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临兰政字〔2018〕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 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8〕68号)要求,区政府决定,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249项,其中取消65项、承接62项、新增122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承接和新增的事项,要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5月5日前报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附件:兰山区2018年第二批拟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x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5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8〕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区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采、节约使用。通过征收水资源税,调节地下水与地表水不合理的比价关系,鼓励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缓解地下水严重超采的问题,确保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二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创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四是有利于理顺税费关系,完善资源税制,规范财税秩序。
二、水资源税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建立完善调控合理、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合理调节用水需求,优化用水结构,规范用水秩序,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深刻认识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周密安排,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有的放矢,务实管用。坚持问题导向,对水资源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做好预案,防范水资源税征管风险,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试点。三是依法办事,平稳过渡。依法依规办事,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根据轻重缓急,排出改革推进时序,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
三、水资源税改革的重点工作
(一)强化基础管理,做好准备工作
1、摸清底数,源头管理。开展全区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彻底摸清取用水户底数。对未经许可擅自取水和未安装计量设施取水的用户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和治理,核实水源类型、取水地点、取水设施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规范纳税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取水许可手续审批,全面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按照拉网式调查成果,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建好基础台账,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为征收水资源税打下坚实基础。(区水务局牵头,各镇街、经开区具体负责,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税务部门配合)
2、限额管理,规范计量。农业生产取用水量超过农业生产取用水限额的,超过部分由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缴纳水资源税。(区水务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供电、各镇街、经开区配合)
加强对工业、公共供水企业等取用水监督管理,按照不同情
形制定具体的水量核定办法,确保为工业、公共供水企业等水资
源税征收提供准确、可靠的水量依据。(区水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供电、各镇街、经开区配合)
(二)强化征收管理,做好风险预案
1、加强征管,依法征收。税务部门与水务部门联合确认纳税人信息,并按期做好交接工作,及时为试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优惠政策备案等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准确。统筹做好综合征管、电子申报、税库银等横向联网工作,调试征管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和设备平稳运行。对各级水资源税征收机关开展试点政策和征管办法全员培训,加强纳税人政策辅导,确保试点纳税人明政策、懂计量、会申报。(税务部门牵头,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配合)
2、建立机制,防范风险。规范稽查,强化税源监控、纳税评
估、税务稽查等环节信息比对、传递和利用工作,将各类风险点
及时提交税务稽查部门,税务、水务部门根据工作规范,联合实
施专项稽查和检查,确保水资源税依法征收、足额入库。税务部门在做好征收的同时,定期将纳税人申报信息与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对出现的异常数据、对纳税人提出的异议及征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水务部门,会同水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解决,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工作长期有序进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违法取用水户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取用水户按照规定要求取水用水。分类制定应急预案措施,建立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范围,防范并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税务部门牵头,区水务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
(三)强化信息管理,做好信息支撑
1、监控运行,分析数据。加强运行管理,完善水资源监控系
统的运行维护和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监
控力度,为水资源税征管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保障。积极拓展试
点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夯实涉税数据资料基础,加强涉税
数据综合分析,编制比对预警指标,查找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税务部门、区水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经开区配合)
2、信息支撑,共享共用。及时更新信息,税务部门负责根据水务部门移交的取用水许可登记信息,进行试点纳税人户籍登记、税目税率认定、优惠政策备案、缴税登记台账等工作,确保税务部门与水务部门双方台账信息一致、同步更新。财政、水务、税务部门要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对称反馈机制,完善水资源税征管信息的传递共享、监控预警、分析利用和相互制约、校对纠正机制。(税务部门牵头,区水务局、区财政局配合)
(四)积极跟踪动态,及时分析评估
密切关注改革运行动态,收集和掌控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形成情况专报、问题专报、临时专报,及时向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凡在操作层面可以解决的问题,尽快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属于政策层面的,及时向区政府或省市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及时评估政策效果,全面分析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我区的影响,评估改革试点对水资源的治理效果,测算水资源税收入变化情况和试点纳税人税负情况,评估税负承载能力。(区财政局牵头,区水务局、税务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配合)
(五)密切关注舆情,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纳税服务热线等各种媒介,宣传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四、切实加大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财政、水务、综合执法、税务、物价、发改、经信、住建、市场监管、环保、国土、供电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水资源税改革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全区水资源税改革推进协调工作。各镇街、经开区和相关部门,也要分别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协调和业务指导,保障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试点工作,
测算分析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分析财政收入变动情况,跟踪反馈试点工作动态。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地表水、地下水、超采区、用水计划、用水限额等水资源及原水资源费信息;开展分户调查工作;移交纳税人信息;制定加强取用水管理相关制度。税务部门负责接收纳税人征管信息;制定税收征管措施;培训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制定应急措施等。各镇街、经开区负责水资源纳税信息、取用水户增减情况的清理核查工作,整理出试点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登记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在水量核定工作方面,各镇街、经开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税人所上报的用水量进行初核,各镇街、经开区将核定(初核)结果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各镇街初核上报的水量进行复核,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税务部门对水量核定工作进行监督,建立镇街初核、部门复核和税务监管的工作制度,形成分级负责、相互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区住建、物价、发改、国土分局、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经信、环保分局、供电、各镇街、经开区等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三)强化协调配合。水资源税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做好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附: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兰山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爱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魏云广 兰山商城管委会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
程明珣 区财政局局长
时秀坤 兰山地税分局局长
焦安君 市区国税局局长
成 员:沈照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沂棱 区水务局副局长
刘廷启 兰山地税分局副局长
闵令涛 市区国税局副局长
赵欣华 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
孙亚萍 区住建局副局长(挂职)
王军强 区物价局副局长
徐金中 区发改局副局长、服务业管理办主任
郑 岩 区园林办副主任
韩其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崔淑淳 区政府节能办副主任
张 宁 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
徐 飞 兰山国土分局党组成员
杜 明 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兰山区财政局,赵欣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李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李政发〔2018〕78号
各办公室,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就我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意义
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社区、村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社区、村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社区、村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积极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镇审计办要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文件精神。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社区、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覆盖面,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努力开展村级“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级“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详细的年度审计计划,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由镇审计办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主要”干部在任期内都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审计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热点问题,如: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土地承发包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等。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和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对审计中发现被审计领导的违纪行为,应给与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领导,着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党委、政府把社区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支持审计人员独立履行经济监督职能。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审计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李官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各镇街、经开区水资源税取用水户水量核定(初核)工作细则(试行)
临兰政办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各镇街、经开区水资源税取用水户水量核定(初核)工作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兰山区各镇街、经开区水资源税取用水户水量核定(初核)工作细则(试行)
为规范我区各镇街、经开区水资源税取用水户水量核定(初核)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
各镇街、经开区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水资源税纳税人。
二、责任主体
按我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镇街、经开区为取用水户的水量核定(初核)的责任主体。为确保水量核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经开区要设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水量初核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建立起水量核定(初核)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职责及要求
(一)调查摸排阶段
1.各镇街、经开区负责辖区内取用水户的调查摸排工作,区水务局、地税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配合,工作中,各镇街、经开区对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税的单位和个人,逐户明确核定人员,逐一清查到户,并按行业进行分类,填写一式三份的《水资源税纳税人调查确认表》(见附表),建立清查清册,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水务局纸质版及电子表格(其中,纸质版二份,电子版发至邮箱szdd8131511@163.com)。在调查摸排中,对无取水许可或需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的取用水户,各镇街、经开区应登记造册,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经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辖区内取用水单位无遗漏,核查数据准确无误。
2.各镇街、经开区要配合辖区内税务所对未进行水资源税申报的纳税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责成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通知事项。
(二)日常管理阶段
1、取用水户于每季度末月20日当日将用水情况书面如实上报所属镇街、经开区;所属镇街、经开区在接到取用水户报送的水量后,按照取水水源类型于每季度末月21日-25日对取用水单位用水情况(包括水表数、水表运转状况、有无新增取水井等)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将信息整理汇总后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区水务局(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水务局邮箱)。同时通知取用水户当日通过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用水情况,并提供能够证明纳税期取用水量的计量设施图片、视频等资料。
2.对工作量大的镇街、经开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取用水单位上报的用水情况进行核定(初核)。
3.各镇街、经开区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有无新改扩用水项目及取用水单位用水增减变化、计量设施运行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区水务局,并督促取用水户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经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4.各镇街水资源税取用水户的水量核定(初核)工作,由驻镇街地税所进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取用水单位情况汇总表
附件:
取用水单位情况汇总表
年季末 |
||||||||||
序号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税源编号 |
单位名称 |
本季度水量 |
水表数 |
水表运转 情 况 |
新增水井 情 况 |
抄表时间 |
抄表人员 |
备注 |
临兰民〔2018〕17号
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兰政字〔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承接方案如下:
一、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和性质
(一)事项名称:
1、区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2、区管慈善组织设立、注销登记;
3、对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4、对区管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5、对区管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的处罚;
6、区管慈善组织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处罚;
7、区管慈善组织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或者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的处罚;
8、对区管慈善组织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有关交易情况未向社会公开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的处罚;
9、对区管慈善组织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的处罚;
10、对区管慈善组织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处罚;
11、对区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或者管理费用的标准不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的处罚;
12、对区管慈善组织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处罚;
13、对区管慈善组织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处罚;
14、对区管慈善组织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处罚;
15、对区管慈善组织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的行为造成慈善财产损失和慈善组织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的情形,经依法处理后一年内再出现此情形,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处罚;
16、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处罚;
17、对区管慈善组织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处罚;
18、对区管慈善组织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处罚;
19、对区管慈善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处罚;
20、对区管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
21、对区管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情节严重的处罚;
22、对区管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处罚;
23、区管慈善组织认定;
24、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全区性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25、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26、对区管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7、全区性社会团体负责人、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28、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29、主持将区管慈善组织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30、区管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31、区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32、接收捐赠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停止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
33、区管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34、区管慈善信托设立、变更备案。
(二)事项性质:
1、1—2项承接事项为行政许可。
2、3—22项承接事项为行政处罚。
3、23项承接事项为行政确认。
4、24—25项承接事项为行政强制。
5、26项承接事项为行政监督。
6、27—34项承接事项为其他行政权力。
二、行政权力事项的原实施机关和承接机关
(一)原实施机关
下放的34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原实施机关均为市民政局。
(二)承接机关
34项行政权力项目的承接机关均为兰山区民政局。
三、承接方式和承接时间
(一)承接方式
直接接收。
(二)承接时间
自2018年起,该34项项目由兰山区民政局负责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办理机构
确定所承接的三十四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机构为兰山区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二)学习培训阶段
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工作交接阶段
按照下放文件要求,与相关事项原实施机关及时交接审批文书,印制相关表格等,制定办事流程、工作制度。
(四)监督检查与巩固落实阶段
相关办理机构负责人应定时汇总审批情况,定期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与原实施机关的“无缝交接”。
兰山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1日
临兰统字〔2018〕6号
各科室、队、站、所、中心:
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兰山区统计局考勤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18年3月15日
兰山区统计局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全体职工干事创业和学习创新的热情,充分实现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机结合的目的,根据《公务员法》、《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对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以两办通知调整的时间)准时上下班,及时考勤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考勤时段考勤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办公室报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班: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4、其他应当按旷班处理的。
二、加班
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加班审批单,报局办公室报备,在其他工作时间予以调休,未经审批加班的不予调休。
三、假期
1、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请事、病假累计超过应休假天数的不在享受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休假未被批准的可以延续到下一年度予以调休使用。
2、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其他国家规定的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病假、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需本人书面申请,逐级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查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审批单,请销假要填写请销假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留存。凡因公不能签到的,由分管领导通知考勤人员按出勤对待,注明事由。
(二)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理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向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班处理。
本办法下发后,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执行。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临兰司发〔2018〕14号
各科室、处、所:
现将《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给你们。
2018年3月12日
兰山区司法局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内强外拓、不断创新,在普法、调解、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兰山区司法局被评为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全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先进单位”。兰山街道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兰山司法所、兰山公证处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开拓、新进展、新提升、新跨越,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发扬成绩,弘扬先进,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基层科等10个单位“兰山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宋子敏等8名同志“兰山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义堂司法所、白沙埠司法所“兰山区明星司法所”荣誉称号,授予兰山街道曹王庄社区调解委员会等10个调委会“兰山区金牌调委会”荣誉称号;授予葛连才等15名同志“兰山区金牌调解员”荣誉称号;授予临沂兰山商城法律服务所等4个单位“兰山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授予兰山公证处等10个单位“兰山区十佳法律援助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运尚等10名同志“兰山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誉称号。
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各自岗位上创造了骄人的业绩,为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树立了标杆。大家要认真学习和践行他们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奉献精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脚踏实地、奋发有为的实干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拼搏进取、再创佳绩!
