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2020年“银龄安康工程” 实施方案》 | ||||||||||||||||||||||||
2020-04-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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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文件)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银龄安康保险全覆盖”,促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三、主要内容 《方案》规定了投保对象、险种名称及保险保障。 “银龄安康工程”所指的险种为“国寿夕阳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分两类:1、全区年龄为50周岁(含)--79周岁(含)的老年人;2、年龄为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其中年龄为50周岁(含)--79周岁(含)的老年人:投保金额为60元/人/年和110元/人/年。投保60元(区财政补贴10元,个人承担50元),保险金额51400元,其中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20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投保110元(区财政补贴10元,个人承担100元),保险金额79000元,其中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0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天。对于因意外伤害诱发内在疾病发展导致的身故,身体残疾及支出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其中年龄为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投保60元(区财政补贴10元,个人承担50元)。投保50元档保障:保险金额31400元,其中普通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10000元,合法驾驶或搭乘保险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1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 (二)保险责任 四、涉及范围 年龄为50周岁(含)的老年人 五、执行标准 1、年龄为50周岁(含)--79周岁(含)的老年人可以选择投保金额为50元/人/年和100元/人/年。分别享受对应60元和100元的标准。 2、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选择投保金额为50元/人/年的。 六、其他 《方案》同时明确了。一、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共场所、老年公寓、外出旅游(限国内)、户内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意外住院津贴按照住院天数给予补偿。二、合法驾驶或搭乘保险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身故、伤残,理赔时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三、对于因意外伤害诱发内在疾病发展导致的身故、身体残疾及支出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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