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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1-07-1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wj/2021-000023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兰山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swj/2021-000023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13

一、背景依据

1、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法律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东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2号)和《临沂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水资〔2017〕38号)要求。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2、主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条红线”,不断强化用水需求管理和用水过程管理,切实推进机制创新,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到2021年底,全区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均控制在市级对兰山区下达的分配指标以内,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实施生活节水改造,禁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加强农业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全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以上;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的原则,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全区50%以上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50%以上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20%以上居民小区建成节水型居民小区;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三、主要内容

1、政策要点。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引领相结合、坚持政府指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2、重点条文。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双转变,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节水模式和消费模式。加强节水制度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水,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形成高效用水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对节水的引导和规制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全区节水型社会达标考核工作。创新节水宣传教育方式,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风尚。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逐级分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全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四、涉及范围

1、适用对象: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园区、景区、灌区、企业等单位。

2、适用范围:农业、工业、城镇等各行业。

五、执行标准

1、文件有效期:长期。

六、其他

1、关键词解释。再生水利用污水再生水利用作为控制用水总量,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节水载体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和社区,

2、惠民利民举措。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逐步淘汰更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全部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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