附件: 表彰名单.docx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
关于成立帮扶移风易俗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兰司发〔2018〕12号
各科室、处、所:
为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区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城乡文明共建 促进移风易俗”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兰山区司法局帮扶移风易俗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成杰
副组长:董 超 王 飞
成 员:王 珍 公卿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卿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帮扶移风易俗薄弱村工作。
兰山区司法局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兰山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临兰政字〔2018〕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兰山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日
2018年兰山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围绕道路桥梁、环保民生、公用事业等方面,编制了《2018年兰山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共涉及项目75个,总投资约132.6亿元,2018年投资约83.1亿元。其中,区财政直接投资项目46个,涉及资金12.2亿元;区财政融资项目22个,涉及资金35.2亿元;PPP运作项目4个,涉及资金23.7亿元;社会资本投入项目1个,涉及资金6.2亿元;市场化运作项目2个,涉及资金5.8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道路桥梁工程
投资4.2亿元,实施8项道路桥梁工程。
兰山区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工程新建改建各镇、经开区村级公路,全长240公里。
朱七路改造工程:工程位于李官镇,全长3公里,主要实施沥青路面铺装。
朱七路朱里大桥改建工程:工程位于李官镇朱里村,对原有桥梁拆除,重建25孔桥梁,桥梁全长500米,桥宽15米。
前十街道路打通工程:工程东起临西十二路,西至响河屯小学,全长1200米,道路红线36米,主路面16米,主要实施路面硬化、人行道板铺装、排水方涵建设、道路亮化绿化等。
聚才三路道路打通工程:工程东起临西十一路,西至临西十二路,全长700米,铺装沥青路面、安装大理石路沿石、人行道板,埋设雨、污水管道,进行绿化、亮化。
王庄路道路打通工程:工程北起涑河南街,南至水田路,全长1091米,铺装沥青路面、安装大理石路沿石、人行道板,埋设雨、污水管道,进行亮化。
宏大路打通工程:工程位于前十街至大山路南180米,解放路南330米至银雀山路,全长1120米,主车道28米,道路红线60米,主要实施路面硬化、人行道板铺装、排水方涵建设、道路亮化等。
沂蒙北路等20条道路亮化工程:共涉及沂蒙北路、沂河滨河西路等20条城镇交通主干道及镇驻地部分重点路段,总里程172.84公里,采用新建、更换双侧或单侧路灯的方式进行亮化。
二、环保工程
投资1亿元,实施朱龙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位于方城镇西东蒋村,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配套管网约30公里。
三、公用事业工程
投资6.2亿元,实施兰山区西北片区热电联产工程。工程位于方城镇郭兴庄村东南,占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含蒸汽锅炉5台,发电机组3组。
四、园林绿化工程
投资500万元,实施城区绿化补植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
五、卫生工程
投资6亿元,建设兰山区人民医院(北城新院)工程。工程位于马陵山路以西,文峰山路以东,兰州路以南,太原路以北,设计面积约14万平方米。
六、教育工程
投资6.3亿元,实施临沂十五中综合楼改扩建、大班额续建等27项工程。
临沂十五中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工程位于开阳路与王庄路交汇处南,规模1.8万平方米。
临沂十六中后勤服务楼改扩建工程:工程位于南京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规模0.5万平方米。
大班额续建工程:实施临沂一小玉龙湾校区、临沂四中等25个校舍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
七、民生工程
投资1.4亿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户户通”硬化、环卫设施等5项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老旧小区142个、居民1.8万户,主要进行墙体粉刷、路面硬化、楼顶防水等基础改造。
兰山区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硬化村内道路106万平方米。
环卫设施:实施15座二类公厕、8座垃圾收集站建设和26座三类公厕改造提升3项工程。
八、棚改工程
投资35.1亿元,实施涉及22个项目、居民6619户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为解决老城区棚改项目零星散小、改造难度大的问题,计划2018年—2020年,在老城区划分7大棚户区片区,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集中安置、连片改造,共涉及24个项目,1.1万户。
九、镇街道基础设施工程
(一)义堂镇。投资17亿元,实施义堂镇路网建设、临西十路、聚才八路(东段)新建,聚才八路(西段)、孟芝路、朱保西外环提升改造,西城中部水系改造治理,共7项工程。
义堂镇路网建设:工程涉及双岭西路、兴业路、西安西路、岚富路、人民路等5条框架道路,全长35.8公里,实施包括拓宽改造、绿化、亮化等工程。
临西十路新建:工程北起北中环,南至聚才八路,长618米,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管网、硬化、绿化、亮化和交通设施建设。
聚才八路(东段)新建:工程东起临西九路,西至临西十一路,长984米,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管网、硬化、绿化、亮化和交通设施建设。
聚才八路(西段)提升改造:工程东起西中环,西至京沪高速,长742米,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管网、硬化、绿化、亮化和交通设施建设。
孟芝路提升改造:工程东起新西外环,西至原朱保西外环,长4500米,红线宽度36米,主要包括管网、硬化、绿化、亮化。
朱保西外环提升改造:工程北起孟芝路,南至三义庄,长4800米,红线宽度36米,主要包括管网、硬化、绿化、亮化。
西城中部水系改造治理工程:工程全长17公里,建设闸坝5处,敷设污水管网约20公里,绿化面积46万平方米。
(二)半程镇。投资5.8亿元,实施三维路、东程路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2项工程。
三维路提升改造:工程北起玉平连接线,南至东程路,全长2600米,计划铺装沥青路面,安装大理石材质路沿石,进行绿化、亮化,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东程路提升改造:工程东起沂蒙路,西至夏庄桥,全长2700米,计划铺装沥青路面,进行绿化、亮化,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临兰司发〔2018〕10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兰山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联系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联系电话:8226123,电子邮箱:ls8226123@163.com。
一、落实成效
2017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临政办发〔2016〕2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中有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件。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决策性事项,在政策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二是重点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律师参与调解、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3.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做好政务微博日常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巡查、诉求办理工作,规范微博诉求办理流程,及时批转及回复微博咨询等各类诉求,做到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司法行政信息;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如办事指南、业务咨询、表格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三是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同时,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方便公众对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办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目标
2018年,兰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考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城镇人民政府
方城镇板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方政发〔2018〕5号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反馈12个方面问题。根据《兰山区板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确保我镇板材企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划定产业园区,健全相关手续,完善治理设施,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
二、整改原则
(一)分类处置。全镇板材企业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即“壮大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搬迁入园一批”。
(二)科学规划。根据《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实施方案》,我镇计划设立为2个木业核心区,制定总体规划,划定板材产业园区,实行集中聚集发展;今后,园区外不再审批新建板材企业。
(三)严格准入。提高木业产业项目准入门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实现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集中供热。拟新建华城热力、奥博特热力等供热企业,实现我镇木业集中供热全覆盖。在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禁止使用和新上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和土炉等,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鼓励企业向热力集中覆盖区聚集。
三、整改要求
(一)彻底清理全镇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或土炉。
(二)取得环评批复的107家板材企业,已经完成验收的,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配套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按照现有环保标准和要求达标排放;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严格按照现有环保标准和要求,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确保正常运行后方可组织生产,并在组织生产的3个月内由企业自行组织完成验收,报环保部门备案。
(三)未取得环评批复的476 家板材企业,一律先行停电停产,再进行分类施策。
1、对符合立项、规划、土地要求的,进行整治提升,取环评批复后方可组织生产。
2、对列入搬迁改造的,将不在核心区和集中加工区的板材企业搬迁入园,外来企业入园项目,按照标准入园。
3、对不符合立项、规划、土地要求或者环保治理无望的,坚决关停取缔。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核查阶段(2018年1月22日—2月28日)
1、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全镇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或土炉的清理,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理取缔,并顶格处罚。
2、2018年2月28日前,各工作区、村完成对辖区内板材企业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划定产业园区,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对不符合规划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按照“两断三清”的原则,立即关停取缔。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1日—5月31日)
1、2018年3月31日前,符合规划、治理设施不全、不能达标排放的板材企业完成整改,符合要求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2、2018年5月15日前,符合规划、治理设施齐全、能够达标排放的企业,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待批复的企业,可以生产。
3、2018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前已申报办理环评手续,逾期未取得环评批复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1日—10月31日)
1、全面完成板材企业的整改验收。各工作区、村根据产业园区规划,对辖区板材企业根据“三个一批”原则,建好完整的档案,并督促板材企业做好自行验收工作。镇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开展后督察。对2018年7月31日前未通过整治验收的企业一律采取停电措施,关停取缔;对于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的企业一律采取停电停产措施,进行顶格处罚;对“散乱污”企业出现反弹的,坚决问责。
2、对于不符合规划、治理设施齐全的板材企业,要在2018年10月31日前,搬到划定的木业产业园区,促进板材企业提档升级。
(四)长效监管阶段。
健全板材企业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板材“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1、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恢复使用燃煤小锅炉、生物质小锅炉或土炉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
2、对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经停产整治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镇委、镇政府成立板材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社区、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板材企业整治工作负总责,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起责、协调联动,加强督导,合力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精准治理,严格执法。环保所、国土所、供电所、安监办、执法队、公安派出所、交警队、税务分局、组织办、纪委等要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依法关停取缔的,要求企业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环保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税务分局、经贸办要围绕板材行业整治工作,经贸办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建档工作,实现“一企一档”,重点包括取缔清单、取缔方案、取缔工作证明材料。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镇政府成立板材企业督导检查组,对整治取缔工作开展督查,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取缔工作。对摸底不彻底,存在瞒报、漏报的,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或者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区和村,及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方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9日
兰山区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
为激发全区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分档爬坡、梯次成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通过提高小微企业内部治理层次,优化小微企业外部治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能力,推动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升级;通过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小微企业产业层次和治理层次,推动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升级。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层实施结合,坚持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统筹,通过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战略(以下简称“双升”战略),创新出台从个体工商户到公司上市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建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小微企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水平,加快小微企业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四化”步伐,提高小微企业在整个市场主体中的比重和活跃度。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引导支持2299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30%;新发展“规上”和“限上”企业280家,其中“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不低于140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升“限上”140家;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7家;力争推动9家小微企业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力争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 2家,实现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过0.6亿元;新增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3019家、广告业小微企业111家、高端制造业小微企业 124家、绿色环保业小微企业46家;培育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 70家,总量达170家以上;引导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3771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等申请国际商标注册2件;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10场(次);组织3075家小微企业参与“政银企”、“政银保”和“银税互动”合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小微企业基础数据支撑,明确培育对象
1.确定重点培育扶持对象。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为基数,建立小微企业分类培育库,确定“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重点培育扶持对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等配合)
2.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托小微企业名录(山东)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兰山区小微企业名录,打造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平台。积极拓展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分级归集公开各类扶持政策、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及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知晓度。依托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库功能,建立小微企业“双升”培育数据库,精确测算重点培育对象数据动态,监测小微企业“双升”培育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区直有关部门应将出台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于政策出台之日起5 日内推送至本级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政策引领,优化小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3.积极推进“个转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个转企”工作的主动性。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支持个体工商户成为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的股东,对转型后财产、知识产权、不动产过户按规定给予优惠,扶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明晰企业负责人同企业各自的权利义务。加大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决策层及管理层的培训。切实为“个转企”做好优化服务、跟踪回访、转型帮扶工作。转型后的小微企业与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相比,一年内各种行政负担不增加。(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兰山国土分局、兰山地税分局、市区国税局等配合)
4.加快“企升规”步伐。推进小微企业强化内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产品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逐步完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快速提升、快速发展。加强指导帮扶,切实帮助升级企业解决证照办理、项目备案、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区经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等配合)
