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相跃解读:《兰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
2022-09-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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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全区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修订了《兰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修订过程汇报如下: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机构改革之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及机构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预案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为适应机构改革需要,按照预案预警和响应上下对等的原则,参照省市做法,对我区《预案》进行修订。 2.法律依据。本预案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预案与《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2〕16号紧密衔接,完善兰山区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确保处置准备充足、反应迅速、指挥科学、措施有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2.主要任务。明确兰山区在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要点。《预案》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条件,补充了信息报送、响应措施等内容。《预案》共分10个部分: 1.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灾害分级等。 2.主要任务。阐述了解救疏散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森林火灾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3.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扑救指挥机构、专家组的组成及职责。 4.处置力量。明确兰山区森林防灭火力量的编成和调动程序。 5.预警。阐述了森林火灾预警的分级条件、发布流程、响应措施及变更与解除要求。 6.信息报告。明确了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内容、时限、对象等要求。 7.应急响应。明确了森林火灾分级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区级层面应对工作、启动条件调整情况及响应终止方面要求。 8.综合保障。明确了人员、物资输送,物资,通信与信息,资金,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方面保障措施。 9.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工作总结、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要求。 10.附则。明确了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培训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方面内容。 (二)重要措施。 1.组织指挥体系。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火灾发生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及时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区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火场前线指挥部由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同志担任专职副指挥,负责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督促落实前线总指挥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区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类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指挥;执行跨区县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由市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2.应急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的,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预判为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由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先期及协助处置工作;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3.后期处置。一是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二是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三是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组织扑救过程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森林火灾档案建设工作。四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山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五、执行标准 文件有效期到2025年 六、其他 无 七、解读机关: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刘相跃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317633 电子邮箱:lsqfmhbgs@ly.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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