进“医”“养”无缝对接,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业体系。重点推进兰山区养老服务中心、安康老年养护院二期、同德老年养护院等养老机构建设,继续推广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公建民营新模式,力争在2-3年内敬老院全部实现托管服务,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养老服务新模式。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建立以养老服务热线12349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临沂市凯旋医疗养老服务公司社区家政中心项目,为居家老年人24小时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等服务,构筑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2)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用好丰富的水资源,丰富水上观光、运动、演艺新业态,开发“夜游沂河”“水韵琅琊”,催生蓝色经济。改造王羲之故居片区,建成临沂传统文化新地标。整合书法广场、书圣阁、琅琊古城·羲之文化园等资源,开发《兰亭序》高仿制品等文创产品,全方位展示书圣文化、兵学文化的独特魅力。坚持以文旅带消费,建设一批特色商业区、消费场景,培育壮大新零售、宅经济、首店经济、美学经济、夜经济等新业态,以高水平供给创造消费新热点。积极参与“高铁开进沂蒙山”“沂河之夏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利用商博会、书圣文化节、沂河水上赛事等重大节会活动,加强策划营销、项目招商和线路推介,为文旅发展奠定项目支撑基石。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区、旅游咨询服务体验中心和旅游数据中心。到2025年全区新增A级以上景区3个。(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3)推进城市服务业发展。培育发展商务服务业。着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信息、咨询、代理、经济、知识产权等市场交易类中介服务业,打造一批定位精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专业商务楼宇,培育一批本土品牌商务服务企业。围绕“便利居民、提升质量”主题,加快发展购物、休闲、综合服务等社区商业,建立便民利民、内涵多样、门类齐全的社区服务业网络,构建完善的家庭服务和社区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合理布局社区便民店、早餐点、小菜场、家政服务点等商业网点,鼓励社区商贸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各类便民服务网点,积极培育社区商贸服务示范企业,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日常生活服务圈”积极扶持中小家庭中介服务企业,重点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诚信度高的家庭服务企业,创立服务品牌,引导家庭服务业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到2025年,建设10个智慧社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
3、产业融合,推进“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基础,规划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城乡融合示范区、高铁片区商务区、城市更新样板区,构建融合、错位发展,整体提升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1)深化服务业与农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三步走”。沿祊河左岸,依托方城全域、汪沟北部、枣园西部现有农业基础,以服务都市休闲生活和农产品供给为主要目标,以循环农业示范体验、农业休闲公园为主,打造具有田园风光的城郊生态农业休闲体验带。沿沂河右岸,依托李官镇、白沙埠镇现有农业基础,大力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垂钓、绿色康养中草药种植加工、中药研发等产业,同时整合孝悌文化和书法文化,挖掘好孝河、河湾水源地等人文自然资源,谋划推进茶山风景区、金锣绿色田园康养综合体、凯旋医养等项目建设,将农业产业与兰山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打造具有文化传承、休闲放松、农业生产多种功能的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工信局)
(2)深化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交叉延伸。重点规划建设鲁南科技产业园、仪表产业园、金锣科技产业园、沂河财金众创城、鑫城体育产业园等10个地产品加工园,建立市场繁荣物流、物流支撑市场的良性发展模式,积极构建“工业+物流”、“工业+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助力产业园区“接二连三”。突出推进省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探索两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利用兰山丰富的直播资源,谋划举办兰山区优质产品推介直播活动,探索建立和头部直播联合的模式,以直播卖货的形式扩大板材等产品的产业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四、改革试点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试点取得成效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全区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成立省级“十四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督促,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创新体制机制,创造改革试点良好环境
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激发发展活力。优化服务业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要素保障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强化协调联动。开展服务业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的探索和改革创新,在确保与现有行业分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完善商贸、物流等服务业支柱产业和新兴服务业的统计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实行工作倾斜,强化改革试点要素支撑
1、完善财税支持方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有引领作用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及企业予以支持,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落实服务业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2、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健全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开发满足服务业企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拓宽服务业企业发展融资渠道,鼓励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以及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市场化方式融资。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面向服务业企业开展服务,引导投融资机构扩大对中小服务业企业的业务规模。(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3、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服务业人才的“引育用留”政策机制,积极培育服务业领军人才,创新“柔性引才”机制,吸引集聚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兰山,助力全区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人才服务新政,积极兑现人才奖补政策,大力引进商贸人才,高质量开展“双创”活动周和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对接临沂大学、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签订校企共建合作协议,开展电商师资培训、职业人才培训,搭建人才实训基地,年均培训5000人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4、优化规划土地政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做好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优化用地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建设用地的保障力度,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落实重点项目享受土地点供指标和土地使用年限延长的土地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
(四)搞好典型推广,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对各部门在试点中的工作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研,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扩大试点成果。建立改革综合评估制度,每年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每个阶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将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形成的经验、呈现的典型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义发〔2022〕13号
各工作区、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禁毒委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我镇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禁毒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山东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公安厅、省禁毒办制定的《关于全省2022年度禁种铲毒的通告》要求,结合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障得好、预防得住、发现得早、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原则,靠前一步宣教、全面精准铲毒、依法严厉处置,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不断提升禁种铲毒能力水平,确保“零产量”、“零种植”。
二、步骤安排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10日)。各工作区、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对本辖区禁种铲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要紧紧围绕“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目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禁种铲毒工作措施。4月10日前各村以网格为单位,组织人员立即开展全面踏查,不放过一家一处,不留死角,发现一株,铲除一株。
(二)复查复检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对全镇各村禁种铲毒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踏查和利用无人机航测进行全覆盖复查复检。
(三)迎检验收阶段(4月21日至5月30日)。分别迎接区、市、省、国家禁毒办组织的暗访踏查、无人机航测和卫星遥感检查。期间,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多轮次梳理、踏查,确保验收过关。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工作区、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坚持把排查禁种铲毒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网格,确保禁种铲毒排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省管市、市管县、县管乡、乡管村、村管户”的“五级责任制”要求,村委与村民要签订《禁种铲毒承诺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消除工作盲区。各村社区要把禁种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运用大喇叭、横幅、微信、抖音等媒体,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种宣传活动,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牢“种一棵也违法”的意识,打好禁种铲毒人民战争。
(三)全面摸排铲毒,确保不留死角。各村支部书记对辖区独居、留守老人等重点人员要逐一进行入户排查宣传,村干部及网格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突出废弃院落、屋顶墙角、菜园大棚等重点位置,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人工踏查,确保不漏掉一户、不放过一处。
(四)提高安全意识,严守各项纪律。工作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大面积非法种植或集中铲除数量较大的典型案例,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对外宣传;除固定证据需要,铲毒过程不得随意拍照、录像。
四、结果运用
在复查复检阶段及迎查验收阶段,凡是被镇级以上检查发现存在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的,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处理处罚到位。
1、对种植罂粟的当事人,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发现非法种植罂粟1-3株的村,对所在村全镇通报批评,对网格员和包网格村干部各扣发当月工资200元,所在村在阶段性考核中扣5分,对工作区扣发当月补助300元。
3、凡发现非法种植罂粟4-19株的村,对工作区分管人员及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全镇通报批评,对网格员、包网格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分别扣发当月工资500元,在阶段性考核中扣10分,对工作区扣发当月补助600元。
4、凡累计发现非法种植罂粟超过20株(含)的村,对所在工作区书记进行约谈,工作区扣发当月补助1000元。对村实行重点整治,对涉及的村干部移交镇纪委监察室予以追责问责。
5、凡被国家、省、市、区禁毒办发现非法种植罂粟超过规定株数的村,一律予以重点整治,对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移交镇纪委监察室予以立案查处。
中共义堂镇委
义堂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兰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临兰政服管字〔2022〕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自助服务设备的便民服务功能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自助服务设备是指各入驻服务部门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群众提供自助式服务的智能化机具设备。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入驻服务部门职责:负责对本部门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应用于本部门服务事项办理的自助服务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障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接受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第四条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监督各入驻服务部门对本部门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设备进行管理维护。
第三章 准入与退出
第五条入驻服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设自助服务区域和自助服务设备的,应就新增设备数量、摆放位置等相关事宜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附自助服务设备清单(见附件样式)。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六条入驻服务部门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超过规定工作年限、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自助服务设备要及时更新;自助服务设备因故障维修或更换等原因,需要搬离、撤走的,入驻服务部门应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备。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入驻服务部门应指定专人对本部门自助服务设备进行日常管护,并做好日常管护记录台帐。在每个工作日上班前开启自助服务设备,检查自助服务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在工作日下班后关闭自助服务设备(24小时自助办理区设备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告本月自助服务设备使用情况。每季度对自助服务设备进行盘点,及时处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
第八条入驻服务部门应在本部门自助服务设备明显位置公开操作指南和咨询联系电话,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咨询帮办人员,对企业群众使用自助服务设备办理服务事项进行引导帮办,及时解答群众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自助服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入驻服务部门应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立即修复使用的,在自助服务设备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在告示上要标明维修起止日期。
第十条自助服务设备因系统升级或者部门行业政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入驻服务部门应及时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备,并且在自助服务设备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在告示上要标明暂停使用期限,必要时可对外发公告。
第十一条 自助服务设备长期暂停使用(2个月以上)的,应封存或撤出政务服务中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兰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临兰政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山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按照该标准执行。
二、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标准顺利实施。
三、对该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且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该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自2022年3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兰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兰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
名称 |
类别规格 |
补偿标准 |
备注 |
|
1 |
房屋 |
砖混(砖石墙、圈梁、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檐高≥2.2米) |
1300元/平方米 |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2、住宅楼是指在个人合法宅基地上建设的二层及以上房屋;村集体、单位承建的具有土地、规划、建设等合法手续的居民楼或职工宿舍楼等多层楼房按照13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偿。 3、砖混、砖瓦、草房、住宅楼、办公营业楼等墙体以空心砖砌筑的,在同等房屋补偿价格的基础上降低20%的补偿价款,墙体未装修的降低10%的补偿价款;门窗不完整的降低10%的补偿价款。 4、钢结构房屋的补偿,参照同等房屋类型降低20﹪给予补偿。 5、借用墙不按有墙计算。 |
|
砖瓦(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檐高≥2.2米) |
1100元/平方米 |
||||
草房(砖垛、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屋顶,檐高≥2.2米) |
1000元/平方米 |
||||
住宅楼 (个人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檐高≥2.2米) |
一层 |
1300元/平方米 |
|||
二层 |
10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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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及以上 |
7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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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沿街 营业房 |
砖混 |
一层 |
2700元/平方米 |
1、沿街营业用房符合规划认定标准;特殊区域的评估确认。 2、营业房建筑标准参照同类房屋标准。 |
二层 |
1700元/平方米 |
||||
三层及以上 |
1300元/平方米 |
||||
砖瓦 |
26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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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草 |
2500元/平方米 |
||||
3 |
砖混彩钢板房 |
檐高≥2.2米,四面实体砖墙,彩板屋面 |
400元/平方米 |
独立建筑,用于居住办公(厂房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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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彩钢 复合板 |
檐高<3米 |
200元/平方米 |
1、四面砖墙或复合板围护。 2、跨度≥15米、檐高≥7米以上,檐高每增加1米,增加30元/平方米。 |
|
檐高≥3米,跨度<9米 |
240元/平方米 |
||||
檐高>3米,跨度≥9米 |
280元/平方米 |
||||
檐高≥4米,跨度≥15米 |
320元/平方米 |
||||
檐高≥5米,跨度≥15米 |
350元/平方米 |
||||
檐高≥6米,跨度≥15米 |
380元/平方米 |
||||
5 |
彩钢瓦 |
檐高<3米,跨度<9米 |
200元/平方米 |
1、砖墙或彩钢瓦围护。 2、跨度≥15米、檐高≥8米以上,檐高每增加1米,增加30元/平方米。 |
|
3米≤檐高<5米,跨度≥9米 |
240元/平方米 |
||||
5米≤檐高<7米,跨度≥9米 |
280元/平方米 |
||||
檐高≥7米,跨度≥15米 |
34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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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独立门楼 |
35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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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独立 大门楼 |
宽度≥1.3米 |
9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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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门 |
铁皮、铁栅式 |
8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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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伸缩式 |
900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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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看护房 |
2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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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简易棚房 |
一面墙 |
60元/平方米 |
1、借用墙不按有墙计算。 2、檐高≥1.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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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墙 |
8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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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墙以上 |
12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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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钢架 平台 |
H钢:200 |
80元/平方米 |
1、补偿费用系钢架平台拆除损失费。 2、钢架平台系H钢承重波形瓦顶构筑物,檐高≥2.2米。 3、钢架平台波形瓦上水泥厚度≥10cm系钢架水泥平台,补偿标准在相应钢架平台基础上增加30元/平方米。波形瓦上水泥厚度<10cm的按钢架平台补偿。 |
|
H钢:250 |
90元/平方米 |
||||
H钢:300 |
1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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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钢:350 |
12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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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钢:400 |
140元/平方米 |
||||
H钢:450及以上 |
16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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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砖混 平台 |
300元/平方米 |
砖混平台系砖砌或砼立柱、钢筋砼顶,檐高≥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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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砖混预制板平台 |
150元/平方米 |
砖混预制板平台系砖砌或砼立柱承重、预制板顶,檐高≥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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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预制 拼装房 |
预制混凝土拼装房 |
300元/平方米 |
自行搬离或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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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箱式移 动房 |
铁艺箱式房(集装箱) |
80元/平方米 |
搬迁费用,自行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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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民房 装修 |
全装修 |
100元/平方米 |
地板砖、门窗套、吊顶三项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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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装修 |
50元/平方米 |
地板砖、门窗套、吊顶只有一项或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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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垒砌 烟囱 |
5米≤高度≤10米 |
1000-3000元/座 |
高度5米以上,每增加1米增加400元(5米以下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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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高度≤15米 |
3000-6500元/座 |
高度10米以上,每增加1米增加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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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米≤高度≤20米 |
6500-12000元/座 |
高度15米以上,每增加1米增加1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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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20米 |
12000元/座 |
高度20米以上,按12000元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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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金属 烟囱 |
高度<5米,直径≥25厘米 |
15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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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5米,直径≥25厘米 |
30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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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变压器 |
30KVA |
48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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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KVA |
64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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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KVA |
7600元/台 |
搬迁费 |
|||
100KVA |
90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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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KVA |
100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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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KVA |
117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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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KVA |
13800元/台 |
搬迁费 |
|||
250KVA |
164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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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KVA |
194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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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锅炉 |
0.2-0.5吨 |
1500元/台 |
搬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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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吨 |
2000元/台 |
搬迁费 |
|||
2吨 |
6000元/台 |
搬迁费 |
|||
3吨 |
8000元/台 |
搬迁费 |
|||
4吨 |
10000元/台 |
搬迁费 |
|||
5吨 |
12000元/台 |
搬迁费 |
|||
6吨 |
15000元/台 |
搬迁费 |
|||
21 |
地磅 |
100吨以上为10000元/台,100吨以下每降低10吨扣减10% |
10000元/台 |
搬迁费 |
|
22 |
影壁墙 |
独立型 |
500元/座 |
||
23 |
暖气片 |
80元/组 |
|||
24 |
地暖 |
50元/平方米 |
按建筑面积 |
||
25 |
热水器 |
含即热式热水器 |
200元/套 |
自行拆除 |
|
26 |
空调 |
分体式空调 |
300元/台 |
自行拆除 |
|
窗式空调(或水冷空调) |
100元/台 |
自行拆除 |
|||
27 |
太阳能 |
150元/个 |
自行拆除 |
||
28 |
浴盆 |
200元/套 |
自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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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室外楼梯 |
砼梯 |
375元/平方米 |
水平投影面积 |
|
钢梯 |
12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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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煤气 |
机械表 |
2100元/户 |
||
卡式表 |
2400元/户 |
||||
31 |
电话 |
150元/部 |
移装事项由住户自行办理 |
||
32 |
电表 |
照明表(光亮工程) |
300元/户 |
||
动力表 |
600元/户 |
||||
33 |
供水管道 |
户内PE管(从主干道到户内水龙头) |
300元/户 |
含户内水管、水嘴、水表。 |
|
34 |
光伏 电池板 |
1元/瓦 |
迁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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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有线电视 |
240元/户 |
|||
36 |
宽带 |
300元/户 |
|||
37 |
监控探头 |
60元/个 |
|||
38 |
厕所 |
简易厕所 |
200元/个 |
||
39 |
油罐 |
150元/吨 |
搬迁费 |
||
40 |
沼气 |
1500元/户 |
自行拆除 |
||
41 |
水塔 |
标准型水塔 |
3000元/座 |
||
42 |
压力罐 |
2立方米以上 |
500元/台 |
搬迁费 |
|
43 |
种植弓棚 |
10元/平方米 |
简易无立柱弓型棚 |
||
44 |
温室 |
无墙体的塑料薄膜拱棚(跨度小于3米) |
15元/平方米 |
1、表中面积是指占地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补偿费用含棚内普通种植物。 4、桂花等特殊观赏类苗木温室补偿可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新材料连栋智能温室补偿可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
无墙体的塑料薄膜拱棚(跨度3-8米,间钢骨架或竹骨架) |
40元/平方米 |
||||
无墙体的塑料薄膜拱棚(跨度8米以上,水泥立柱竹骨架或间钢骨架,含保温、滤光、卷扬机等) |
70元/平方米 |
||||
无墙体的塑料薄膜拱棚(跨度8米以上,钢骨架,含保温、滤光、卷扬机等) |
90元/平方米 |
||||
钢、砼骨架,三面砖石墙或坯墙,塑料薄,膜顶,含保温、滤光、卷扬机等 |
110元/平方米 |
||||
钢、砼骨架,三面砖石墙或坯墙,玻璃顶 |
170元/平方米 |
||||
45 |
畜禽舍 |
砖混结构 |
200元/平方米 |
1、规模化养殖的现代化畜禽舍补偿可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旧料归原主。 |
|
砖木结构 |
150元/平方米 |
||||
简易结构 |
100元平方米 |
||||
46 |
围墙 |
砖墙高1.5m以上 |
120元/平方米 |
1、砖墙为实心及多孔砖所砌。 2、铁艺围墙,砖墙和铁艺统一测量。 3、铁丝围网为钢柱砼座围网,无钢柱砼座的铁丝围网补偿标准减半执行。 |
|
土坯墙高1.5m以上 |
70元/平方米 |
||||
空心砖墙高1.5m以上 |
80元/平方米 |
||||
铁艺围墙 |
100元/平方米 |
||||
铁丝围网 |
20元/平方米 |
||||
铁艺护栏 |
80元/平方米 |
||||
铁皮围挡 |
60元/平方米 |
||||
47 |
台田石堰 |
高度0.5米以上 |
70元/米 |
台田石堰指在盐碱地或山地区域内砌筑的高度大于0.5米的乱石墙。 |
|
48 |
小桥 |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
1500元/平方米 |
按桥面面积计算 |
|
平坦石拱桥 |
1200元/平方米 |
||||
石拱桥 |
1600元/平方米 |
||||
田间农桥(跨度3米以上) |
500元/平方米 |
||||
简易小桥 |
100元/平方米 |
||||
49 |
迁坟 |
棺木、拾骨、骨灰盒 |
2500元/座 |
1、包括迁葬、工料费等所有费用。 2、双棺可视情况增加补偿标准,每增加1棺增加600元。 |
|
50 |
涵洞 |
钢筋砼圆管涵 |
内径<0.3米 |
30元/米 |
|
0.3米≤内径<0.5米 |
60元/米 |
||||
0.5米≤内径< 0.8米 |
100元/米 |
||||
0.8米≤内径< 1.2米 |
150元/米 |
||||
内径≥1.2米 |
200元/米 |
||||
钢筋砼承压 圆管涵 |
内径1-1.5米 |
1000元/米 |
|||
内径1.5-2米 |
1600元/米 |
||||
石拱涵 |
跨径1-2米 |
800元/米 |
|||
跨径2-3米 |
1200元/米 |
||||
跨径3-4米 |
1850元/米 |
||||
石盖板涵 |
跨径1-2米 |
600元/米 |
|||
砼盖板涵 |
跨径<1米 |
100元/米 |
|||
跨径1-2米 |
600元/米 |
||||
跨径2-3米 |
1200元/米 |
||||
跨径3-4米 |
1900元/米 |
||||
51 |
石灰池 |
砖砌 |
60元/立方米 |
||
52 |
化粪池 |
居民住户 |
300元/户 |
||
企业单位 |
160元/平方米 |
不含楼房配套化粪池。 |
|||
53 |
水渠水池 |
土筑水渠、水池(按挖方体积) |
15元/立方米 |
1、土筑水渠是指在地表以上土筑形成的渠道,不包括田间毛渠。 2、正常使用的按标准补偿,废弃不使用的不予补偿。 |
|
石砌水渠、水池 |
80元/立方米 |
||||
砖砌水渠、水池 |
100元/立方米 |
||||
54 |
地面 |
水泥地面 |
厚度<10厘米 |
40元/平方米 |
|
厚度≥10厘米 |
60元/平方米 |
||||
花砖地面 |
35元/平方米 |
||||
55 |
道路 |
水泥硬化 |
厚度<18厘米 |
70元/平方米 |
|
厚度≥18厘米 |
90元/平方米 |
||||
沥青硬化 |
100元/平方米 |
厚度大于等于8厘米 |
|||
其他硬化 |
20元/平方米 |
||||
56 |
水井 |
压水井 |
500元/眼 |
1、水井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补偿标准30%-50%补偿。 3、机电井为下管内径大于110mm能够放置潜水泵的自备井。 4、机井深度不低于20米;机井超200米的,可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
土井 |
直径1.2米 |
160元/米 |
|||
砖井、乱石井 |
直径1.5米,深5-10米 |
4000元/口 |
|||
直径2.5米,深10-20米 |
6000元/口 |
||||
机电井 |
深<50米 |
3000元/眼 |
|||
深50-100米 |
4000元/眼 |
||||
深>100米 |
5000元/眼 |
||||
机井 |
深20-50米 |
3000元/眼 |
|||
深50-100米 |
5000元/眼 |
||||
深>100米 |
10000元/眼 |
||||
57 |
灌木 |
一年生以内 |
6元/墩 |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
|
一年生以上 |
9元/墩 |
||||
58 |
苗圃 |
苗木 |
7000-12000元/亩 |
根据苗木的密集程度和长势现场确定补偿标准,1年内苗木降低10%标准执行。花圃参照苗圃标准执行。 |
|
59 |
桂花园 |
7000-12000元/亩 |
露天种植 |
||
60 |
树木 |
乔木 |
胸径<2厘米 |
10元/棵 |
1、乔木系指用材林种。 2、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 3、密度:普通乔木胸径大于20厘米的,每亩不超过120棵。 4、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评估确定。 5、观赏类树木(如绿化树种)参照银杏补偿标准补偿。胸径8厘米以下的每亩不超过220棵,超过8厘米的评估确定价格。 6、无法移栽的评估确定价格。 |
胸径2-5厘米 |
20元/棵 |
||||
胸径5-10厘米 |
50元/棵 |
||||
胸径10-20厘米 |
80元/棵 |
||||
胸径>20厘米以上 |
110元/棵 |
||||
松柏树 |
胸径<3厘米 |
20元/棵 |
|||
胸径3-8厘米 |
50元/棵 |
||||
胸径8-15厘米 |
80元/棵 |
||||
胸径>15厘米以上 |
110元/棵 |
||||
银杏 |
胸径≤3厘米 |
20元/棵 |
|||
胸径4-6厘米 |
50元/棵 |
||||
胸径7-8厘米 |
80元/棵 |
||||
胸径9-11厘米 |
150元/棵 |
||||
胸径12-14厘米 |
300元/棵 |
||||
胸径15-20厘米 |
500元/棵 |
||||
胸径21-30厘米 |
800元/棵 |
||||
胸径30厘米以上 |
1500元/棵 |
||||
61 |
果树 |
苗木 |
定植1年以下且地径<1.5厘米 |
5元/棵 |
1、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 2、补偿标准为移栽费,树归原主。 3、密度:每亩不超过苗木1500棵/亩、幼龄220棵/亩、初果120棵/亩、盛果100棵/亩、葡萄300棵/亩。特殊品种或特殊栽培方式(如老果园)的果树补偿,可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按亩补偿标准。 |
幼龄期 |
定植1年以上且地径>1.5厘米 |
40元/棵 |
|||
初果期 |
定植3年以上且地径>3厘米 |
260元/棵 |
|||
盛果期 |
定植5年以上且地径>6厘米 |
400元/棵 |
|||
衰老期 |
桃、李、杏、樱桃15年以上,苹果、梨等20年以上 |
200元/棵 |
|||
葡萄 |
幼苗期 |
6元/棵 |
|||
初果期 |
20元/棵 |
||||
盛果期 |
100元/棵 |
||||
62 |
桑园 |
2年生以内 |
4000元/亩 |
桑园指大田种植养蚕用桑。 |
|
2年生以上3年生以内 |
5000元/亩 |
||||
3年生以上 |
6500元/亩 |
||||
63 |
花椒 香椿 |
小苗(地径<2厘米) |
5元/棵 |
||
地径2-5厘米 |
30元/棵 |
||||
地径>5厘米 |
50元/棵 |
||||
64 |
金银花 |
2年以内 |
5元/墩 |
栽植密度为430-450墩/亩 |
|
2年以上 |
20元/墩 |
||||
65 |
青苗 |
粮食作物 |
水稻、小麦、玉米等其他 |
1800元/亩 |
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
经济作物 |
花生、大豆、绿豆、油菜籽、芝麻、棉花、黄烟等 |
2500元/亩 |
|||
蔬菜类 |
露地(蔬菜类) |
3000元/亩 |
|||
露地(瓜果类) |
6000元/亩 |
||||
66 |
绿化带 |
绿篱或片植,高度<50厘米 |
15元/平方米 |
||
绿篱或片植,高度>50厘米 |
20元/平方米 |
||||
67 |
草坪 |
5元/平方米 |
绿化种植草坪 |
||
68 |
绿化球 |
单株,冠径<1米 |
30元/棵 |
||
单株,冠径1-2米 |
60元/棵 |
||||
单株,冠径>2米 |
120元/棵 |
||||
69 |
砖窑 |
18、20、22、32门轮窑 |
10000元/门 |
包括烟筒、烘干室 |
|
老式土窑 |
16000元/座 |
||||
70 |
鱼塘 |
土筑 |
7000元/亩 |
1、按水面面积。 2、含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
|
砖石砌 |
8000元/亩 |
||||
混凝土 |
10000元/亩 |
||||
71 |
藕塘 |
土筑 |
5000元/亩 |
含土石方工程及藕苗损失费。 |
|
砖石砌 |
8000元/亩 |
||||
72 |
电力通 讯线路 |
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低压线路 |
1300元/杆 |
1、补偿费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 2、其他电力、电信等设备设施的迁移费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3、照明其他线杆补偿费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可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
通讯广播线路 |
1300元/杆 |
||||
照明水泥线杆 |
150元/杆 |
||||
照明木线杆 |
100元/杆 |
||||
73 |
养殖 窝笼 |
水泥板砌筑窝、笼 |
15元/个 |
养殖窝笼指专业养殖户成排建制的窝、笼。 |
|
铁制窝、笼 |
5元/个 |
说明:
1、涉及合法农村住宅成片征地拆迁的,由各片区另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2、电力、电信等设备设施的迁移费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3、林木类、果树类采用嫁接方式种植的,以砧木(台木)的地径作为补偿标准的依据;(地径:苗干靠近地表面处的直径,无特殊情况通常默认是地面以上10公分处);林木类、果树类采用非嫁接方式种植的,以树木的胸径作为补偿标准的依据(胸径:距根茎1.3m处的树木直径)。
4、特殊绿化树、景观树可按市场价格补偿或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或省规定执行。
6、表中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或青苗可参照本标准中相近标准进行补偿;无法参照的,可协商或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7、政策性费用参照相近区域标准执行。
8、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5号),切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践行沂蒙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和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岗位、人员、资金、管理,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22年全区创设409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97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120个。2023-2025年,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各镇街道(经开区)目标任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各镇街道(经开区)应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并建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助残服务等领域。各相关部门可依据工作需要提报岗位设置计划,各镇街道(经开区)应统筹村社区岗位需求,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数据库”。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目录,明晰岗位职责,落实管理制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组织上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按年度发布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的方式,各镇街道(经开区)根据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数量(见附件2),由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申请,经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复审、相关单位联审、区人社局备案后,组织上岗。上岗前签订劳务协议,建立用工档案,分别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村社区汇总保管。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岗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双重管理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与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进行双重管理,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和岗位管理规章制度,每个岗位职责要清晰,责任要具体,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动态管理和人员退出、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加强信息化支持,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强化人员、岗位、资金的动态管理服务,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在省市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要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一是构建工作机制。实行区里统筹,镇街道(经开区)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区直部门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强化工作力量。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有效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配齐人员队伍,扎实做好辖区内相关组织协调、信息推送、考勤公示、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用人单位分别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负责,设立1名专职信息员,强化各级各单位之间信息畅通、整体联动、配合高效。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督导考核各镇街道(经开区)、用人单位双重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出台岗位管理制度,做好常态化落实。各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库人员“候岗率”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就业困难群众岗位开发、使用、资格审核及人员管理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对镇街道(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2.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附件1:
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兰山商城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翠宝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昌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金锋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桂华区民政局局长
刘存才区财政局局长
胡梁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志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继芳区水务局局长
朱文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相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统明 区大数据局局长
王友存区残联理事长
丁雪健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建梅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刘 杰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姜修伟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晓文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经略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依峰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冷如冰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学正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庆涛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士荣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修余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清疆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文华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峰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胡梁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
(2022年)
镇、街道 (经开区) |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
备注 |
||
总数 |
城镇 |
乡村 |
||
兰山街道 |
320 |
300 |
20 |
|
银雀山街道 |
160 |
160 |
0 |
|
金雀山街道 |
172 |
172 |
0 |
|
柳青街道 |
264 |
264 |
0 |
|
白沙埠镇 |
349 |
25 |
324 |
|
枣园镇 |
423 |
30 |
393 |
|
半程镇 |
410 |
29 |
381 |
|
李官镇 |
226 |
16 |
210 |
|
义堂镇 |
794 |
56 |
738 |
|
汪沟镇 |
301 |
21 |
280 |
|
方城镇 |
499 |
35 |
464 |
|
经开区 |
172 |
12 |
160 |
|
合计 |
4090 |
1120 |
2970 |
临兰统字〔2022〕4号
区局、中心各科室:
为提高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能力,更好的服务和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现将GDP核算责任分工明确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一、核算科
负责牵头做好全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指导协调部门统计工作和各专业核算工作。建立全区GDP季度核算基础指标台账,依据市级工作台账要求,将全区部门数据和行业数据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专业科室,按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数据。
二、综合科
负责牵头做好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负责联系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协调对接区财政局提供月度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总额及增速,协调对接区金融局提供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和增速等情况。
三、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不变价增速。重点做好当期农林牧渔业现价、不变价总产值增速等指标统计工作。牵头做好第一产业总产值及现价、不变价增速,组织上报、审核《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负责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协调对接市农业科提供主要数据。
四、工业科
负责牵头做好规上、规下工业总产值、增加值总量和增速,组织上报、审核《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和《工业财务状况》(B203),以及规下工业报表。重点做好《成本费用调查表》(计算年度工业增加值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大门类的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下工业营业收入增速,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指标统计工作。负责联系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协调对接市工业科提供主要数据。
