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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关于举办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06-1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3-000009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关于举办兰山区第二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lzyshbz/2023-0000092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6-16

一、政策背景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通过举办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举办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23〕8号)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努力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区“五区十园”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和技能支持。

四、主要内容

(一)竞赛内容:竞赛内容由各竞赛项目(工种)承办单位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经组委会批准,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

(二)竞赛组织方式、时间安排:根据市级要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分选拔赛、市级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进入市级预赛人数各竞赛项目(工种)一般不超过400人。

选拔赛地点设在我区及区级行业部门的基层单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在报名地参加选拔,各竞赛项目(工种)原则上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7月31日前完成选拔赛,选拔赛结束后将比赛结果和活动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我区和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协办单位均可组织选拔赛,其中我区组织的选拔赛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人数每竞赛项目(工种)不超过20人。

市级预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会同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办单位组织开展,参加决赛人选情况根据各工种市级预赛结果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0人),9月30日前竞赛结束。

(三)奖励办法:本次竞赛设个人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个人奖

一类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各职业(工种)第1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一等奖;各职业(工种)第2-3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二等奖;各职业(工种)第4-6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三等奖。对以上人员颁发获奖证书。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获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3劳动之星”称号;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的,由区人社局授予“兰山区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条件的由团区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对市、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规模大、参赛人数多、技术含量高的两年之内不重复的工种(项目),区总工会择优授予“兰山区五一劳动奖章”,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由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对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由区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

二类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各职业(工种)第1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一等奖;各职业(工种)第2-3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二等奖;各职业(工种)第4-6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三等奖。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获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3劳动之星”称号;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的,由区人社局授予“兰山区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对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由区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

2、指导教师教练

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由区人社局颁发优秀指导老师(教练)证书。

3、优秀组织奖

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区人社局颁发优秀组织奖。

4、发放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通知下发后,国家省市有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技师项目等政府性补贴培训的学员不办理证书。

其中一类赛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市级预赛获优胜奖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类赛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市级预赛获优胜奖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前3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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