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2019-03-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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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起,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将“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水库垃圾围坝治理等全部纳入专项行动合并实施,全面核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漏查漏报、新增反弹以及整改标准不高等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实现问题全清零。 一是科学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区将在前期问题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核查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掌握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河湖生态的陈疴痼疾。对核查出的各类问题,逐一核实确认,对认定为涉河湖违法行为的,以行政区为单位,以河湖为单元,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细化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科学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间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集中整治促进河湖功能恢复。严格按照《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要求,集中力量,全力清理整治列入专项行动方案中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对核查发现的非法采砂、非法排污以及堤防非法取出现象,合力开展执法打击。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河湖生态的涉河湖违法行为,将挂牌督办,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销号制度,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清违整治必须坚持高标准,做到整改彻底,不留尾巴,确保河湖行洪安全、无违规非法排污发生和良好水事秩序。 三是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对涉河湖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敢于动真碰硬。对涉河湖违法犯罪的,迅速开展案件侦查,依法开展处置工作,有效遏制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持正常水事秩序。对阻扰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行改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行动重点将对核查发现的非法采砂、非法排污以及堤防非法取土现象,合力开展执法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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