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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0〕23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区应急管理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围绕区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到2020年12月底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经过充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区政府审核把关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捉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标准指引

1.要对照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结合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减灾救灾科、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地震地质和灾害救援科分别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2.要按照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并抓好落实。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科室:办公室、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减灾救灾科、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地震地质和灾害救援科分别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要积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按照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要求,统一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减灾救灾科、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地震地质和灾害救援科分别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要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事项要素数据格式统一。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开设(调整、关闭)政务新媒体的,须由政务新媒体主办部门向本级政府提出开设(调整、关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积极借助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政务服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宣传科、行政许可科分别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四)完善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及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是否听证等)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并及时将征集结果、采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同步公开,并做好相互关联工作。运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在线访谈、视频、音频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宣传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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