5.有序推进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引导企业明晰产权,避免股权虚置;明确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品牌带动、质量推动和规模经济作用,为企业挂牌上市、打下坚实基础。(区金融办、区经信局牵头,兰山国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三)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小微企业外部治理环境
6.加大财政直接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开展升级活动。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直接融资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补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助推“双升”战略实施。(区财政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等配合)
7.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私募股权等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股权登记信息对接,提高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比重。(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商联等配合)
8.推进政银企深度合作。开展支持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强化融资对接,推进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借助金融杠杆更好地助推转型升级,共同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政银企”涉企信息共享,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施优惠的贷款定价。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将小微企业纳税等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征信的重要依据,降低信贷风险,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扎实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供应链企业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积极推进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助推企业发展合作战略,由市场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利用其网点、人员、设备等优势,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兰山地税分局、区金融办、市区国税局、区工商联等配合)
9.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加强“政银保”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放大保险增信对扩大信贷投放的促进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和城乡创业者提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分次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的不超过1000 万元单户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小微企业“政银保”贷款本金固定费率基数的3%计算保费给予50%的补贴,同时按照相关政策确定的比例承担超赔风险和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建立“政银保”三方合作机制,广泛引导小微企业通过“政银保”模式获得贷款支持,对有订单、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可以在现行“政银保”政策对保险费率、期限及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由小微企业与金融保险机构自行协商确定保险费率不超过原费率(3%)一倍、贷款期限不超过2 年、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50%的具体贷款合同内容。(区财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等配合)
10.落实税收优惠。积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19 年12 月31 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 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18 年底;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创新政策,在税收服务上对小微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兰山地税分局、市区国税局牵头,区财政局等配合)
11.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创业支持资金落实到位。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 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 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根据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按规定给予每个岗位2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区人社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12.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科技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给予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的小微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 万元的后补助。落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通过财政科技资金无偿资助,引导和促进银行、创业投资等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支持,强化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梯度培育和差异化扶持。鼓励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推进落实“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积极培育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力实施“一企一技术”工程,每年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创新转型小微企业。(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工商联等配合)
13.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完善人才流动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凝聚一大批首席科学家、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职业经理人和高技能人才。明确引进人才的扶持、奖励措施和申报条件,为人才引进提供政策保障。鼓励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对相关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扶持。对优秀小微企业家所在企业,在其申报项目、资金、试点、示范企业和研发、试验中心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区经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配合)
(四)强化产业引领,优化小微企业产业结构
14.发挥大数据作用,精准推进产业升级。利用大数据分析现有市场主体在绿色环保、新兴战略、现代制造、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产业分布,有针对性地推进市场主体升级的同时,推进其产业升级;产业升级要和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相一致,同企业承担的风险相一致。(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统计局等配合)
15.推动特色重点产业升级。按照兰山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与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动小微企业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形成支撑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增长点。加强规划引领,以现有产业为依托,对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进行整体规划、科学论证和精准定位。引导小微企业投资现代农业,培育壮大农业小微企业,推动产业升级。推进小微企业融入新旧动能转换工程,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扶持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小微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小微企业发展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社会养老、旅游等服务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更多的名牌产品和服务品牌。(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等配合)
16.鼓励创新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小微企业进入核心技术、工业技术改造、制造业智能化、机器人、“互联网+”等关键领域,形成一批创新领军型小微企业。加快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引导小微企业进入移动互联、软件开发、动漫创意、数字影像等高附加值行业,提升小微企业服务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落实发展“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育苗扶壮”工程。(区经信局牵头,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配合)
17.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小微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小微企业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加强小微企业在并购、资产重组、转型升级中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强化工业品牌、农业品牌、服务业品牌等重点领域商标品牌建设,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产业品牌。引导小微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强化品牌政策支持,对省以上品牌企业在引进人才、财政税收、项目申请、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提升小微企业的品牌效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工商联等配合)
18.深入实施广告战略。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充分运用“互联网+广告”等创新模式,提升广告策划和创意水平,通过广告推介产品、占领市场,不断扩大小微企业及产品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积极打造广告业小微企业“双创”平台,鼓励广告业小微企业和广告创意人才进入广告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支持建设广告业创新示范基地、研发基地和创业孵化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小微企业整体素质
19.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以企业治理层次和产业结构水平为基础选择培训对象,以提高新型战略思维能力、适应新经济发展模式、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为培训重点,细化培训方案,增加培训项目,倍增培训规模,确保到2020 年有针对性地将“个转企”小微企业、规模及限额以上民营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和传承接班人员免费培训一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工商联等配合)
20.积极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落实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要求,完善小微企业家培养体系,建成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国际化小微企业家队伍,为小微企业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和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以国民经济细分行业领军小微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在省内、市内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小微企业家。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小微企业家协会、小微企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建设,打造小微企业产业性和区域性联盟。(区经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工商联等配合)
21.加强新升级小微企业培训。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以提高从业技能水平、规范用工劳动合同等为重点开展培训;对“企升规”的企业,以强化内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等为重点开展培训;对“规改股”的企业,以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为重点开展培训。加强对新注册小微企业的税收风险辅导,帮助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小微企业出资人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强化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企业的商标品牌国际化培训,促进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质量培训、夯实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基础。鼓励小微企业开展各种认证活动,通过认证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创立品牌。(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社局、兰山地税分局、市区国税局、区商务局等配合)
(六)加强公共服务,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22.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优质服务。加大产业聚集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在重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产业聚集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检验检测、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服务。加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的实施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区经信局牵头,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等配合)
23.加快小微企业发展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标准厂房和创业园、楼宇产业园、创业示范街、文化产业园区等建设。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间省里每年遴选不少于10 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不低于800 万元财政补贴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争取,使我区更多“双创”基地得到扶持。鼓励开发区、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供小微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鼓励各镇街出台支持政策,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区经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兰山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配合)
24.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涵盖小微企业及其投资人、负责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等内容的省市统一、同步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联合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工作中,对诚信小微企业予以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对失信小微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研究制定信用监管评价体系,探索构建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的信用监管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5.加强小微企业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规范对小微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综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非法集资、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打击力度,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
26.加强政企联系沟通。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省里组织的万人进万企活动,靠前帮扶,勇于担当,积极主动为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继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活跃度、市场秩序评价等专题研究,准确了解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完善政策发布等信息公开机制和政企沟通机制,开展项目、科技、金融、人才与企业“四对接”活动和进小微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帮助小微企业解决项目申报、技术引进、融资贷款、用工管理等问题。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党建工作,引导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等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的落实、评估,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街要把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立足实际,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全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主要目标细化分解到各镇街,列出2018—2020 年度“时间表”,确保任务目标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区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部署要求,研究细化推进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的配套政策。各镇街要立足当地实际,根据分解的指导性计划,确定各年度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比例,确保到2019年年底总体目标任务完成率达85%,2020 年,全面完成“双升”战略目标任务。
(三)定期调度督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调度,推动各镇街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要强化工作落实,每年1 月上旬汇总本镇街上一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报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让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了解各项政策。全区主要新闻媒体要开展相关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增强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各方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
附件:临沂市兰山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临沂市兰山区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超 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
副组长:贾瑞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董 胜 区经信局局长
宋文川 市工商局商城分局副局长
成 员:徐金中 区发改局副局长、服务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朱兴顺 区经信局副局长、区政府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洪珍 区科技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杨晓光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正存 区人社局党委委员、人力资源办主任
姚忠涛 兰山国土分局党组副书记、区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
许延山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吕千里 区农业局副局长
于国涛 区国际商会副会长
赵振忠 区统计局普查办主任
刘正兴 区旅游局副局长
韩其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堂亮 区金融办副主任
王军强 区物价局副局长
周维平 区工商联副主席
闵令涛 市区国税局副局长
