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公开领域 >> 社会救助 >> 服务公开 >> 正文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民互动、和谐诚管”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兰山区社会救助领域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清单(第一批)
作者:   时间:2018-08-02   点击数: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事项类别

服务

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是否为“全区通办”事项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备注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1

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



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


行政给付

1

1.资格申请:申请人向街道办(镇政府)提出申请;

2.审核:街道办(镇政府)对材料审核

3.核实:入户核实申报人申报材料信息

4.公示: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5.上报:镇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报区民政局;

6.审批:经区民政局审核后进行审批。

1.申请表(复印件3份,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3份,纸质)

3.户口本(复印件3份,纸质)

4.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纸质)

5.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3份,纸质)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原件3份,纸质)

村10个工作日、街镇10个工作日、区10个工作日

0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行政给付

1

1.申请:申请人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3.审核:报区残联进行残疾等级审核;

4.审定:合格后转送区民政局进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

5.公示:合格后准予发放并进行公示;

6.发放:公示结束后发放补贴。

1.申请表(复印件3份,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3份,纸质)

3.户口本(复印件3份,纸质)

4.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纸质)

5.低保证明(复印件3份,纸质)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原件3份,纸质)

村5个工作日、街镇5个工作日、区5个工作日

0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行政给付

1

1.申请:申请人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3.审核:报区残联进行残疾等级审核;

4.审定:合格后转送区民政局进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

5.公示:合格后准予发放并进行公示;

6.发放:公示结束后发放补贴。

1.申请表(复印件3份,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3份,纸质)

3.户口本(复印件3份,纸质)

4.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纸质)

5,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原件3份,纸质)

村5个工作日、街镇5个工作日、区5个工作日

0


备注:服务对象中“1”代表只面向公民办理;“2”代表只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3”代表同时面向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办理。

主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wgzx@lyls.gov.cn
Copyright@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12026095-1号
网站标识码:371302000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