五、投资科
负责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重点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速。负责联系区发改局,协调对接区发改局按月提供省、市重点项目情况和投资进展情况。协调对接市投资科提供主要数据。
六、建筑房地产科
负责牵头做好《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重点做好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和房地产销售面积增速等指标统计工作。负责联系区住建局,协调对接区住建局提供房地产项目情况和投资进展情况。协调对接市投资科提供主要数据。
七、贸易科
负责牵头做好《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重点做好当期批发业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速、当期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增速、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增速等指标统计工作。负责联系区商务局。协调对接区商务局提供外贸进出口总额及增速。协调对接市贸易科提供主要数据。
八、服务业科
负责牵头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重点做好电信业务总量增速,规上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增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等指标统计工作。负责联系区交通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等。协调对接市服务业科提供主要数据。
九、社会科
负责牵头做好《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和I202-2)。重点做好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9个行业的工资总额增速统计工作。负责联系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等。协调对接市社会科提供主要数据。
十、统计普查中心
负责牵头做好全区升规纳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培训。负责联系区行政审批局。协调对接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新登记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
各有关科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主动做好与市局业务科室和相关区直部门的对接、联系,具体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GDP核算基础数据和统计监测,定期对行业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全区GDP核算和监测预警工作,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22年3月17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0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住户调查是反映居民收入消费状况、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样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
此次样本轮换对象为全区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在全区范围内抽取12个调查小区,组织约1600户进行现场调查,同时抽取首批进入调查的样本120户,调查周期为5年(2023-2027年)。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住户采用电子记账的方式采集数据。
(二)细化实施步骤
1、2022年3月底前,以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小区名录作为抽选调查小区的抽样框,完成调查小区抽样框核实更新工作。
2、2022年6月份,召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业务培训,部署现场抽样各项工作;抽选样本调查小区。
3、2022年8月底前,完成12个样本调查小区的抽选和现场落实、辅助调查员选聘和住宅名录库编制等现场调查前期工作。
4、2022年9月底前,完成约1600户住户的现场调查、大样本代表性评估、样本抽样框构建和住户样本抽选工作。
5、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对新样本代表性进行评估;组织落实调查户,填报开户问卷,开展新样本户记账业务培训和试记账(2个月)等工作,组织样本轮换工作质量自查。
6、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新样本试记账,进行新样本户记账质量审核评估。
7、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记账,按照新周期住户调查样本组织实施常规调查并定期发布调查数据。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作。区统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全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区发改局要做好全区经济发展形势和惠民增收政策效果评价工作;区财政局要给予经费保障,将住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区总工会要做好抽中职工家庭的沟通协调工作;区商务、民政、住建、人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区统计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
(二)配齐调查力量。各抽中调查小区所在镇街要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力配合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统计站要有专门业务人员,负责做好选聘辅助调查员、抽选落实记账户等调查网点的维护工作;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选聘1名辅助调查员,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统计人员或网格员兼任,在统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记账户的培训、账本收发、数据采集及日常访户等工作。加大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制定激励机制,提高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业务水平。
(三)保障调查经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保障。住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月和200元/月,电子记账通讯补贴30元/月,按季度发放。
四、确保数据质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样本轮换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住户调查数据如实反映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兰山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沂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1号)要求,决定成立兰山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刘 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兰山商城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孙守军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公茂礼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兰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王翠宝 区委常委、副区长
田宗春 区政府副区长,兰山商城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宋晓莉 区政府副区长
房庆良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施文山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刘相跃 区应急局局长
徐 伟 区卫健局局长
李宝安 区发改局局长
丁雪健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纪晓 区工信局局长
王桂华 区民政局局长
刘存才 区财政局局长
孙志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管桂旭 区住建局局长
赵富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建梅 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李继芳 区水务局局长
朱文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波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
李兆叶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
张传秋 沂河水利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施文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相跃、徐伟、李宝安、丁雪健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兰山公安分局按照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分别由区应急局减灾救灾科、区卫健局规划财务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兰山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承担。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区开展企业从注册到清算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根据《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鲁市监发〔2021〕37号)和《临沂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一业一证”等改革经验,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宏观上,将企业从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微观上,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水电气获取等任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
2.“一链办理”。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应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清算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线上,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
3.“一照汇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登记档案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全区实现涉企证照、印章、档案“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
4.“一码通行”。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企业身份码”作为业务办理的唯一身份识别标志,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扫描“企业身份码”即可实现亮照亮证和相关信息一键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
二、任务措施
(一)企业开办
1. 推进“电子两证”应用。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的身份认证、信息获取、存储留档、电子签名等应用功能,梳理企业开办领域“电子两证”应用需求,推动相关业务系统接入“电子两证”应用,打造更多应用场景。大力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使用“电子两证”,提升企业开办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兰山区分中心、区税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 打造“企业身份码”。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档案、电子印章、许可证件、信用信息、监管信息、惠企政策等数据归集在“企业身份码”上,实现数据信息集中展示,企业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精准、监管更高效,打造“码上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兰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区税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3. 持续优化“一窗通”系统。积极配合省市级部门,升级“一窗通”系统功能,实现新开办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后,相关信息通过“一窗通”系统推送至税务、公积金等部门。畅通“一窗通”系统数据推送渠道,提升开办企业相关事项数据共享效率,实现数据即时推送。推行企业开办分时分次办理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分时分次或全链条一次性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兰山区分中心、区税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4. 持续做好营业执照印章档案电子化融合应用。依托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优化兰山区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应用功能,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档案”同步发放融合应用试点工作,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下载领取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
(二)企业准营
5. 持续推进“一证准营”。围绕提高企业准营便利度,将生产经营许可、社会服务许可中两个以上行业关联事项纳入“一业一证”范畴,推动“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实行“一单覆盖、一门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审批监管一体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发放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行业许可信息一码覆盖,不断提高企业准营便利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
6. 深入推进“证照联办”。按照“一件事、一链办”原则,将涉及单个许可或备案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畴,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结合“双全双百”工作,更新完善“证照联办”事项清单,整合联办事项申报材料、申请表格、办事指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证照联办”集成办理模式,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
7. 推行证照“联管联展联用”。依托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功能,搭建电子证照联展联用系统,开发电子证照目录管理、归集管理、应用管理模块,推进涉企许可证件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归集,将市场主体电子许可证与电子营业执照关联,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实现对所关联许可证的线上申领、下载展示、验证使用。打造企业在线申办业务、部门查验证照真伪以及电子证照卡包等应用场景,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多次往返、反复提交纸质材料、重复录入信息等问题。(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
(三)员工保障
8. 推进员工保障事项集成办理。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业务进行梳理整合,打造“企业员工保障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推动相关事项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兰山区分中心、区税务局)
9. 推行员工保障“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新开办企业可通过“一窗通”系统办理员工保障事项,人社、医保、公积金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后自动办结,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兰山区站)和爱山东APP临沂市兰山区分厅“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保障事项综合服务窗口,打造“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反馈”服务模式。市级开办企业可在属地就近办理员工保障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承接企业员工保障业务,提升“就近办”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兰山区分中心、区税务局)
(四)纳税服务
10. 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强化数据驱动,优化平台支撑,依托“一窗通”及电子税务局系统,实现新办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3项依申请事项“一表集成、一网受理、一次办结”;推动实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等2项高关联度后续事项在开办环节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1. 推广实施新办企业智能化办税。优化完善“智税通”系统,整合涉税及第三方信息,实现企业新办后,税务信息自动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自动分配,票种自动核定,税(费)种自动认定,发票用量自动核准、一键邮寄到家,企业新办税务环节从申请到发票使用无缝衔接。(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2. 推进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按照申报信息合并、申报步骤合并、申报渠道合并的要求,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10个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3. 深化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简化整合申报材料,实现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一表申报”。优化申报预填功能,借助纳税人开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第三方数据,在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并预填部分申报数据项,简化纳税人申报操作。(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4. 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拓展涉税事项办理渠道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范围及功能,实现纳税缴费事项全部网上可办,全面提升涉税系统支撑保障能力。以场景应用为前提,在数据互认基础上,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无感对接,方便企业群众线上“一门办”。(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5. 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全面拓展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建立健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在主要行业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五)财产登记
16. 拓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拓展涉企登记可办业务类型,提高线上办理便利度,鼓励企业线上办理各类登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
17. 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一网通办”平台、“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全面上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向企业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服务,为企业提供便利。拓宽地籍图查询渠道和查询方式,方便企业查询相关宗地、房屋等信息,满足企业在交易、抵押不动产活动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
18. 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人民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以物抵债不动产登记协助执行法律文书,需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不动产处分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在依法征收受让方办理本次不动产登记应缴纳的税款(契税、印花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协助执行法律文书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9. 优化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方式提升缴税效率。将非住房批量评估纳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认定范围,推行企业间非住房交易税款智能审核。扩大非住房批量评估范围和数量,推进工业、仓储用房等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局)
20. 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全面实现“交房(地)即办证”工作常态化运行。建立“交房即办证”企业“红名单”制度,激励企业主动担当,树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群众满意”的标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
(六)金融服务
21. 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制造业、房地产业、绿色金融、民营领域差异化信贷服务要求,制定银行机构普惠金融差异化考核目标,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局)
22. 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涉企政务数据的归集,加大数据共享力度,降低信息数据获取成本,助力企业获取融资服务。推广市级融资服务平台,继续做好金融大数据枢纽子平台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归集工作。(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大数据局)
23. 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不断提升征信查询网点便民服务水平;稳步推进中小机构接入二代征信系统。(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4.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组织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加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名单。推进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引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5.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实现境内外多元化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企业上市以及通过增发、可转债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的,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企业上市工作模块化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局)
(七)公共就业专项服务
26. 提升公共就业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市人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与省“智慧平台”的联网协同,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及时汇集用人单位相关数据,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服务,快速办结用人单位提报的相关业务需求,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保障。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渠道,切实保障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利用大数据比对,加强与市场监管、社会保险等数据共享,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就业资金安全。(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知识产权保护
28. 申报建设中国(兰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医药和现代化农业产业,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供集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快速协同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29.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0. 健全并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项目立项
31. 加强立项业务系统集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在线赋码,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策划生成系统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反馈、业务协同;以项目代码作为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码关联、一链到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2. 深化“我要立项一件事”主题服务。配合市级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整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事项同步办理,集成发证。(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规划许可
33. 简化规划审批流程。配合市级进一步简化规划设计方案及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方案的审查流程,不再核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时,同步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兰山区分中心;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十一)施工许可
34. 实行施工图联审。配合市级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热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兰山供电中心、临沂市铁塔公司)
35. 合并施工许可事项。配合市级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施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兰山区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36. 推行全流程在线审批。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强化部门间、平台间数据调用和信息共享,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零材料”办理施工许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竣工验收
37. 实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集中联合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选择单独报备或纳入联合验收一并报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兰山供电中心、临沂市铁塔公司)
38. 合并验收事项。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 优化联合验收流程。推出联合验收3.0模式,实行分类分段联合验收,细化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完善各类工程分类验收标准,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0. 开展“验登合一”改革。通过联合验收方式监督建设条件落实,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取得联合验收意见书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验收即登记。(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1. 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水电气热、通信、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体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部门或单位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前期有关约定,参与分段或集中联合验收,并签订相关设施移交协议。(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兰山供电中心、临沂市铁塔公司)
(十三)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
42. 优化水电气热信报装主动服务。用好市级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推动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四联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兰山供电中心、临沂市铁塔公司)
43. 深化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增加外线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场景,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增设不超过250米的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线、管沟、管廊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临时用水用电用气工程。(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兰山供电中心、临沂市铁塔公司)
(十四)企业变更
44. 实施企业开办全流程变更。将“一窗通”系统向企业变更业务拓展,企业变更信息可通过“一窗通”系统即时推送至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等部门单位,实现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单位、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局、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兰山区分中心)
45. 推行企业证照“联合变更”。按照“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后台分流、同步办理、一次办好”审批模式,在餐饮店、药店、旅馆等53个涉企高频行业,推行证照“联合变更”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压缩企业办理时间。根据企业需求和本地实际,动态调整证照“联合变更”事项清单,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
(十五)企业注销
46. 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代替股东(出资人)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材料;推行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注销登记后公示系统自动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推行企业简易注销部门预检服务,增强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压缩企业注销实际办理周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
47. 优化普通注销全流程协同办理。通过“一窗通”系统实现企业注销信息在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银行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业务协同联动,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可视可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局、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兰山区分中心、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48. 推广“代位注销”制度。破解特殊情形下企业注销难题,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因股东(出资人)已注销却未清理对外投资,导致被投资企业无法注销的企业,有主管单位法人股东的,由已注销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依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的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9. 实施“企业休眠”制度。因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入“休眠”状态。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提供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等方面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渡过短期经营困难提供缓冲期,助力企业尽早脱困“苏醒”。(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税务局)
50. 推行企业证照“联合注销”。推行53项涉企高频行业证照“联合注销”服务。证照“三联办”集成申请平台建设完成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和全程帮代办服务,实现“联合注销”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联动办理。证照“三联办”集成申请平台建设完成后,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信息”原则,将相关涉企许可注销信息与企业注销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推送,后台人员分类审批,办理结果实时反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
三、实施步骤
(一)落实试点工作(2022年5月底前)。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对照方案部署,制定标准化服务指南。在场景分类、事项梳理、表单优化、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等方面严格落实改革试点要求,根据统一标准化服务指南开展试点工作,做好省评估验收准备。同时,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力争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全面推进改革(2022年8月底前)。统一工作规范,将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推开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红利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总结评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定期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试点成效情况,逐步扩大至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其他事项。
方城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政发〔2022〕9号
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为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将活动贯穿全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深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镇各行业领域事故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推动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作区、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安全整治。一是对全镇1家化工、2家涉粉涉爆、3家铸造、10家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聘请专家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取缔处罚一起,确保无违规生产经营情况。三是对一般工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列出执法计划,同时聘请第三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闭环,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四是牵头开展打非行动,通过全镇网格员,环保办、应急办执法检查,12345举报和信访线索等方式,严格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坚决处理到位。(牵头领导:武传仕,责任人:孟龙泉)
(二)合用场所安全整治。对全镇宾馆、餐馆、KTV、网吧、洗浴等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电器线路是否有裸露、老化现象,取暖设备是否合格安全,灭火器、应急灯、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并能够正常使用,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是否到位,形成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排查场所内是否有存储的易燃易爆、危化品、罐装LNG或CNG、烟花爆竹等物品,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应急办处理。(牵头领导:刘学智,责任人:王昕茹)
(三)企业消防安全整治。结合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对全镇企业进行消防检查,检查是否安装室内消火栓、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检查行吊、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安全,是否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的“三合一”场所,员工宿舍是否满足两部楼梯,厨房是否使用明火、液化气罐,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相应消防安全制度。(牵头领导:武传仕,责任人:孟龙泉)
(四)建筑工地安全整治。一是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对全镇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建筑工地工人宿舍消防安全不到位;农村建房安全等问题。二是燃气消防安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用罐装液化气、燃气供气单位、流动灌装点、液化天然气经营单位等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三是市政管理安全。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城镇供排水、供热、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措施。(牵头领导:殷文超,责任人:杨瑞)
(五)医疗教育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学屋等教育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器线路、食品安全、校车等大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消除整改。二是落实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强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牵头领导:李公正,责任人:鲁士朋)
(六)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叉车、小区电梯、行吊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预防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武传仕,责任人:孟龙泉)
(七)餐饮燃气安全整治。以工作区、村为单位加快推进173家餐饮服务业及有内部食堂的企业于2022年3月30日前全部完成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对辖区供电、非法加油点、油气管道进行逐条排查,逐条梳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牵头领导:武传仕,责任人:张立千)
(八)电动车生产销售安全整治。以工作区、村为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儿童电动玩具以及对应的充电器、蓄电池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台账,于2月25日前报镇应急办,详见附件。(牵头领导:武传仕,责任人:孟龙泉)
(九)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整治。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进行再宣传、再落实,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入户一对一宣讲、村级广播等多种方式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动员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老党员、志愿者等群体,深入每村、每户、每个家庭宣传普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向群众讲解预防中毒常识,切实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对重点人群,返乡人员、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每户必到。(牵头领导:武传仕,责任人:孟龙泉)
(十)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牵头领导:刘学智,责任人:王昕茹)
(十一)畜禽养殖安全整治。全面排查设施畜牧业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场房舍结构、用电、用水、消防设施安全;养殖场沼气生产、化粪池围栏建设、青贮池使用等存在的风险隐患。重点检查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粉尘涉爆安全、粉碎挤压器械安全、压力容器安全等。加强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全面排查屠宰企业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储存设备、麻电机等安全隐患。加强畜禽疫病监测,对疫病病株实行无害化处理。(牵头领导:李公正,责任人:王庆义)
(十二)森林防火安全整治。加强防火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出问题。对集中墓地、散葬坟头,要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焚香烧纸、燃放鞭炮,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各村要预防村内树木集中区火灾的发生。(牵头领导:李公正,责任人:王庆义)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管好本行业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下沉一线,盯紧现场,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各工作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工作区书记、村书记是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镇安委会的安排,统筹抓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由镇政府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全领域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于2月28日前列出隐患排查计划,报镇安委会办公室。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会同各专班开展隐患大排查。每季度末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会同各专班对隐患整治情况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形成闭环。
(三)形成调度机制。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每周调度各工作区、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要联合镇纪委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区、村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慢、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处理。
附件:1、九小场所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明白纸
2、电动车、蓄电池及充电适配器经营主体统计表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九小场所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明白纸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村要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九小场所及经营、住宿合用场所的底数,定期核对,避免出现漏登、错登、误登的情况。
2.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各村每日利用晚间时间进行巡查,对巡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3.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场所内必须有符合数量要求的灭火器,灭火器需放置在显眼位置,置顶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场所内安全出口标识设置位置准确、安全出口方向指示准确,安全警示灯能正常使用。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烧炭、给电动车充电。
6.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7.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不能存在裸露的电线,插排等电用设施须及时更换,避免因电线、设备老化造成火灾。
8.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员工必须全员熟练使用灭火器。
9、合用场所必须安装防火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确保疏散门在火灾发生时能在内部开启,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10、合用场所外墙门窗不能安装铁栅栏,防盗网需留有逃生出口。
11、合用场所须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2 电动车、蓄电池及充电适配器生产经营主体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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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202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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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经营主体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生产经营产品种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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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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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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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动车包括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儿童玩具车等,请在生存经营产品种类中注明。填报人由村支部书记签字,审核人由工作区书记签字。 |
方城镇人民政府
方城镇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方政发〔2022〕7号
为确保我镇2022年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禁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4〕47号)、《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着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禁烧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民应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各工作区、村及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
3.坚持部门配合原则。各工作区对本辖区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工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共同做好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4.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各工作区村要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4〕47号)、《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全面落实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措施,力争实现2022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时间范围与工作步骤
(一)时间范围
在全镇实行全年秸秆禁烧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时节。努力做到禁烧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步骤
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分为组织发动、巡查执法、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2月7日至2月20日)。召开会议,制定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农户之间签订禁烧联保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2.巡查执法阶段。镇农业办全年不间断巡查。各村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镇、工作区、村层层派出禁烧巡查组,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驻村驻地督查指导,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各村要严格落实包片督查制度,确保“火点黑斑快速处理”。
3.总结考核阶段。12月31日前镇组织对各工作区村的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二号文考核成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标语、过街帘、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工作区、村向农户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学生发放《小手拉大手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镇政府组织流动宣传车,同时要加大宣传标语的密度,每个自然村标语不少于30幅,每个村要在广播喇叭中宣传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一天不少于3次。工作区每周向镇宣传办报送1篇宣传稿,通过宣传,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工作区书记为成员的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督导组巡查组。夏收秋收期间,镇政府组成十二个巡查组,包工作区科级干部和工作区书记对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巡查。巡查组指导各工作区的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在禁烧高峰时段,既查各村推进措施,又查各村巡查职责落实。巡查组以机收进度、留茬高度、秸秆收集离田速度、秸秆焚烧为重点。包村干部要24小时巡查,并及时汇总村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信息,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1.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农户联保责任书。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工作区、村对辖区内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工作区、村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也是具体责任人。镇政府与村、村与农户要层层签订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禁烧目标责任书和农户相邻地块联保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村,落实到人、到地块,切实做到全覆盖,消除工作盲区、死角。
2.建立“三包四定”责任制。建立“包村、包户、包路段”和“定人员、定地块、定责任、定奖惩”制度。做到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24小时不间断。
(四)强化责任追究与奖惩
1.对各村根据2022年小麦直补核定面积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给予2022年度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奖补。
2.严惩第一把火。被确定为全市第一把火的工作区、村,对工作区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着火点的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责令辞职扣除该村的奖补并且承担3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罚款。被确定为全区第一把火的工作区、村,镇组织全镇干部现场会,工作区书记在会议上公开检讨,扣除该村的奖补并且承担2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罚款。之后每被通报一个火点罚10万元,以上罚款村书记和主任各罚5000元,其他村干部各罚2000元。
3.同一工作区出现2个及以上火点(市区级通报)的,对工作区、村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火点所在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予以停职。
4.高空瞭望监控平台覆盖的工作区、村每月被通报一处着火点的,村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工作纪实减10 分罚村现金2000元,工作区1000元,工作区书记向镇党委政府作专题说明,工作区工作纪实减2分;每月内被通报两处着火点的,对村书记、主任、包村干部进行问责、工作纪实减20分罚款4000元,工作区书记向镇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工作区工作纪实减5分罚款2000元;每月内被通报三处着火点的罚款10000元,村书记免职,村主任责令辞职、包村干部进行问责,工作区书记向镇党委写出深刻检查,全镇通报批评,工作区工作纪实减10分罚款5000元;每个工作区一个月内着火点累计达到四起及以上的,工作区书记免职,工作区纪实减20分。
