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 ||||||||||||||||||||||||
2022-04-29 点击数: | ||||||||||||||||||||||||
|
||||||||||||||||||||||||
|
||||||||||||||||||||||||
2022年4月29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兰政字〔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镇街(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和企业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提升服务企业上市工作的针对性和工作效能,结合兰山区实际,起草本《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区企业上市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了具体措施,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在征求各镇街(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近三年,我区至少新增2 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近五年,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和“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至少 4 家,企业上市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三、主要内容 1、政策要点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未来3-5年企业上市工作的总体目标,提出了9条具体措施,内容涵盖后备资源培育、企业家培训、财政政策支持、组织领导和考核指导等方面,主要分为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三大部分。 2、重要措施 主要措施。强化拟上市重点后备资源培育,建立上市后备动态资源库,并进行分梯队管理;着力开展企业家培训工作,举办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提高企业上市工作培训的针对性;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上市进程;加强股权投资基金对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的支持,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投资辖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重点拟上市企业等;加大企业上市财政支持力度,在省级、市级奖励基础上,对上市公司分阶段给予最高1000万元财政支持。 组织保障。加强上市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拟上市重点企业服务,依法快速办理企业上市所涉行政审批及证明等事项;依法审慎监管,对列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基础库的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规范发展,避免“以罚代管”;加强考核指导,对各镇街(经开区)企业上市工作通过计算工作量分步骤进行考核。 四、涉及范围 兰山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区政府各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兰山区辖内企业。 五、执行标准 《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六、解读机关:兰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科 解读人:诸葛瑞英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313962 电子邮箱:lsqjrb@ly.shandong.cn.com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