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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兰山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2018-10-2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tjj/2019-000006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8-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解读:《兰山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索引号: lanshanqutjj/2019-0000067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统计局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0-22

一、起草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行为,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部门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的依据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印发的《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鲁统字【2018】3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的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并经领导同意,形成了本管理办法。

四、起草的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分九章三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简要介绍了部门统计管理思路。第二章为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主要内容部门应设立统计机构,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并配备相应统计人员。第三章为部门统计职责,主要内容为明确部门统计相关职责。第四章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为部门依法设立统计调查项目并对部门数据质量负责。第五章为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部门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保障数据安全。第六章为部门统计资料,主要内容为制定统计资料公布、提供、共享、保密等工作规范。第七章为部门统计信息化,主要内容为建立部门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第八章为检查与管理,主要内容为定期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第九章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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