5.村及农户按照签订责任书的规定,落实责任制。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谁烧罚谁,烧谁罚谁,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依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每处焚烧秸秆火点可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严罚露天焚烧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的责任人,强化执法,从严治烧。对因焚烧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以及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方政发〔2022〕5号
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解决当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4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临政办字〔2017〕7号)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兰办字〔2019〕2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附件: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方城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能力水平,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高标准建制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镇,全面推行合格证使用制度,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有关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明确职责任务、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制订镇、村、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课时。
(二)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镇政府对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签订相关责任书。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学校食堂等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并对全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户建档立制。
(四)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培育战略。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打造“方城西瓜”“沙窝地”甜瓜“方城大米”、“方城锅饼”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地方标准,加强名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名优农产品推介力度,提高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五)依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加强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农药监管达到落实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农药经营店整治标准4个100%。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严禁在区域内销售、使用违禁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对外购苗种建立完善索票、索证制度。
(六)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要定期、不定期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镇级监管机构做到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200个。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要建立检测点,形成镇、村、基地紧密相连的检测网络;农村监管员(网格员)要落实日常巡查、上报等工作,做到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部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公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侦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做到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八)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力争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100%;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九)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涵盖生产过程监控、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和综合管理等内容的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努力实现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全覆盖。将全镇所有“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获得省部级命名的生产基地以及农资经营店(点)、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场)等纳入追溯范围,建设质量安全追溯点。
三、工作安排
(一)规范全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2022年全年)。成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镇级农安办公条件、农残检测室仪器设备、各项上墙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不定期指导规范农业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
(二)加强“三品一标”注册和认证(2022年全年)。强化农业企业生产标准,打造品牌影响力,完成新增商标注册4个,新增认证产品3个,新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处。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抽检(2022年全年)。完成农残抽检不低于2400例,即:每季度600例,逢节假日重点加强抽检。督促生产主体落实自行抽检。按时完成上级的定向检测、例行抽检等任务。
(四)农村质量安全培训(2022年4月、8月、12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员、生产经营主体等从业人员不低于40小时课时培训。
(五)加强宣传(2022年5月、10月)。根据当地特色种植,在农产品上市时节、节假日时节有宣传车重点宣传,在主要路口、生产密集区、农产品集散区悬挂条幅、张贴标识、绘写宣传口号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工作区、村、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支持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工作,为增加监管手段。镇政府将配套资金2万元,支持与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设施、建设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创建工作,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落实,严格监督问责。严格落实各工作区、村、相关部门、单位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镇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中所占权重不低于5%;确保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在农产品主产区、生产基地明显位置,树立10处“四个最严”及合格证推广使用宣传牌,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树立宣传标牌等形式,在全镇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官镇后元沂村和武家庄村居民点改造的批复
临兰政字〔2022〕3号
李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后元沂村和武家庄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改造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对后元沂村和武家庄村进行改造。请你镇依法依规按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求,明确村庄分类,科学核定还建规模,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临兰大数据字〔2022〕1号
2022年,兰山区大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以数联优政、据通惠民为目标,聚焦政务数字化转型、城区数字化治理、民生数字化服务、商贸物流数字化升级,持续推进数字兰山建设,全力推动全区大数据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以创新思维抓突破,引领大数据工作开创新局面,不断擦亮“数联优政、据通惠民”党建特色品牌,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成效,以落实“严真细实快”要求为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党建铸魂推动大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筑牢数据基础设施,提升数据治理和开发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数据目录管理维护,对标提质,切实提高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巩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扩大“数据高速通道”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疫情防控等领域数据实时汇聚。
三、搭建“服务中台”,实现全区政务数据规范管理。以“兰山区综合业务查询系统”为基础,全面梳理区级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兰山区节点,承接省、市返还数据,为全区使用省、市数据接口打通服务通道。针对区直各部门的在用平台系统进行调研、论证,规范明确数据项,继续完善兰山区数据标准字典。
四、加强数字机关建设,赋能政务数字化转型。推进“山东通”使用,提高“公务邮”使用频次,基本实现各单位主要内部办公业务的互联互通和协同办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使用。研究制定区级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做好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规范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机制,定期会同区委保密办对行政服务域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每月开展网内资产清查和漏洞扫描工作,组织网络安全排查整改活动,对网内安全隐患和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五、打造综合慧治平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拓宽兰山区社会治理融合共享平台覆盖维度,继续融合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领域数据资源,搭建相应功能模块。继续整合相关部门指挥调度资源,理顺事件处置流程,集成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3个子系统,加快构建一体化综合指挥体系。
六、加强“兰山云”管理应用,夯实云网融合新基建。完善兰山区行业创新基础云平台功能和安全模块,配备充足算力、存储资源,为各部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支撑,保障政务服务、疫情防控、城市管理、教育民生等领域信息化项目稳定高效运行。
七、持续推动兰山数字经济发展,助力商城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力支持现有产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经济园区做大做强,结合兰山商贸物流特色,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持续推动大数据赋能智慧物流、仓储以及电商直播业,支持推广顺和、聚云潭等直播基地发展模式,鼓励培育“新明辉”式产业供应链平台,发挥深度数科等金融服务平台优势,积极参与搭建开放包容、共生共长的供应链生态系统,助力商城数字化“全链条”转型升级。
八、着力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全面赋能城市发展,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建设智慧社区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已建成试点智慧社区建设水平,探索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模式,拓展智慧社区服务,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蓝本。召开现场会,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步伐和大数据创新应用,结合政务信息系统评审、典型材料收集、部门调研等工作,深入挖掘推广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和应用场景。
九、举办大数据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等重要论述,学习数字机关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构建等先进数字化发展经验,全力提升全区干部数字化发展意识及大数据建设能力。
临沂市兰山区大数据局
2022年1月20日
方城镇人民政府
方城镇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工作实施方案
方政发〔2022〕3号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鲁民函〔2020〕81号)的通知,兰山区被省民政厅列为婚俗改革试点县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部署要求,遏制当前婚事办理中存在的陈规陋习,倡树婚嫁文明新风,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现就推进方城镇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婚礼仪式和优秀传统中华婚俗文化,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不断推动我镇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方面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方面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措施
(一)打造婚姻家庭辅导品牌。提升完善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环境设施,创新调解工作模式,树立“幸福护航”服务品牌,联合镇妇联、司法等部门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系列优质专业服务,逐步打造建设规范化、服务温馨化、运行科学化的婚姻家庭辅导品牌。积极对接公益创投项目争取资金支持,打造专业志愿团队,提升服务质效。
(二)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美化颁证场所,创新颁证仪式,建立特邀颁证制度,设计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亲友见证。倡导推广体现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组织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
(三)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积极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大力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倡导执行全镇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五提倡、五反对”标准,提倡简约定亲,反对索要“天价”彩礼、拍摄高档婚纱照套装等;提倡自己家业自己创,反对超出家庭能力、举债办喜事,或者过度“啃老”;提倡新式婚礼(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纪念婚礼、“爱心”婚礼),反对豪车豪宴讲排场比阔气;提倡低碳迎亲、环保婚礼(自行车婚礼、植树婚礼);提倡“礼轻情重”,反对高额礼金。拒绝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助力脱贫攻坚。
(四)传承发扬优良家风家教。进一步加强优良家风家教建设,强化上孝父母、下爱子女、夫妻互敬等中华传统美德观念。配合妇联部门开发宣传“家庭家教家风”线上APP,和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方城镇推进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镇婚事新办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周密部署,优化配置,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共同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婚俗改革活动。
(二)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各村要加强村红事理事会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充分发挥村红事理事会的宣传引导和管理服务作用。
(三)党员干部带头。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引导、参与支持婚俗改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己或亲属举办婚礼时,带头喜事新办,形成“头雁效应”。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喜事新办方面的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平台和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强对喜事新办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喜事新办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坚决抵制婚俗陋习、高额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努力营造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的浓厚氛围。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临兰发改价格〔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各公办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我区学前教育收费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山东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76号)和临沂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19〕1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规范我区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管理形式
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同)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发展定位、市场需求、办园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由区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二、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收取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幼儿生活和非营利的原则,由幼儿园在提供服务时据实收取。除上述收费项目以外,严禁自立项目收费。
(一)保教费。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住宿幼儿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2.校车接送费: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代收费。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1.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3.床上用品费:新生入园时,由家长自愿选择,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实际进价收取。
三、收费标准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级示范类幼儿园56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48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41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340元/生.月。省十佳幼儿园在有效期内可在相应类别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15%,有效期满不得上浮。
以上标准为全日制,半日制幼儿园按照相应类别收费标准的60%收费;托班(0-3岁)收费标准可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20%。
2.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同类别公办幼儿园的2倍。
(二)住宿费。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单独核定。
四、收费、退费政策
(一)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二)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的,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调整时间和标准执行。
(三)退费政策。
1.保教费。根据幼儿考勤情况,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考虑管理费用支出等因素,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
幼儿家长申请办理退(转)园手续的当月保教费退费政策:幼儿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按当月收费标准的50%退费,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当月保教费。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的,已提前预收的剩余月份保教费需全额退还。
2.住宿费。住宿费退费规定同保教费。
3.伙食费。伙食费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计收。
五、幼儿园收费报销
幼儿园收费报销办法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收费管理
(一)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降温费、取暖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规定,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三)发改、教育、财政及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幼儿园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兰山区财政局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临兰统字〔2021〕23号
区局、中心各科室:
现将《临沂市兰山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31日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扎实做好全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临沂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和区统计工作要求,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多种类、多途径、多形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相融合,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促进兰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临沂市兰山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四个增强”。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二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尊法、知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统计调查对象懂法、知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持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好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要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引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2.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原则。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领导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3.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贯彻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针对不同对象的普法需求,精心筹划传播形式和宣传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统计法治服务。
4.坚持以依法治统为目标。以推动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与统计监督有效衔接、有机贯通,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
5.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手段。适应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特点和统计现代化改革新要求,突出关键宣传群体,把握重点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推动理念、载体、手段不断创新,持续激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区统计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向深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在各类统计普法阵地广泛建立专区专栏,利用党组会议、党课学习等时机,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筑牢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根基。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密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区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和复杂长期性的认识,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党纪政务处分规定,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有效执行。系统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向全社会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广泛开展省、市、区关于统计工作部署要求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鲁办发〔2017〕48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鲁厅字〔2018〕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行动计划》(临办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临办发〔2019〕49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20号)、《全面清理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6号)等重要文件,着力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完善统计调查网络、强化统计能力建设,在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上用力气、见实效。
三、重点对象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讲座)等配套制度,每年组织1次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续推进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二)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明确学习任务,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依托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载体,建设网络学法课堂。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全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执法证考试培训、业务骨干培训、普法专题讲座等契机,创新学法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以干代训、交流互鉴等培训方式,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法监督能力。
(三)统筹组织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组织实施推行企业财务报表转换生成统计报表工作、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等契机,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年定报、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借助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为“四上”企业推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布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加强对“四下”企业中重点统计调查对象和拥有大数据资源企业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力度,不断强化完善统计信用建设,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拓展法律“六进”范围和渠道,扩展统计普法宣传影响力、覆盖面。积极向上级普法网站推送宣传教育信息,全面展示兰山统计法治工作风貌。鼓励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员主动参与普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根据统一部署和本规划要求,科学制定、认真执行“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
(二)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完善统计机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重点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主体,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实行“谁主管谁普法”,各统计专业科室要在统计调查工作和日常部门管理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谁管理谁普法”,开展统计法进企业等活动。
(三)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
认真落实中央《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局办公室要将有关人选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
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鼓励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普法作品。积极发动主动参与全国、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统计普法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适时制作发放贴近群众生活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提高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对外展示统计系统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集中宣传活动,深刻解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紧紧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有利契机,掀起统计普法活动高潮,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律的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组织撰写相关主题署名文章,充分反映《统计法》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新成果。
(六)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利用执法检查和统计督察等时机,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法律法规解读,运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和我市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筛选、挖掘不同专业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素材,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统计守信践诺活动。认真抓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结合专业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广泛宣传诚信统计理念。继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发挥联合惩戒震慑作用,依法认定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加大统计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营造统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八五”统计普法的组织领导,区统计局成立临沂市兰山区“八五”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全区“八五”统计普法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跟进督促重点环节,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法治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分析突出问题,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保障措施
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培育紧跟时代步伐的普法人才,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统计普法工作一线。
(三)加强培训指导
区统计局统筹全区统计系统的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创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鼓励根据工作实际和地域特色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探索。采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本地方、本系统、本单位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每年对县级以上统计机构普法业务骨干人员至少培训1次。
(四)推进部门协作
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区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支持,加强经验分享,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重大主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努力形成统计法治宣传合力。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31日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银办发〔2021〕23号
各工作区、社区、有关部门:
为坚决遏制街道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在全街道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9日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部、省、市、区自然资源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等重点问题,分类实施整改,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五)其他问题:无人机巡查发现违法问题、12345信访举报核实答复、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执法卫片整改工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设施农用地不实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2021年12月20日前)。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工作要求,技照省市区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二)全面清查(2021年12月25日前)。各社区全面摸排,托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三)全面整治(2022年1月20日前)。各社区在街道自然资源所指导下,对重点突出问题,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分类实施处置,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作区、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攻坚任务,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统筹部署安排,分管两委成员要具体抓好落实。充分利用春节前工作时间进行整治,坚决打赢违法违规耕地重点问题歼灭战,坚决遏制增量、消化存量。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制定整改销号方案。按照时限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彻底加以整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立即复耕。自然资源所要当好参谋、做好指导,城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抓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配合市区持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着力解决社区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促进社会各界树立起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四)严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街道将坚持查处整改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对进展迟缓、工作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实现“控新增、消存量”的工作目标。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9日
李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李政发〔2021〕69号
各办公室,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就我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意义
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社区、村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社区、村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社区、村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积极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镇审计办要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文件精神。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覆盖面,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努力开展村级“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级“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详细的年度审计计划,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由镇审计办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主要”干部在任期内都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审计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热点问题,如: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土地承发包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等。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和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对审计中发现被审计领导的违纪行为,应给与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领导,着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党委、政府把社区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支持审计人员独立履行经济监督职能。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审计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李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临兰政发〔20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市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
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区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2035年发展远景目标,全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兰山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加快推动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而努力奋斗!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 录
第一章克难攻坚,兰山发展站在新起点………………………1
第一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1
第二节新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8
第三节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区……………13
第二章着眼长远,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15
第一节指导思想……………………………………………15
第二节基本原则……………………………………………15
第三节战略定位……………………………………………16
第四节发展目标……………………………………………18
第五节实现路径……………………………………………22
第三章重塑商贸物流引擎,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23
第一节商城升级,打造国际著名商贸名城新门户…………23
第二节物流西迁,打造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30
第三节内外兼修,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36
第四章实施西城崛起行动,打造产城融合新地标……………42
第一节拉框架,优化产城空间发展布局……………………42
第二节聚产业,坚持产城融合组团发展……………………43
第三节强配套,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43
第四节提品质,全力建设蓝绿活力新城……………………44
第五章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45
第一节木业转型,打造国际“木业之都”……………………45
第二节壮大地产品,打造“新制造”示范基地………………48
第三节发展新兴产业,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54
第四节提高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57
第六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宜业智慧城市…………61
第一节打造宜居宜业智慧城市……………………………61
第二节增强综合交通体系功能……………………………63
第三节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65
第四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67
第七章实施振兴乡村行动,打造乡村振兴兰山样板…………69
第一节做好空间优化布局…………………………………69
第二节强化农业基础地位…………………………………71
第三节持续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74
第八章坚持创新引领,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76
第一节积极培育创新主体…………………………………76
第二节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建设……………………………78
第三节完善创新创业制度建设……………………………80
第九章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全面发展新环境…………………83
第一节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83
第二节构筑现代市场体系…………………………………84
第三节建设阳光高效政府…………………………………88
第四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91
第十章坚持绿色发展,书写绿水青山新画卷………………97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97
第二节依法推进污染治理…………………………………98
第三节促进绿色生态建设…………………………………101
第四节推动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103
第五节构建资源节约社会…………………………………104
第六节健全生态文明制度…………………………………106
第十一章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群众新福祉……………108
第一节不断提升文明建设水平……………………………108
第二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112
第三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122
第十二章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新机制………124
第一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124
第二节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125
第三节广泛凝聚开拓奋进合力……………………………127
第四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128
第五节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129
第一章 克难攻坚,兰山发展站在新起点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期间,面对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风险挑战,全区上下积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兰山区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主要指标排名位居全省前列。“十二五”末,全区生产总值为849.24亿元,2018年跨越千亿大关,达到1081.25亿元,2020年全区生产总值为1187.88亿元,年均增长6.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2336元提高到2020年的31915元,年均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年均增长7.3%,进入全省县区前十名行列。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时期,全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产业转型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0:40.6:58.4调整到2020年的0.9:33.2:65.9。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1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7.4万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进展。聚焦发展品质品牌农业,培育了一大批优质农产品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建成李官镇清春龙湾都市农业科技示范园、鼎益农校对接示范园、姜氏庄园等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工业实力不断增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十二五”末的505家增加到“十三五”末的598家,净增93家;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比重由12.46%提高到20.24%,提升了7.78个百分点。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绿色板材、现代医药、健康食品、智能水表等优势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绿色食品、木业家具、装备制造、医药、金属加工五大主导产业集群加速发展,产业多极支撑格局日益凸显。木业转型破题起势,4大园区科学布局,18.9平方公里的木业产业园初见雏形,2处小微企业众创园开工建设,1500余家板材企业整合升级,木业规上企业达到355家,产值占全区总产值比重接近三成,一座名副其实的“木业之都”呼之欲出。大力推动“品牌兰山”建设,鲁南制药、天元集团、金锣文瑞3家企业被评为山东省民营企业品牌价值100强,7家企业获评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服务业提速增效。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十二五”末的123家增加到“十三五”末的136家,净增13家;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7.9亿元,较2015年增加39.6亿元,年均增长4.9%,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商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全面启动商谷示范区、国际陆港建设,电商直播示范园等项目开工建设,中通、圆通等顶尖物流企业云集陆港,金兰、兰华等传统物流企业搬迁升级,“公铁海空”多式联运成为兰山现代物流发展的独特优势。成功举办首届体育用品博览会、首届进口商品博览会等一系列品牌展会,直播经济、流量经济、会展经济成为商城发展新的“引爆点”。已建成顺和母幼电商直播基地、山东惟业快手电商直播基地等13个直播小镇,23个电商产业园和专营区、75个电商服务中心,快手交易额位居全国第三、活跃用户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商家注册量稳居全国第一,日快递发单量150万件以上。文旅融合发展态势良好,“商都水城·文化兰山”主题特色不断彰显,共有A级景区14个、全域旅游集散中心3个、省级旅游休闲购物示范点8个、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5个、大型专业文化市场3个、文物保护单位121个。资本市场运作不断推进,全区共有新三板挂牌公司4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4家,总数居全市第1位。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提升。临沂西城蓝图落地,“跨河北上、拥河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建筑领域的大企业、大集团“云集西城”,酉金湖、鲁南制药、理工大学等片区纷纷破题,21条主干道路、临沂四中新校区、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基础配套设施同步推进,10公里生态长廊、1000亩森林城市建设全面铺开,绿色木业、国际商贸、现代物流、医养健康、科技教育、城市服务等六大产业协同发展,一座“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产业新城傲然崛起。老城品质全面提升,8个棚改项目、34个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4000户居民搬迁上楼,637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扮靓城区,254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全面整治,城市形象、城市内涵、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升级。鲁南高铁通车运行,蒙山高架北延全线贯通,京沪高速扩容、大山路拓宽改造、陶然路快速通道等项目全速推进,22条断头路、48条拥堵路全线提升,打造了连通白沙埠、李官、半程、汪沟、枣园镇的区内大环线及每个镇1-2条优美环线,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农村公路通达率100%,行政村通客车率100%,出行环境更加“畅安舒美”,城乡立体化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建成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加强对全区6座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实现日污水处理能力10.8万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城区解放路、沂蒙路等22条城市主次干道、50余处道路节点进行整治提升,共建成“口袋公园”26处、3万余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得到了大幅改善。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方式,老城品质持续提升。城乡环境显著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推进,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3个(20个村)。以美丽村居省级试点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美丽村居建设,沂田庄成为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实施“硬化+改厕”、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农村环境更加优美。以系统理念持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28.8%;全面铺开黑臭水体整治,推广安装金锣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区。
