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面行为管理加分制度和负面行为管理扣分制度。形成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对一年度内积分20分以上(含20 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其纳入“白名单”。对一年度内积分少于10分(含10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其纳入“重点监督名单”。对一年度积分为0分及以下的校外培训机构,当年年检为“不合格”并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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