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 | ||||||||||||||||||||||||
2023-07-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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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怎样认定? 答:《方案》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是指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等)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抱养其他子女的夫妻。 问: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职工,奖励扶助金如何申请和发放? 答:奖励扶助金由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通过惠民惠农一本通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 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由哪里负责? 答:2022年11月1日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负责。 解读机关: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协会业务科 解读人:许超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079161 电子邮箱:lsqjhsyx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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