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成功承办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山东分会场活动,全区创新创业工作迈上新水平。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达163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省级3项、市级117项,共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家,重点实验室17家,院士工作站4家,众创空间1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融科网络、方圆智造等企业入选省瞪羚企业,获批全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区。辖区商标有效注册总量6.38万件,列全省各县区首位,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1件,地理标志商标5件。专利发展服务不断加强,全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7761件,均居全市首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简化审批手续,按照群众办事习惯,拆分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公开324项审批标准,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政务服务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149项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告知承诺办理,66.8%的事项实现即来即办,95.8%的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通过“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模式,让企业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营业”,在全市率先实现全省“一业一证”改革20个试点行业100%覆盖。建设网上服务平台,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建设镇街道网络站点12个、村社区网络站点323个,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51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全部上线,全程上线”,真正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市场活力不断激发。以事权改革为契机,以区“管”镇“办”的方式,将区级120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下放镇级实施,全区90%的个体工商注册、98%的食品经营许可实现在镇级办理,将商事登记、食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等109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村级实施,新登记市场主体总数达32万户,有效激发兰山市场活力。
对外开放全方位展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成功创建“一带一路”省级综合试验区,积极推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进国际商城、海外商城、网上商城建设,用足用活商城国际化政策,把商城产品推向“一带一路”。布局建立“海外商城”,现已布局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自由区临沂商城、柬埔寨(金边)临沂商城商品展示中心、中欧商贸合作物流园区、肯尼亚(内罗毕)海外仓、巴林“临沂商城海外仓”、沙特(吉达)中国临沂商城和马来西亚(古晋)中国临沂商城等海外商城和海外仓,在国际合作走廊上形成独具特色的“临商群体”,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积极“走出去”。积极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鼓励企业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出口,创立自主出口品牌,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积极引导市场商户,利用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建设商贸物流枢纽。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落定兰山,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承载项目(顺和国际智慧物流园)加速推进。临沂港运行良好,实现了报关、报检、船务、货代、拼箱、查验等“一站式服务”,与青岛港、日照港实现出口直通,成为鲁南苏北地区重要的商品出口节点。中欧货运班列为临沂商城的商品直达国际市场开辟了绿色通道。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民生福祉不断完善。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就业、社保、民政等民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成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学前教育普惠率和公办率大幅提升;先后规划实施了90余个化解大班额校建项目,“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建设了临沂四中西校区、临沂三中北校区、特教学校等项目,高中段教育普及化和特殊教育发展取得新突破。卫生健康事业不断进步,4家卫生院被评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和国家级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控示范区,基本形成了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规模适宜、分工明确、方便群众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和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开展技能培训2.6万人、创业培训5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应享尽享。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好兜底政策,提高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已按标准建成,拥有国家一级文化馆1个,国家二级图书馆1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2个,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06个,镇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室51个,群众文化队伍400余支。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社会治理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安全感、幸福指数持续攀升。精准脱贫成效明显,金融风险有效防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域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与此同时,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审计、物价、市场监管、广电、粮食、供销、邮政、电信、消防等工作取得新进步,“双拥”、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机构编制、方志档案、统计调查、民族宗教、人民防空、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共青团、工商联、工会、科协、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第二节 新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十四五”时期兰山区既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增多的严峻挑战。尤其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稳步推进,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蓄势待发,对兰山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一、新发展环境催生新机遇
(一)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带来新挑战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进行深度调整。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新秩序加紧重构,国际和区域经贸规则主导权争夺加剧,地缘政治风险导致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突破。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快速发展,产业组织和制造方式发生重大变革,新材料、新能源在制造业领域大规模深度应用,工业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的嫁接催生了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
(二)国内经济发展格局发生新变化
双循环格局逐步构建。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过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构建立体化产业链体系,完善国内大循环体系,扩大开放,优化环境促进双循环良性互动。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加强,围绕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财税体制、产权制度、金融体系等关键领域的改革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有效实施。创新驱动成为主旋律,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路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成为有效应对资源环境约束挑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全球生态安全的政策良方。
(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构建新格局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是新时代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完善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兰山区把思想认识和发展观念统一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构建具有兰山特色的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四)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呈现新活力
淮河生态经济带是我国中东部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打造水清地绿天蓝的淮河生态经济带是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有利于推动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从而带动兰山区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培育兰山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优化城镇格局和缩小城乡差距,持续提高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有利于打造兰山区出海通道,不断增强开放合作能力。
(五)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型激发新动力
山东省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聚焦存量变革与增量崛起,从供给侧发力,坚定淘汰落后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规划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十强”产业集群。山东省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构建“一群两心三圈”的区域发展格局,为释放长期投资预期,推动优势产能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全新机遇。
(六)临沂发展战略叠加蕴含新机遇
临沂地处京津冀和长三角的战略结合部,位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和鲁南经济圈中心地区,具有多重叠加的政策机遇和经济发展机遇,同时接受“一带一路”、东陇海重点开发区域、环渤海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圈多重辐射,商城国际化步伐加快,各种新型业态蓬勃兴起,区域协调发展日益加强,新的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
(七)兰山区快速发展创造多重机遇
兰山区紧密融入国家、省、市发展大局,既有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也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全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机遇,还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挥木业转型、商城升级的支持机遇,更有临沂西城封闭运作、“跨祊河北上”全面起势的建设机遇,同时有产业体系完备、产业结构优化、投资消费空间巨大的发展机遇,有“五个所有”“四个坚决”得到大企业、大集团一致认可的主动选商机遇,有十一场改革攻坚破冰推进、区镇事权改革持续深化的红利释放机遇,有全国“双创”活动周山东分会场成功举办、人才技术不断集聚的创新驱动机遇,有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决心大、信心足、干劲强的实干担当机遇。
二、新发展形势带来新挑战
(一)经济增长压力增加。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镇域经济发展不充分仍然存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增长点尚未完全形成,出口竞争优势面临挑战,部分行业和企业效益下滑,财政收入压力较大,对兰山高质量发展带来一定压力。
(二)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较重,全区产业结构仍以传统商贸物流和五大传统工业为主,部分行业面临产能过剩、产业链条较短、集聚水平不高的问题。创新活力尚未完全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三)生态环境约束增强。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水污染防治仍需加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还需减少。绿色发展尚待提升,水清岸绿还需持续用力。
(四)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教育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在大班额化解上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优质教育供给仍有不足;在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上,仍需要加大力度;卫生医药、水电暖气等领域进展与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
总体判断,“十四五”时期是兰山区强化创新驱动、完成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是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期,是加强制度供给、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是协同推进鲁南经济圈中心城市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是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的关键期。面对充满重大战略机遇和诸多严峻挑战的转型时代,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化挑战为机遇,着力以转型促发展,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区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2035年,兰山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将取得决定性进展。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具有兰山特色、对接全省、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全社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提升,城市功能日益完善;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大幅缩小;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兰山建设,平安兰山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宜居兰山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充分共享现代化建设丰硕成果。
第二章 着眼长远,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的要求,聚焦“走在前列、争先进位,发挥优势、强区富区,以城带乡、精新并举”的目标定位,坚持党建统领,统筹推进西城崛起、产业升级、城市更新、振兴乡村“四大行动”,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引领区建设新局面,在临沂迈入全省“八个第一方阵”,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中展现兰山担当、贡献兰山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找准自身定位,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始终把改革开放作为关键一招,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流程再造,强化制度供给,扩大对外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思维,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
必须坚持弘扬沂蒙精神。始终把沂蒙精神作为激励干事创业的动力源泉,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倡树“六个敢于”,狠抓工作落实,凝聚形成加快沂蒙老区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战略定位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对兰山区定位要求,自我加压,开拓奋进,努力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引领区、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区、临沂城市建设品质升级先行区、临沂市对接长三角合作的重要承载地、临沂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城区。
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引领区。大胆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引领区新路径,在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探索新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重点围绕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试点。最大限度释放改革创新制度红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将兰山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
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区。抓住“中国木业生态科技城”“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山东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落定兰山区等重大机遇,加快推动兰山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加速推动兰山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商贸物流转型升级,培育发展电商直播、网络零售、线上线下展示交易会、市场采购贸易等,壮大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等“四新”经济,积极构筑中央商务核心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临沂城市建设品质升级先行区。抓住临沂西城、高铁商务城等建设机遇,以形成宜居宜业环境为根本出发点,创新产城融合模式,进一步拓展城市功能,推动老城区城市更新,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中心,加快推动城镇融合互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人口市民化进程。
临沂市对接长三角合作的重要承载地。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机遇,把握长三角地区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重大历史机遇,深入对接长三角合作,联动长江经济带,依托兰山区交通、区位、物流等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推动兰山区与长三角地区的战略合作,构建区域合作新平台,搭建对接合作新机制,促进形成更紧密合作关系,成为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的重要承载地。
临沂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城区。抓实改革创新,发挥兰山区作为临沂市行政、经济中心所在地优势,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树立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提高落实制度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兰山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继续走在前列,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四节 发展目标
锚定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接续奋斗,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临沂加快“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中展现兰山担当、贡献兰山力量,实现“走在前列、争先进位,发挥优势、强区富区,以城带乡、精新并举”。
走在前列、争先进位。全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引领区,在全国大局中争先进位,科技创新水平、绿色发展水平、新型城镇化水平逐年提升,综合实力在全国实现高点进位;在全省大局中走在前列,闯出新旧动能转换新路径,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在全省保持第一方阵,助力临沂成为鲁南经济圈发展排头兵;在全市大局中领跑领先,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发挥优势、强区富区。发挥兰山中心城区优势、商贸物流优势、产业发展优势、人文底蕴优势、生态禀赋优势,打造木业之都、物流之都、市场名城、文化名城、江北水城、创新之城。“木业之都”,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以木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建成生物医药集聚区,“四新”经济占据重要地位。“物流之都”,“商、仓、流”实现一体化发展,国际陆港成为“一带一路”中转物流节点、“一单到底”多式联运服务枢纽、大宗货物进出口集散平台,打造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市场名城”,建成临沂商谷示范区,直播经济、会展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活力迸发,打造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易中心、价格发布中心。“文化名城”,沂蒙精神影响力持续放大,打造沂蒙精神文化传承示范区,书法、兵学、孝悌、商城等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全面起势。“江北水城”,依托水资源,深挖水文化,做活水文章,发展水上旅游、水上观光、水上体育,激活中心城区水经济、夜经济。“创新之城”,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创业环境持续优化,人才政策更加积极,高层次人才、高能级科创平台量质齐升,真正让创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倍增器”。
以城带乡、精新并举。实现精致新城市、精美新乡村、精细新环境、精彩新生活“四精四新”。精致新城市,临沂西城全面崛起,品质老城精细提升,高铁片区、北城三期顺利推进,城市布局科学合理、城市功能持续优化、城市管理更加高效、城市特色充分彰显。精美新乡村,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资本下乡、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渠道全面打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在全市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中走在前列。精细新环境,生态环境更加宜居,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常态;政务环境高效赋能,简政放权、数据共享、政策集成、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取得新突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信访化解、矛盾调处、为民服务等机制高效运转,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机制进一步健全。精彩新生活,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样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向前迈出一大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表1“十四五”时期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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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十四五”年均增速/ [累计]% |
属性 |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
3.6 |
- |
6左右 |
预期性 |
(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70.72 |
- |
预期性 |
(3)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 |
- |
与全市保持一致 |
预期性 |
(4)“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 |
- |
- |
与全市保持一致 |
预期性 |
(5)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
- |
与全市保持一致 |
预期性 |
(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个) |
2.6 |
- |
- |
预期性 |
(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与全市保持一致 |
- |
预期性 |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
4.6 |
- |
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
预期性 |
(9)城镇登记失业率(%) |
1.75 |
- |
<3.5 |
预期性 |
(1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 |
- |
与全市保持一致 |
约束性 |
(11)每千人拥有职业医生数(人) |
4.53 |
7.5 |
- |
预期性 |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4 |
95 |
[1左右] |
预期性 |
(1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 |
- |
预期性 |
(14)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24 |
78.3 |
- |
预期性 |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1.2 |
完成上级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上级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17)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例(%) |
61.75 |
完成上级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1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 |
完成上级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19)森林覆盖率(%) |
11.69 |
12.1 |
- |
约束性 |
(2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
17.4 |
保持稳定 |
- |
约束性 |
(21)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
- |
完成上级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第五节 实现路径
紧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性作用,打通快速发展的堵点,补齐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重点实施西城崛起、产业升级、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四大行动”。
实施西城崛起行动。倾尽一切资源、一切力量,推动占地176平方公里、集聚80万人口的产业西城建设,助力临沂成为鲁南经济圈发展排头兵、鲁南苏北区域性中心城市。
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坚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抢抓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深刻重塑机遇,进一步锻长板、补短板,加快推进木业转型、商城升级、物流西迁,推动传统产业释放新活力。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协助推进高铁片区、北城三期建设,提升老城品质,强化精细管理,提高城市能级,丰富城市内涵,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走出一条具有兰山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
实施振兴乡村行动。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全面落实市委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主动出击,走在前列,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三章 重塑商贸物流引擎,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未来5年乃至15年的战略谋划。商贸物流是兰山发展最大的优势,带来了巨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催生了城市化、加速了工业化,是兰山发展的最大引擎和动力,与新发展格局高度契合。重塑商贸物流引擎,是西城崛起的重要内容,也是产业升级的核心要求。“十四五”时期,兰山区进一步夯实商贸物流优势,以物流为牵引,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深度融入“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打造“一带一路”东方商都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和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用足用好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山东省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重大政策机遇,全面推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体系,融入国内循环、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的全球大循环,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商城升级,打造国际著名商贸名城新门户
一、集约化,推动临沂商城提档升级
以商谷片区建设为核心,推进市场集约整合。以“新建一批、关停一批、搬迁一批、升级一批、保留一批”为指导,按照集聚发展、商旅一体、一站式服务的原则对商贸批发市场进行集约整合提升。新建一批。以商谷片区为主要承载地,新建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国内外优品和其他新型产品市场,打造“商城会客厅”。关停一批。对同类竞争严重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市场,规模小、效益差、重复建设且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大棚底”低效市场,以及对城市生活有极端影响的市场,依法有序进行清理整顿。搬迁一批。对服务周边郊县地区的外向型市场,其他不适宜布局在中心城区的生产资料类市场,以及同质化严重、专业化程度低的市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合适区域择址重建,或者向现有同类专业市场集群集中布局。升级一批。对建筑质量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活资料市场,以及其他业态功能单一、相关配套落后、管理水平不高的市场,在原址扩建、改建或重新修缮装饰,完善周边配套,转型现代交易方式。保留一批。对以零售业态为主的生活资料市场,以及新建位于外环以外的市场予以保留。
二、电商化,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坚持以“流量为王”逐渐向“价值为王”转化,通过在直播电商、垂直电商以及其他电商和电商服务方面的优化升级,实现“电商换市”“电商兴市”,打造全国电子商务发展新高地,成为带动商城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强大引擎。
做大做强直播电商。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鼓励直播电商企业积极建设直播基地,带动壮大直播电商市场主体,形成行业集群效应,打造“直播主播打卡基地”,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快速发展。支持直播电商基地、产业园积极建设包含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在内的“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招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优质主播、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提高网红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推广实施新型直播电商模式,结合商城货源优势,支持各市场搭建直播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广实施副食城“市场+供应链+直播+仓配”直播电商新模式,放大直播电商的销售能级。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积极引导住宿、餐饮、旅游、汽车、教育等企业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鼓励直播电商企业运用5G、VR、AR技术开展直播新业态和运营模式创新,提高消费者消费体验和直播效果。营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氛围,采取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社会参与的方式,建立直播电商认证机制和直播电商的标准体系。支持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定期举办“直播电商带货大赛”,评选一批素人网红、培育一批网红品牌,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将兰山打造成为全国直播电商的中心区域。
做优做特垂直电商。加强内涵提升,支持批发市场大型企业立足服务B端客户,强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和中转分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上下游客户的能力、信息分发效率和诚信度,探索“垂直电商平台”+“实体市场”+“地产品供应基地”的发展模式,重点在教育用品、板材、五金、建筑建材等市场,依托自身地产品优势,推进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建设。开发特色货源,鼓励经营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的商贸批发业户立足临沂商城,建设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垂直电商平台。汇聚特色产品,依托专业市场、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劳保、建材、塑料、五金、汽车装具、板材等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临沂商城、辐射全国的专业交易平台。瞄准市场差异,依据各类消费群体的不同消费需求,以及社会发展趋势,细分目标市场,发展个性化、趋势化垂直电商平台。
培育电商良好生态。促进商城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构建电商发展生态圈。健全标准体系,以政府引导、行业主导的方式,修订电子商务业标准体系,完善服务规范等标准,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完善配套设施,支持电商基地运营企业加强5G网络、服务平台、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完善电商基地的餐饮、住宿、休闲、体验、停车等设施条件。规范管理服务,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规范服务流程,为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贴心细致的服务,实行“星级电商企业”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培训体系,支持高校、平台企业与优秀培训机构的合作,围绕战略规划、营销策略、人才策略、网络化营销、物流管理、经营创新、产品设计开发等设立具有实战性和科学性的培训课程。
三、国际化,积极拓展外贸发展空间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以及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优势条件,不断培育壮大国际贸易主体,优化国际贸易结构,强化国际贸易服务,做强跨境电商,繁荣国际贸易。
培育国际贸易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培训、引导、支持商城业户商业模式提档升级,积极探索国际贸易,扩大销售渠道。引进国际采购商、贸易商、国际供应链服务商,把临沂商城纳入供应链供应商名录,融入国际采购平台。支持工程建筑、外贸企业与央企合作,拓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打造国际工程物资集采集供基地。优化商品结构,提高地产品在临沂商城的占有率,促进国际贸易。
优化国际贸易结构。优化进出口货物比例和贸易方式,促进出口贸易,积极推进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持临沂工程物资市场立足鲁南经济圈,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模式,探索扩大出口的方式方法,打造出口贸易的“头雁”,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临沂港的作用,扩大出口。完善境外营销网络体系,以欧盟、东盟、中东、非洲为主要贸易方向,积极发展海外商城和海外仓。扩大进口贸易,引进和培育具有生产资料进口整合服务能力的企业,打造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发展生产资料进口分拨业务,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国际生产资料集散中心。依托临沂进口商品城,扩大国际优品的进口,借助临沂物流优势,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中转分拨中心。
布局建设“海外商城”。重点沿“一带一路”布局“海外临沂商城”、海外仓、边境仓,进一步建设完善巴基斯坦拉哈尔、沙特吉达、肯尼亚内罗毕、巴林、匈牙利中欧商贸等海外商城,鼓励商户用好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优惠政策,依托建成的海外商城开展国际贸易,把商城产品辐射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立足自身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优势,依托“临新欧”等国际国内快速货运班列,积极推进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发展。
做大做强跨境电商。支持转型升级,鼓励专业市场经营户抢抓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机遇,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扩大交易渠道。搭建服务平台,组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接市场经营主体,引导专业市场经营户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扩大出口。加强合作共赢,与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探索在各类平台建设临沂商城专区或专业市场专区(如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卖家快速发展。完善产业链条,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服务商,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境内仓储、物流、报关、退税等服务体系建设和境外营销网络服务站体系建设,推进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为商城中小微企业和商户提供“保姆式”外贸综合服务,推动商城国际贸易向规模化、标准化和服务链条完整化发展。打造网货基地,立足临沂商城市场行业及货源集聚优势,打造集设计、制造、采购、仓储、配送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应链平台,鼓励企业探索开展易货贸易。升级国际进出口商品城,完善兰华跨境电商直播小镇,打造江北最大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永不落幕的进口博览会,助力临沂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四、数字化,提升市场智慧经营水平
改善信息化应用能力,引导经营业户主动应用信息化平台管理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存储、金融、售后、分析等业务,提升对上下游客户的服务水平和企业管理效率。多平台电商化经营,支持和引导重点业户通过入驻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各类电商平台,增强“引流”能力,扩大销售渠道和交易量。引导重点专业市场、大型经营企业等传统商贸企业改变传统经营模式,积极对接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转型,实现行业聚合、数据沉淀与分析,提升增值服务能力。打造公共平台,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让生产、流通与消费相互衔接,资源、要素高效整合,业务、流程高度智能,提升供应链智能化水平。对接终端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生产、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协同运作,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的敏捷性。完善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创新营销模式,健全绿色智能市场产品供应链,培育产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产商互联、产销衔接,再造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
五、平台化,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建设区域性会展中心。依托市场资源优势,按照“以贸促展、以展兴贸、展贸互动”的理念,加大会展经济的发展力度。引导支持会展龙头企业组建会展运营公司,打造“永不落幕”的一站式数字化、智慧化会展平台;增强会展业对“商、仓、流”的“引流锁客”功能,放大“商、仓、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助推商城繁荣和迭代升级,塑造“商城临沂”城市品牌,打造“新会展”示范基地。
培育会展主体。重点引导和实施会展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实体、投资商组建会展企业,鼓励国际著名展览机构在临沂设立分公司;通过联合、兼并、参股等形式,培育壮大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较强的会展企业。依托教体用品、木业板材、汽车用品、家电厨卫、日用百货等商城优势产业,加大“专业品牌型”展会办展力度。探索“专业市场+行业协会+主体展会”发展新模式,增强专业展会孵化功能。
提升服务水平。引进专业会展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信息中介公司、典礼司仪服务公司、视频制作公司等,提供“一站式”“保姆式”会展服务。建设会展金融服务体系,为参展商家制定集咨询、融资、支付、避险增值等一体的金融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采购商量身定制线上授信服务平台,降低参展采购融资成本。“十四五”期间,力争年均办展60场次以上,办展面积65万平方米,支持5家会展公司进行UFI展会认证。
第二节 物流西迁,打造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持续强化兰山全国物流成本洼地与商品集散中心、分拨中心优势,以完善优化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为重点任务,加快物流与各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以物流为核心的产业链组织模式和现代物流体系,将物流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建成国际商品物流分拨中心、区域性供应链服务及金融结算中心城市,确立物流业经济发展引擎地位,全力向现代物流迈进。
一、园区整合,提档升级彰显集聚效应
按照“提档升级、降本增效”的要求,统筹产地、销区和园区布局,形成生产与加工、市场与产品、物流与仓储协调发展的格局。实施物流西移。按照降低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的要求,以国际陆港片区为主要承载地,实施物流核心区(临西八路以西,高速公路以东)西迁工程,把物流园区向G2高速公路以西集聚、向生产加工地集聚、向仓储配送区集聚,力争到2023年全面完成老城区物流搬迁升级。推进园区整合。以物流西迁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与运营为契机,支持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企业等成立由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组成的大型企业集团,共同开发运营物流园区,解决“条块分隔、信息不畅、合力不强”问题。搭建平台,整合市场资源、货物资源、订单资源、信息资源、数据资源、信用资源、金融资源,实行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构建区域物流信息高地。
二、健全体系,创新丰富物流业态模式
建设“公铁海空”多式联运枢纽。发挥公路物流优势,打造“公路+”多式联运体系以及陆向、海向、空中物流立体通道,降低物流成本和环境污染,补齐商城物流短板。筑牢多式联运基础,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济铁物流园建设等为抓手,加快推进仓库、道路、作业场站、海关监管场站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对接落地海关监管场站(无水港)和综合保税区B区。争取落地全国第52个国际邮件交换局,争取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口岸政策,提升“齐鲁号”欧亚班列往返运营水平和效率,打造成为山东省欧亚班列三个集结中心之一。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龙头,加快打造一批综合性物流中心,推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建设,实施铁路物流枢纽多式联运工程,推动铁路物流货场向铁路集装箱货场升级。培育多式联运主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部门支持、存量借鉴等措施,引导大型物流企业以整合、融合等方式积极探索实施多式联运,发展“网络货运平台”模式,提供“一体化”“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一单制”全程无缝运输服务。
构建物流总部基地。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依托,创新业态和模式,提高物流信息技术运用水平和技术升级,实现由传统物流向生活类商贸物流、楼宇类总部物流、虚拟类电子物流的格局过渡,从现货仓储物流为主逐步向现货物流与期货物流并存的格局过渡。建成集科技化、标准化、信息化、园林化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物流总部基地。重点培育供应链金融、大宗商品贸易、信息服务、保税仓储、流通加工、检测检验等增值服务产业,主动介入关键代理类业务、外围支持类业务等高增值业务环节,推动物流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
健全现代物流体系。推动物流与产业联动发展,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整合剥离内部物流业务流程,扩大物流服务外包,物流企业全面融入制造业产业供应链,提供全过程供应链物流服务。加快快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快递企业设立区域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和区域配送中心,统筹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和快递服务体系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共享站点、网点,提高快递配送效率。加快城乡配送体系建设,以“互联网+”为技术支撑,建立高效便捷的智慧化、绿色化城乡高效配送网络和末端配送网络,建设充电桩和新能源车停靠点等基础设施,赋予新能源车辆特殊路权,支持企业发展城市共享新能源配送体系,推广实施共同配送。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建设集分拣、储存、加工、配送于一体的冷链物流中心。鼓励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与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现冷链物流的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提升冷链运输配送水平,逐步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开创城乡物流一体化新格局。做好危险品物流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打造专业的化工产品及危险品物流基地,加强对危险品物流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人员培训。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流组织指挥机构和信息化平台,加强对离散仓储物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遴选扶持部分企业设立应急物资仓库,构建普通货物仓库和应急物资仓库功能复用机制。
三、多措并举,打造物流供应链新标杆
按照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多措并举推动物流产业升级,打造区域性物流研发中心、物流信息交流中心、供应链物流运作中心。
搭建“物流云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式,建设或引进“物流云平台”,汇聚智慧云仓平台、智慧运力平台、物流诚信评价平台、物流大数据平台等功能,构建区域性“一站式、综合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广泛而全面的智慧物流公共基础服务和平台支撑,实现仓储、运输、配送、信息全网协同,物流行业信息透明共享与高效互动;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实时信息查询、跟踪监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物流业运行情况定期评估;利用平台积累的数据,构建物流价格指数、景气指数等相应的统计指标体系。支持物流企业“上云”,充分整合物流产业链上的相关资源,为货主、车主、物流运输公司、仓储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和保险公司提供资源对接与服务,让物流更智能、更高效。加大对“网络货运平台”试点企业和“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
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引进、培育、扶持一批物流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仓储物流装备研发,提高关键物流装备智能化水平,提升物流操作效率。充分发挥山东省商贸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和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的作用,招引国内外优质研究机构在临沂设立研究机构,促进物流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
推进物流资源整合。实行专线整合,支持有实力的物流园区或物流公司按照“共生、共融、共享、共兴”的理念整合专线资源,朝现代物流发展方向组建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公司,通过装备、技术、模式的创新,做区域型“物流小霸王”,带动传统物流业的转型升级。搭建共享平台,支持物流企业开展模式和业态创新,搭建“最前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的共享平台,畅通物流“微循环”通道,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推进物流供应链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物流供应链创新试点,链接物流服务上下游资源,构建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集聚物流业上下游数据,开展数据挖掘研究,扩大增值服务范围,提高盈利水平和服务效率。推动骨干商户平台化发展,打造“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和国际化”的现代物流供应链和平台经济生态圈,提升物流服务的柔性化、智慧化水平。
推广物流标准化应用。支持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等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家、省物流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物流标准化试点任务,形成一批对区域物流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物流标准化应用成果。加快物流园区改造提升,以单元化物流为切入点,推动供应链标准化建设。以托盘标准化为核心,带动物流系统上下游的单品包装、周转筐、货运车辆、货架、叉车等相关设施设备实现标准化,扩展标准托盘、周转箱(筐)从集装单元、作业单元到计量单元、数据单元的功能转化,实现供应链单元化水平提升。推动标准拖车、甩挂、仓储等物流设施标准化示范工程和物流作业流程标准化以及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和标识化,提高作业效率。
专栏1商贸物流领域重点项目 |
东方商都展览馆、国际酒店用品商贸城、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通快递鲁南(临沂)智能电商产业园、圆汇智创园项目、中农财金科技物流产业园项目、传化智慧物流园、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等。 |
第三节内外兼修,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一、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深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资源创新上深度对接。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承接优质产业、科技资源、人才资金转移。与发达地区合作共建科研机构平台,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共享专家资源,借力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实力,重点做好技术引进和成果的本地转化。重点针对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对标临沂市“三步走”战略布局,全力打造“三个目的地”。优化整合兰山区山水、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积极融入全市全域旅游发展大局,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目的地”;积极谋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跨省合作园区等平台,共建产业合作基地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全面承接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数据赋能等新业态,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目的地”;发挥“市场名城、物流之都”的资源禀赋,依托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国际会展等载体平台,创新“直播+拼购”的销售新模式,让更多优质产品走出临沂、走进长三角,打造长三角“购物消费目的地”。
生态文明上深度联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意识,协同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升级、生态保护、防洪等,打造黄河流域协作发展特色先行示范区。通过绿博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区域交流合作,以木业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引进高端木业和先进机械制造项目,积极推介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区域合作项目。
产业协同上深度融合。主动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强化与胶东经济圈、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合作,共谋产业协同错位、互补互促发展,增强整体实力。打造高品质交流合作平台,培育和壮大教体用品、木业板材、汽车用品、家电厨卫等为主题的全国性专业展会,打造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兰山特色品牌展会。鼓励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开展合作,联合开展招商引资,打破行政边界,培育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补齐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区域性“雁阵型”产业集群。
区域发展上勇于当先。构建“组团共振、多轴集聚、镇域互补”全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西城、北城和中心城区三大组团建设,构建京沪产业发展轴、祊河创新引领轴、沂河城乡融合生态轴,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加快形成内外联动、互促共进的区域发展格局,将兰山区打造成为鲁南经济圈产业发展核心区,助力临沂在鲁南经济圈的排头兵地位尽快凸显。
专栏2全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