刘廷启 兰山地税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贾瑞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临兰政办字〔2018〕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8〕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推动政府职能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创新的必然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双公示”工作的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三是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不断拓展网上公示渠道,将“双公示”信息在本部门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以及其他综合性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依托临沂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等渠道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临沂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后,通过信用平台共享信用信息资源。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示内容。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或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当前状态、地方编码、数据更新时间等内容,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类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或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截止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地方编码、数据更新时间等内容,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多渠道公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及其他综合性政务网站公示相关信用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反映相对人特征、状态的信息,应进行技术屏蔽或模糊处理。
(三)统一信息标识。公示信息中所涉及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标识,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暂用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三选一)作为标识,自然人要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三、工作步骤
(一)编制“双公示”事项目录。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行使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目录,并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并编制相关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并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归集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登录“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在“双公示上报”专栏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区发改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窗口,并与“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双公示专栏”进行链接。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具体科室及相关负责人推进本部门单位、本系统的“双公示”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双公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及时高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要制定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数据存取访问控制、审计跟踪等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双公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的通报
临兰政办字〔201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加快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区教育事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在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一批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形成了一批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全区教育教学水平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教学成果。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临沂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试验区建设行动规划》和《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区2015-2016、2016-2017学年教学成果进行认真评选认定,共有511项教学成果,获得“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获得区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5-2016学年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2.2016-2017学年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成果名称 |
学科 |
申报人 |
所在单位 |
高中英语轮次教学的设计与实践 |
英语 |
陈向彩李富英范玲玲 |
临沂第三中学 |
心理效应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
英语 |
朱玉兰丁姗姗董玉兵 |
临沂第三中学 |
构建体现新课改精神的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 |
综合 |
刘晓羽吕思纳鲍迎迎 |
临沂第三中学 |
艺体教学中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 |
综合 |
梁晓山彭婷 孟庆雷 |
临沂第三中学 |
40分钟课堂下高效教学模式初探 |
综合 |
李洪伟高元仁王霞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中综合学科校本教材的合理性运用研究 |
综合 |
吴月亮田朝辉刘继红 |
临沂第三中学 |
美丽的“出格” |
语文 |
牟小斐王海莲李俊耀 |
临沂第三中学 |
分层教学的实践 |
综合 |
杨思伟谢瑞美王升美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一年级英语单词记忆方法初探 |
英语 |
王聿明卢念玺纪娜娜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中英语自主学习空间的研究 |
英语 |
王洪磊张笑妹徐海雯 |
临沂第三中学 |
新课标形势下的课堂教学模式探索 |
化学 |
赵荣梓李峰 王越 |
临沂第三中学 |
教育信息技术与高中教学有效整合的研究 |
信息 |
马召民王锡菊米卓琳 |
临沂第三中学 |
课内挖掘课外拓展与写作研究 |
语文 |
沈学峰盛朋 陈华 王家茂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中数学有效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
数学 |
樊孝聪林欣 胡美云 |
临沂第四中学 |
化学教学中探究型学习的实践与探索 |
化学 |
王义霞崔纪云杜希鹏 |
临沂第四中学 |
加强课堂师生互动研究 |
英语 |
梁慧 孙元林杜志刚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时效性的研究 |
数学 |
李云梅褚婉婷杨祥明 |
临沂第四中学 |
关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课题研究 |
英语 |
何建立王珍凤胡凡礼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高效课堂”的实践与探索 |
英语 |
彭海华尚秀娟李善恒 |
临沂第四中学 |
思想政治课中的研究性教学探究 |
政治 |
邵金锋刘婷玉姜自玲 |
临沂第四中学 |
培养高中生地理学习习惯的研究 |
地理 |
张作彬徐子香司正伟 |
临沂四中 |
高中思想政治课生活化研究 |
政治 |
乔慧芳卫宝丽黄伟 |
临沂第四中学 |
在中学数学中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研究 |
数学 |
李菲 魏宝玲全先兰 |
临沂第四中学 |
新课程形势下高中历史合作-情境教学法初探 |
英语 |
黄慧 周艳玮周志鹏 |
临沂第四中学 |
班主任管理工作的研究 |
地理 |
姜良松李新玲孙永春 |
临沂第四中学 |
班级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
化学 |
付东明齐芳军王燕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古诗词鉴赏训练研究与实践 |
语文 |
鲁红 黄新丽季洪娟 |
临沂第四中学 |
新课标地理学习方式的研究 |
地理 |
张伟 孙国玲王东晓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作文创新训练与探究 |
语文 |
李建伟王家杰夏宗强 |
临沂第四中学 |
课堂互动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
生物 |
郑焕雯李明波韩秀锦 |
临沂第七中学 |
学困生的成因与转化策略 |
政治 |
郑宝磊禚琨 蒋晓凤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中文言文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
语文 |
付忠凤刘茜 陈华 |
临沂第七中学 |
艺术生学习的帮扶与转化 |
生物 |
刘省 金现瑞李锦莲 |
临沂第七中学 |
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与培养 |
化学 |
张勇 李敬 李德亮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中阶段艺术生学习管理研究 |
美术 |
刘海 韩晓艳吴丽雪 |
临沂第七中学 |
美术课改的推进与实施 |
美术 |
张娟 张利宁刘宝建 |
临沂第七中学 |
艺体特长生教学管理与探究 |
体育 |
李志勇邢晓春张子峰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三后期复习与指导探究 |
政治 |
刘涛 刘景民高新法 朱孟栋 |
临沂第七中学 |
互联网+在学校管理中的运用 |
综合 |
卢永瑞范宗焕刘树红 高金峰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高三生物教学中“熔断”机制的 尝试 |
生物 |
邵洪满宋瑞玲 诸葛绪杰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高三政治智慧高效备考策略研究 |
政治 |
刘国梅张松涛宋远祥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班级管理去“行政化”研究 |
综合 |
朱增华王然新尹纪军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高三后期备考学生心理疏导方法 探究 |
综合 |
刘一堂邵泽传刘爱春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班级精细化管理策略探究 |
综合 |
冯长会王雪松郑桂敏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班会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性研究 |
综合 |
刘锋 寻京莲李秀娥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高复学生心理问题的研究及 应对策略 |
综合 |
吴玉庆杜箫 魏翠翠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低进优出”教学管理研究 |
综合 |
刘维军孟令香杨美祥 房建全 |
兰山教研室 |
高初中教学衔接研究 |
综合 |
曲宝军全志聚叶含露 |
兰山教研室 |
浅谈高三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
管理 |
刘彦怀武甡传姜开太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中学生科学创新教育研究 |
管理 |
李宝怀翟文波蒋煜系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三文理尖子生帮扶策略探究 |
语文 |
王清群王修华商建团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中年级管理模式的创新探究 |
综合 |
全宗旭苗云福陈胜田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实施推荐作业制度的研究 |
综合 |
杜庆术吴学军陆静宜 李荣季孙文艳 |
临沂第六中学 |
开展瑜伽进校园课操的实验研究 |
体育 |
王东宁 |
临沂第六中学 |
初中数学高效课堂的建构与实践 |
数学 |
张连云王新银李远坤 刘梅 孙文艳 |
临沂第六中学 |
音乐课堂中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的实验与研究 |
音乐 |
方玉华 |
临沂第六中学 |
“四段七步”教学流程构建生本课堂的研究 |
综合 |
刘焕成丁学玲张炳利 吴又明李修霞 |
临沂第八中学 |
英语艺术大课堂有效策略研究 |
英语 |
马玮玮闫青青刘海燕 伏敏 左娟 |
临沂第八中学 |
缤纷读书节,魅力新课堂 |
语文 |
任振云魏英 郑宏岚 郝玉国魏晓燕 |
临沂第八中学 |
生物实验课开放式模式研究 |
生物 |
李文 李敬兵高建英 陈艳红 |
临沂第九中学 |
地理小组合作学习的探索与实践 |
地理 |
王艳霞齐家军聂立娜 李娜 孙静 |
临沂第九中学 |
精选视频,上好思想品德“家常课” |
思想品德 |
臧玉清胡晨霞蒋健 张丽梅孙仁雪 |
临沂第九中学 |
手机与网络实验研究 |
综合 |
伊永贵祖庆涛洪善理 高振欣李洁 |
临沂第九中学 |
彰显个性特色,打造魅力课堂 |
历史 |
赵连芳陈桂云杨凤秀 赵九凤王景能 |
临沂第十中学 |
新课程标准下如何构建英语 高效课堂 |
英语 |
郭丽薇文庆生周美霞 郭莉霞张雪梅 |
临沂第十中学 |
初中地理探究型教学活动设计的 实施 |
地理 |
赵艳 田洪梅文庆生 李彬 孙静 |
临沂第十中学 |
践行教学策略,提升信息技术教学有效性 |
信息 |
庄乾海孙志杰陈英杰 郑应芹赵金涛 |
临沂第十中学 |
“235”导学一体教学策略 |
综合 |
孟黎 张永 崔伟 黄荣玲庄长虹 |
临沂第十一中学 |
“少教多学”与语文高效课堂的 研究 |
语文 |
杨智诸葛希芝刁志英 高智良陈真真 |
临沂第十一中学 |
开发课程资源优化生物学教学 |
生物 |
崔荣芳高莹 王春芳 刘波 徐芳 |
临沂第十一中学 |
“开展课前演讲,提高学生听说能力”的研究 |
语文 |
毕寒 王丹华苗洪富 林慧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初中化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 能力研究 |
化学 |
王永伟鲁统来符秀涛 李静 姜召娟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初中阶段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
综合 |
杨金生刘涛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学校活动课程化体系的研究 |
音体美 |
刘颖 林剑 石珊珊 王兴蒙王刚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少教多学”在语文教学中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
语文 |
杨夫举孟凡格卢光利 任秀丽 |
临沂第十三中学 |
“让学生在自主管理中成长”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
综合 |
郑艳芬刘建强杨夫举 |
临沂第十三中学 |
《构建生本绿色课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数学 |
刘爱芳杜甲周王艳艳 庄凌军 |
临沂第十三中学 |
构建和谐、高效课堂,促进学生 全面健康发展 |
物理 |
徐若芹 |
临沂第十三中学 |
初中语文日记随笔式写作训练 |
语文 |
蒋文东郭丽丽陶好秋 杨广海杜元岭 |
临沂第十四中学 |
初中历史高效课堂的建构过程与实践成效 |
历史 |
姜兆昌马传跃刘福兴 李俊 卢纪国 |
临沂第十四中学 |
信息技术教学质量监测系统 |
信息 |
高艳星 |
临沂第十四中学 |
《学校集体备课的有效组织研究》 |
综合 |
庞鑫 王兴华沈莹 王洪峰 |
临沂第十五中学 |
“少教多学” 中的主题阅读教学研究 |
语文 |
李伟彩王兴华张玉彩 肖士金 |
临沂第十五中学 |
《初中地理讲评课模式的研究》 |
地理 |
朱孝文庞鑫 姚民高 王玲 张银田 |
临沂第十五中学 |
初中阶段“引桥课程”的研究与 实践 |
综合 |
胡春艳王兰彬曹雷 |
临沂十二中北校 |
学校特色活动的全课程研究 |
艺体 |
徐涛 刘迪 |
临沂十二中北校 |
关于“八步十二点”教学法的研究 |
综合 |
单洪武咸玉富郑新发 刘金发曲保村 |
临沂半程中学 |
提高农村初中学生英语学习积极性的策略研究 |
英语 |
孙宗凤曲保村 |
临沂半程中学 |
农村初中双困生转化的策略研究 |
综合 |
刘常宝薛云庆范尊平 |
临沂半程中学 |
历史课堂”自主﹒合作”学习模式的探索 |
历史 |
王友民魏洪亮张晓娜 赵庆芳王贵才 |
临沂白沙埠中学 |
初中化学高效课堂的研究 |
化学 |
闫祥文李功恩刘传宗 |
临沂白沙埠中学 |
书法融入课堂书写提高修养 |
语文 |
李春良丁明艳 |
临沂白沙埠中学 |
农村中学青年教师培养途径的研究 |
综合 |
韦春晖刘宗国刘洪强 张金辉伏传文 |
临沂李官中学 |
校本课程促学生特长发展的实践 研究 |
综合 |
刘洪强黄献勇张金辉 伏传文师桂梅 |
临沂李官中学 |
农村初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实效性的探究 |
信息 |
杜明 杨英杰王君帅 李伟 张凡达 |
临沂枣园中学 |
乡镇初中生英语厌学现象的调查与研究 |
英语 |
杜佳佩 |
临沂枣园中学 |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实践与探索 |
管理 |
孙风波王鑫 王德福 杜明 |
临沂枣园中学 |
初中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 |
语文 |
李秀山杨庆琴王庆中 邵长全孙艳 |
临沂方城中学 |
农村初中生英语预习习惯的养成 |
英语 |
杨庆琴李秀山刘敬松 邵泽玲谭子刚 |
临沂方城中学 |
农村中学艺术课渗透环保意识教育研究 |
美术 |
鲁士秀郑呈祥刘枫娟 朱晓明杨玉红 |
临沂方城中学 |
如何让我们的孩子既成人有成才 |
综合 |
王存德刘振建高真真诸葛祥生于泳 |
临沂义堂中学 |
多元发展的十五班 |
综合 |
刘剑 周鲁宁董立坤 李清刚孙传华 |
临沂义堂中学 |
初中机器人创客课程研究 |
综合 |
胡耀征凌再亮杜甲用 王祖国 |
临沂义堂中学 |
指导学生进行课前预习的方法和 途径 |
语文 |
杨夫全张剑峰李开雷 |
临沂朱保中学 |
初中思品课教学生活化的实践与 研究 |
思品 |
陈刚 陈云 李攀 陈静 姚子佩 |
临沂朱保中学 |
学案、周清、纠错本三位一体对初中数学学困生转优的研究 |
数学 |
王成东翟继春 |
临沂新桥中学 |
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学衔接的研究 |
英语 |
狄焕平赵秀芝李英 |
临沂新桥中学 |
中小学数学教学衔接问题的研究 |
数学 |
张庆永董西美王成东 朱斌 刘成涛 |
临沂新桥中学 |
合作探究策略在教学中的应用 |
综合 |
闵令军朱光英 |
临沂汪沟一中 |
农村中学生心理问题干预的研究 |
综合 |
韩其法姜洁 闵令军 李秀清 |
临沂汪沟一中 |
初中语文愉悦型高效课堂的构建 研究 |
语文 |
许庆军孟凡德许京山 董勤彩冯学玲 |
临沂汪沟一中 |
初中阶段和谐班级的构建研究 |
综合 |
刘贞锋刘京宝尚德营 王德春刘庆芝 |
临沂汪沟二中 |
学生成长记录袋在教学中的运用 |
综合 |
刘贞亭刘京宝刘贞锋 王茂霞邵泽良 |
临沂汪沟二中 |
开发校本课程 构建校园足球特色 |
体育 |
安继伟杨子国武剑 李钦振 |
临沂第十六中学 |
语文“主题学习”研究与实践 |
语文 |
王友丽刘意 李秀霞 石春雨陈洁 |
临沂第十六中学 |
“问题推进,图示小结”英语阅读模式研究 |
英语 |
王晓莉郑雪 刘伟 刘晓艳赵敏 |
临沂第十六中学 |
“问题导向德育课程”与思想品德课融合的校本化尝试 |
思品 |
胡凡中 |
沂河实验学校 |
作文教学的基本规律实验与研究 |
语文 |
石运青 |
沂河实验学校 |
校本艺体选修课程的开发与研究 |
综合 |
王清群杨贵龙王圣芳 李西杰朱彦杰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将“生活走向物理,物理走向社会”落实到课堂 |
物理 |
李征 徐若芹郑磊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生命化课堂”教学实施与评价的探究 |
综合 |
李健梅张秀志任常梅 刘顺梅王怀志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如何在语文教学中重建流失的传统文化 |
语文 |
赵晓艳彭修云李连永 石振凤耿国明 |
临沂第五中学 |
利用“数学作文”提高学生的复习效果 |
数学 |
彭福国刘秀福司征来 马朝阳刘海涛 |
临沂第五中学 |
初中物理教学中实施分层分组合作互搓教学策略 |
物理 |
许文法马福彩臧艳梁 王欣莉李松 |
临沂第五中学 |
兰山区初中“人本”课程评价体系研究 |
综合 |
范奉华刘海燕姜佳国 张萌苗 |
兰山教研室 |
兰山区初中“人本”课程整合 研究 |
综合 |
咸慧 池肖杰李建一 李正刚 |
兰山教研室 |
实施有效教学、提升高效课堂 |
数学 |
魏长征洪善理刘峰 崔伟 |
兰山教研室 |
“生本新课堂”策略的探索与践行 |
综合 |
郭向芹孙艳 牛纪英 刘龙生刘慧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多彩课程 个性成长 |
综合 |
康立军马燕雷吴兴珍 孙运雀范淑霞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书声琅琅诵经典翰墨飘飘香习 书法 |
语文 |
纪海霞杨天辉王红 刘晓 张卉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英语单元整体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
英语 |
卢英苗宋全芳郭莉霞 陶娜 于欣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班级艺术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
音乐 |
宋远侠李秀山徐铮 郑西梅杜春倩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柳琴戏进校园的实践与研究 |
音乐 |
蒋磊 张萍萍宋远侠 唐琪 朱志红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在大课间和社团活动中提升学生 健身素养 |
体育 |
李艳霞王园园陈冠男 郭松 李书华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构建“崇尚自信 追求最美”的学校文化 |
综合 |
王红梅姜莉莉张俊萍 李艳艳李浩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核心素养理念下的“最美课堂” 改革探索 |
综合 |
姜莉莉王红梅张俊萍 颜世萍王晓华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科学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
科学 |
颜世萍朱孟良解正云 杨蒙 刘兆云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让少先队活动课浸润学生心灵 |
综合 |
李浩 郭凤群李艳艳 李芬 王国丽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大班额下如何提升绿色生态 教学质量 |
数学 |
张秀月周凤洁韩庆玲 姜莉莉马德翠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多彩生命课堂教学策略 |
综合 |
田勇 解成维杜云云 吴晴梅臧巨雪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作文互评互改合作学习的研究 |
语文 |
徐磊 王凤群李宝存 王纪平朱彩琴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传承经典,打造“四艺”特色 校本课程 |
