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金融管家”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 ||||||||||||||||||||||||
2022-05-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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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深化“政金企”合作、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具有积极意义。“金融管家”制度试点是对金融辅导员制度的延伸与深化,旨在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多渠道全面受理解决基层金融诉求,促进政金企合作共赢,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和可得性。2020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全省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2020年3月,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金融辅导员进驻企业视频会议,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的工作方案》,金融辅导工作正式启动。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工作,2021年12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管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第一批“金融管家”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扩大“金融管家”试点范围。为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兰山实际,决定在兰山商城推行“金融管家”制度试点工作,并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兰山商城商贸物流“商仓流”一体化转型发展,推行“金融管家”试点,强化政金企深度合作,精准对接金融需求,推动兰山商城在金融政策宣导、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普惠金融拓展、企业上市培育、金融稳定维护等方面高质量发展,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兰山商城商贸物流转型升级。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三部分十九条,政策要点主要是工作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内容。 工作体系包括成立兰山区“金融管家”试点工作专班牵头推进试点工作,成立“金融管家”团队,邀请金融辅导员和证券、保险、担保、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为团队成员,为商贸物流企业提供金融精准服务。 工作职责包括定制金融服务、政策宣导落实、参与规划建设、开展金融培训、服务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稳定、配合落实兰山商城管委会有关决策部署。 工作措施包括专班协调推动、充分动员发动、搭建兰山商城融资担保线上审批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助推商贸物流金融创新试点,旨在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多渠道全面受理解决兰山商城金融诉求,促进政金企合作共赢,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和可得性,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店小二”式金融服务。 组织保障包括统筹组织协调和建立会商机制,明确工作专班、管家团队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四、涉及范围 兰山商城管委会,相关银行金融机构、保险、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兰山商城范围内有金融需求的商贸物流企业。 五、执行标准 《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六、解读机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科 解读人:刘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313580 电子邮箱:lsqjrb@ly.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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