组团共振:加快推进西城、北城和中心城区三大组团建设,将西城打造成打造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产业新城,北城以高铁片区和北城三期为引领,辐射带动半程、枣园一体化发展,中心城区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 多轴集聚:京沪产业发展轴,发挥G2京沪高速通道和沿线园区载体平台功能,重点发展高端木业产业、先进装备制造,辐射带动商贸物流、现代食品加工等产业;祊河创新引领轴,以高等学校为核心,依托优势学科资源和高精端人才储备条件,以文创、研发、孵化为升级方向,构建教育产业集群,布局双创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人才培养;沂河城乡融合生态轴,依托沂河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布局健康养老养生休闲带,率先实现城乡建设一体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镇域互补:区级强化领导,简政放权、培强扶弱、完善基础设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镇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镇域立足实际、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充分激发内生动力,走出特色鲜明、错位布局、集群发展的镇域发展之路。 |
地产品业上做大做强。依托当前国内消费物流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在内需体系中特色定位,强化地产品加工,提高地产品流通环节市场占有率,推动建设与商贸物流枢纽相匹配的地产品生产节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地产品创意设计园区,布局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数字化新型共享工厂,形成“市场连基地、基地连企业、企业连市场”贸工一体化格局,打造地产品产业化升级版,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
内需挖潜上不断加劲。顺应百姓消费水平提升、消费结构升级趋势,补足城镇消费供给短板,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托幼等配套政策,鼓励居民按政策生育,加强城市养老设施建设,满足城镇化和老龄化需求;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活动,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持续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序发展在线教育,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鼓励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引导实体企业更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
品牌建设上持续发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快形成符合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以“标准高、质量优、品牌强”为目标,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培育、打造知名品牌为重点,使质量品牌成为推动发展和增长的重要动力。大力推动“品牌兰山”建设,加快打造国内外知名产品、企业、行业和区域品牌,围绕品牌经济发展,完善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商标品牌法律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精准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入推动全方位开放发展
打造“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的主阵地。强化平台开放引领作用。鼓励支持临沂商谷、国际陆港等各类载体平台大胆创新,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以平台建设、通关便捷、产能合作、人文交流为重点,抓好“平台-政策-产业”开放模式集成创新,推进临沂“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机制,争创国家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加快中国(临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用好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力促临沂商城在海外央企工程物资采购等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方面实现新突破,加速实现市场采购由“政策吸引”向“功能吸引”转变,探索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工程物资集采集供基地。支持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毗邻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优势,开展经贸投资、人才交流、国际产能等领域合作。依托木业、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吸引上下游关联企业抱团走出去。制定跨国公司培育成长计划,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并购境外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等价值链优质资源,培育源自临沂的跨国公司。支持企业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建设海外仓、边境仓,加快西班牙马德里等海外商城全球布局步伐。发挥中欧商贸物流园、中白商贸物流园等海外临沂商城作用,打造一批集商品展示、物流分拨、研发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境外园区。
加大与国际其他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对外交往与合作。积极开展涉外招商活动,深耕日韩,加强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主动“走出去”,开展“双招双引”和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密切与国外友好城市、地方政府、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协会及知名企业交往,邀请高规格国外代表团到兰山考察。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春季和秋季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展会,引导企业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做好招展工作,实施“以展促贸”战略。拓展国际产业合作领域。加强与欧美、日韩等国家(地区)在智能技术领域的研发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完善产业配套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鼓励市场企业参与跨境电商,构建完整的跨境电商产业链、生态链。依托临沂商城跨境电商产业园,引导中小外贸企业与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发展服务贸易,在扩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基础上,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文化、信息技术、教育体育等新兴服务贸易。
第四章 实施西城崛起行动,打造产城融合新地标
全力推进临沂西城建设,是服务于临沂商贸物流转型,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于打造对外开放国际化平台的重要部署,更是助力临沂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的战略谋划。“十四五”时期,要按照“拉框架、聚产业、强配套、提品质”的工作思路,坚持系统理念,把标准思维贯穿始终,把新发展理念体现到西城建设的方方面面,全力打造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产业新城。
第一节 拉框架,优化产城空间发展布局
按照“跨河北上、拥河发展”的理念,以义堂镇为中心,南接兰山经济开发区,东接商城,北跨祊河,囊括枣园、方城部分区域,融入主城,把祊河作为西部新城的内河,管辖范围共计约176平方公里。统筹生产区、生活区、商务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加强现有区域城市功能改造,推动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形成“南部高端工业聚集区、东部现代商贸物流区、中部宜居宜业生活区、北部滨水商务总部经济区”的格局。
第二节 聚产业,坚持产城融合组团发展
将产业西城划分为鲁南制药科研组团、西部产业组团、酉金湖片区、木业总部组团、义堂宜居居住组团、酉金湖东片区、商谷片区、国际陆港组团、经开区组团、方城新桥组团、枣园镇驻地北部组团和鲁班精装小镇组团等功能组团,重点推动木业产业集群、物流产业集群、商贸服务业集群、大健康产业集群、教育产业集群和城市服务产业集群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各组团之间既相对集中、特色鲜明,又紧密联系、功能互补,坚持一体化规划、组团式发展、协同性建设,加速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为促进人口集聚、发展服务经济拓展空间。
第三节 强配套,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把握临沂西城封闭运作、“跨祊河北上”全面起势的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公共基础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六横六纵”城市快速路网骨架,构建可达、可观、可游的交通体系,有序推动轨道交通建设,沿祊河打造两条高品质滨河大道,构建由景观大道、慢行道、特色慢行区为主体的游憩活动体系,建设快速公交专用通道,推广“公交+自行车+步行”的低碳出行模式,开启城市“慢生活”。强化文化、教育、体育、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快推进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兰山区人民医院新院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节 提品质,全力建设蓝绿活力新城
牢固确立绿色发展定位,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打造便利可达的城市滨水生态体系。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完善由河流绿化带、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街头绿地组成的城乡公园体系。依托祊河、涑河“两带”蓝色骨架,利用现状水系、高速公路绿化,形成十一条沟通祊河与涑河、贯穿全境的楔形绿廊,构筑“两带、十一廊”的生态格局体系。以绿为底,以水为魂,构建城市滨水景观网络系统,形成“蓝绿交织”的开放空间,打造高品质的生产、研发、教育、商务、居住空间。
专栏3西城崛起基础设施项目 |
道路管网:大力推进兴业路、创业路等西城道路建设,打通西城路网,构建联通四方、功能完备的西城路网体系。 公共服务设施: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等。 绿化项目:西外环道路绿化工程、西外环节点绿化工程、兴业路道路绿化工程、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义堂镇街头公园绿化等。 |
第五章 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十四五”时期,在巩固商贸物流发展优势基础上,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围绕商城产品供给,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地产品加工业,围绕商城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结构合理、布局优化、融合发展、高效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发展新高地。
第一节 木业转型,打造国际“木业之都”
按照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沿着“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条升级”路径,切实推动木业产业向集群化、高级化、现代化、高端化发展,实现木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兰山区木业产业产业结构合理、产品门类齐全、配套设施完善,力争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叫响中国木业生态科技城称号,并发展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新型现代化人造板生产加工及高档家具产业基地”,打造首个“中国木作整装材料产业基地”。
一、产业发展集群化
加快推进以义堂为发展核心,总占地18.94平方公里的木业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包括木业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综合配套区、木业机械集中区、高端板材生产区4个功能区。发挥“搞服务、搭平台、出政策、抓引导”的优势,全面落实省市扶持政策,设立木业转型升级产业引导基金,激发企业转型热情,为木业转型升级、企业入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因企精准施策,实施分类提升,引导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打造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主导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规模效益大、核心竞争力强、配套供给优、支撑体系全、产品质效高、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形成规模集聚效应。
二、产业基础高级化
加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研发转化一批领先科研成果。整合引进研发资源,建立木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支持企业与中国林科院木工所、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专业院校和国内技术高端企业开展产业协同创新,共建共享技术资源,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围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个人定制”等先进理念,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投入,用新技术、新工艺,促进技术与经济结合,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的含金量。加大扶持力度,对企业争创科技创新平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争创打造等,给予相应级别的补助奖励。加强木业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的强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提高木业产业基础能力,力争打造50家龙头标杆企业。
三、产业链条现代化
利用土地存量、规划支撑等优势,用好“规划地块招商地图”“产业招商地图”,通过企业招商和平台招商等方式,精准招引木业产业链前端的原材料进口企业、运输企业和产业链终端的全屋定制、智能家居、个性整装等高端产业项目,构建从原木进口到板材生产加工、全屋定制、再出口的全产业链。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带动形成从原木进口到板材生产加工、无醛胶研发生产、木业机械制造、全屋定制、绿色家居到木产品销售再出口的木业高质量发展全产业链条。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5G网络,集聚原料供应、设计研发、生产加工、物流运输等生产要素,对木业产业全流程、闭环式把控,实现以销定产、规模定制。集聚整合产业链、技术链、消费链优质资源,科学制定信息发布机制,发布“价格指数”,输出“生产标准”,占领行业技术和标准的高地。支持木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互联网+木业”新模式的发展。鼓励木业企业建立网上销售部门,积极借助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网络平台,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发展直播经济。通过建设大数据平台,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发展高档家具等终端产品的大规模定制化生产,提高兰山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四、产业层次高端化
建设木业产业研究院,设立木业机械研究、能源综合利用、大数据应用等专业研究所、科研中心,培育设计、研发等新业态,引进德国、意大利等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发展绿色板材、智能家居等高端产业,为兰山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推动木业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形成以高端产品为引领的产业发展和增长的新格局。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大幅提高传统木业制造信息化水平。按“工业4.0”思维建立独特的信息系统,实行软件开发和“机器换人”同步规划,推动木业智能制造的发展,打造“智慧工厂”。
专栏4木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 |
临沂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旭美尚诺年产30万立方米OSB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财金创业(山东)孵化器有限公司木业科技众创园项目、千山木业年产30万立方环保生态板改造提升项目、欢哥年产25万立方米密度板项目、鸿君家具年产十万套高端成品家具项目等。 |
第二节 壮大地产品,打造“新制造”示范基地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力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产业链条,大力提高工业增加值率、劳动生产率和能源利用率,全力打造产业层次高端、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集创新发展、集约发展、优质发展为一体的地产品加工特色产业基地、“新制造”示范基地。
一、食品产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建设为手段,以智能制造为推手,推动兰山区食品产业向现代化、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5年食品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销售总量全国领先,产品种类丰富、附加值高,品牌知名度高,打造“山东省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畜禽加工制品生产基地”。
壮大食品产业集聚区。依托金锣集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化、功能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整合提升现有食品加工企业,引导企业向金锣科技园集聚,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作为增强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和根基,积极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实施品牌强企战略。以优势促名牌,以名牌带优势,在巩固“金锣”等原有品牌的前提下,鼓励、支持食品企业积极申报认定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加大品牌的包装、推介、宣传和保护力度,争创更多的有知名度的品牌;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研发动力,在完善现有成熟产品的基础上,开发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延长食品产业链和价值链。通过项目孵化,不断延伸、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壮大产业集群,引领健康食品消费模式。重点发展优势产品精深加工,研发功能性浓缩蛋白、多肽系列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促进食品加工向“大健康”产业转型。积极探索食品企业与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结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加强食品企业与淘宝、京东等电商、电商平台的对接,支持企业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经营模式,支持以绿爱糖果等企业为引领的“互联网+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生产模式创新。
加快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生产工艺和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产品质量。继续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体系认证,完善风险防控模板和风险清单,建立完善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医药产业
坚持质量为先,以龙头带动为依托,以研发创新为驱动,以产业链完善为手段,以结构优化为目标,建设空间规划合理、集聚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医药产业集群。到2025年底,医药产业集群规模稳定增长,龙头骨干企业快速成长,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门类大幅增加,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打造全国知名医药生产研发基地。
强化龙头引领。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增强兰山区医药企业国内竞争力。支持鲁南制药、山松生物两大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单一大品种产品种类和销售收入,扩大大品种的市场占有率,引导其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步伐,争取每年承担国家级、省级新药研制重大专项项目,增强企业行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鲁南制药医药创新研发中心建设,助推临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能力不断提升。培植一批成长性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积极引导其做精做强拳头产品,加大科研投入,开发医药新品种,增强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后备力量。建设现代医药电商物流园,建立统一的仓储、物流园区,依托洪福医药、仁宏医药,成立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推进互联网药械交易平台建设。
拓展医药产业链和价值链。以鲁南制药为依托,在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四大关键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化学制药方面,重点开展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神经和精神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医药大品种开发,推进缓释、靶向、长效等新型制剂研发和技术产业化。现代中药方面,重点开展新型中药针剂、中药制剂、中药保健品研究,支持优势中药材种质资源发掘与保护,开展药材精深加工和产业化开发。生物制药方面,重点引进乙肝疫苗、基因工程人血白蛋白和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核心生产技术,吸引生物制药科研成果来兰山区转化。医疗器械方面,重点支持高端医用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大力发展慢病筛查、微创诊疗等新型医疗技术和器械产品。
三、机械制造产业
紧跟产业发展前沿,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效益倍增”为目标,以兰山经开区机械产业聚集区和义堂木业机械聚集区整合提升为载体,以培育龙头企业、提升产品配套、加强自主创新、推动智能制造为重点,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制造服务化、智能化转型。力争到2025年底,机械制造产业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做精、做优、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争创国际知名品牌,使之成为省内机械行业的领跑者。
培育招引龙头企业。加快引进具有规模、技术优势的项目落地,支持企业完善资产手续,保障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指标。依托华星机械、金立机械、北易车业、长兴机械等现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植保机械类、工程机械类、机械铸造类、仪表制造类产品,不断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鼓励天河消防等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通过升级扩建,巩固消防车装备市场,努力打造全国最大的消防设备生产基地。引进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拉长产业链,搞好技术革新和改造,适应市场,提高生产水平,努力形成产品门类较为齐全的制造工业体系。
推动企业研发创新。加快推进兰山区机械企业科技创新步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支持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不断提高产业自动化水平,降低用工成本。引导企业建立研究院、技术(研发、设计)实验室等平台。鼓励华星机械、盖氏机械、珠峰车业、长兴机械、新天力机械等龙头企业主动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中车研究院等高校、研究院所合作,突破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打破关键部件国外技术垄断。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拓展机械制造产业链和价值链。以华星机械、大阳通用机械、金立机械等企业为主导,完善“机械配件—关键动力制造—机械组装—整机制造”产业链条,尽快弥补关键动力机械(发动机、电机等)制造环节。组织实施智能制造重大工程,加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推进机械制造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改造提升机械制造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瓶颈。
四、仪表产业
以白沙埠镇为重点,推进仪表科技产业园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以冠翔、高翔、亚翔、鲁蒙、铸宝等企业为主导,完善产业链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仪表产业的市场和规模优势,培育头部企业,打造行业标准。积极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引进控制模块、传感技术、智能管理等科研团队、优势企业入驻,开展智能水表、水表远程控制、管理及配置等新技术、新产品协同研发、孵化,推进仪表产业转型升级。
五、体育用品产业
依托国内首个体育用品专业市场和最大的体育用品采购基地,以山东(临沂)体育用品博览会为契机,积极推进体育用品智能制造,按照全产业链思维,布局体育产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智能体育产品加工生产基地、检测检验中心、装备制造等,全力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崛起。顺应全民健身热潮,引进高端体育器材、训练健身器材、球类和运动防护用具制造等生产企业,高度关注体育用品智能化趋势,支持智能鞋、智能健身器材、智能足球、智能羽毛球、乒乓球发球机等智能体用用品的科研和生产。
六、塑料加工产业
以环保安全、节能降耗等底线标准倒逼企业走规范发展之路,对生产条件较差、产品附加值低、不具备环保安全要求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淘汰取缔。引导鼓励塑料企业进行升级改造,高标准打造一批塑料产业园,对占地少、规模小的塑料企业逐步实行聚集化生产和管理。鼓励塑料企业对现有设备、工艺和管理进行规范和改进,提升市场占有核心竞争力。顺应当前塑料产品发展的新动向,生产功能性的包装袋、真空镀铝或珠光膜编织袋等新品种,使产品能满足客户各种个性化需求,增强企业竞争力。
专栏5地产品重点项目 |
中国临沂体育智能制造项目、金锣创新创业产业园、鲁班精装小镇、绿爱小镇共享工厂项目、鸣瑞年产200万吨食品级个性化包装智能制造项目、天河消防抢险救援车辆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中慧(临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套)智能终端设备项目、山东华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高端工程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制剂车间改造项目、沂河财金众创城等。 |
第三节 发展新兴产业,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
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壮大医养健康、文化创意、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兰山区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心。
一、医养健康产业
发展壮大医养健康集聚区。推进医养健康产业集中发展,以北城三期、镇山生态养生区为重点,依托金锣绿色康养田园综合体、亲和家源临沂健康养老中心、临沂凯旋医养等项目,打造医养健康集聚区,争创全省医养健康示范区。
推进养老与医疗融合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养老服务,规划建设医疗服务中心,依托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医养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功能延伸改造。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
创新医养健康产业模式。依托金锣绿色康养田园综合体、茶芽山文康旅、凯旋医养等项目,创新“健康医疗+养生养老+休闲旅游”综合体等医养健康新模式。以“互联网+智慧养老”为引领,实现医疗与养老、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科技创新与智能化养老的多元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智慧健康和大数据产业。抓住山东省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契机,完善以居民数字化健康档案、病历、处方等为核心内容的基础数据库,大力推广“健康云”应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健康医疗数据分布式“云存储”,消除数据壁垒,形成大数据存储、挖掘、开发应用的“互联网+健康”新业态。培育建设智慧健康产业,鼓励自主研发制造可穿戴设备、智能化健康电子产品和移动应用服务。
二、文化创意产业
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加快文化创意与互联网等科技的融合,提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做大做强现有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扶持本地骨干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力争到2025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50亿元。
打造“书圣”“孝圣”“兵学”特色文化符号。深入挖掘以“书圣”王羲之、“孝圣”王祥、兵学文化为代表的兰山传统历史文化内涵,整合书法广场、书圣阁、琅琊古城·羲之文化园、兵学文化公园等资源,推进书圣文化旅游区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开发《兰亭序》高仿制品等文创产品,全方位展示书圣文化、兵学文化的独特魅力,提升兰山区作为书圣文化发祥地、“中国书法名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念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建设智慧文旅平台,扩大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投融资、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等产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新能源环保产业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光伏发电龙头企业建立安全、稳定、高品质的光伏电站。积极布局氢能源。推广金锣水务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积极开展废水深度处理净化、循环利用及饮用水净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围绕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测、“三废”处理等领域,培育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龙头企业。
四、新材料产业
打造特种钢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新型铝型材、镁铝合金、铜钨合金及金属表面处理新材料的产品研发。突出轻金属合金、合金复合材料、耐腐蚀不锈钢、多功能板材技术与产品开发,把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其他相关产业的助推剂、加速器。
五、新一代信息技术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推动信息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微型化、低功耗、宽频化、集成化和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加快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发展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服务外包和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和系统,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
第四节 提高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培育壮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一、现代金融产业
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围绕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打造临沂现代金融核心集聚区、北京路国际金融圈、商谷金融服务圈和人民广场金融商圈等四大金融产业集聚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业态聚集发展,打造中国商贸金融创新中心和鲁南苏北区域金融中心。
创新金融业态模式。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积极发展养老金融、教育金融、文化金融、旅游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对外贸易融资业务,开展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服务商城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条龙”金融服务。加大吸引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的力度,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票据中介服务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等新型专业性金融服务组织。
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进涉农金融机构业务下沉,优化城乡融合的抵(质)押品管理体系,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打造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兰山样板”。探索建立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水平和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为目标,推动金融机构健全适应自身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
二、精品旅游产业
融合发展“旅游+”产业。深入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红色、商贸、农业、文体、康养等产业融合渗透,发展购物休闲、文化研学、健康养生、夜间体验、水上经济等旅游新业态,延伸提升旅游产业链、价值链。整合城区商业和文化资源,突出城市购物休闲游,创建购物旅游示范街区、购物旅游示范城。打造茶牙山文旅农业田园综合体、金锣绿色康养田园综合体等集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力争到2025年底,接待游客突破2500万人次,消费总额达到280亿元。
完善城市旅游功能要素。结合老城更新、古迹修复,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体系,拓展和强化老城历史文化、商城休闲购物、水城观光娱乐、镇山生态养生、城郊乡村旅游、夜间文旅体验等六大“旅游板块”,放大“商都水城、文化兰山”品牌效应。培育创建新一批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打造文旅融合、商旅融合发展新亮点。加大高星级酒店、高端度假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精品民宿建设力度,实施饭店业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改造提升工程。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区、旅游咨询服务体验中心和旅游数据中心。实施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建设达标和旅游标识系统改造提升行动,加强电子定位、系统监控等智能化管理,增强智能导游、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电子讲解等智慧服务。
实施对外市场拓展工程。“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招引一批精品龙头旅游项目。加大营销宣传力度,瞄准重点客源市场,积极参与“高铁开进沂蒙山”“沂河之夏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提高兰山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利用商博会、书圣文化节、沂河水上赛事等重大节会活动,加强策划营销、项目招商和线路推介。
三、城市服务业
培育发展商务服务业。着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信息、咨询、代理、经济、知识产权等市场交易类中介服务业,打造一批定位精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专业商务楼宇,培育一批本土品牌商务服务企业,大力招引发展总部经济。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推进科技孵化器、创新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市场化,大力发展技术转移、创新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服务组织,加大对软件开发、云计算、数据处理、工业设计等领域企业培育引进力度。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包括居民和家庭服务、体育、文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培训服务等,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和带动其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展,不断释放消费活力。
专栏6新兴产业和服务业重点项目 |
金锣康养综合体金锣医院二期建设项目、临沂都康老年养护院二期、水墨琅琊文旅示范园、1972文化创意产业园、金锣水务分散式污水处理厂/站建设项目、天河超算产业园(天河产业园)、宝德金融中心、华润文旅城、天元集团中国绿色建筑产业科创中心项目等。 |
第六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宜业智慧城市
第一节打造宜居宜业智慧城市
一、实施公园城市建设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城市品质为重点,按照“点、线、面”相结合,全方位打造城市绿化格局,“十四五”期间新增绿化800万平方米。围绕城区水系打造“水、岸、滩、堤、路、景”多位一体的组团式立体绿化景观,构建公园城市主框架;对城市周边废弃地、水塘等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利用城内零碎空间打造“口袋公园”并不断丰富其内涵,进一步为市民营造赏景、休闲、文教等多功能一体的城市活动空间。
二、着力提升城区品质
以做好片区开发为抓手,不断推进城市建设。用足用好西部新城片区封闭运行扶持政策,做好路网、医院、学校、文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协助做好高铁片区、北城三期建设,抓好征收清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老城品质提升,抓好片区征收、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以重点片区、重点项目为引领,大力推进城区道路维护工程和城镇道路亮化工程。建设人文城市,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建设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三、完善提升服务能力
结合城市发展水平,加大环境卫生投入,逐步提高环卫等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大力推进公厕、生活垃圾收集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市管理设施短板。以镇街道(经开区)为单位,行政区域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实施全覆盖环卫保洁,提高精细化保洁水平。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为契机,全面提升村镇环卫保洁质量。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大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融合,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置,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增加社区养老、托育、医疗、体育、文化服务供给,加大惠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结合区域特点和文化特色,精心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年货一条街、民俗一条街”,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经济”发展,满足市民多样化生活需求,让城市更有温度。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施专业化管理。提高环境卫生、便民服务设施等市场化运行管理水平。
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区级牵头、镇街主体、共治共享”的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绣花工程”,启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开展新一轮环境秩序攻坚,尽快补齐短板,扩大覆盖范围,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全覆盖。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执法下沉,充分发挥属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综合执法派驻中队运行机制,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共享单车、停车场、户外店招牌匾、餐饮油烟治理等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创新智能化管理新方法,加快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弘扬“共谋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理念,全面推广城市管理“三长一会”模式,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形成现代化城市治理模式。
第二节 增强综合交通体系功能
一、优化区域路网结构
以沂蒙路、蒙山大道、西中环、西外环为轴线,重点实施董泗路、沂蒙北路、泉重路、方马路、张南路(朱七路)、文泗路、大山路西段、蒙河滨河路等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共计约100公里,构建中心城市开放性发展主轴,并以此为中心提升县乡道路通行能力。积极谋划S229沂邳线临沂兰山段改建工程、G205山深线泰安临沂界至兰山区半程段改建工程、G206威汕线莒南官西坡至兰山汪沟段改建工程、G327连固线兰山区义堂至费县胡杨段改建工程,解决国省道穿越城镇驻地现象,缓解半程镇、义堂镇、方城镇和汪沟镇驻地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区域路网结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加强城市停车场、充电、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实施新华路提升改造、王庄路打通、聚才二路打通等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交通承载能力。加强道路管护,打造沂蒙路、金雀山路、通达路等重要主干道特色景观街。做好通用机场规划研究工作,逐步谋划立体综合交通体系。
三、优化升级农村路网
把“道路先行”作为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开门钥匙”,进一步完善城乡快速路网骨架,加快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突出发挥“道路通、产业兴”的连环效应。加快区管道路建设,不断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在各行政村实现通镇村公交、客车的基础上,提高自然村覆盖率,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整合优化现有物流要素资源,以邮政快递、商贸、供销、交通等物流设施为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促进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元化,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城乡互动、区镇村互联、畅通高效的物流网络体系,重点解决物流入村“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三节 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一、夯实数字兰山基础设施建设
布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持续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区5G移动网络全覆盖,电子政务网络IPv6部署完成,电子政务外网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支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区数字基础设施总体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对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和投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
二、构建高效协同政务数据体系
依托省、市大数据中心、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兰山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信息化、云端化、智慧化。加大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汇聚、交换共享力度,拓宽数据共享的广度与深度。协同推进“一次办好”,实现公众和企业网上办事“一号登录、一站受理、一网通办”,简化办事流程,力争到2025年,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覆盖率超过95%。利用兰山区社会治理融合共享平台、空气质量热点网格监管监测等平台实现对生态环境、民生热点、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大数据分析和实时监管、预警,为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数据共享、维护机制,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规范管理,分级分类推进政务信息的开放共享,逐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建成“收、管、存、用”于一体的数字档案管理化平台,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争创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构建立体化安全防护体系,提高政务数据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敏感数据保护,实现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三、赋能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聚焦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数字化设计等数字生产性服务业。在商贸物流等传统产业领域搭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物流园区、企业全产业链数据科学、安全共享流通。
四、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突破行动
规划建设一批智慧社区试点,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打造智慧生活圈,并在全区推广。支持提升社保、医疗、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智慧化应用,构建城乡联动、资源共享的智能化网格管理体系,推动城市信息惠民服务延伸下沉。升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大力投资建设农村网络,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加快推进5G网络布局,实现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
专栏7城市更新重点事项 |
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 能源基础设施:新建供热管网及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 道路基础设施:精细化整治区管道路和桥梁存在的各类病害,修补路面、人行道板、路沿石等;加快祝丘路、新华路等道路项目建设,打通道路“微循环”。 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公共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等。 |
第四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全域水系连通,优化水网格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全面完成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区建设,坚持“河河相通、河库相连、连片打造、河塘同治”的水系治理思路,实施修复治理“水生态”,联动开发“水、岸、滩”,一体打造“堤、路、景”的水系治理模式,按照“大流域辐射小流域,小流域延伸全区域”的治理推进路线,着力打造以“三片三网”为“框架”,以其他水系、农村沟渠为“脉络”,以闸坝、水库、汪塘为“关节”的大水网格局。
二、突出民生水利,实现共建共享
以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人水和谐、维护河湖生态、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线,持续发力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水旱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全面保障水资源安全、水环境优化、水生态改善。努力构建全域生态水系,优先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等四个方面的需求,保障水利建设的成果惠及全区人民群众。
三、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
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建立水质监测和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健全完善的水源供给体系、企业运营管理体系、服务指导保障体系、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的“一条龙”管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信息化。
四、深化水利改革,严格节水管理
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集中整治,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规范各项涉水活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清违清障,恢复和提高河湖生态水平。以水资源智能管理、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水保天地一体化为基础平台,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努力构建与现代水利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行政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水利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全面提升水利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统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与发展。响应国家节水行动,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智慧水利,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水量分配与管控、用水计划管理、水资源监控。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涉水事项服务,努力形成水量水质共管、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的良好局面,不断推进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专栏8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区建设工程 |
推动涑河、方城河、柳青河综合治理、祊河华夏水源、沂河茶山拦河闸至孝河水系连通、沂河河湾水源向石屯水库和小李官水库补水,以及防污控污、汪塘整治、景观人文、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建设。 |
第七章 实施振兴乡村行动,打造乡村振兴兰山样板
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带动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做好空间优化布局
一、优化城乡融合宜居空间
发挥“大西城”和高铁商务城引领作用,西部以义堂镇为中心,辐射带动经开区、方城镇、汪沟镇、枣园镇,形成“东贸西工中生活、南部物流北科教”总体布局;北部以白沙埠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半程镇、李官镇,做好“南北拓展、东西带动、互补互融”文章;努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注重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产业支撑三个方面提升,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在改革、转型、创新三个方面推动城乡地位平等、城乡要素互动、城乡空间共融。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快村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五化”提升,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断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二、繁荣乡村生产发展空间
沿祊河左岸,依托方城全域、汪沟北部、枣园西部现有农业基础,以服务都市休闲生活和农产品供给为主要目标,以循环农业示范体验、农业休闲公园为主,打造具有田园风光的城郊生态农业休闲体验带,重点打造屠苏岛,“以水为魂、以河为轴”,做活水文章,形成“路桥相接、桥闸一体、层层拦蓄、景随水动”的祊河风貌,打造“漫江碧透、层林尽染、水中有岛、岛中有景、商文旅融合”的北方“橘子洲头”。沿沂河右岸,依托李官镇、白沙埠镇现有农业基础,大力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垂钓、绿色康养等产业,同时整合孝悌文化和书法文化,挖掘好孝河、河湾水源地等人文自然资源,谋划推进茶山风景区、金锣绿色田园康养综合体、凯旋医养等项目建设,将农业产业与兰山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打造具有文化传承、休闲放松、农业生产多种功能的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带。
三、守牢绿水青山生态空间
沿玉平连接线,在北侧打造绿色生态走廊,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保护好饮用水源地,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守牢绿水青山;在南侧打造高铁生态农业长廊,布局好粮经种植、精品蔬菜瓜果、特色花卉苗木等农业基础产业,抓好美丽宜居镇村建设,打造美丽铁路风景线,展示美丽兰山新面貌。在此基础上,向生态空间要效益,依托万亩荷塘、万亩茶山生态庄园等打造生态涵养屏障,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积极发展农业新六产,实现现代农业种植、农产品深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一二三产联动发展。
第二节 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持续巩固农业基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牢牢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把保障粮食安全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一起来,做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文章,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努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加快粮食高产创建项目建设,完善2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监测监管体系,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5万吨左右。继续完成半程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推动汪沟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快现代农业新技术应用,支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二、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聚焦发展品质品牌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产品提质升级为导向,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实施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发展生态化、标准化种养业,推动产业科学布局、生态高效发展。落实“产自临沂”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以现有的瓜果蔬菜生产基地及特有品牌方城西瓜、李官黄桃、“孝河藕”“沙窝地甜瓜”“新河洋葱”“田秀才黄瓜”等名优品牌为基础,巩固精品瓜果蔬菜种植,积极发展特色养殖,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高“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着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三牌同创”,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努力争创国家和省、市名优农产品品牌。以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目标,加强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操作规程等各项标准,每年完成初级农产品定量检测不低于400批次、快速检测2600批次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规模化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可追溯。