综合 |
孙贵卿马枫兰刘国永 周宝秀刘瑶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梦想教育特色课程建设 |
综合 |
官爱芬王立胜王秀珍 李成真尤强生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提高小学科学课堂教学效率的研究 |
科学 |
朱彦芳贺方秀王春晓 李蒙蒙尚军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主题阅读教学行为与策略研究 |
语文 |
李传芹左爱娟高吉凤 张秀杰王欣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小学英语活动教学模式探究 |
英语 |
李广艳卞建玲张宝艳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小学科学实验课中小组合作式学习的探究 |
科学 |
贺方秀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校园阳光足球”有效训练的探究 |
体育 |
赵龙 陈建伦彭焕德 曲宝锦范振华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综合实践活动下的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
综合 |
张宝玉陈建伦王秀珍 李崇芳李传芹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小学科学课堂的创新与实践 |
科学 |
王春晓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书香校园建设与学校内涵发展 研究》 |
综合 |
傅春成杜玉花田全玲 沈思洁陈敏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关于实施梯度培养成就名师 团队的实践与研究》 |
综合 |
胡廷香王燕 沈如磊 徐宝芹刘士锋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如何创建“零犯罪学校”的研究 |
综合 |
宋波 高树国陈晓辉 韩冬青陈伟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构建集邮文化与德育实践相结合的校本课程的研究 |
综合 |
张文玲田玉祥王恒 李传杰杨继军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小学作文评改教学改革研究 |
语文 |
冯浩 臧艳红国红 李美松何士涛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临沂四小“启阳课堂”构建与研究 |
综合 |
刘欣 杨晓芳王家乾 刘善柱朱孔玲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启阳德育体系育人文化的构建 |
综合 |
滕佃涛尚静 田进兰 王银芳解苗苗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英语课堂中自主与合作学习方式的应用研究 |
英语 |
吴立霞闫海楫 |
沂河实验学校 |
小学语文课外阅读指导研究 |
语文 |
李雪 史传杰 |
沂河实验学校 |
PEP英语教学快乐生活化 |
英语 |
彭振静杜广玲王萍 凌思颀 |
临沂滨河实验学校 |
“低年级读写能力培养”教学实践研究 |
语文 |
赵艳霞葛祥存毛歆娜 田洁 刘芳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
小学社团活动课程化初探 |
综合 |
毛歆娜葛祥存赵艳霞 韩营营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
基于学生生命发展的幸福语文课堂 |
语文 |
徐敏 乔深远刘学霞 王秋娟宋长英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课堂教学评价方式的研究 |
语文 |
郑磊 张琳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858多元智能课程体系 |
综合 |
朱彦杰王清群杨贵龙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养成教育体系构建的研究 |
综合 |
杨贵龙杨波 李西杰 王发爱邵铭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小学生命化高效课堂-研究与实践 |
综合 |
魏文祥李兆杰厉爱华 王言元庞丽丽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足球进课堂,发展校园足球 |
体育 |
王春海冯圣 徐金岭 李宗英王晓明 |
临沂北城小学 |
小学“雅·乐”课堂文化建设的 实践研究 |
综合 |
卢少华张钦燕王加忠 郝贵芹高国华 |
临沂北城小学 |
关于小学音乐竖笛进课堂教学策略的研究 |
音乐 |
张建红曲伟 杨姗 禹学慧张晶 |
临沂北城小学 |
小学数学互动式合作学习 |
数学 |
于殿臣张玉红王加军 金维丽孙青芸 |
临沂北城小学 |
教育信息化下的英语教学设计研究 |
英语 |
张引 马召民万倩 车永玲孙维萍 |
临沂北城小学 |
村级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实效性的 实践 |
体育 |
朱孟起赵明晖李振 赵建成吕洪超 |
临沂育才小学 |
小学数学教学生活化初探 |
数学 |
吴学谦魏东 刘学强 刘美玉韦彦杰 |
临沂育才小学 |
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生成性评价的研究报告 |
数学 |
史华 赵丽娜赵建成 魏继红 |
临沂育才小学 |
如何高效践行小组合作学习的探究 |
综合 |
耿静 张勇 周丗如 王莹 王艺晨 |
临沂育才小学 |
学生全面发展与培养个性特长的 研究 |
音乐 |
王莹 张勇 周丗如 姜修峰 |
临沂育才小学 |
小学生良好英语学习习惯和学习方式的研究 |
英语 |
肖瑶 段福家杨楠楠 邢文 李倩 |
临沂育才小学 |
农村小学数学分层教学的研究 |
数学 |
郭玲玲周丗如王静 |
临沂育才小学 |
小学数学网络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
数学 |
王涛 王志珍陈文芹 李玉娟王海慧 |
临沂育才小学 |
读书改变教学 |
综合 |
马晓雨马丽娜赵焕华 徐超 朱孔芬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开展经典诵读,提高语文素养的实践与探究 |
语文 |
王桂峰翟龙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我们的节日,文化传承 |
综合 |
马丽娜马晓雨蒋皓 范海梅毛红英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写字教学校本课程研究 |
综合 |
赵焕华姜开杰徐超 惠珊 王安慧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情、智”共生 ,焕发课堂精彩 |
各科 |
肖静 王萍 赵文平 顾晓梅文富源 |
临沂胜利小学 |
“幸福教育自主课堂”教学策略 研究 |
综合 |
张利华尚东方何鹏 薛艳 张翠霞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器乐进课堂”教学研究 |
音乐 |
刘中华张丽梅朱甜甜 刘文一曹妍妍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小学古诗词吟诵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
语文 |
郭希燕孟金玲张洪森 徐桂花刘文文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小学入校课程、离校课程的开发与实践 |
综合 |
蒋守甫万寿勤乔友松 刘文一李大波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大教研” 模式构建 |
综合 |
诸葛海荣常桂春 张继伟石磊 徐倩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心灵对话”校本课程构建研究 |
综合 |
公晓玲王友振王晓云 薛庆祝郑涵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经典名著进课堂实践研究 |
语文 |
吴波 焦艳 刘秀霞 孙士彩戴圣光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书法“坐标定位格” |
综合 |
王效宗赵艳霞郑祖玉 魏鹏 范玉辰 |
临沂兰山小学 |
校园大秧歌 |
综合 |
刘玉军刘夫涛王向辉 赵光蕾房建峰 |
临沂青年路小学 |
主题班会形式的实践与探究 |
综合 |
魏鹏 刘金丽王德俊 李守海张啸 |
临沂兰山小学 |
小学经典诵读教育的实践研究 |
语文 |
徐大朋闫公兰闫洪恩 高辉平张兆全 |
临沂兰山北十小学 |
以协作为突破口的课堂教学改革 |
综合 |
王敬敬孟雷 李倩倩 林敬敬 |
临沂城后小学 |
“红旗课堂”教学策略的研究与 实施 |
综合 |
蒋守运张兰峰李宾 张美菊孙汉迪 |
临沂红旗小学 |
“红旗课堂”课前研究学习内容的探究与实施 |
综合 |
李宾 张兰峰张美菊 陈香 刘晓峰 |
临沂红旗小学 |
“红旗课堂”教学中管理评价的 探究与实施 |
综合 |
张美菊张兰峰李宾 唐学成刘新芳 |
临沂红旗小学 |
让节俭成为一种习惯 |
综合 |
凌在才王晓 吴广丽 徐飞飞许晓春 |
临沂义堂小学 |
经典润童心 书香溢校园 |
语文 |
贾宗英杜加芹王祖寅 陈娟 周伟伟 |
临沂义堂小学 |
“素颜”下的教师专业发展 |
数学 |
赵广景王华 刘振江 凌子涵李超 |
临沂义堂小学 |
农村小学《品德与生活》活动 教学法的探究 |
品生 |
刘晓艳刘成宝高学庆 米振霞许圣绘 |
临沂朱保小学 |
农村小学“后进生”自信心的培养 |
综合 |
韦树战胡现玲全先栋 陈强冯雪 |
临沂朱保小学 |
农村小学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的研究 |
综合 |
王郡晓陈广亮李翠红 刘军 朱福田 |
临沂朱保小学 |
小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及 评价研究 |
综合 |
刘建军李遵宝韩子学 王芳陈锁 |
临沂汪沟小学 |
开放性小学语文教学的思考与实践 |
语文 |
王琦 闵凡银高宝义 闵令兵 |
临沂汪沟小学 |
小学品生品社与各学科教学内容 整合的实践研究 |
品生品社 |
郑兵 李翠萍顾兴娟 董西美邵晓娟 |
临沂新桥小学 |
农村小学英语教师口语水平提高 策略的研究 |
英语 |
王群英朱传莲赵秀芝 |
临沂新桥小学 |
农村小学艺术特色教育的的构建 |
综合 |
许庆鹏王永传黄万东 刘仁资寻明海 |
临沂方城小学 |
小学语文“主动教育”课堂教学 模式的研究 |
语文 |
张玉学邱晓静王家成 邵静 王庆奋 |
临沂方城小学 |
农村小学高年级学生英语阅读能力培养途径的研究 |
英语 |
杨文莲邵雪雁张纪芳 王鹏 金传玉 |
临沂方城小学 |
新孝道课程的研究与实践 |
综合 |
龚学豪姜良存朱甲海 李光明邵长林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行动研究 |
语文 |
龚学豪邵长林姜良存 张学亮刘晓艳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基于有效性的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 |
综合 |
姜良存英艳艳臧旭 龚学豪邵长林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学生学习习惯及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研究 |
综合 |
姜自卫王生美王春光 陈云梅范建玲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体验生活乐趣 探索数学生活 |
数学 |
柏广辉张儒生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农村小学青年教师培养途径的研究 |
综合 |
高排吉张现余庞建林 范金亭姜修金 |
临沂枣园小学 |
小学美术微课程探索之童话故事 二度创作 |
美术 |
朱连成晁栋梁姜一雷 邵长磊朱晓清 |
临沂枣园小学 |
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的初步探究 |
数学 |
杜立兆姜修金王焕丽 范金亭 |
临沂枣园小学 |
关于构建小学数学高效课堂的研究 |
数学 |
王靖靖范金亭姜鹏 |
临沂枣园小学 |
语文经典——中国现当代诗歌读本使用 |
语文 |
孙树祥张兰前刘晓霞 张仁景张开杰 |
临沂李官小学 |
阅读课型多元化理论与实验研究 |
语文 |
张兰前孙树祥郑晗 徐亚萍翟聪聪 |
临沂李官小学 |
海量课外阅读的必要性 |
语文 |
朱东晓翟聪聪刘晓霞 徐娅萍庄媛媛 |
临沂李官小学 |
农村小学语文家庭作业多样性研究 |
语文 |
张仁景邵鲲 高以玲 朱东晓刘晓霞 |
临沂李官小学 |
加强大量阅读 优化课堂教学 |
语文 |
刘晓霞朱东晓张开杰 张仁景丁明智 |
临沂李官小学 |
关注EQ 融通读写 情智双赢 |
语文 |
姚瑞喜刘士华咸金霞 刘洁 王淑萍 |
临沂半程小学 |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惜生命 共建和谐 |
综合 |
王兴桂张庆飞苗洪利 袁宇 刘洁 |
临沂半程小学 |
启迪智慧,润泽生命 |
综合 |
刘士华龚东海 |
临沂半程小学 |
新课堂中小组合作学习的探索与 实践 |
综合 |
郭玉金纪春霞顾中诚 |
兰山教研室 |
新课堂中学生的展示于交流探索与实践 |
综合 |
臧晓梅张岩 顾中诚 |
兰山教研室 |
生活化科学教育园本课程研究 |
综合 |
张晓燕夏宗凤张永玲 赵美娜徐晓菲 |
兰山街道中心幼儿园 |
园本教材研发:《教育就是培养良好习惯》 |
综合 |
王丽萍王芳 宋晓静 李洪艳李春云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幼儿园 |
趣味美术教育之泥塑与幼儿创造力培养的实验研究 |
艺术 |
赵晓玲 |
汪沟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社会交往习惯养成研究 |
综合 |
朱玉玲 |
兰山区半程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感恩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综合 |
孟凡层王丽丽张媛媛 韩璐张金秀 |
金雀山街道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感恩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综合 |
王云飞曹欢欢郑艳 李露 马克婧 |
兰山区义堂中心幼儿园 |
木头及其衍生品在幼儿园活动中的运用 |
综合 |
符秀娟许庆丽刘艳秋 王娟 虞璐 |
临沂市兰山区朱保中心幼儿园 |
在纸艺海洋里畅游探索 |
综合 |
张学忠王婉莹高聪聪 林卉 金传英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新桥中心幼儿园 |
幼儿自我服务习惯养成研究 |
综合 |
王献玲何登霞杜琳 刘德胜刘艳 |
兰山区枣园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环境创设 |
综合 |
张同梅张荣 杨忠军 陈彤辉吕楠 |
兰山区区直第三幼儿园园 |
科学与建构的“游戏化”探索与 实施 |
科学 |
朱文营王成 王建 杨艳艳刘彩林 |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中心幼儿园 |
《快乐区角》 |
综合 |
杨帆 张娟 张同梅 吴桂 兰沈阳 |
兰山区区直幼儿园 |
幼儿主题教育与蒙氏教育的 有效融合 |
综合 |
黎萌 卢慧 王传彩 王连霖王丽 |
悦贝儿幼儿园 |
幼儿社会交往习惯养成研究 |
综合 |
王起琴 |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幼儿园 |
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职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
综合 |
王士宽宋晓明杨进运 丁巍 安海峰 |
兰山区职业中专 |
真实任务驱动实训教学模式改革 |
机械 |
陈连东王传伟李向前 庞学成张理鹏 |
兰山区职业中专 |
构建与拓宽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
德育 |
孙宝琦凌再芹丁明喜 任华丽邱颖 |
兰山区职业中专 |
临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课程 构建研究 |
综合 |
王飞 徐洪庆王昌伟 杨开山高连辉 |
临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
中小学教师职业心态调查研究 |
综合 |
汤友波付廷奎王金霞 付婧 王淑婷 |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评价方案的研究与实践 |
综合 |
周云剑郭可宁张涛 徐相沂顾三平 |
兰山区教体局 |
区域性推进高效课堂构建的研究与实践 |
综合 |
孟令香杨美祥房建全 池肖杰顾中诚 |
兰山区教研室 |
县域主导的学校自主开发信息技术特色课程建设实验研究 |
综合 |
赵金涛赵金蕾秦鹏楠 来永源 |
兰山区教研室 |
引进高端培训促进全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合唱指挥和专业素质的发展 |
综合 |
秦鹏楠王艳 来永源 赵金涛 |
兰山区教研室 |
基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人际 交往能力 |
综合 |
王维审张旭平王晓君 李崇芳胡明洁 |
兰山区教研室 |
兰山新课堂区域教学整体优质发展的新思路 |
综合 |
顾中诚刘相俊李志刚 官爱芬傅春成 |
兰山区教研室 |
小学与初中教学衔接的探索与实践 |
综合 |
池肖杰刘海燕姜佳国 |
兰山区教研室 |
附件2:
2016-2017学年兰山区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成果名称 |
学科 |
申报人 |
所在单位 |
高中数学学习方式转变与教学模式创新 |
综合 |
徐西楼 张青峰侯德祥 |
临沂第三中学 |
历史课堂上的自主学习 |
综合 |
丁会苹 崔连香李文 |
临沂第三中学 |
课堂教学中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研究 |
综合 |
张金宝 孙晓 周建金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创新教育 |
英语 |
闫久迎 王霞 高志伟 |
临沂第三中学 |
临沂三中体育与健康教学手段的研究 |
综合 |
杨焕峰 顾宗培任治兰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三复习中的教材优化与课程资源开发 |
综合 |
李越 马艳春王海莲 |
临沂第三中学 |
浅析艺体特长生综合培养策略 |
综合 |
陈庆明 刘冰 杨正健 |
临沂第三中学 |
如何开展中学小课题研究教学 |
综合 |
李喻 王娟 陈莉 |
临沂第三中学 |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争取小集体创优 |
综合 |
秦鹏娜 张雅琪吴海园 |
临沂第三中学 |
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教学策略研究 |
综合 |
宋梅梅 姜淑荣信学先 |
临沂第三中学 |
“分层教学 促优补弱”培养 模式初探 |
管理 |
朱宝余 厉建林杜传强 |
临沂第三中学 |
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 研究 |
政治 |
黄从立 陈梦醒田红梅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与 对策研究 |
地理 |
黄国利 郭庆宇李公振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 策略研究 |
政治 |
张廷娟 刘浩元鲁红 |
临沂第四中学 |
对暗示教学的探究 |
历史 |
杨永 曹克玺王希娟 |
临沂第四中学 |
资料分析类学习的现状分析 |
生物 |
刘海娟 李学宇赵劲涛 |
临沂第四中学 |
中学教学中学生质疑能力的 培养 |
语文 |
全志英 商丽 陈新文 |
临沂第四中学 |
导学案模式下的教学过程与 效果研究 |
物理 |
王祥明 曹伟 赵玉春 |
临沂第四中学 |
家庭教育跟踪指导实验研究 |
数学 |
麻曰辉 尹德俊李善财 |
临沂四中 |
赏识教育的实践与应用 |
数学 |
范建芬 胡美云侯雪芹 |
临沂第四中学 |
新课标下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探究 |
地理 |
刘明超 郭春芬张丽娟 |
临沂第四中学 |
用好阅读资源,提示学习兴趣 |
语文 |
冯绪伟 聂晓红王敏 |
临沂第四中学 |
课堂教学的有效探索 |
数学 |
林海 武倩 李晓 |
临沂第四中学 |
关于创设先学后教自主 互助课堂教学的研究 |
数学 |
刘成龙 杜会芹江云庆 |
临沂第四中学 |
中学生人际交往心理辅导研究 |
生物 |
陈淑梅 孙成爱李静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中课堂教学的思维要求及 培养策略 |
物理 |
丁明亮 边玉萍朱礼慧 |
临沂第四中学 |
语言习得理论背景下的 教学研究 |
英语 |
赵文辉 曹蕾 李梅 |
临沂第四中学 |
《高三后期管理的研究和实践》 |
物理 |
滕现廷 赵静 朱丽丽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中文科班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研究》 |
语文 |
朱倩 王淑梅 张宝东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中音乐特长生的培养策略和管理模式的探究》 |
语文 |
李华山董庆绘 孙枫梅 |
临沂第七中学 |
《理科美术生心理辅导的实践与研究》 |
生物 |
郑军影季红娟 王玉霞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中综合文科课程研究与 实践》 |
数学 |
丁德年韩秀锦 吴丽雪 |
临沂第七中学 |
《对学生数学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探究》 |
数学 |
张蒙 李玉芳 庞京霞 |
临沂第七中学 |
《全国卷生物选修三二轮备考初探》 |
生物 |
鲁春蕾蒋晓凤 陈华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三下学期美术生的培养 策略初探》 |
生物 |
陈克 韩秀娟 杨金满 |
临沂第七中学 |
《音乐特长生的多元化 培养探究》 |
音乐 |
邢馨璐薛晓慧 李铁 |
临沂第七中学 |
《“快乐语文、睿智管理”的 高三语文备考模式探究》 |
语文 |
庞运爱公茂卿 李贤伟 |
临沂第七中学 |
《“条分缕析,运筹帷幄”的 高三地理复习模式探究》 |
地理 |
王鹏 袁春 陈怀兴 |
临沂第七中学 |
《情感教学在分层教学中的 应用实践与研究》 |
化学 |
李斌 鲁广智 黄安进 |
临沂第七中学 |
高三年级教学资源协作的研究 |
综合 |
孟令香杨美祥 房建全 郭士丰 |
教研团队 |
高三备考有效探索 |
综合 |
孟庆远髙卫芹 王统巧 王宪伦 |
教研团队 |
高三学生后期营养搭配与 安全防护措施的探究 |
综合 |
李振东高洁 薛秀茹 全志聚 |
教研团队 |
心理教育在高三班级管理中的应用 |
综合 |
宋远祥咸桂芬 王秀华 张连如 |
教研团队 |
高考全国卷与山东卷命题的 差异研究 |
综合 |
王雪松牟小斐 王自新 刘学仁 |
教研团队 |
加强班集体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
综合 |
刘 锋张松涛 寻京莲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情商渗入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
综合 |
朱增华李洪周 尹纪军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信心培养在班级教学中的应用 |
综合 |
周宗良曲克杰 孙宗亮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激发学生能动性构建高效课堂的研究 |
综合 |
吴玉庆魏翠翠 宋瑞玲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创设平等和谐班级氛围的研究 |
综合 |
邵泽传方建群 刘爱春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德育教育在教学中的渗透 |
综合 |
周林 聂林宝 伊志华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德育教育在班级管理中的 渗透研究 |
综合 |
刘存刚范敬志 杨贵章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思想道德教育对学习的 促进作用 |
综合 |
冯长会诸葛绪杰杜箫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将优质高效课堂模式落实到底的研究 |
综合 |
李海燕杜希峰 张晓艳 |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 |
初中英语课外自主阅读兴趣及能力培养 |
英语 |
王海娜王立超 张敬耐 诸葛瑞斌 |
临沂第五中学 |
创设历史问题情境激发学生 自主探究 |
历史 |
杨恒志王爱学 朱崇艳 朱其真 |
临沂第五中学 |
初中语文作业分层设计与评 价策略研究 |
语文 |
孙廷志牟小罡 王新庆 |
临沂第五中学 |
“自主探究、合作交流”课堂 教学方式的研究 |
综合 |
李春虎李荣季 刘建辉 |
临沂第六中学 |
校本科研对教学有效性的 促进研究 |
综合 |
吴学军葛家军 李荣季 刘峰 张维 |
临沂第六中学 |
初中语文日记随笔式写作训练 |
语文 |
马奎利杜秀丽 田昭 马昭菊冯东鹏 |
临沂第六中学 |
以高效为主线的集体备课模式改革 |
综合 |
王文伟陆静宜 李传真 王欣 |
临沂第六中学 |
初中地理课程生活化实践与 研究 |
地理 |
李先平孙晓红 |
临沂第八中学 |
初中学生合作学习的教学 策略研究 |
综合 |
张峰涛李修霞 周兰 王淑婷徐广平 |
临沂第八中学 |
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英语核心素养研究 |
英语 |
王敏 张军 李森 孙超 李景强 |
临沂第八中学 |
校园生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研究 |
生物 |
李文 高建英 李敬兵 张继峰陈衡 |
临沂第九中学 |
“十个学会” 培养学生良好 学习习惯 |
综合 |
