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 | ||||||||||||||||||||||||
2018-10-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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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字〔2018〕76号),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为指导,制定此方案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全区PM2.5、PM10、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控制在54、107、42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持续改善,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9.5%(优良天数217天)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清洁煤炭全过程管控。3、燃煤设施综合整治。4、持续加大热源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建设力度,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二)优化产业结构。1、严格控制行业新增产能。2、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3、木业企业转型升级。4、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1、划定车辆低排放控制区。2、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3、在用车执法检查。4、2018年12月31日前,引导钢铁、焦化、建材等日运输量超过1000吨或日运输车辆数超过20辆(次)的企业使用国Ⅳ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5、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国Ⅲ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车禁止上路行驶。 (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 (五)面源污染综合防治。1、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2、严控道路开挖。3、拆迁工地扬尘治理。4、渣土物料运输扬尘治理。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5、城区道路扬尘治理。6、物料堆放场所整治。7、园林施工整治。8、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区页岩砖厂搬迁关闭。9、按照市级要求,实施降尘考核,全区严格落实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的降尘要求。10、油烟排放管控。11、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不得使用燃煤大灶。12、露天烧烤整治。13、垃圾焚烧整治。14、烟花爆竹管控。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2、生态建设。加快荒山荒滩荒地、未利用土地、沙化地、道路两侧等地的造林绿化,对老化、退化和低效林进行改造提升,2018年,完成新增、更新和低效林提升改造1000亩。3、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工程,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18年达到43.8%。 (七)削峰降速。1、重污染天气应对。2、季节性生产调控。3、“封土行动”。采暖季,全区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作业。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二)落实生态补偿。(三)严格量化问责。(四)强化舆论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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