三、提升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水平
坚持向农业产业化和功能拓展要效益,培育一批在全国领先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示范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争创省级“新六产”示范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以金锣等龙头企业为样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大力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园两体一区”建设,以李官镇、半程镇、汪沟镇、方城镇为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或改造提升一批旅游型、娱乐型、创意型的“三园两体一区”,突出抓好李官镇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把田园综合体作为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立足当地优势,高标准编制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突出抓好茶芽山、金锣绿色康养等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在全区建设益农信息社,实现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不出村,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支持农村“三变”改革。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合作经营,推动“村集体资源变为资产、资金变为股金、村民变成股东”,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依法保障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分配权,有序推动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出租流转交易,兴办民宿等新兴业态,激发土地活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验。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创新“智慧农经”,通过“四监管+互联网”办公平台,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重大事项请示、财务公开以及农经站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平台管理,实施农村财务监管智能化。
第三节 持续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一、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机制,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实现村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力争2025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建立区、镇、村三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职责,重点实施秸秆青贮项目、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秸秆收储运项目,真正做到以用促禁,实现零火情、零黑斑。力争到2025年底,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三、深化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管收用并重的“兰山模式”,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汪塘整治、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片区)及“美在农家”示范户创建,聘请专业团队进行规划升级设计,扩大示范效果,推动形成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和谐的村镇建设新局面。力争到2025年底,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覆盖率达到70%以上,村庄整治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生态宜居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快村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五化”提升,不断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专栏9“乡村振兴”重点项目 |
农业产业园:临沂市玫瑰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山东鼎益农校对接产教融合示范园等。 田园综合体:金锣绿色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茶芽山田园综合体项目、琅琊梦花里文旅综合体等。 农产品加工: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肉鸡一体化建设项目、山东集锦农业肉鸡养殖场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等。 人居环境: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工程等。 |
第八章 坚持创新引领,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区域产业创新发展,以提高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为着力点,坚持深化改革,破解瓶颈制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坚持开放协同,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科技创新体系,融入全国全省全市创新网络,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
第一节 积极培育创新主体
一、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集群
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推进创新型企业发展。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孵化工程。充分发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产业园区的孵化转化作用,加快推进孵化机制创新,着力培育一批初创型科技型企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形成“初创型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实施大中型科技企业引领工程。围绕全区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全力支持鲁南制药、金锣集团等大中型科技企业发展,深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导大中型科技企业通过协同创新,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
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整合现有研发资源。促进政产学研合作,依托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现有各类研发平台,聚集国内外专家人才团队,针对共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进临沂大学、省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对接,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重点实验室、重要试验设备等科技资源。健全由企业为主体、各类创新资源广泛参与的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支持共同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坚持科技对外开放。构建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聚焦中科院、省科院、山东大学等大院大所及科技型龙头企业,学习先进经验,开展科技合作,引进创新成果,培养高端人才,加速创新资源汇集,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科技合作对接交流活动、科技创新论坛等,搭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努力开创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新局面。加大与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拓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构建开放创新体系。积极构建创新联合体系。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实现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进创新人才、科技成果、金融资本、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集聚发展。
三、加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鼓励搭建多主体协同、跨区域合作、创新资源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重点支持木业、水表、医药、食品等主导产业围绕行业关键技术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加快临沂金锣健康科技研究院、呆码链数字经济产业园、新港木业新材料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依托临沂现代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科研平台建设、创新科技研发、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有机结合,建设产业孵化器,深化科技资源的集聚与共享。发挥科技中介服务、评估、咨询等职能,为科技创新实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十四五”期间,争取新建院士工作站1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4家,新型研发机构3家,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5家。
第二节 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建设
一、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加快人才专业化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发展中的根本性、决定性和全局性引领作用,构建良好的人才制度、人才生态体系,解决阻碍人才发展的“短板”问题,充分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建设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增强人才积累,搭建人才梯队,加强人才储备,打通人才晋升通道,着力打造差异化、市场化、多元化的薪酬机制、分配政策和激励方式,建立健全人才福利保障措施。坚持专业化导向,突出高精尖缺,全力提高人才综合运用专业化工作方法的能力,全面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和干事氛围、容错氛围,培养人才专业化工作精神与态度,坚持需求导向,着力做好年轻干部、年轻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从制度和文化层面加强引导力度,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创造公平竞争机会与氛围,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二、实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创新型企业家培养提升,研究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有计划、分批选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院校学习培训,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自主创新意识强和勇于开拓的企业家;研究实施技术创新和专业技能人才推进计划,培养、引进一大批面向生产一线的卓越工程师和复合技能型中高级技工,对引进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在工作平台、资金支持、生活条件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和团队实行重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研究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在引进、培训、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制订个性化的政策,研究制定紧缺人才津贴制度、培训激励制度,依托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著名高校研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本地业务能力培训等,为兰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集聚更多的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树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要标准的评价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改进人才评价方式。研究制定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差别化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实绩评价导向。探索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办法,鼓励科技型企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激励、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获得合理报酬,实现收入增长。
第三节 完善创新创业制度建设
一、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
主动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的要求,制定有利于其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体系,重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面向各行业和市场主体,征求重大科技攻关需求,建立“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清单,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区级项目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科研经费“包干制”,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机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灵活度、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由权。
二、加强对创新的财税金融支持
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对创新创业主体、载体、平台、人才等给予奖补支持。区财政各类科技经费重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优先支持区内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挂牌、募资。建立早期创投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加大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风险补偿。增强财政投入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促进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创新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及放大作用,引导企业及社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三、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加快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梳理,围绕加快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发展、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激励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促进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等方面,修改完善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形成务实高效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和政策引导作用。
第九章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全面发展新环境
第一节 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一、优化开发区布局
对全区产业空间进行整合,实行“一区多园”模式,推动全区产业园区集聚化发展。整合后,开发区共辖六个专业园区,占地面积约77.65平方公里。根据开发区建设进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规范开发区管辖范围。管辖面积坚持有退有进,将不具备开发条件或没有开发空间的区域从开发区管辖范围中退出,将适宜开发的区域纳入开发区管辖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产业布局、统一行政审批、统一综合执法,原则上全区所有新上工业项目,一律在开发区落地。
专栏10“一区六园”产业空间格局 |
一区:指兰山经济开发区,共辖六个专业园区。 核心产业园:东至京沪高速公路,西至马厂湖界,北至兖石铁路,南至解放路,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和地产品加工产业。 金锣科技园:东至蒙山北路,西至汪沟村界,北至文泗公路,南至雄安路,主要以食品加工、储存和运输为主导产业。 中国木业生态科技城:东至大官庄,西至费县界,北至李家寨村,南至规划路,集中精力打造木业产业之都。 国际陆港:东至京沪高速公路,西至戈九路,北至创业路,南至兖石铁路,发展现代物流,努力打造临沂市便捷的出入口门户。 鲁南制药产业园:南园东至王庄路,西至宏大路,北至红旗北路,南至启阳路;北园东至规划四路,西至西外环,北至规划一路,南至规划三路,主要发展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 中国仪表科技产业园:东至小安子村,西至余粮村,北至文泗公路,南至凤仪官庄村,主要发展智能仪表产业。 |
二、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实行“党工委(管委会)+公司”模式,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市场化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竞争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自主灵活的政策支持体系;坚持创新引领,打造人才、科技高地,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承接市区下放的管理审批权限,建立一站式审批的便利化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推动流程再造、机制优化,实现“园区事园内办结”。大力推进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薪酬制为核心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干部横纵向交流制度建设。引导开发区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培育开发市场运营主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或专业团队合作运营开发区,推动开发区由“政策洼地”向“制度高地”转变。
第二节 构筑现代市场体系
一、促进要素资源有序流动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为“十四五”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引导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畅通海外科学家来华工作通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健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积极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为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服务。探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发展技术贸易,促进技术进口来源多元化,扩大技术出口,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二、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
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检验检测、信息服务、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公共服务。建设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创新、融资服务平台、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等服务。依托开发区、产业园区,设立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搭建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空间载体,规划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鼓励小微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政府银企间资金服务纽带平台作用,开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专项服务行动。加强与银行、保险、担保、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合作,构建助力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信用融资、贷款抵押、质押物融资等新形式。鼓励民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和融资。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科技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的小微企业研发经费,实施财政后补助。落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以财政科技资金无偿资助,引导促进银行、创业投资等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支持,强化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梯度培育和差异化扶持。鼓励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推进落实“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积极培育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力实施“一企一技术”工程,每年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创新转型小微企业。
鼓励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小微企业进入核心技术、工业技术改造、制造业智能化、机器人、“互联网+”等关键领域,持续给予研发资金支持,引导形成一批创新领军型小微企业。加快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再创新项目,引导小微企业进入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开发、动漫创意、数字影像、文化创意等高附加值行业,提升小微企业服务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落实发展“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健全投资审批和绩效管理制度。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综合决策标准,突出投资项目决策主线,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构建规划管控项目制度,实施最严密的事中事后监管,覆盖政府投资项目的全部领域和项目前期、建设期及竣工结算期三个阶段。积极培育投资决策全过程综合性咨询服务商,探索建立投资决策终身负责制,通过严格项目决策程序、公开项目决策标准等措施,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探索建立项目分类融资机制。针对无收益的公益项目由政府直接投资,财政予以保障;对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收入的项目,采取“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的方式。探索土地综合片区开发模式,建立“轨道交通+土地开发”的可持续建设运营机制。探索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优质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金融生态产品。重点在“两新一重”项目和群众最期盼、发展最急需、效果最显著领域,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有效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优势互补效应。
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加快做大做强转型效果较好的融资平台,将闲置的经营性资产和非转经资产、存量国有股权注入融资平台。探索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折现现金流,赋予平台自营能力。有效剥离政府债务与融资平台债务,划分政府与平台的偿债责任。坚持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切实理顺政府与公司的关系,使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抓手,积极通过对外投资、合资经营等,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
第三节建设阳光高效政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打造有为政府。提升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强化规划战略导向,提升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水平,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围绕重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规模特色优势产业,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努力做强存量扩大总量。围绕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千方百计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减负赋能,落实“放权、精简、集成、共享”要求,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深化,着力解决居民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打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构建“审批更少、流程更优、体制更顺、机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科技赋能加快数据共享,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入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动不动产登用监管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统筹”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协同联合执法,逐步推进实施“互联网+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营造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健全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国企三项改革,抓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健全重点行业企业“一对一”双向联系服务机制。便利市场准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准帮扶小微企业。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网络、广告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提升外资外贸企业投资便利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厘清区镇两级权责,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做到应放尽放、放无可放,为基层、企业减负。持续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就近办”能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加强基层服务中心建设,以“标准化+信息化”为方向,通过与邮政、金融网点合作等方式,扩大区镇村自助服务站点,打造“十分钟服务圈”。持续深化精准代办服务,加强代办人员业务精准代办业务能力,优化完善重点项目上门全程代办服务,特殊人群个性化代办服务,真正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
二、加大经济风险防控能力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风险。全力加强财源建设,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分析,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防控税源转移流失风险。全力抓好征管,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有效监控,提高征管效率。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快实现非税收入无纸化缴库。全力做好开源节流,依托动能转换,产业更新,拓宽税源渠道,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清理盘活国有资本、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以收定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机制,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
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格规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开展全区重点企业金融运行监测,建立全区重点企业基础数据库,持续监测企业生产运营、信贷融资等信息,切实防范企业信贷风险。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发挥信访维稳联动机制、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安全群防群控长效机制作用,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安全稳定。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公开、决算公开、债务公开、绩效公开以及其他重点项目公开,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积极规范监督已拨付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债券资金规范使用,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坚决刹住隐性债务增长。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围绕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第四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建设平安和谐兰山
构建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巩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壮大基层治安巡防队伍、人民调解队伍、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化“枫桥式社区”创建,推进“雪亮工程”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完善“一村一警务助理”模式,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全面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做好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维稳化解工作,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和重点事件维稳化解工作,保障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大排查”“民情大走访”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落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调度,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努力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状态。加强风险防范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不断净化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统筹安全和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重点行业领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隐患排查,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分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强化风险排查、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分级管控,形成风险源(点)台账。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分级分类执法力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商贸物流、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深化“食安兰山”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先进区和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对食品安全“零容忍”,加大对“黑作坊”和“散乱污”打击力度,落实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备案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指导企业开展HACCP认证,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常态化,狠抓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安兰山交易平台”建设。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网格化全覆盖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开展疫苗、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室等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执业药师从业行为。稳步推进医疗器械监管,持续强化定制式义齿、彩色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监管。实施“阳光监管”,依法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信息。
强化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加大农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大无公害防治技术、航空作业技术手段推广运用力度。加强农畜牧家禽养殖业和种植基地生物安全监管,落实清洗消杀、全进全出等关键防控措施,建设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降低抗生素使用,建成覆盖全流程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完善疾控机构生物安全工作。强化商贸物流枢纽进口食品监测,强化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溯源。创新防治体制机制,发展社会化专业防治组织,推动政府购买防治服务,引导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有害生物防治。
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高标准落实民主协商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的渠道,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民兵建设,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平台指令、众人响应”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进集信息共享、治安防控、网格管理、矛盾化解、心理咨询、法治宣传、服务群众一体化的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深化并推进“信访流水线”工作模式和“125”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深化网格化建设,整合基层管理服务工作力量,全力构建“一个信息平台、一张统一网格、一个组织体系、一套运行机制、一支综合力量”的网格化治理新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把握好“防”与“救”、“统”与“分”的关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应急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边界,完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突出源头预防、精准治理、依法管理,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完善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灾害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
提高灾害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骨干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以及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镇街道、经开区应急力量和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高效民兵预备役队伍,健全军地应急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军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的快速调动程序和保障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支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航空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健全政府与社会协同救灾联动机制。
推进应急管理科技发展。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统筹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地理信息等监测资源,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网络,推进各部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构建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将应急管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培育安全文化,提高识灾避险能力。推动应急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公益宣传。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专栏11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
兰山区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兰山区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等。 |
第十章坚持绿色发展,书写绿水青山新画卷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污染治理;优化城乡绿色生态空间格局,实施城乡绿化美化重点工程,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探索循环经济道路;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适度消费,着力实施集约节约用地,实现生态良好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融合统一。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主体功能定位,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制度和政策,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稳妥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规范推进北城片区、高铁片区、老城区、国际陆港片区、商谷片区、酉金湖片区、理工大学片区、鲁南制药片区及中心城区外重点片区等片区征地工作,满足城市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
一、实施主体功能区分类管控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按照主体功能优化配置。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发展方向,优化开发格局、规划开发秩序,提高空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准入政策。
二、完善国土空间生态治理体系
结合自然禀赋、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按照“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的原则,实施空间差异化管理,强化立体和时序管控,严格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以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空间治理模式。加快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坚持以环境容量定项目。进一步明确区域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控开发强度。
第二节依法推进污染治理
一、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强化对各类施工单位扬尘管控的执法监管力度;按照一路一策、分路施策原则,全面细化道路扬尘管控措施,推进道路扬尘深度治理;严打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无证运输、不按规定时段、路线行驶等各类渣土运输污染违法行为。
重点聚焦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善“一企一策”核查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对照要求整改提升。全面抓好高排放企业退城入园、物流市场搬迁整治,开展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依群施策、分类整治,全面完成产业集群的提升改造。
突出抓好错峰应急减排。完善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落实技术路线、在线监控、人员值守等措施,加强重点企业应急减排管控监督;对纳入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但不具备在线监控条件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用电监控设施,纳入区级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系统,对企业总线、生产设施、治污设施进行智能用电监控。
进一步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水平。坚持“每天必争、每微克必争”,抓好工业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切实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积极引入科技溯源手段,充分利用第三方技术指导,精准施策、科学管控,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十四五”期间,PM2.5、PM10、二氧化硫等空气质量污染物主要指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行“一河一策”,坚持人水和谐、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河湖资源,破解河流超标问题。加强刘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综合治理,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治理。
完善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乡排水系统改造,提升污水管网覆盖率,“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理,70%的行政村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问题,镇街黑臭水体控制在5%以内。完成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商谷片区污水处理厂、南涑河污水处理厂等新建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重点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各镇街道辖区内涉及畜禽养殖、屠宰、制药、印染、化工等重点涉水企业,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定期开展COD、氨氮、总磷、氟化物等数据监测,严格管控排水去向。
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行为。对全区各个入河口周边企业、污水处理厂等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摸底排查,对涉水企业外排污水进行采样检测,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将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加大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三、固体废物治理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多元化分类体系和利益分配体系,促进家庭垃圾初步干湿分离。利用社会化与市场化手段,建设精细分类、资源回收、分类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新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规范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能力。启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实现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的全过程、全链条智能监管。
加强对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基层环境管理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纳入污染源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降低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案件发生率。
四、土壤污染防治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对重点区域加强保护和整治,大力推进荒漠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巩固国土生态屏障。建立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划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分类管控、保护与修复。力争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抽检农药合格率达到98%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第三节促进绿色生态建设
一、优化城乡绿色生态空间格局
以沂河、祊河、涑河、柳青河等水系和艾山、茶山、大柏山等山脉为重点,完善沿路、沿河、沿水库、城郊和山岭五大森林系统,大力开展水系绿化、荒山造林和城镇绿化。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和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大力开展环城生态林带建设,实施以鲁南高铁等为重点的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建设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及沂河、祊河等主要河流绿色生态廊道,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绿色生态景观网络。在西城,按照产城融合、蓝绿活力新城定位要求,建设“千亩绿化园”,以涑河景观水系为中轴线,南侧森林公园为核心,北侧水木园为辐射的城市森林公园系统,构建城市绿色骨架。秉承建设公园城市的理念,创新性开展“口袋公园”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愿望。
二、实施城乡绿化美化重点工程
实施森林覆盖率提升工程。大力开展人工造林,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影响、可借鉴的大片造林点和绿化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抓好宜林荒山、荒坡等重点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修复,以艾山、茶山风景区裸露山体和采石裸岩区等生态治理修复为重点,逐步恢复森林植被,构建“点、带、片”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结构。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林龄结构及林分密度,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实现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
实施城乡绿化景观工程。对河流湿地、库塘湿地、湿地公园进行湿地生态修复,有效增加湿地面积。整治提升城区主次干道、道路节点,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效果。加强农田林网和街道、庭院、公共场所绿化,提高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和乡村绿化覆盖率,提升乡村绿化格局。持续开展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森林村居建设。
第四节推动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逐步建立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以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循环产业园区”“低碳园区”等为抓手,通过技术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结构升级,尽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以推进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实现工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大力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量。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达标、能源审计和能源清洁度检测活动。
大力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以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为重点,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实施方案,加强清洁生产评价、审核,大力开展ISOl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保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十四五”期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鼓励企业按照清洁生产要求组织生产,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度探索循环经济道路,开发应用循环利用和产业链接技术,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降低碳排放强度,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第五节构建资源节约社会
一、全面推进资源节约行动
全方位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高度重视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引领和带动产业迈向高端,倒逼传统企业转型、落后企业市场出清,通过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而达到优质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空间规划、城乡建设、居民消费以及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都要秉承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理念,大幅降低能源、淡水、土地等的消耗强度,大幅提升投入产出效率。
推行覆盖全民的资源节约行动。实施绿色快递行动、绿色光盘行动、绿色出行行动、节水节电行动、垃圾分类和废物资源化行动等。推行资源节约教育,通过知识传授、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在基础教育阶段全程贯穿资源节约教育,强化青少年的节约意识。加大资源节约领域的科技研发,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领域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
倡导资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适度、节俭、公平和绿色的可持续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尽可能减少对资源的依赖和生态的破坏。发挥政府机构在节能、节水、节纸、节粮等方面的带头作用,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以资源节约型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着力实施集约节约用地
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进一步挖掘存量土地空间,开展增量和存量双提升,化解土地要素的制约瓶颈。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科学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
合理布局工业、商业用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区域,引导属地工业、商业向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集中,发展规模经济,提高土地利用率。实施重点项目用地听证制度,对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进行精细化的空间开发与管理。
切实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合理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满足规划期内人口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主要农产品的基本需求。加大土地保护力度,严格“农转用”许可审批,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保证开发、复垦所需资金,增强开发、复垦力度。
第六节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法规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实施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试点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在节能环保领域探索推广PPP模式,应用PPP模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项目。积极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环境服务公司开展集中式、专业化治理。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着力落实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任务,积极推动通过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建立市场化的有偿使用制度,基于“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环境损害强制修复制度。