程永钊张元启 于海龙 王鑫 滕怀升 |
临沂第九中学 |
初中书法校本课程研究 |
美术 |
由赞 杨冬沂 陆晓桢 |
临沂第九中学 |
体育社团开发 |
体育 |
王春萍王生玉 王春兰 夏青 |
临沂第九中学 |
《初中二年级学生厌学情绪的调查及对策研究》 |
综合 |
孟祥懂邵明乾 孙志杰 |
临沂第十中学 |
合作学习在初中教学中的实践与探究 |
英语 |
周丽霞张雪梅 李明彩 陈昌海 |
临沂第十中学 |
促进初中学生英语背诵能力的研究 |
综合 |
张霞 洪玉林 陈桂云 李玉莲张国君 |
临沂第十中学 |
德融教学做“治愈系”教师 |
综合 |
刘春莲徐敏 张银萍 吕自友王西芹 |
临沂第十中学 |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 深度融合”项目研究 |
综合 |
刘书君孟黎 张永 魏元杰石绍乾 |
临沂第十一中学 |
班级“双线”育人机制研究 |
综合 |
郑磊 高文泰 李继强 袁静 |
临沂第十一中学 |
“语文主题学习”校本化策略与实践研究 |
语文 |
李继强武传琦 杨智 高智良诸葛希芝 |
临沂第十一中学 |
“高效愉悦”课堂的理论与 实践研究 |
综合 |
孙平 赵岐保 高吉峰 石运波张艳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日记随笔式写作训练探索与 研究 |
语文 |
刘维亭曹雷 胡乃彩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自主探究在生物课堂中的运用 |
生物 |
刘兆欣李清 朱青 顾召婧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电影欣赏与对白在英语课堂中应用 |
英语 |
陈维丽刘咏梅 李春娟 杨萍 |
临沂第十二中学 |
“全课程”理念下的课程整合 实验与研究 |
综合 |
张荣亮张振磊 赵万振 刘迪 |
临沂第十二中学北校 |
构建幸福高效的农村英语课堂之探究 |
英语 |
于连波于丽娟 陈肖飞王敏 钱仲第 |
临沂第十二中学北校 |
翻转课堂视角下的教师发展 研究 |
综合 |
刘福兴郭丽丽 姜兆昌 杨广海 |
临沂第十四中学 |
初中思品课高效课堂构建研究 |
思品 |
吕文会马传跃 杜庆才 刘玲玲 |
临沂第十四中学 |
语文教学中弘扬传统文化的 途径 |
语文 |
蒋文东陶好秋 李小红尹春燕 |
临沂第十四中学 |
《优化学案导学,打造美好 课堂》 |
综合 |
王兴华庞鑫 王洪峰 |
临沂第十五中学 |
地理讲评课中图表作用的解读 |
地理 |
朱孝文孙胜华 王玲 姚民高张银田 |
临沂第十五中学 |
课堂问题提问式教学 |
数学 |
孙英杰庞鑫 刘从瑞 王欣 张建欣 |
临沂第十五中学 |
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
综合 |
李西伦王孝礼 臧成军 韩佃猛 |
临沂第十六中学 |
数学高效课堂教学的研究 |
数学 |
史春峰李景斌 赵增坤 赵晓云沈庆春 |
临沂第十六中学 |
航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
综合 |
杨志 张卫坤 尤作勇 |
临沂第十六中学 |
在学校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的研究 |
综合 |
闫海楫王西钦 李兆奎 单洪全惠光学 |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
“发展性课堂”教学策略的实践研究 |
综合 |
史传杰韦方正 单夫菊 李舜 刘亚楠 |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
高效课堂和有效教学模式研究 |
语文 |
刘建强王继增 杨夫举 郑艳芬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初中部 |
创造性思维在合作学习中的 培养 |
数学 |
陆学广周文哲 杜圣强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初中部 |
运用主题学习打造语文生态课堂的实践和研究 |
语文 |
郑艳芬孟凡格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初中部 |
初中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研究 |
综合 |
袁堂海李玉红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初中部 |
初中语文“聚焦主题深度阅读”整合研究 |
语文 |
周平伟刘顺梅 孙付强 崔晓琳张博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英语一体化教学改革 |
英语 |
白秀富陈延宾 明茂琴 姜开存邵世瑛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初中地理教材的整合研究 |
地理 |
王倩 李浩然 王兆民 庄纪芹王淑玉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英语高效阅读教学法探究 |
英语 |
刘胜群杨春吉 刘洪贤 王会 |
临沂国际学校 |
学生语文学习习惯养成策略研究 |
语文 |
张贵爱绪连法 刘佃章 郭庆辉王晓东 |
临沂新桥中学 |
中学地理衔接教材的整合 |
地理 |
刘夫如董玉萍 刘京超 胡海莉焦芳玲 |
临沂新桥中学 |
对初中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实效性的研究成果 |
体育 |
郭庆华郭勇 魏东 孙百明杨庆礼 |
临沂新桥中学 |
图表在初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
综合 |
曲保村伊莉莎 |
临沂半程中学 |
研究性学习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
思品 |
李传波任德余 |
临沂半程中学 |
美术教学中学生想像力培养的研究 |
美术 |
曹庆波陈艳 |
临沂半程中学 |
初中英语小组合作学习的高效课堂模式探究 |
英语 |
韩树起杜丽群 郑洪伟 魏洪亮吕振泗 |
临沂白沙埠中学 |
小组合作探究在农村信息技术课中的实践研究 |
信息 |
惠连宝张冬冬 乔玉海 李静 王增辉 |
临沂白沙埠中学 |
初中地理教学中自主合作探究的优化研究 |
地理 |
杨仕翠周自江 李晶晶 阎桂真陈瑞河 |
临沂白沙埠中学 |
初中数学小组合作学习研究 |
数学 |
张京华宋艳芝 林永清 范宝进邵长全 |
临沂方城中学 |
初中物理小组合作学习策略的研究 |
物理 |
邵泽玲侯庆伟 孙凤英 候庆蓉 |
临沂方城中学 |
英语教学中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研究 |
英语 |
谭子刚刘敬松 韩成果 邱光锋 |
临沂方城中学 |
培养学生数学计算准确率的 研究 |
数学 |
刘振涛韦春晖 刘宗国 刘洪强张金辉 |
临沂李官中学 |
如何构建初中英语自主学习 课堂 |
英语 |
马滋悦韦春晖 刘宗国 刘洪强张金辉 |
临沂李官中学 |
孝雅教育对中学生品德教育影响的实践与研究 |
综合 |
胡文然高士君 孟凡德 郑光刚殷庆存 |
临沂汪沟第一中学 |
“赏识教育”的实验与研究 |
历史 |
魏福莉寇瑞兰 闵祥华 翟纪言 |
临沂汪沟第一中学 |
新课程理念下构建和谐班级管理制度的研究 |
综合 |
王倩 许婧 邵士举 殷庆存许庆军 |
临沂汪沟第一中学 |
围绕学生生活体验的思想品德课教学研究 |
思想品德 |
王存德周鲁宁诸葛祥生 杨仲侠郭丽丽 |
临沂义堂中学 |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中培养学生设计能力的研究 |
综合 |
付金磊刘学强 李云霄 许涛 王燕 |
临沂义堂中学 |
初中英语教学学生听力能力的培养 |
英语 |
诸葛祥生杜丽君王敏 高清娟李振 |
临沂义堂中学 |
以课程资源开发为载体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
综合 |
王德福王鑫 周茂恒 |
临沂枣园中学 |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 与探索 |
心理 |
孙风波 |
临沂枣园中学 |
基于现代教育技术新型教学环境下学科教学策略研究 |
综合 |
乔玉玉乔玉海杜孟娜 |
临沂枣园中学 |
“五步导学”课堂教学改革 |
综合 |
刘向东张剑峰李开雷 黄跃宏杨夫全 |
临沂朱保中学 |
对农村中学数学课堂动态分层合作教学的实验与研究 |
数学 |
陈艳晴王建军刘恩忠 |
临沂朱保中学 |
农村初中“分层要求目标管理”的运用 |
综合 |
刘京宝王茂霞刘贞亭 尚德营邵泽良 |
临沂汪沟第二中学 |
教材整合优化过程创建 高效课堂 |
综合 |
庞玉恩刘庆芝王传英 李剑 周浩 |
临沂汪沟第二中学 |
融合教育活力创新适性课堂 |
综合 |
刘相俊刘斌 宋远侠 刘龙生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小学阶段整本书式深度 阅读策略研究 |
语文 |
张卉 纪海霞陈震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研究学习”信息技术 助力 学生学以致用 |
信息 |
庞洪赢张大魁金毅 张虎 黄宗才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小学生心手双畅随性写作能力的培养 |
语文 |
孙云雀康立军孙艳 卢英苗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小学女子篮球的教学成果总结 |
体育 |
陈冠男燕太海王园园 徐之伟李叔华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家庭书房建设结硕果 |
综合 |
徐俊霞汲广凤姜兆绪 张梦 姚晓红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诵读古诗词提升学生文化素养 |
语文 |
杨天辉王君艳傅胜金 刘瑞 李金凤 |
临沂第一实验小学 |
激励性、立体化评价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
综合 |
周凤洁姜莉莉颜世萍 杨洪洲董帅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读练结合提升学生语文 核心素养 |
语文 |
孙玉香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生“游戏式”评价模式探索 |
综合 |
李志刚王红梅姜莉莉 颜世萍董帅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利用科学课课程培养小学生科学素养的方法的研究 |
科学 |
颜世萍杨少华解正云 张萍 杨蒙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高年级开展“无作业日” 活动有效性的研究 |
综合 |
李宝存吴晴梅王凤群 田永 姜修金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美术趣味化教学 |
美术 |
陆琛 刘春玲解成维 薛桂芹陈洪艳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做好校本教研提高教师 专业水平 |
综合 |
马枫兰孙桂卿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 |
思维大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
综合 |
陈建伦王秀珍李传芹 李广艳陈庆林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思维大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
综合 |
王立胜王秀珍李传芹 李广艳曲立华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思维大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
综合 |
王兆同王利芹邹晓静 闫文红王绍波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临沂三小校园吉尼斯》 活动研究 |
综合 |
周建成刘艳 苗启 王兆同张秀娟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校园足球特色带动体育教学发展 |
体育 |
左健 孙志飞徐怀伟 刘杰 王绍花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离校课程 开发 |
语文 |
李成真杨金珠姚宗宣 张作春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经典诵读对小学生成长影响的研究 |
综合 |
王欣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小学生人际交往辅导的研究 |
心理 |
李崇芳李崇伟张艳 顾海红 |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
《启阳课程体系构建的思考 与探索》 |
综合 |
杜玉花王家乾刘秀兰 徐宝芹金晓蕾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乐学嘉年华”学业质量 评价的改革研究》 |
综合 |
沈如磊杨晓芳孟凡叶 胡伟 赵海霞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走班制社团课程的尝试与 探索》 |
综合 |
胡廷香田全玲刘海然 卢宝超程剑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我的中国梦-邮说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
综合 |
傅春成杨纪军田玉祥 李传杰王恒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家校共育的探究与实践》 |
综合 |
王银芳滕佃涛尚静 高雁 申永芳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新主题阅读研究》 |
语文 |
国红 冯浩 王凤云 张芹 毛玮玮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对体育教学内容、组织形式 和教学方法的研究》 |
体育 |
孟芹 刘澍 黄秀霞 王坤军郁万武 |
临沂第四实验小学 |
小学科学高效课堂教学的研究 |
科学 |
厉爱华徐兵田魏玖梅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有效习作教学策略的实践 与研究 |
语文 |
谢萍 梁西法李正英 朱莹璐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趣味数学——智慧树 |
数学 |
蒋艳艳邓春雷周斌华 |
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
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学习共同体实践研究 |
综合 |
胡凡中薛汉气杜明峰 胡志强吴立霞 |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
小学培养自学能力提高 作文水平的实验研究 |
语文 |
田野 臧聚军张晓莉 田进龙赵丽 |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
以校园足球为突破口,带动 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 |
体育 |
孟国梁石德亮崔夫庆 石运青 |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
和谐氛围中的高效课堂研究 |
综合 |
杜广玲王萍 杜广彩 |
临沂滨河实验学校 |
“红旗课堂”小组合作学习的实践研究 |
综合 |
张美菊马克林张兰峰 李宾 孙汉迪 |
临沂红旗小学 |
“红旗课堂”课前研究学习 内容整合再研究 |
综合 |
赵其峰李宾 李佳 高原 |
临沂红旗小学 |
小组合作学习模式探究 |
综合 |
孟金玲刘中华尚东方 常桂春张继伟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陶笛进课堂实践细探 |
音乐 |
朱甜甜韩慧 范海燕 刘文一曹妍妍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国学教育进校园实践与研究 |
语文 |
郭希燕何鹏 李向荣 薛艳 崔效菊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活动课程的开发与研究 |
综合 |
万寿勤李大波王凤云 蒋守甫张洪森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校本课程的实施初探 |
综合 |
戴圣光诸葛海荣张利华 孙健 张翠霞 |
临沂金雀山小学 |
激情启智,情智教学的实践 与探究 |
综合 |
王桂峰王善惠陈宗叶 范海梅翟龙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营造书香校园同享读书乐趣 |
综合 |
姜开敬马丽娜马晓雨 王安慧王艳芝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小学生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研究与探索 |
语文 |
肖静 王萍 顾晓梅 赵文平文富源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提高小学生数学语言表达能力的教学实践 |
数学 |
汤怀兴林凤云陈春燕 陈磊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弘扬国学 诵读经典 |
综合 |
赵善英周晓云毛克玲 刘景玉伍国娟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传承节日文化经典浸润人生 |
语文 |
王君晓邵长城李凤智 刘丽媛 |
临沂银雀山小学 |
《农村小学生数学学习能力养成的研究》 |
数学 |
王丹 卢少华郝贵芹 刘慧 王加军 |
临沂北城小学 |
《小学高年级数学个性化作业设计》 |
数学 |
张荣宁李增欣郑立艳 刘慧 张玉红 |
临沂北城小学 |
《从读中培养学生感悟能力的研究》 |
语文 |
姜孟媛高国华姜晖 |
临沂北城小学 |
《小学美术中探究性学习方法的应用》 |
美术 |
李耀先杨姗 王俊磊 谢静 |
临沂北城小学 |
小学书法艺术教育模式的研究 |
综合 |
郑明如朱加贵徐岳峰 姜春玲李敏贤 |
临沂兰山小学 |
相声与小学作文体验式教学 实践与研究 |
语文 |
赵培成王保东李彬一 姜立 刘万芳 |
临沂兰山小学 |
关于培养小学生良好写字习惯的策略研究 |
书法 |
王宝红王德俊王效宗 张广磊朱晓清 |
临沂兰山小学 |
阳光体育实时监控的 实效性成果 |
体育 |
魏 凯田野 徐圣强 |
临沂兰山小学 |
用考级制培养小学生的 阅读习惯 |
语文 |
刘永田王德俊陈录伟 闫晓菲郁珂珂 |
临沂兰山小学 |
做好“书画经典”传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语文 |
倪文杰伏开莲曲立奎 李孝传石运至 |
临沂兰山小学 |
构建“孝”本课程 创新孝道教育 |
综合 |
郑桂芳龚学豪姜良存 李光明邵长林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情益、生活”课程整合的 研究与实践 |
综合 |
邵长林刘晓艳邵长红 姜良存朱甲海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有效运用学生学习起点 策略的研究与实践 |
数学 |
张儒生刘洁 徐晓丽 王丹彤 |
临沂白沙埠小学 |
构建“玩课”课程体系, 促进学生幸福成长 |
综合 |
公雯雯姜自卫 |
临沂白沙埠镇诸葛小学 |
“童心教育 菊香课堂”课堂策略研究 |
综合 |
张开杰刘学倩刘晓霞 徐亚萍马晓娇 |
临沂李官小学 |
“童心教育 菊香课程” 课程整合研究 |
综合 |
郑晗 田富美王恩明 马赛 |
临沂李官小学 |
小学科学学科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学生善于小组分工、 合作的能力 |
科学 |
刘晓霞马赛 刘学倩 郑向堂孙广华 |
临沂李官小学 |
小学美术教学中学生想象力的培养与研究 |
美术 |
马赛 虞娜娜刘晓霞 马玉雪刘学倩 |
临沂李官小学 |
临沂枣园小学“快乐课堂” 教学策略研究 |
综合 |
张现余范金亭毛彦芳 杜立兆闫正艳 |
临沂枣园小学 |
培养小学生数学估算能力的 研究 |
数学 |
杜胜强杨菲孟另顺 田传修刘波见 |
临沂枣园小学 |
农村小学家长学校规范化 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
综合 |
高峰 孟另顺姜玉玉 刘雪华杜孟娜 |
临沂枣园小学 |
农村小学信息技术特色项目 建设的策略研究 |
信息 |
高排吉张庆伟王石磊 邵长磊刘广钊 |
临沂枣园小学 |
“本真课堂”教学模式的 探索及实践 |
综合 |
王晓 贾宗英凌海丽 吴广丽 |
临沂义堂小学 |
培养小学生良好的数学 学习习惯 |
数学 |
王华 凌在才姜自涛 赵春雷陈姗姗 |
临沂义堂小学 |
小学课内外阅读有效性的研究 |
语文 |
杜加芹赵广景韦洪怀 田静 |
临沂义堂小学 |
新课堂下的小组合作学习 |
综合 |
刘振江朱连喜邢玉玲 李国华 |
临沂义堂小学 |
农村小学语文课程资源的 开发与利用的研究 |
语文 |
魏现湘钱军 续宗君 |
临沂新桥小学 |
沂蒙文化在小学品德敬爱学中的开发与运用的研究 |
品德 |
董西美王宗赟孙伟 孙大苓李敏 |
临沂新桥小学 |
农村小学数学教师集体备课 实用性研究 |
数学 |
杨西昆孙百玲张学忠 张庆贺姚云 |
临沂新桥小学 |
优化小学语文课外作业设计的实践与研究 |
语文 |
刘建军韩晖 姜召芬 丁长苗韩子学 |
临沂汪沟小学 |
小学数学教学中学生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
数学 |
侯庆福张厚永刘中花 韩其芳王全东 |
临沂汪沟小学 |
校本课程与我一起成长 |
综合 |
王孝同闵凡伟王芳 王琦 刘太新 |
临沂汪沟小学 |
农村小学教师文化与学校 文化关系的研究 |
综合 |
许庆鹏王永传黄万东 张玉学刘仁资 |
临沂方城小学 |
小学科学实验教学的 实效性研究 |
科学 |
邵士军寻明海王永学 刘志芳 |
临沂方城小学 |
小学生不良行为的归因与 修正的策略研究 |
数学 |
孙建 陈晓静 |
临沂方城小学 |
“三导五为六环“教学策略 的研究与实践 |
综合 |
刘胜群张佃权刘君 王立业万红 |
临沂国际学校 |
校园生态农业课程探索与实践 |
综合 |
田宝强姚晓庆王 凯 单红爱杨开山 |
临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
新课堂下的教师评价实践 |
综合 |
张云腾王志珍王涛 朱孟起 |
临沂育才小学 |
小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 |
语数 |
魏超 文明 刘娟 王聪颖 |
临沂育才小学 |
提高五年级小学生 计算能力的策络研究 |
数学 |
周世如郭玲玲宋淑珍 |
临沂育才小学 |
“星光少年”小组合作综合评价 |
综合 |
韦洪伟司秀红王荣存 |
临沂育才小学 |
新形式下学校德育合力的 实践性探究 |
综合 |
彭振环米云 |
临沂育才小学 |
小学英语单词识记教学研究 |
英语 |
张翠珍李国庆孙梦哲 高春歌冯雪 |
临沂朱保小学 |
培养低年级学生数学 问题意识的研究 |
数学 |
许圣绘石瑞 刘晓艳 全先栋杨云 |
临沂朱保小学 |
农村小学留守学生学习状况与水平的调查研究 |
综合 |
左世金商应明刘成宝 侯晓丽候怀璐 |
临沂朱保小学 |
小学班级自主管理模式 实践与研究 |
综合 |
王兴桂刘洁 王兴国 |
临沂半程小学 |
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和” 文化建构 |
综合 |
姚瑞喜杜庆节咸金霞 |
临沂半程小学 |
农村小学英语课堂评价的研究 |
英语 |
黄丽萍刘士华刘瑶瑶 张晓丽 |
临沂半程小学 |
开发应用太极于学校体育 活动之中 |
体育 |
杜广顺宁登海寻兴浩 徐晓昆张广余 |
临沂半程小学 |
阳光体育对学生身心健康的 促进作用 |
体育 |
范振海邵振飞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
语文课内外实践活动探究 |
语文 |
宋庆荣王艳芝王公政 王凤群包金凤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
学校网络课程的开发研究 |
综合 |
胡京德刘金亮张玮 |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
以兴趣为导向的AVS视频编辑 校本课程开发 |
信息 |
王敬敬殷学超孟雷 林敬敬 |
临沂城后小学 |
幼儿园道德教育内容、方法 及可行性研究 |
综合 |
许庆丽符秀娟刘艳秋 |
兰山区朱保中心幼儿园 |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打造特色 幼教活动 |
综合 |
张同梅高以玲凌子涵 杨忠军 |
兰山区教体局学前教育办公室 |
童心童画—美术教育活动的 魅力 |
美术 |
张荣 张同梅陈彤辉 吕楠 苏海鹏 |
兰山区第一职业中专幼儿园 |
幼儿园户外器械活动—物多玩 |
健康 |
王云飞曹欢欢李露 郑艳 |
兰山区义堂镇中心幼儿园 |
一物多玩 |
综合 |
张学忠王婉莹高聪聪林卉 |
兰山区方城镇新桥中心幼儿园 |
桃文化在幼儿教育中的 有效利用研究 |
综合 |
朱孔田刘春霞徐岳 张雨浓杨皓皓 |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幼儿园 |
《提高0--3岁儿童家长保教 能力的研究》 |
语言 |
孟凡层张媛媛韩璐 吕敏 密淑珊 |
金雀山中心幼儿园 |
探索大班幼儿的绘画语言 |
艺术 |
王成 王建 乔雪萍 张仁兰朱文营 |
白沙埠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培养 策略研究 |
社会 |
赵晓玲刘倩 郑玉慧 姜霞 刘传宝 |
兰山区汪沟镇中心幼儿园 |
《阅读印象—多元智能下的 幼儿早期阅读》 |
语言 |
张永玲郑非非吴桂兰 杨帆 张娟 |
兰山区区直幼儿园 |
多媒体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 辅助作用 |
综合 |
刘凤芹刘凤娟周书生 夏宗凤徐晓菲 |
兰山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绘本教学对美术活动的促进与提升 |
艺术 |
马桂堰徐艳 李娜 王柏颖 |
兰山区工业园幼儿园 |
家园深度握手,生命饱满绽放 |
综合 |
王丽萍王芳 宋晓静 |
商城实验学校幼儿园 |
皮影制作与表演的实践研究 |
综合 |
王献玲张艳 刘云 杜琳 |
兰山区枣园镇中心幼儿园 |
园本课程-纸箱在幼儿园教学中的应用 |
综合 |
朱玉玲刘霞利于涛 郑飞飞 |
半程镇中心幼儿园 |
优化新教学大纲下的 中职数学课教学 |
数学 |
顾三平柳华 朱玉双 |
临沂市中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模式的 实践研究 |
综合 |
徐相沂李孝芸林虎 郝海珊姜秋菊 |
临沂市兰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情景模拟在餐旅专业的 应用成效 |
