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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1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08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6-14
 成文日期  2021-06-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21〕9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1-000008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14
成文日期: 2021-06-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21〕9号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东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2号)和《临沂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水资〔2017〕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双转变,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节水模式和消费模式。

(二)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引领相结合。加强节水制度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水,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形成高效用水制度体系。

(三)坚持政府指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加强政府对节水的引导和规制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全区节水型社会达标考核工作。创新节水宣传教育方式,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风尚。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逐级分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全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条红线”,不断强化用水需求管理和用水过程管理,切实推进机制创新,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到2021年底,全区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均控制在市级对兰山区下达的分配指标以内,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实施生活节水改造,禁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加强农业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全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以上;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的原则,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全区50%以上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50%以上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20%以上居民小区建成节水型居民小区;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1. 农业节水方面。开展农业节水增产行动,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建立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实现从源头、输水、配水、灌水全过程高效节水。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完善养殖业节水配套建设,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和计量监测,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

2. 工业节水方面。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提高工业节水增效。重点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探索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取水。

3. 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管网检漏防渗技术,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输配水效率和供水效益;大力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在不降低居民生活标准的前提下,逐步淘汰更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全部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

(二)深入落实各项节水制度

1.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控。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或增加取水的,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报审批部门进行审查。对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对用水量接近或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严格限制或暂停取水许可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水资源利用量。

2. 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完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3. 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将节水“三同时”审查纳入建设项目基本审批程序,区住建等部门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强化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确保节水设施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于建设项目节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供水。

4. 发挥水价杠杆作用。加强用水计量设施智慧管理系统建设,不同性质用水必须分别安装计量设施进行计量,以此作为水资源有偿使用的依据。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特殊行业用水水价政策,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健全农村生活用水价格管理机制。

5. 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将污水再生水利用作为控制用水总量,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并以工业园区为重点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积极推广区域性再生水的利用,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再生水利用项目。

6. 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创建。积极推动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社区等创建工作,努力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和社区,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示范带动全社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形成科学利用、合理开发的城市水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三)积极推行节水新机制

以推进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创新节水管理机制,逐步提升节水管理水平。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方面,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方面,积极开展全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在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方面,加快水权确权登记工作,细化确权至具体用水户,积极培育水市场,逐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力争实现新增用水通过水权转让解决,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水效领跑者方面,积极做好灌区、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推荐、遴选工作,研究建立相关激励政策,切实发挥领跑者示范作用;在合同节水管理方面,积极借鉴已有经验,在高耗水工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开展示范;在水效标识方面,对主要用水产品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加快节水产品推广普及,严格市场监管,推动标识实施。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加快建设节水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鼓励形成一批实用高效、有推广前景的节水示范园区。积极开展节水技术、产品评估及推荐服务,鼓励形成节水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产品。鼓励非常规水利用技术创新与科学研究,积极引导非常规水利用、监控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快成果推广应用,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创新节水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加大微博、微信公众号、水利行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关于全区节水新闻的报道力度,多视角、多途径宣传节约用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因地制宜开展节水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面向用水单位、社区和个人尤其是中小学生的节水知识、节水意识教育和培养,建设节水教育基地,组织节水载体建设专题培训、基础管理培训以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技术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节水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行业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为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节水投资稳步增长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为节水型社会创建提供资金支持。

(三)强化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各类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激励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尤其是城镇居民开展节水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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