健全生态文明政绩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生态文明保护责任清单,完善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
第十一章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群众新福祉
第一节不断提升文明建设水平
一、弘扬核心价值观和优秀文化
强化思想建设。以政治文化建设为统领,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教育,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优秀文化对各级干部的思想引导。将组织生活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主战场,注重培养干部、群众优良工作作风和良好家风,划定红线、看清底线,让思想和灵魂受到政治文化的浸润,在讲政治、守规矩的大环境中规范和修正自身问题,达到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推进整个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目的。
弘扬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党校教师、社科理论界专家等赴农村、学校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国家层面价值观,培育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层面价值观,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公民层面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弘扬红色文化、“沂蒙精神”。深入挖掘兰山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普及革命历史文化教育。深化“沂蒙精神”内涵研究,讲好沂蒙故事。管好用好兰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挖掘培育更多示范点,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爱国精神。
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坚持“党建引领、走在前列”工作目标,大力弘扬“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忠诚看齐,革命到底,在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利益等根本问题上,始终做到忠诚看齐、听党指挥,坚守沂蒙精神核心内涵;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方向,坚守共产党人理想信念,与时俱进,回答好时代课题;精读根据地党政军民用鲜血、汗水、泪水书写的沂蒙革命斗争史,纵深开展“七赛七比”活动,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强大沂蒙精神力量。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学习党和军队在沂蒙地区为了人民勇于牺牲、舍生忘死的革命实践,督促党员干部全方面发展和保障群众利益,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践化,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突出群众性主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参与的活动载体,不断激发群众对沂蒙精神的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实践认同,带领群众坚定高质量发展道路。纪律严明,廉洁奉公,以革命战争时期党和军队的崇高形象为目标,鞭策基层党员干部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遵守群众纪律,密切军民关系,建设廉政纯洁组织;突出党性主导,推动沂蒙精神全面融入机关党建、农村基层党建、企业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
传承发展优秀儒家文化。挖掘运用好书圣故里、孝圣之乡等资源,培育乡村儒学教师人才。深入实施乡村儒学推进计划,打造乡村儒学讲堂示范点,推进儒学、礼仪进课堂,推广中华文明礼仪,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实施“乡村记忆”工程,保护性开发、合理适度利用农村文化遗产,建设一批乡村历史、民俗、特色非遗等展示展览馆室。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歌会等民俗活动。
塑造兰山特色文化符号。深入挖掘兰山丰厚传统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借助书圣文化、孝文化、兵学文化、商文化,打造传统历史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兵学城、临沂商城展览馆、中共中央华东局旧址陈列馆、茶芽山临沂阻击战陈列馆(沂蒙抗战陈列馆)等,使之成为临沂旅游的“文脉载体”。开展非遗抢救性记录保护,继续推动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及传统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等工作,每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过大年”活动,组织开展剪纸艺术公开课及非遗传承人专题培训班。加大琅琊剪纸、木拓、王氏熟梨、沂蒙刺绣、惟一斋八宝豆豉等优秀非遗项目打造。做好“兰山之春”秧歌比赛、“舞动金秋”广场舞蹈大赛等原创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好“活力兰山”区、镇、村三级文艺汇演,提升文化兰山知名度和辐射度。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提升群众公共文化服务享用水平。推进各类文化科技场馆、农家书屋、村史馆、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提质增效,开展评估定级等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探索建设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推出线上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展馆、非遗公开课、24小时城市智慧书屋等线上公共文化服务,拓展线上场馆服务项目,满足多样化、“零接触”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提升档案资源利用服务水平,加强红色档案、荣誉档案、民间艺术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等特色档案资源建设。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定制化”开发。坚持需求导向,为社区居民、农民、外来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推广“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精准化,持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吸引力。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按照“三贴近”要求,重点扶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定期组织民间艺术展演、民间秧歌会、广场舞汇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打造开放式流动文化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送文化“三下乡”等活动,通过巡演、巡展、巡讲等方式,向农村、学校、社区拓展,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文化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队伍,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增强农村基层文化自我发展能力,扶持发展农村广场舞队、庄户剧团等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组织文化专业人才、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开展基层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班、公共文化工作培训会等公益培训、公益讲座活动,提高基层文化服务人员业务素质。
三、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城乡思想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新市民教育活动,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水平。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乡村文明创建行动,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成果,大力倡导红事新办、白事简办。深入推进“美在农家”创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扩大文明村镇覆盖面、达标率,提高文明村镇创建质量,打造多种形式的乡村文明新名片。
第二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大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深化收入分配
改革,多渠道增加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缩小
收入分配差距。大力促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
二、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就业
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重点落实好就业两项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两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培训两项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扶持政策,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大力发展新型经济业态,鼓励支持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灵活弹性新就业形态发展,多渠道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着力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落实落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创业风险防范机制,按规定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使返乡创业有后盾、有支持、能发展。
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把稳就业和促进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基建、新旧动能转换,着力以发展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发展,稳定就业基本面。加大对就业重点群体帮扶力度,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及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持续做好就业精准扶贫,抓好失业人员就业援助,着力帮扶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型经济业态发展,抓实抓好企业职工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培训、高等院校在校生培训、项目制培训,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金蓝领培训、“互联网+”职业培训,着力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公共就业一体化服务机制,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延伸到新型就业业态、新就业形态人员,充分发挥各项优惠政策引领作用,实现稳就业、促发展。
强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力量建设,建好人社协理员队伍,组建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用好用活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延伸到农村,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创业系列化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完善乡村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力度,支持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乡村小微企业发展。抓实农民就业创业实训服务,择优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为农民实训基地,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
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指导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优化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加强对企业用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合理利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现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民工实时监管,加大对欠薪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依据险种和参保群体,促进和引导长期持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应享尽享。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合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金水平。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畅通失业人员保险金申领渠道。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监管体系、风险防控系统,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总结推广临沂“凯旋模式”,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布局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中心(站),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多层次医养结合机构。积极筹建临沂亲和家源健康养老中心、临沂亲和长者家园、临沂金锣医院老年养护院等综合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争取培育1-2家以一站式医养结合服务平台为依托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培育一批老年用品用具以及养老服务设施的生产研发品牌企业,打造休闲旅游康养生态产业,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应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到60%以上。
健全弱有所扶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夯实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强化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司法、康复等专项救助,健全受灾、流浪乞讨、临时救助人员等急难救助,补充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受灾人员等十八类困难群体全覆盖,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统筹城乡救助标准,落实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困难群众数据库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审批事项监管工作,强化社会救助规范化运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提高教育发展质量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财政投入,扩充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活动,补齐办学条件短板,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健全大班额化解长效机制,持续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步伐。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推进临沂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常态化应用,积极创建“临沂市智慧校园”和“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强化数据驱动效应。
推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推动全区职教高地建设,规划筹建临沂商业职业学院、临沂中医药职业学院(职业陪护学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力争引进建设一至两所民办职业学校。积极引进新希望集团落户李官镇,建设一所高职院校,扩充兰山区职业院校资源。依托区特教学校现有资源,积极打造医教结合项目,高标准建设特殊教育项目。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发挥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资源优势,推动老年教育不断发展,积极鼓励鼓励职业院校兴办老年大学。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学前教育发展顶层设计,优化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启动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念,提升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构建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系。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发展。实施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结合城市发展、区域人口增长实际,推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供给,提前谋划布局,加快高中段教育资源配置,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有质量的普及特色多样发展。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师资队伍结构动态调整与优化,改革创新师资补充渠道,加快各类师资补充,满足教育发展实际需要。积极争取,并进一步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加大在编及聘用制教师招聘、区外骨干教师引进等力度,完善乡村教师激励制度,推进研训一体教师专业化发展体系建设,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教师安心从教的良好环境。
创新区域教育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政府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区域公共教育资源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教育督导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校园安全和未成年权益保护,探索社会多元化参与教育治理的长效机制。
专栏12教育领域重点建设项目 |
中小学建设项目:在加快推进已规划校建项目的基础上,实施名校进西城、名校进高铁片区、优化铁路南片区学校规划布局、加强农村学校建设等举措,分期分批实施一批中小学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 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全区中小学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以学校具备百兆及以上宽带网络接入、上课教室配备网络多媒体设备、教育管理和教学主要环节实现数字化覆盖为基本要求进行建设。 职教学校建设:推动全区职教高地建设,高标准打造临沂商业职业学院、临沂中医药职业学院(职业陪护学院),推进临沂市电力职业学院建设,完善硬件、软件配置,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扩充兰山区职业院校资源。 特教学校扩容建设:依托区特教学校现有资源,积极打造医教结合项目,高标准建设特殊教育项目。 迁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规划建设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提升区域高等教育水平。 |
五、推进健康兰山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指挥“三个体系”,加快补齐重大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救治、应急物资保障、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等方面短板。加快区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施区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区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完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构建“平战结合、科学高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水平,实现信息网络直报全覆盖,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促进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推动人道救助实力不断提升,推进应急救护能力显著增强。
加快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加大困难人群倾斜支付,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持续推进药品统一招标,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推开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承办。打造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全面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异地办。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居民慢性病及时结算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医保服务,建立定点医院与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协作联动机制。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激活率达到40%以上。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全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医保基金监管体系。
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共享共建发展。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医共体、医联体、专科联盟、医疗集团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开展远程医疗协作,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区级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区妇女保健院新院建设,推动内分泌、康复、精神等专科医院创建市或省级特色专科。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继续推进等级评审及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人才培养战略。鼓励“医联体”内人才双向流动,开展“羲之”“沂州”等系列区级人才评选工程,实施“雏鹰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社会资本提供高端医疗服务,鼓励设立康复、老年病、临终关怀、专业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服务机构和一批重点专科医院。加快医院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区内一、二级公立医院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等电子化。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多种体育运动,健全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组织建设、赛事活动等制度性举措,加快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
专栏13健康兰山重点建设项目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兰山区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兰山区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兰山区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兰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提升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项目等。 |
六、加强退役军人工作
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打造功能完善、“军”色鲜明的退役军人之家。积极开展双拥工作。严格落实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退休费动态调整政策,建立优待证制度,推动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落地生效。完善移交安置制度,拓展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建立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互为补充的教育培训体系,促进退役军人更充分就业、更广泛创新创业。广泛开展烈士褒扬纪念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树立全社会珍爱英雄、尊崇英烈的良好风尚。
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实现妇女平等就业、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深化婚姻辅导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指导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査,扩大救助覆盖面。深入实施母婴安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促进独立占地的托育机构和场地建设,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关爱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规范家庭寄养,提升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
八、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提高机制。推进全面无障碍城市建设,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便利服务设施。实施“互联网+助残服务”,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服务体系、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和人才技能服务机制。
九、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健全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价和共建责任制度。推动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建设,强化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的科普功能,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强化精准推送和应用服务。推进科普社会化建设,丰富青少年科技活动,发挥志愿者协会作用,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机制。
第三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在中央设定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最大限度把边缘户、监测户纳入农村低保范畴。保持医疗保险政策,落实患病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等相关医疗救助政策,防止贫困户因病返贫;持续推进“雨露计划”,全力保障学习教育;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衔接,继续实施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打造“阳光救助”,聚焦老弱病残特殊贫困群体,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实行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主的扶贫特惠保险,解决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模式,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注重智志双扶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全面守牢返贫底线,严格落实“网格排查、关联预警、精准确核、帮扶增收”的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划定红色、橙色、黄色三类预警级别,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济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加强教育引导,注重正向激励,引导贫困群众破除“外源”依赖,树立主体意识和脱贫志向。根据贫困户技能需求、发展意愿等,开展免费实用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注重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改进帮扶方式,大力开展“感恩行动”,教育引导群众知党恩、跟党走,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路径,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稳中求进、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积极引导立足新产品、新技术和新业态,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壮大增收骨干产业,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基础;继续通过“富民生产贷”、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扶带动劳动能力较弱的人员就近就业增收;持续推动全员发动社会力量精准帮扶,支持“百企精准扶贫联盟”,持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发挥商贸物流优势,通过“直播+电商”扶贫模式,帮扶优质农产品打开销售渠道,带动脱贫致富。将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切实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十二章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新机制
第一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努力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做好“三个表率”。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理论修养、职业素养、综合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与执行,严格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规范。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良性互动,强化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担当作为“出彩型”好干部好团队选树,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构建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和担当作为保障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关爱帮扶力度,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执行力。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把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的调查研究能力、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谋划能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改革攻坚能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风险的应急处突能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切身利益问题的群众工作能力、高标准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能力。完善党集中统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安排,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
第二节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以案为鉴,建设廉政政治生态。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持续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党史国史和改革开放史学习。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参观教学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健全机制,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反弹回潮等突出问题,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和执行标准。深化以案促改,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找准症结、分类解决,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统一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推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接待、督查检查等制度规定,用制度巩固纠治“四风”成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融入兰山区“十四五”建设之中,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健全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落地,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畅通网络举报,积极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办理工作,及时发现处置问题线索。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履职谈话等活动,制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张清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力治腐,严格开展源头防控。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重大判断和要求,正确把握“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督、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重点对“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三节广泛凝聚开拓奋进合力
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兰山建设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方式,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调研论证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双联”提升工程、政协“商量”平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凝聚全社会共识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加强民营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爱国友好力量,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形成全社会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兰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经济各项改革。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兰山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健全各级党组织带头学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严格守法的体制机制,落实干部队伍法治化、办事决策法治化、组织建设法治化、基层治理法治化。
构建依法行政体系。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理念,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协作机制,依法分类处理来信来访,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梳理核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宪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信息技术的特点和优势,利用手机、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电子显示屏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节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放长远思考,大格局谋划,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做好规划体系建设,提高规划质量。加强规划政策协同,强化规划法律保障,加快建立制度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体制,增强实施和监管的可操作性。建立部门之间协同推进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促进提高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实施协同性,确保部门间规划意见沟通畅达。
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考核问责,建立监督规划实施机制,各实施责任主体要及时发布本规划相关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地生根。规划落地执行要科学分解、科学考核,重点加强核心关键指标考核。推动区直单位释放活力、激发潜能、创新特色发展,进行差异化考评,重视规划落实,强化绩效,提升工作计划性和有效性。
建立评估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根据新政策、新形势、新情况,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依照程序对规划进行动态科学合理调整,保障规划方向和方法的稳定性、持续性和继承性。
加强重大项目支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作用,谋划储备一批牵引性、战略性、支撑性发展项目和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重大项目。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着力加强项目储备建设,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重大项目,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远近结合,积极带动有效投资总量提升。
加强政策配套实施。用好用足各级赋予兰山区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大胆拓展政策的潜在空间,持续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积极抢抓政策风口和重要“窗口期”,全力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各类规划及计划的项目库,强化政策落实要素保障,强力抓好规划的有序推进,为兰山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1〕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商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兰政发〔2021〕1号)要求,2021年9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于上级实施方案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制定出台等原因,区科技局承办的《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区住建局承办的《兰山区2021年度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同时追加区住建局承办的临西六路打通及张王庄旧居改造项目。现对调整后的《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区应急管理局 |
2 |
兰山区住宅电梯“保险+服务”试点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3 |
《兰山区关于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4 |
《兰山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5 |
《兰山区2021年“保护蓝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 |
6 |
临西六路打通及张王庄旧居改造项目 |
区住建局 |
临兰政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等以单位名义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区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单位,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起草、审核、审议、签署、登记、编号、公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工作制度、会议纪要、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工作表彰奖励通报、请示报告及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二)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维护法制统一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符合我区实际,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相结合,实现职权与责任、权力与义务相统一;
(五)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研论证,扩大公众参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符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措施精神;
(七)符合规范性文件的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达等要求,做到文体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明、用词和标点符号准确,必要时应明确某些用语的特定含义。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有关行政管理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等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四)需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可以依次用章、条、款、项、目的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规范性文件可不分章、节。
第九条区司法行政部门是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统一登记、编号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各镇(街道)、区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明确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十条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向区司法行政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指导思想、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发布机关、送审时间等。
第十一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对报送计划进行汇总,根据国家和省、市立法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编制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区政府审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有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 未列入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区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审查。
第三章 起草送审
第十三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部门负责起草,区司法行政部门可给予指导。重要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可由区司法行政部门直接起草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可邀请或委托有关组织、专家起草。
第十四条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起草部门应根据其制定目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照一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拟设立的主要制度或政策措施的合法合规、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出台时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对拟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并提出评估意见。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进行评估: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
(二)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
(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或争议较大的;
(四)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和市场稳定以及重要行业领域重大政策调整的;
(五)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的。
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结论应当载入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相关组织、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听取意见可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众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起草部门应组织听证。
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或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应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协商反馈机制,起草部门应当认真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或说明。
第十七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各镇(街道)或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起草部门应主动与镇(街道)、部门沟通协商,征求书面意见或会签。
第十八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毕后,起草部门应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
第十九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提请送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送审申请书;
(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电子文本;
(三)加盖部门公章的起草说明(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法律依据、起草过程、协调情况、对主要内容的说明等);
(四)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权责清单及参照的其他资料;
(五)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意见;
(六)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包括听取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材料、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材料及采纳情况;
(七)应当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提交听取意见的书面记录;
(八)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交公平竞争书面审查结论;
(九)需报送的其他材料等。
第四章 合法性审核
第二十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对报送审核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超越法定职权;
(三)是否履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
(四)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
(五)是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是否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是否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是否违法规定行政收费事项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六)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七)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
(八)内容是否符合我区实际,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九)其他需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形成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必要时应征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制定有关或者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合规审查,并形成合规审查意见书。合规,是指规范性文件应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等。
第二十二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司法行政部门可以缓办、要求起草部门补交材料或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有关镇(街道)或区政府有关部门,起草部门未征求书面意见或会签的;
(三)上报规范性文件材料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
(四)规范性文件照搬照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未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无制定必要的;
(五)规范性文件条理不清,逻辑结构混乱的;
(六)需要缓办、补交材料或退回起草部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区司法行政部门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书面审核;
(二)必要的调查研究;
(三)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四)组织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
起草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做好相关活动。
开展前款第二、三、四项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合法性审核期限内。
第二十四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向有关镇(街道)、部门书面征求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应按规定期限报送书面意见;也可根据需要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交有关镇(街道)、部门进行会签。起草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征求意见或会签工作。
第二十五条除依法应保密的事项外,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20日,其中涉及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动的一般不少于30日。
第二十六条除为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制定实施文件等外,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特别复杂、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可以延长审核期限。起草部门根据要求补正程序和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第二十七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协调,促使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将主要问题、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报区政府。
第二十八条区司法行政部门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修改后报区政府审议,并向区政府提交合法性审核意见。合法性审核意见应包括审核的基本情况、审核过程,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五章 审议与签署
第二十九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负责人签署。
第三十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公布施行。
第三十一条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安全事件,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等紧急情况需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区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后,可直接提请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负责人决定和签署。
第六章 三统一制度
第三十二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工作,区政府部门根据区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单位代码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第三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签署后,由起草部门向区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申请书、规范性文件纸质正式文本清样、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负责人签署的办文单等材料办理登记编号。
符合规定的,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第三十五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LSDR”,即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加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加“R”。第二部分为年份,年份为登记当年的公元年份,以阿拉伯数字全称标识。第三部分为制定机关单位代码和登记流水号,机关单位代码由区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统一编制;登记流水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每个部门编一组,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1”起,末尾不用“号”字;制定单位代码与登记流水号连接,中间不用连接符分隔。三个部分之间各用一个西文字符位的短横杠连接。
