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结合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建立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结合基层实际。立足基层实际,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特点,细化梳理事项名称,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
三、工作目标
完善公开网络,创新公开渠道,突出社会救助特色密切是解决政务公开范畴中百姓“看得见”“听得懂”“易获缺”“能监督”“好参与”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按照要求,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细化梳理社会救助公开事项。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按照“两个目录”格式制作形成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方面要素,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可结合当地实际增加要素,体现地区特点。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公众参与、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有序衔接,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涉及的共性公开事项融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将已梳理出的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中的涉及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事项在合理归类后,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全过程公开。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专人负责,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提升探索创新能力。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行政行为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
(三)强化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