旅游 |
许铮 杨蕾 孙艾华 郝海珊 |
临沂市兰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构建幼师个性化美术 技能培养的研究 |
美术 |
王璐 张荣 苏岩 刘群 |
临沂市兰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中小学教师择业动机研究 |
综合 |
付廷奎付婧 刘慧 刘恒青王玉霞 |
兰山电大 |
新课堂中学生自主学习的 探究与实践 |
综合 |
顾中诚张岩 郭玉金 臧晓梅纪春霞 |
兰山教研室 |
中小学县域主导的技艺体特色课程建设的研究 |
综合 |
赵金涛来永源秦鹏楠 |
兰山教研室 |
中小学叙事德育模式的研究 |
综合 |
王维审魏长征郭士封 张连如 |
兰山教研室 |
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 |
综合 |
池肖杰刘海燕咸慧 李正刚 |
兰山教研室 |
课程整合的实施与评价研究 |
综合 |
姜佳国范奉华张萌苗 李建一 |
兰山教研室 |
半发〔2018〕13号
各工作区、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领导,推动活动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全镇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孙玮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曹景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志鹏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文强 镇宣统委员
史纪臣 镇纪委书记
汲光 镇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王志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宣统委员陈文强,镇纪委书记史纪臣,镇组织委员汲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镇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中共半程镇委
2018年2月11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临兰政发〔20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上下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精神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走在前列”目标不动摇,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指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综合实力不断提升。预计全区实现生产总值925亿元,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亿元,同口径增长12.4%,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678亿元,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1亿元,增长9.6%;进出口总额175亿元,其中出口额110亿元、增长25.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增长8%。连续6年进入全国百强,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52位、山东省第5位,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第14位、山东省第1位,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第29位、山东省第3位。
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新旧动能转换强大引擎,位列中国中小城市2017年度创新创业百强区第28名,成功入选全省首批双创区域示范基地、是全市唯一,鲁南制药集团入选全省首批双创企业示范基地、也是全市唯一,西关社区获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全区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达到47家,高新技术企业32家,发明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均居全市第一,获市级科学技术奖25项。改革激发新旧动能转换新活力,义堂镇国家建制镇试点、省教育信息化试点等7个国家及省级试点深入推进、见到成效;全面落实“放管服”等重点领域改革,调整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70项,完成首批11个部门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着力“降成本”,落实税收优惠,有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商城范围内社区集团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革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成为新旧动能转换强大推动力,总投资286亿元的35个市级重点项目快速推进,鲁南贝特、莱克科技等过10亿元项目建成投产,37个项目列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培育了一批发展新动能。
产业发展不断升级。三次产业比优化为0.9:47.1:52,第三产业占比提升1.2个百分点。服务业繁荣发展,入选“十三五”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商贸物流业被列为省级现代化服务业特色产业集群,商城国际化深入推进,商城发展迈向更高层次,完成市场交易额2620亿元、增长18%,物流总额5680亿元、增长16%,电商交易额960亿元、增长52%;新引进浙商银行、青岛银行在兰山设立分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达到106家,银行业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238亿元、1882亿元;全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旅游消费总额140亿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规模以上企业551家,实现产值2040亿元,食品、木业、有色金属、医药、机械五大主导产业完成产值1650亿元;全区100亿级、50亿级以及过亿元企业发展到2家、4家、361家。都市农业高效发展,提升优质农产品基地5万亩,市级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1处,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完成37个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坚持统筹推进,以旧城旧村改造和北城新区二期、高铁片区、西部新城开发建设为突破,加大征收改造力度,推进临沂市环卫家属院片区、乾沂庄整村搬迁等项目征收改造,完成国棉八厂、东风东关等片区征收扫尾工作,全年完成征收18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居民楼488万平方米、农房1.27万户。坚持民生优先,完成78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1.18万户。实施道路绿化硬化、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新增绿化200万平方米、硬化198万平方米、改厕1.7万户。新修农村公路187公里。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工程加快推进。建设运行金锣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8台。创出城市管理“金雀山模式”,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向镇延伸。城乡环卫一体化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持续加大。
外向型经济深入推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用好商贸物流优势,在对外开放大格局中谋划自身发展,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大层次的双向开放。对外贸易持续向好,预计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75亿元。完成合同利用外资额5341万元,实际利用外资额24900万元,同比增长60.95%。巴基斯坦瓜达尔港“海外商城”、吉达临沂商城等项目投入运营。新增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25家,有外贸资质的商户45个。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家科技商贸考察团沂蒙行活动,签订合作协议12项。成立临沂兰山·多伦多、蒙特利尔、柏林、首尔4家海外联络站,新批境外投资项目4个、办事处3个,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188个,外派各类劳务1100人次,对外交流更加密切。引进世界500强项目4个,引进各类人才727名。全年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20亿元。
民生事业不断改善。统筹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04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0人。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21.9亿元、各类救助金4717万元。教育体育事业深入发展,投资7.1亿元,实施校建项目25个,“大班额”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成功举办了兰山区第七届运动会。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区人民医院建设正在推进,区康复中心投入使用,临沂金锣医院建设推进顺利,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区级诊疗机构药品价格、急诊费用、人均住院住院药费均下降15%以上,成功创建全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成功入选首批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区”、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社会治理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安全感、幸福指数持续攀升。对口支援青海海晏县和扶贫协作重庆城口县工作取得新进展。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史志档案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新进展。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镇域经济发展不充分;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较重,企业创新活力尚未完全激发,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够高;民生和社会事业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任务面广量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的任务依然严峻;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存在,民生保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面对,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8年计划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科学安排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对于引导全区形成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初步安排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进出口总额保持稳定增长;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等约束性指标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要完成上述预期目标,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高质量”为目标,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发挥兰山改革创新“高地”优势和资源集聚“洼地”效益,高效整合配置资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一是改革推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深化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商城范围内社区集团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革,加快完成集体和规上民营企业规范化改制任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开展重点区域开发和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二是创新驱动。发挥省级双创区域示范基地的平台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强对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创业平台的投入,加快构建完善的双创生态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落地创新创业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新增城镇就业7200人以上。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中心“一窗式”服务、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式”改革,打造低成本创业环境。营造崇尚创新、勇于创业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氛围。三是项目带动。推进“1+5+5”产业规划体系建设,围绕做优木业、食品、机械、医药、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培育智慧物流、医养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等新兴产业,重点实施90个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着力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主打产品。加强优势产业链分析研究,强化税收、就业、环境、成本等综合评估,招引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项目。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推动政策向项目集成、资源向项目集聚、人才向项目集中,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以“创新”提质效,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主动做好“破立降”文章,深化供给侧改革,培育新动力、拓展新空间,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新层次。一是深入推进服务业高端发展。以商城国际化为重点,“三化并举、五位一体”,推进智慧兰山商城建设。力争实现市场交易额2900亿元,物流总额6200亿元。立足商城基础优势,大力发展地产品加工,用好会展平台,扩大商城国内市场份额。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全力推进“互联网+市场+商户+工业”,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品牌电商的合作,推动“网上商城”和“实体商城”共同繁荣。落实商城发展规划,加快片区内棚户区和旧城旧村改造,落地一批高端商贸物流项目,加大对现有市场、物流园区的提升整合,优化商城发展布局。以产业转型、消费升级为导向,积极培育新兴业态,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坚持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并重,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三大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以现代商圈建设为引领,突出商贸流通、居民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推动服务业态创新,提升区域辐射带动力和吸引力,全面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个性化发展。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深入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培育壮大新动能两个引擎驱动,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打造质量效益好、创新能力强、产业结构优、品牌价值高、发展后劲足、安全环保节能的新型工业。加快推动木业、食品、机械、医药、有色金属五大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引导投资向产业链终端延伸,立足增强产业链的集中度、关联度及完整性,引导企业投向关键零部件、终端产品,真正实现由低端制造向高精尖、新特优转变,重点推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再塑木业发展新优势。加快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实施产业重大科技攻关,支持企业创建各类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共建平台、联合攻关、专题对接等形式的产学研活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智能制造、网络营销和“互联网+”,组织引导工业企业与电商、电商平台的对接服务。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化工企业全部“退城入园”。三是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提质增效。实施基地品牌化建设,建设一批起点高、标准高、档次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好“接二产、连三产”文章,实现农业链条式提升、产业化发展,新扩建优质农产品基地2万亩。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农产品生态化监管,积极推广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以“协调”促升级,推动城乡统筹再上新水平。按照全域城市化、市区一体化的要求,按照“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全域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力争完成征收150万平方米,建设居民楼300万平方米,开工棚户区改造6619套。一是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老城区,抓好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梨杭片区、职工中专片区、后十滨河片区等棚改项目;北城二期,对接高铁片区,围绕路网建设、新动能产业园、体育中心、招商项目落地,加快片区征收建设;高铁片区,全力抓好征收清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西部新城,围绕产城融合,加快物流园区、木业产业园区、屠苏岛片区建设。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围绕临西九路、滨河路涑河桥、雄安路等市级重点工程,全力搞好配合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义堂镇路网建设项目、聚才八路等道路建设,提升改造金源路、八一路、前十街等道路,打通聚才三路、王庄路,继续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硬化背街小巷和村内道路100万平方米。采用PPP模式,积极推动20条城镇交通主干道及镇驻地部分重点路段亮化工程。充分挖掘公共停车场资源,在交通密集路段探索设置过街天桥,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压力。三是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城镇管理体制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互联网+城市管理”新模式,打造数字化城管综合平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应急事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城镇管理执法体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好全年142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规范整治城区道路破挖、摆摊经营、户外广告安装等问题,努力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四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抓好新型农村建设,完善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全年建设农房1.3万户。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强化农业复合功能,做好“三农”元素和旅游、电商、文创等产业结合文章,大力开展美丽田园创建活动,鼓励发展田园综合体、特色农庄。
(四)以“绿色”为主线,实现生态建设新成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域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健康文明的生态宜居美丽城区。一是推进资源利用集约节约化。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更新改造工艺,实现绿色低碳、清洁循环生产。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盘活存量、增加流量、控制总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利用水资源,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建设节水型社会。二是推进污染防治常态长效化。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治理工业废气、城市扬尘、秸秆垃圾焚烧、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覆盖推进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大力整治黑臭水体等问题。深入落实“河长制”,抓好抓牢“清河行动”,着力加强柳青河省级湿地公园等湿地资源生态修复。三是推进宜居环境绿色生态化。开展城区植绿、补绿活动,实施道路绿化改造提升,新增绿化面积210万平方米。加强园林绿地、生态湿地、防护林带等建设,积极推进停车场、广场、新建小区等透水设备铺装,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五)以“开放”增后劲,塑造外向型经济新优势。坚持开放包容、兼收并蓄,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争创省级或国家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抓好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瞄准重点区域、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强化产业招商、专业招商、企业招商,大力招引“四新四化”项目,力争招引过10亿元项目10个,到位市外资金100亿元以上。二是做好外经外贸。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加快转型,年内新增100家进出口实绩企业,完成出口120亿元。引导和鼓励企业拓展欧美中高端市场、侧重“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布局。鼓励企业抱团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出口。围绕优进优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探索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确保进出口质量提升、结构优化。三是推动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并购,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机构、能源资源基地和营销网络,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布局,年内规划布局6处海外商城和海外仓。