第三十六条 经登记编号后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印发,规范性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1行顶格用三号黑体字标注登记号。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应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布、文件解读等工作。区政府网站应设立规范性文件公布专栏,规范性文件(标注登记号)应通过网站专栏、区政府公报统一公布。
第七章 备案与解释
第三十七条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承办对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
第三十八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各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和合法性审核意见等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区政府备案,径送区司法行政部门,由区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备案审查。
多个区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报区人民政府备案。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九条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政府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同时通过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报送。
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数据库,及时进行登记。
第四十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规定就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
第四十一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出具审查意见并反馈报备的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
(一)属于规范性文件,报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备案登记;
(二)属于规范性文件且未发现违法情形,但报送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在制定技术规范方面存在瑕疵的,提出相关改进、补充建议,暂缓办理备案登记,并通知制定机关在15日内修改、补充,经制定机关修改、补充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
(三)规范性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登记,并要求制定机关限期改正、废止,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区司法行政部门:
1. 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范围的;
2. 与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省、市文件相抵触的;
3. 违反法定程序的;
4. 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足以影响该规范性文件效力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规范性文件、不执行备案审查处理决定的,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给予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应按季度公布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通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
第四十四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区政府,具体解释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作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申请,由制定机关在法定期限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承担备案审查职责的备案审查机构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受理部门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审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八章 实施与评估
第四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应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至2年。规范性文件应载明“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与公布日期的间隔不得少于30日,但规范性文件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或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部门或机构根据其制定目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照一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其制度规范、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对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继续执行、修改、废止进行全面论证并提出评估意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实施)部门负责评估,可以自行组织评估,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评估。
第四十八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进行评估: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被修改、废止或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有规定与之不相适应的;
(二)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的;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可能存在合法性、合理性问题的;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较多意见的;
(五)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的;
(六)制定机关或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应当开展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应当依照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标准进行。
评估部门或机构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完成评估后应出具评估报告,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结论应当作为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重要依据。
经过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做好评估后“三统一”和报送备案工作。
第九章 清理与汇编
第五十条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区政府根据国家、省部署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或专项审查,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组织文件清理工作。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部门负责具体清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修改:
(一)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
(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规定行政收费事项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的;
(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
(五)部分内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六)调整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
(七)部分内容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
(八)其他应予以修改的情况。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废止或宣布失效: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已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的;
(二)主要内容与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或被其涵盖的;
(三)主要内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四)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调整的法律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新的规范性文件已取代旧的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需要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清理后继续有效、决定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应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汇编。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及清理等有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各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应于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等工作情况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兰人社发〔2021〕25号
各镇街,区直有关企业: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兰山区人民法院
兰山区总工会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1〕10号)要求,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新就业形态经济发展形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依法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1.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责任。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2.规范其他直接用工形式。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3.规范合作用工形式。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对采取劳务外包、加盟协作或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参加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1.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2.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约定时间、方式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应当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依托平台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本单位员工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关联单位与员工确认劳动报酬后,可委托平台企业支付。关联单位发生违法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其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同步纳入信用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3.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推动相关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企业应当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业务饱满时,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身健康权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应超出法定加班时限;业务清淡时,可以采取集中放假、轮岗轮休、待岗培训等方式,尽量做到少裁员或者不裁员,促进就业稳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4.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对劳动工具的安全和合规状态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重视劳动者身心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强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5.保障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企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严禁以户籍地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按月、季、半年、年缴费,缴费基数在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组织引导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省部署,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6.保障劳动者民主协商的权利。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提出协商要求的,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参加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优化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
1.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元化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化的劳动保障、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咨询服务,便利劳动者求职就业和企业招工用工。(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2.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持续提升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优化完善社保经办网上办事功能,为新业态企业提供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缴费核定等便捷服务;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统一服务平台,优化参保人员参保、个人权益、个人账户查询打印功能,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高待遇领取和结算等经办服务便捷度,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
3.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进一步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提供便利。落实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称申报评价渠道。鼓励企业为劳动者建立技能成长通道,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习技能、提升技能,走技能成才之路。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承担行业技能培训任务,推动行业技能劳动者素质整体提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加大对试点企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4.优化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居住区、商业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解决充电、饮水等难题;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立体停车、智慧停车,缓解停车难;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厕所便民服务水平,缓解如厕难,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5.优化文化教育供给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公共文体设施向劳动者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1.完善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体、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保、税务、人民法院、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协同,将保障劳动者权益纳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
2.拓宽工会组织维权和服务范围。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畅通劳动者入会渠道,综合利用多种线上手段,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会”建设。加强对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监督企业履行用工责任,维护好劳动者权益。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活动,着重就行业计件工资单价、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推动制定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参加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强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处理。各级法院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加强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畅通裁审衔接,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分类处理,提高调解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要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加大部门联合监管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加强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对违反法律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级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区人民法院、区直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支持新就业形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注重培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良好氛围,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三)狠抓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工作实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扎扎实实的实效,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激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2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激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扶持激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兰山区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激励办法(试行)》(临兰政办发〔2020〕24号)(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财政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推动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直播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兰山区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激励工作,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兰山区财政局、兰山区税务局具体负责。扶持激励资金由兰山区财政局负责保障。
第三条扶持激励对象为在兰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直播电商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直播电商活动但未注册独立法人的传统生产型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第二章电商主播人才优选计划
第四条实行电商主播人才优选计划,每年选拔十名头部电商主播,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联合授予“兰山区电商主播领军人才”、“兰山区电商主播杰出人才”、“兰山区电商主播优秀人才”称号。
第五条申报条件。参评优选计划电商主播,应当年满18周岁,在兰山区开展直播电商活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本领过硬,在本行业中有较强的直播带货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条评选标准。综合年直播销售额、年直播销售量、粉丝量、年投诉量、社会信用度等标准进行统一认定。
第七条激励政策。
(一)对经认定排名前十名的头部主播进行资金奖励:前3名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第4名至第6名,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第7名至第10名,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联合对前3名主播授予“兰山区电商主播领军人才”称号,第4名至第6名授予“兰山区电商主播杰出人才”称号,第7名至第10名授予“兰山区电商主播优秀人才”称号。
(三)获评“兰山区电商主播领军人才”、“兰山区电商主播杰出人才”、“兰山区电商主播优秀人才”称号的主播,经评审认定后,纳入全市人才库管理,参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发放“沂蒙惠才卡”金卡,优先享受落户住房、工商税务、交通旅游、教育卫生、健身疗养等服务。
(四)强化对头部主播的政治引领,对政治觉悟高、对党忠诚、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电商主播择优发展党员,优先推荐评选“五一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提报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兰山区电商主播人才申报表》(附件1)。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本人征信情况。
5. 证明材料:年直播销售额,包括主播在抖音、快手、京东、淘宝等主流平台年直播销售额合计总数;年直播销售量,包括主播在抖音、快手、京东、淘宝等主流平台年直播销售量合计总数;粉丝量,包括主播在各主流平台粉丝量合计总数;年投诉量,指主播在各主流平台被投诉合计总量。
6. 申报单位(个人)责任声明(附件6)。
第三章直播基地(园区)建设扶持计划
第九条实行直播基地(园区)建设扶持计划,对兰山区符合条件的直播基地(园区)进行资金扶持。
第十条申报条件。兰山区范围内新投资建设的直播基地(园区)、正在运营的直播基地(园区)、建有共享直播专营区的专业批发市场。
第十一条评选标准。
(一)新建直播基地(园区)。使用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规划布局合理、配套功能完善、直播间数量100间以上。
(二)在运营直播基地(园区)。使用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直播间数量20间以上,注册机构数20家以上,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50人,年总直播销售额10亿元以上。
(三)建有共享直播专营区的专业批发市场。直播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直播间数量5间以上,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10人,年总直播销售额1亿元以上。
第十二条激励政策。
(一)新建直播基地(园区)。每投资1亿元,奖励1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二)在运营直播基地(园区)。按每平方米10元,最高给予直播基地(园区)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建有共享直播专营区的专业批发市场。按直播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0元,最高给予批发市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提报资料。
1. 《兰山区直播基地(园区)申报表》(附件2)。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征信情况。
4. 申报单位(个人)责任声明(附件6)。
5.新建直播基地(园区)申报还需提供:包括项目的建设时间、投资金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直播间数量、直播间面积、规划布局、配套功能等情况的申请报告,及对应证明材料。
6. 在运营直播基地(园区)申报还需提供:包括直播基地(园区)使用面积、直播间数量、注册机构数、注册活跃主播数、年总直播销售额等内容的申请报告,及对应证明材料。
7. 建有共享直播专营区的专业批发市场申报还需提供:包括直播使用面积、直播间数量、注册活跃主播人数、年总直播销售额等内容的申请报告,及对应证明材料。
第四章直播电商服务激励计划
第十四条实行直播电商服务激励计划,选拔一批优质的直播平台服务商、培训机构和MCN机构,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联合授予“兰山区直播电商人才孵化基地”称号。
第十五条申报条件。在兰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直播电商服务的企业。
第十六条评选标准。
(一)直播平台服务商。经官方平台认可,为30家以上区内企业直播业务提供运营策划、直播电商软件平台支持、直播间建设、短视频制作、选品包装、后期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每家企业年直播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二)直播电商培训机构。年培训学员1000人以上。
(三)MCN机构。独家签约主播,每名主播年直播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第十七条激励政策。
(一)直播平台服务商。按照服务区内每家企业1000元,最高给予服务商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直播电商培训机构。按照每位学员100元,给予培训机构(不含关联机构)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MCN机构。独家签约年直播销售额5亿元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独家签约5名以上主播,每名主播年直播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独家签约主播,每名主播年直播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按每名主播1万元,最高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八条提报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兰山区直播电商人才孵化基地申报表》(附件3)。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征信情况。
5. 申报单位(个人)责任声明(附件6)。
6. 直播平台服务商还需提供:服务30家以上区内企业直播业务、直播销售额等证明材料。
7. 直播电商培训机构还需提供:培训1000人以上学员证明材料,包括师资力量、培训收费凭证、学员报名、培训课程安排、培训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8.MCN机构还需提供:独家签约主播、年直播销售额等证明材料。
第五章供应链企业培育计划
第十九条实行供应链企业培育计划,选拔一批优质的供应链企业,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联合授予“兰山区直播电商优质供应链企业”称号。
第二十条申报条件。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兰山区设立的供应链选品中心或展销中心,委托区内或区外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的本地生产型企业。
第二十一条评选标准。
(一)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兰山区设立的供应链选品中心或展销中心。正常运营满一年,为100家以上区内企业直播业务提供选品服务。
(二)本地生产型企业。年度直播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第二十二条激励政策。
(一)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兰山区设立的供应链选品中心或展销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本地生产型企业。每直播销售1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十三条提报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兰山区直播电商优质供应链企业申报表》(附件4)。
3.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征信情况。
5. 申报单位(个人)责任声明(附件6)。
6. 供应链选品中心或展销中心还需提供:100家以上区内企业直播业务选品服务证明材料。
7. 本地生产型企业还需提供:直播业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第六章营造直播电商行业良好氛围
第二十四条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举办、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活动。
第二十五条申报条件。在兰山区依法注册的企业、协会,举办、承办的直播电商活动主会场设在兰山区。
第二十六条评选标准。直播电商活动包括直播带货大赛、直播电商博览会、高峰论坛等,按照实际活动组织规格、规模、参会人数等条件对举办的活动进行评选。
第二十七条激励政策。根据每次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对评定为影响力在省级以上的活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二十八条提报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兰山区直播电商活动申报表》(附件5)。
3.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活动方案、活动现场照片、新闻报道、参会嘉宾等影响力证明材料。
5. 活动发生费用明细及发票复印件。
6. 举办方征信情况。
7. 申报单位(个人)责任声明(附件6)。
第七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兰山区电商主播人才”、“兰山区直播电商人才孵化基地”、“兰山区直播电商优质供应链企业”、直播基地(园区)、直播电商活动的评选、资金扶持,采取自主报送、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的方式进行,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共同负责。
第三十条评选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报送。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广泛征求行业协会等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积极推荐候选者。
(二)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评审。
(三)联合审定。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兰山区税务局对参评对象进行联合审定。
(四)媒体公示。审定结果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五)资金发放及授予称号。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兰山区商务局根据公示结果及当年财政预算,进行资金发放;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联合授予相关称号。
第八章管理责任及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点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经区政府同意,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办法给予扶持。
第三十二条 “兰山区电商主播人才”,“兰山区直播电商人才孵化基地”,“兰山区直播电商优质供应链企业”,直播基地(园区),直播电商活动举办、承办单位在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安排下,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积极参加行业技能交流会议、技能演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和具有特色的操作方法;
(二)配合做好兰山区直播电商产业宣传推介工作;
(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直播电商产业服务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兰山区电商主播人才”,“兰山区直播电商人才孵化基地”,“兰山区直播电商优质供应链企业”,直播基地(园区),直播电商活动举办、承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所获荣誉,视情节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一)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支持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数为上限。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及省、市、区其他奖励扶持政策的同类优惠条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实施时间参照《兰山区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激励办法(试行)》(临兰政办发〔2020〕24号)的实施时间。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临兰水字〔2021〕4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资金监督检查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山东省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水利资金监督检查,是指区水务局依据职责对使用水利资金的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水利资金,是指各级 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水利项目的资金。
第四条 水利资金监督检查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预防为主、失职必究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区水务局开展局属各单位、各项目法人单位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并指导各项目法人单位开展水利资金监督检查。
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法人单位应配合区水务局开展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并落实问题整改及实施责任追究。
第七条 区级水利资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区级以上财政安排用于水利项目的资金。水利资金监督检查以项目为基本单元,使用水利资金的项目管理单位是水利资金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资金监督检查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包括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全过程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包括:
(一)资金使用与管理
资金使用与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筹措、资金使用、结算管理、决算管理、绩效管理情况。
(二)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包括机构设置、管理制度、财务基础工作、内部监督、资产计价与移交情况。
(三)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包括账簿与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情况。
第九条 水利资金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稽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区水务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和方式。
第十条 稽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对水利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涉及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十一条 专项检查。围绕重大水利政策执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对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使用水利资金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 专项审计。对某一类水利资金或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三条 区水务局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稽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资金监督检查。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十四条 水利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程序与方法:
(一)向被检查单位下达监督检查通知书。
(二)到被检查单位现场开展监督检查。
(三)听取直接责任单位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介绍,向相关单位问询了解情况。
(四)查阅项目批复、项目设计、投资计划资金分解下达等文件和统计报表等资料。
(五)核查有关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结算票据、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资料。
(六)现场核对实物。
(七)座谈、走访核查实施内容。
(八)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延伸检查。
上述相关单位是指与项目有关的勘测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检验检测等市场主体,及与项目有关联的部门。
第十五条 资金监督检查单位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责任追究建议。
第十六条 当年已经接受市级以上监督检查的项目,原则上本年度内不重复检查。
第五章 问题认定
第十七条 水利资金问题是指直接责任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问题。水利资金问题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
资金监督检查单位对资金问题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认定。
第十八条 资金监督检查单位应在监督检查现场工作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予以确认
第十九条 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可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辩。资金监督检查单位应依据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申辩材料及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 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区水务局对资金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印发整改通知,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据本办法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责任追究包括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是指对直接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
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包括对直接责任单位的直接责任人,以及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等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区水务局按照管理权限直接对水利资金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方式按等级分为:
(一)责令整改;
(二)警示约谈;
(三)通报批评;
(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按等级分为:
(一)责令整改;
(二)警示约谈;
(三)通报批评;
(四)建议停职或调整岗位;
(五)建议降职或降级;
(六)建议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的同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套取水利资金:包括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建设规模、虚列投资概算、虚列投资完成额、重复申报项目,及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国家贴息补助等;
(二)截留、挪用水利资金;
(三)贪污水利资金;
(四)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等级责任追究的直接责任人和项目法人单位,由区水务局在单位公示栏公示。
第二十七条 对于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发现勘测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检验检测等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资金监督检查单位督促直接责任单位依法追回被套取、截留、挪用的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予以处罚或追偿,涉及企业信誉的记入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信用档案。对于发现其他部门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资金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隐匿问题的;
(二)玩忽职守对重大问题失察的;
(三)滥用监督检查职权谋取私利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10月11日起施行。
临沂市兰山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8日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区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021年版)》的通知
临兰司发〔2021〕25号
区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鲁司〔2021〕39号),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区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制定了本部门实施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统一印发公布,请各部门、单位抓好组织实施。
区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适用条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主动适用清单规定,依法作出“不罚”“轻罚”决定,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要适时对本部门清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的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临沂市兰山区区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政发〔2021〕3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围
本镇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二)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1年8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
1.重点排查(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全面排查(2020年11月1日—2021年8月30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贵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0日)。以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菅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4.台账建立。村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镇政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本镇实施方案,组织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细化部门分工。1.镇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2.镇安监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3.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4.镇农业办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5.镇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6.镇文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7.镇宣传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8.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9.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10.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11.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12.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13.镇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委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0日
临兰大数据字〔2021〕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兰山移动公司、兰山电信公司、兰山联通公司、兰山广电公司、兰山铁塔公司:
为加快推进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进展,深入落实区委组织部《兰山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做优网格党建,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兰山区智慧小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和《兰山区智慧小区试点建设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大数据局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1年10月14日
兰山区智慧小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激活城市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进一步提高全区城市基层治理和智慧化水平,根据《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做优网格党建,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开展智慧小区试点建设行动,现就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实施智慧网络工程、智慧安防工程、智慧应用场景和共享展示平台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强基固本,积极构建支部引领、小区业委会(管委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共同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小区协商议事制度,着力破解小区治理难点问题,全面实现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物业服务全覆盖、居民自治全覆盖,小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小区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小区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智慧网络工程。加快有线、无线网络设施建设、实现小区光纤入户、5G信号覆盖。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网络按需覆盖,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5%;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数字电视和IPTV 互动电视覆盖率达到50%以上;通过微信、APP、网站、自助终端、大屏等渠道,实现对政务服务、便民利民等社区信息的发布;配备自助终端、大屏设备的,确保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各街道、兰山移动公司、兰山电信公司、兰山联通公司、兰山光电公司、兰山铁塔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智慧安防工程。推进小区智慧安防建设,推广安装智慧门禁、智能监控等设施设备,提高预测预警能力。通过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监控能力,监控范围覆盖小区广场、社区活动中心、商贸市场、公园景区、地下通道等区域;实现对社区道路卡口、小区出入口进出车辆的实时管理,包括车辆轨迹跟踪、车辆图像采集、车牌车主信息比对等;实现社区内重点区域和人群高密度区域社会视频资源接入“天网”系统。利用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治安环境监测能力,社区警民联动安全治理服务覆盖率超过50%。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社区内重点特殊人群监管,对社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缠访闹访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戒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人员等进行发现登记和信息集采,加强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数字化监管。
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智慧应用场景。推进智慧停车、水电气智能抄表等场景应用,打造便民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智慧生活圈。通过自助身份对比、面部识别或扫码支付实现居民通行全程自助;提供社区智能化的出入管理等停车服务;通过手机APP、智能服务终端等方式对社区居民的水电气暖等提供统一的便捷查询缴费入口。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共享展示平台。基于各部门及各社区平台汇聚的非涉密数据或脱敏数据,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展示平台,可视化展现社区各状态指标值,如房屋、人口等基本信息,水电暖气的应用情况等,汇聚各小区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社区数字化管理服务。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住建局、兰山公安分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困难,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加强指导督导和日常调度,建立定期督导考核通报制度,对被动应付、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问询谈话,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三)突出典型示范。挖掘总结有代表性、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培树一批“最美小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智慧小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成效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兰山区智慧小区试点建设任务分解表
任务名称 | 工作要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工作进展情况 | |
1.智慧网络工程 |
1.基础网络设施建设 | 加快有线、无线网络设施建设、实现小区光纤入户、5G信号覆盖。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网络按需覆盖,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5%;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数字电视和 IPTV 互动电视覆盖率达到50%以上。 | 区大数据局 | 各街道、兰山移动公司、兰山电信公司、兰山联通公司、兰山广电公司、兰山铁塔公司 | |
2.小区信息发布终端 | 通过微信、APP、网站、自助终端、大屏等渠道,实现对政务服务、便民利民等社区信息的发布;配备自助终端、大屏设备的,确保正常运转。 | 区大数据局 | 各街道 | ||
2.智慧安防工程 | 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智能监控的安装及接入 | 通过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监控能力,监控范围覆盖小区广场、社区活动中心、商贸市场、公园景区、地下通道等区域;实现对社区道路卡口、小区出入口进出车辆的实时管理,包括车辆轨迹跟踪、车辆图像采集、车牌车主信息比对等。各镇街首批改造完成并接入平台的小区数量不低于改造总数量的90%。 | 区住建局 | 区大数据局、各街道 | |
4.现有小区视频监控统计及接入 | 统计现有硬件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并协调将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接入统一的系统。各镇街首批接入平台的小区数量不低于辖区管理小区总数量的10%。 | 各镇街 | 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 | ||
5.警民联动及重点人群监管 | 利用智能化手段提高社区治安环境监测能力,社区警民联动安全治理服务覆盖率超过50%。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社区内重点特殊人群监管,对社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缠访闹访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戒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人员等进行发现登记和信息集采,加强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数字化监管。 | 兰山公安分局 | 区大数据局、各街道 | ||
3.智慧应用场景 | 6.水电气暖缴费查询及数据汇聚 | 通过手机APP、智能服务终端等方式对社区居民的水电气暖等提供统一的便捷查询缴费入口,并可将各专营公司的运营数据集中展示在管理平台。 | 区住建局 | 各街道 | |
7.便捷通行 | 通过自助身份对比或扫码支付实现居民通行全程自助;提供小区智能化的出入管理等停车服务。 | 区大数据局 | 各街道 | ||
4.共享展示平台 | 8.共享展示平台 | 基于各部门及各社区平台汇聚的非涉密数据或脱敏数据,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展示平台,可视化展现社区各状态指标值,如房屋、人口等基本信息,水电暖气的应用情况等,汇聚各小区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小区的数字化管理服务。 | 区大数据局 | 区住建局、兰山公安分局、各街道 |
语音朗读,设置朗读按钮,默认不
朗读,老年人用户单击按钮即可对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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