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总工会 共青团兰山区委 兰山区妇女联合会 兰山区财政局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兰山区融媒体中心 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举办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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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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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努力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区“五区十园”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和技能支持,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举办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区委组织部等11部门(单位)决定联合举办全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赛事组织管理,成立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协调推动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 二、竞赛设置 本次竞赛组织开展市级一类技能竞赛8项,市级二类技能竞赛11项(见附件2),共涉及19个项目(工种)。其中:一类竞赛项目(工种)8个:网商、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叉车司机、职业培训师、科技咨询师、物流服务师、药物制剂工;二类竞赛项目(工种)11个:眼镜定配工、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美发师、美容师、物业管理员、跨境电子商务师、易货师、营销员。 三、竞赛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竞赛活动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等11部门(单位)联合主办。各承办单位具体分工、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参赛人员及报名办法 包括兰山区在内的全市所有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均可就近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每人仅限报名参加一项竞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临沂市技术能手”“兰山区首席技师”等称号或者获得省市区组织的各类竞赛一等奖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五、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由各竞赛项目(工种)承办单位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经组委会批准,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各承办单位要在严格做好试题保密的基础上,通过公布大范围题库、考前集中培训等形式引导参赛选手熟悉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提高竞赛过关率。 六、竞赛组织方式、时间安排 根据市级要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分选拔赛、市级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进入市级预赛人数各竞赛项目(工种)一般不超过400人。 选拔赛地点设在我区及区级行业部门的基层单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在报名地参加选拔,各竞赛项目(工种)原则上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7月31日前完成选拔赛,选拔赛结束后将比赛结果和活动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我区和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协办单位均可组织选拔赛,其中我区组织的选拔赛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人数每竞赛项目(工种)不超过20人。 市级预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会同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办单位组织开展,参加决赛人选情况根据各工种市级预赛结果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0人),9月30日前竞赛结束。 竞赛内容由各竞赛项目(工种)承办单位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需要进行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市级预赛、决赛的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参照行业规范执行。 七、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个人奖 一类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各职业(工种)第1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一等奖;各职业(工种)第2-3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二等奖;各职业(工种)第4-6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三等奖。对以上人员颁发获奖证书。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获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3劳动之星”称号;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的,由区人社局授予“兰山区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条件的由团区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对市、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规模大、参赛人数多、技术含量高的两年之内不重复的工种(项目),区总工会择优授予“兰山区五一劳动奖章”,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由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对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由区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 二类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各职业(工种)第1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一等奖;各职业(工种)第2-3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二等奖;各职业(工种)第4-6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三等奖。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获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3劳动之星”称号;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的,由区人社局授予“兰山区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对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由区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 (二)指导教师(教练)奖 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由区人社局颁发优秀指导老师(教练)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区人社局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发放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通知下发后,国家省市有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技师项目等政府性补贴培训的学员不办理证书。 其中一类赛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市级预赛获优胜奖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类赛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市级预赛获优胜奖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3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竞赛系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各镇街道、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各行业部门、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要建立专门竞赛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搞好协调配合,着力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技能竞赛宣传发动及选拔工作。要积极动员辖区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重点动员辖区生产经营涉及19个竞赛工种的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参与“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面对面向职工宣传好此次职业技能竞赛的报名条件、组织方式、奖励办法和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政策,鼓励支持更多企业职工参加技能竞赛,提高企业整体职工技能水平。要借力借势建好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各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安排行业重点企业做好高技能人才摸底调查,指导企业择优推荐部分优秀职工参加竞赛,着力提升整个行业职工技能水平。 (二)完善工作方案。要精心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各职业(工种)的竞赛实施方案由各承办单位按照《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应明确竞赛组织机构、报名时间、比赛时间、比赛考核内容、比赛方式等内容。竞赛各主(协)办单位要根据竞赛项目(工种)及参赛人数科学制定工作预案,并认真分析所承办的竞赛项目(工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障竞赛安全的工作措施,切实将竞赛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竞赛实施方案、安全预案应于本通知下发后3日内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竞赛宣传。要大张旗鼓宣传技能竞赛活动,发挥好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作用,大力宣传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政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长效机制,构建企业职工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技能竞赛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精心组织竞赛。各承办单位竞赛项目应尽量安排在启动仪式后开展,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举办的,应报大赛组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比赛规则认真组织竞赛,确保整个比赛过程科学、严谨、公平、公正。 (五)加强监督管理。预赛、决赛过程需提供全程视频录像,理论和实操成绩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理论试题阅卷应有阅卷人和复核人签名,实操试题应有裁判长和裁判签名。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预赛、决赛的竞赛实施方案、参赛人员报名表、签到表、试卷、成绩表、成绩公示材料、影像资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办理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整理存档,且保存日期不少于3年。 (六)其他。各竞赛主(协)办单位要秉持绿色环保、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报名费用。本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不指定竞赛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竞赛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名义组织报名并收取报名费或有偿培训等,均与竞赛工作无关。 各相关行业部门、各承办单位在整个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恒,联系电话8222398,邮箱:lsqrsjgjnrck@163.com)。 附件: 1.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主(协)办单位及报名联系方式 3.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总工会 共青团兰山区委 兰山区妇女联合会 兰山区财政局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兰山区融媒体中心 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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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3.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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