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解读:《兰山区2020年女性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 ||||||||||||||||||||||||
2020-03-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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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府为什么要持续推进女性安康工程? 答:近年来,女性恶性肿瘤(特别是乳腺癌、宫颈癌)已成为威胁女性生命的“头号杀手”。为帮助广大女性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减轻患病家庭负担,2020年,兰山区将继续实施推广以“守护家庭健康 助力家家幸福”为主题的“女性安康工程”,并继续将“女性安康工程”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让符合条件的女性都享受到保障,让更多的妇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问:女性安康投保对象 答:16-65周岁健康女性 问:女性安康保费及保障范围 答:保费100元,保险期限1年。 保障项目:1、在保险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按合同约定连续投保不受此限制),原发于女性乳房、宫颈、子宫内膜、卵巢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保障金额40000元;2、意外身故、伤残保障,保障金额20000元;3、意外医疗费用,保障金额4000元。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导致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支出,不承担保险责任。 问:女性安康如何进行财政补贴 答:区财政对所有参保的16-65周岁的兰山籍妇女每人补助5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或集体承担。 问:女性安康实施原则 答: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和服务至上、理赔及时的工作要求,尽量做到及时续保、不断保、保障权益。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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