(六)以“共享”构和谐,开创群众幸福生活新局面。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一是推进公平共享。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加快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推进校建项目建设力度,加大教师队伍培养,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兰山区人民医院北城新院等医疗项目建设,继续推行“分级医疗”模式,着力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文化阵地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快镇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二是筑牢民生底线。大力扶持就业创业,健全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积极做好养老服务、扶残助残、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增进社会和谐。深化“食安兰山”建设,坚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平安兰山”建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统筹做好档案史志、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附件1:
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2018年 |
|
预计 完成 |
增长(%) |
计划增长(%) |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925 |
7.5 |
8左右 |
二、三次产业结构 |
% |
0.9:47.1:52 |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
|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73.1 |
12.4 |
9左右 |
四、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678 |
8 |
10左右 |
五、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175 |
5.4 |
保持稳定增长 |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621 |
9.6 |
10左右 |
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5974 |
8 |
8左右 |
八、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控制在3以下 |
控制在3.5以下 |
|
九、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 |
控制在4以内 |
控制在3以内 |
|
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市下达任务 |
附件2:
兰山区2018年度房屋征收计划表
属地 |
序号 |
片区名称 |
片区四至 |
征收情况(万平方米) |
占地 |
备注 |
||||
总面积 |
民房 |
非住宅 |
||||||||
面积 |
户数 |
面积 |
户数 |
|||||||
合 计 |
268.78 |
167.66 |
15655 |
101.12 |
1129 |
|||||
兰山 街道 |
1 |
华丰鞋帽市场提升改造 |
东至通达路,西至商城路,南至青年路,北至水田路 |
4.50 |
4.50 |
60 |
国有土地 |
|||
2 |
葛家王平庄社区 |
南至村中路、北至双岭路、西至后十小区、东至蒙山大道 |
2.68 |
1.78 |
86 |
0.90 |
2 |
38 |
集体土地 |
|
3 |
新新小区改造 |
东至王庄路,西至防空办家属院,南至宋王庄小区,北至水田路 |
4.50 |
4.00 |
256 |
0.50 |
60 |
国有土地 |
||
4 |
赵家叶家红埠寺与后园合作项目(临沂星月家居综合体项目) |
东至临西十路,西至临西十一路,南至陶然路,北至解放路 |
35.74 |
35.74 |
集体土地 |
|||||
5 |
和平机械厂家属院 |
东至曹王庄工业园,西至宏达路,南至曹王庄工业园,北至水安路 |
3.56 |
3.02 |
314 |
0.54 |
51.49 |
国有土地 |
||
6 |
新兰山路改造 |
东至八腊庙街路,西至通达路,南至竹林桥北区、豪森丽都北边界,北至石油花园南边界 |
0.15 |
0.15 |
2 |
国有土地 |
||||
7 |
兰山区财政局家属院片区 |
青年路51号 |
0.93 |
0.70 |
66 |
0.23 |
1 |
17.1 |
国有土地 |
|
8 |
宏大路打通 |
南至育才路,北至大山路 |
17.25 |
13.07 |
269 |
4.18 |
9 |
集体土地 |
||
9 |
临西九路拓宽 |
南至银雀山地界,北至水田路 |
3.94 |
2.49 |
67 |
1.45 |
5 |
集体土地 |
||
10 |
职工中专片区 |
东至临西一路,西至青杨路,南至成才路,北至育才路 |
20 |
8.00 |
390 |
12.00 |
310 |
国有土地 |
||
11 |
张王庄农贸改造 |
东至王庄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果园路,北至涑河南街 |
5 |
5.00 |
国有土地 |
|||||
12 |
中医院、环宇集团、兰办、医专家属院片区 |
东至中医院,西至临西四路,南至解放路,北至青年路 |
6.5 |
6.5 |
733 |
75 |
国有土地 |
|||
13 |
华通园片区 |
东至临沂通讯公司,西至后园社区,南至成才路,北至后园、前园用地 |
2.84 |
2.84 |
232 |
27.45 |
国有土地 |
|||
14 |
丝绸公司家属院 |
东至涑堤春晓,西至涑河国际,南至丝绸公司家属楼,北至北园路 |
2.3 |
1.9 |
216 |
0.4 |
25 |
国有土地 |
||
兰山 街道 |
15 |
临西六路打通 |
涑河南街至水安路 |
1.3 |
0.3 |
15 |
1 |
2 |
国有土地 |
|
16 |
聚才三路打通 |
临西十一路至临西十二路 |
1.6 |
0.2 |
10 |
1.4 |
45 |
集体土地 |
||
17 |
易通国际汽车城 |
西中环与双岭路交汇处东南,东至临西十二路,南至北沙埠村民房,西、北至立交桥匝道 |
4.35 |
4.2 |
230 |
0.15 |
210 |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
||
银雀山街道 |
18 |
梨杭片区一期 |
东至鑫盛家园,西至启阳小学,南至开阳路,北至启阳路 |
10 |
9 |
880 |
1 |
集体土地 |
||
19 |
苗庄片区 |
东至开源路,西至蒙山大道,南至启阳路,北至银雀山路 |
8 |
6 |
660 |
2 |
国有土地 |
|||
20 |
陆王庄片区 |
东至蒙山大道,西至鲁南制药家属院,南至银雀山路,北至解放路(含红旗小学30户) |
10 |
9 |
860 |
1 |
国有土地 |
|||
21 |
临沂市政工程有限 |
东至金谷经贸用地边界,西至市政公司西边界,南至机场巷,北至银雀山路 |
1.3 |
0.5 |
80 |
0.8 |
国有土地 |
|||
22 |
市工模具厂家属院 |
东至金阳花园,西至市盐务局,南至金雀山路,北至金阳花园 |
2.6 |
2.6 |
366 |
国有土地 |
||||
23 |
市印染厂家属院 |
东至鲁南制药用地,西至工业大道,南至陷泥河,北至银雀山路 |
3 |
3 |
358 |
国有土地 |
||||
24 |
八粮站片区 |
东至羲之路,西至旭洋城市风景一期,南至银雀山路,北至兰山区粮食局 |
1.8 |
1 |
88 |
0.8 |
国有土地 |
|||
25 |
外贸公司家属院片区 |
东至临沂市水产公司,西至中庆幸福集体公司,南至银雀山路,北至兰山法院家属院 |
2 |
2 |
182 |
国有土地 |
||||
26 |
临沂拖拉机厂南家属院 |
东至宏伟社区居民区,西至原国棉八厂家属院,南至真情集团家属院,北至西郊实验小学 |
1.8 |
1.8 |
189 |
国有土地 |
||||
27 |
山东真情集团家属院 |
东至临沂拖拉机厂家属院,西至真情集团家属院东1路路东,南至原真情集团生产区,北至宏伟社区居民区 |
1.6 |
1.6 |
180 |
国有土地 |
||||
28 |
市粮食局车队家属院 |
东至凯丰外贸食品中心,西至市政公司,南至机场巷,北至银雀山路 |
0.35 |
0.35 |
31 |
19.5 |
国有土地 |
|||
29 |
商源小区片区 |
东至商业局住宅小区、西至八一路,南至平安路,北至金雀山路 |
3.12 |
3.07 |
179 |
0.05 |
38.14 |
国有土地 |
||
30 |
临沂市地震局研究所家属院 |
东、南至奥斯卡小区,西至新华路,北至兰山区工商银行 |
0.75 |
0.75 |
60 |
8.5 |
国有土地 |
|||
31 |
兰山区水利局家属院片区 |
东至羲之路,西至鲁班地界,南至银雀山路,北至鲁南制药厂边界 |
1.23 |
1.13 |
121 |
0.1 |
1 |
15.84 |
国有土地 |
|
32 |
兰山盐业公司片区 |
东至八一路,西至新华路,南至金雀山路,北至开阳路 |
5.72 |
4.92 |
395 |
0.8 |
212 |
国有土地 |
||
33 |
市五粮站家属院 |
东至巨灵集团用地,西至工业大道,南至巨灵集团用地,北至解放路 |
1.5 |
1 |
79 |
0.5 |
国有土地 |
|||
金雀山街道 |
34 |
兵学广场建设项目 |
东至原军分区地界,西至沂蒙路,南至原军分区地界,北至原大院北区区间路 |
2 |
国有土地 |
|||||
35 |
广玉兰小区 |
东至开元香榭丽舍,西至中丘路,南至开元香榭丽墅,北至开元香榭丽舍 |
1.89 |
1.89 |
108 |
23.2 |
国有土地 |
|||
金雀山街道 |
36 |
东风东关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水文局组团 |
东至朝阳寺西巷,西至沂州路,南至辘轳把巷,北至兰山路 |
3.65 |
3.06 |
255 |
0.59 |
国有土地 |
||
37 |
国营8051厂家属院 |
东至祝丘路,西至沂河花园,南至平安路,北至沂河花园 |
0.23 |
0.23 |
32 |
3.45 |
国有土地 |
|||
38 |
普村站前农贸市场旧村 |
东至平川路,西至沂蒙路,南至九州超市南巷,北至金四路 |
3.20 |
0.90 |
76 |
2.30 |
112.5 |
国有土地 |
||
39 |
三里庄姑娘村片区 |
东至怡馨佳苑、永恒华源,西至商城路,南至金源路,北至金坛路 |
2.10 |
2.10 |
128 |
55 |
国有土地 |
|||
40 |
陶然路北片区 |
东至八一路,西至通达路,南至陶然路,北至金源路 |
9.00 |
7.00 |
750 |
2.00 |
12 |
380 |
国有土地 |
|
41 |
焦庄社区老年村 |
东至清泉花苑,西至电厂铁路,南至金六路,北至军民路 |
0.40 |
0.40 |
45 |
14.7 |
集体土地 |
|||
42 |
刘家园棚户区 |
东至沂景假日、黄金水岸,南至银雀山路,西至刘家园街、人民医院,北至解放路(含一小家属院30户、二小家属院62户、三小家属院45户、九中家属院112户) |
9.00 |
9.00 |
1100 |
国有土地 |
||||
43 |
农机小区 |
东至农机小区住宅楼,南至名仕家园,西至通达路,北至平安路 |
1.00 |
1.00 |
1 |
国有土地 |
||||
44 |
制药厂家属院小区 |
东至怡景嘉苑,南至怡景嘉苑,西至三里庄居民区,北至金坛路 |
0.30 |
0.30 |
24 |
2.9 |
国有土地 |
|||
45 |
沂沭河管理局宿舍区 |
东到凤凰城,西至实康水务有限公司,南至凤凰城,北至滨河路 |
0.38 |
0.38 |
36 |
国有土地 |
||||
46 |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家属院片区 |
东至御碑街社区居民区,西至学校东院墙,南至市委家属院临墙,北至银雀山路 |
0.55 |
0.55 |
61 |
国有土地 |
||||
47 |
双龙片区 |
东至骨科医院,西至市委党校办公区,南至泰和路,北至滨河西路 |
2.1 |
1.9 |
261 |
0.2 |
1 |
国有土地 |
||
柳青 街道 |
48 |
南坊片区 |
西南坊、东南坊、小朱坞 |
0.99 |
0.26 |
20 |
0.73 |
11 |
集体土地 |
|
49 |
里庄片区 |
大里庄、小里庄、岳坞、洪店 |
4.71 |
3.88 |
252 |
0.83 |
14 |
集体土地 |
||
50 |
古城片区 |
夏村、古城、新官庄 |
2.44 |
1.78 |
131 |
0.66 |
11 |
集体土地 |
||
51 |
沂河片区 |
前小寺、后小寺、朱高 |
0.99 |
0.81 |
54 |
0.18 |
3 |
集体土地 |
||
52 |
十六中 |
0.86 |
0.86 |
72 |
集体土地 |
|||||
白沙埠镇 |
53 |
前石梁 |
东至滨河西路、北至长春路、西至后小寺、南至前小寺 |
2.00 |
2.00 |
103 |
50 |
集体土地 |
||
54 |
白沙埠孝友社区片区二期 |
白沙埠镇驻地北部 |
17.00 |
17.00 |
650 |
集体土地 |
||||
半程镇 |
55 |
东郝埠社区 |
东至小集子农田,北至后大郝埠,西至中郝埠,南至前郝埠 |
4.50 |
4.00 |
260 |
0.50 |
4 |
300 |
集体土地 |
李官镇 |
56 |
驻地社区张村 |
北至李官村,西至苗村,南至张村南,东至张村东 |
0.60 |
0.60 |
集体土地 |
||||
57 |
旭坤家园 |
北至商业街,西至朱七路,南至府前街,东至计生办门前路 |
0.40 |
0.40 |
国有土地 |
|||||
义堂镇 |
58 |
国际商贸城片区 |
东至临西十路,西至西中环,南至双岭路,北至北中环 |
9.94 |
0.77 |
42 |
9.17 |
77 |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
|
59 |
恒弘城三期 |
东至恒弘城西,西至兴业路,南至富康路,北至幸福大街 |
4.78 |
4.78 |
22 |
集体土地 |
||||
60 |
小义堂旧村改造 |
东至高速公路,西至义堂中学,南至企业界,北至企业界 |
3.64 |
3.64 |
311 |
集体土地 |
||||
61 |
双岭西路 |
长度8900米 |
66 |
集体土地 |
||||||
62 |
西安西路 |
长度5497米 |
144 |
49 |
集体土地 |
|||||
63 |
兴业路 |
长度6500米 |
294 |
31 |
集体土地 |
|||||
64 |
人民路 |
长度2491米 |
62 |
集体土地 |
||||||
65 |
岚富路 |
长度4300米 |
115 |
81 |
集体土地 |
|||||
66 |
中部水系 |
长度9100米 |
47 |
84 |
集体土地 |
|||||
67 |
中央公园北地块 |
大义堂、前城子 |
62 |
321 |
集体土地 |
|||||
68 |
北师大学校西地块 |
代庄村 |
18 |
260 |
集体土地 |
|||||
69 |
北师大学校南地块 |
代庄、企业 |
35 |
341 |
集体土地 |
|||||
70 |
小义堂地块 |
小义堂、大坞埠湖 |
1009 |
9 |
520 |
集体土地 |
||||
71 |
营子村地块 |
营子村 |
807 |
480 |
集体土地 |
|||||
72 |
六合南地块 |
大义堂、化沂庄、小坞埠湖 |
59 |
626 |
集体土地 |
|||||
73 |
丈埠屯地块 |
丈埠屯村 |
577 |
370 |
集体土地 |
|||||
74 |
板材提升区地块 |
港上、堰西、圈里 |
303 |
2600 |
集体土地 |
|||||
75 |
木机展销服务中心地块 |
代庄 |
15 |
50 |
集体土地 |
|||||
汪沟镇 |
76 |
西汪沟 |
东至振兴路,西至西汪沟路,南至西汪沟路,北至西汪沟路 |
0.79 |
0.20 |
4 |
0.59 |
14 |
61 |
集体土地 |
方城镇 |
77 |
鲁公苑社区 |
东至汶泗路,西至孙寨,南至街,北至联通公司 |
0.43 |
0.28 |
28 |
0.15 |
2 |
9.4 |
集体土地 |
经开区 |
78 |
圣亚路片区 |
西至四桥路,东至临西十三路,南至路中心南30米,北至路中心北30米 |
3.00 |
2.00 |
51 |
1.00 |
12 |
集体土地 |
|
79 |
龙盛路片区 |
西至四桥路,东至临西十三路,南至路中心南30米,北至路中心北30米 |
3.00 |
3.00 |
169 |
集体土地 |
||||
80 |
工业四路片区 |
南至解放路,北至山前路,东至路中心东30米,西至路中心西30米 |
3.00 |
2.00 |
43 |
1.00 |
6 |
集体土地 |
临兰建〔2018〕6号
各建设、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精神,依照《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兰山区实际制定了《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与拨付管理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与拨付管理流程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强化施工扬尘管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与卫生标准,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依照《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兰山区实际情况制定。
一、管理依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函[2017]23号。
《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二、工作程序
1.发包单位根据承包单位中标价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①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照中标费率计算的费用额确定;②安全施工费, 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按照规费计算基础的实际费率计算暂定金额,工程竣工后, 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金额计入工程结算,未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不得计入工程结算。
2.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账户。
3.发包单位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付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一次性存入承包单位设立的银行专项账户。
4.填写《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审核意见单》,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
5.承包单位须按支付计划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提供的材料
1.中标单位的商务标书(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2.经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银行预付款存款凭证(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承包单位盖章后留存)。
四、预付审核流程
1.确定中标单位以后,发包方携带投标书到招标办审核。
2.填写《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审核单》(一式五份)。
3.承包单位在银行营业网点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
4.发包方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总额的50%做为预付款以支票方式一次性存入承包单位设立的专用账户,严禁采用现金方式;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拨付。
5.预付款到户以后,承包单位填写“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一式三份)并盖章交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三方托管协议。
6.发包方持支票存根、银行回执、资金到账通知书(留存)到招标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审核单》上盖章。
五、拨付流程
1.工程开工后,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合格后可以申请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2.每次申请须填写《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核单》及《兰山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支项目清单》各一份,并提供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记账账本和记账凭证。《兰山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支项目清单》中所列内容由安监站现场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3.资料报至招标办审核,符合要求的,招标办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批表》经签字后,出具《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通知书》。承包方持该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拨付手续。
4.按工程形象进度予以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具体拨付比例如下:土建工程按照基础完成及临时设施搭建完毕拨付至预付额的40%,形象进度50%时拨付至预付额的80%,主体验收合格之后拨付至预付额的90%,剩余10%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拨付完毕。其他类型工程参照执行。
六、相关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及拨付审核单所盖公章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外来施工企业在临沂设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名义开户的,必须由总公司法人授权(提供授权书)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户、预付、拨付业务,预付及拨付审核单加盖分公司印章。
2.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使用计划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程序应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审批手续之前完成。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临兰政字〔2018〕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临沂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临办发〔2017〕21 号)和《临沂市兰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兰办发(2017)1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79项,其中取消33项,承接3项,整合2项,新增列入区级行政权力清单41项;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承接的事项,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调整列入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要规范完善中介服务标准,对未列入《兰山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报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附件: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半发〔2018〕15号
各工作区、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金融稳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经研究决定,成立半程镇金融稳定发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翠宝 区政府副区长、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孙 玮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刘 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协室主任
齐加元 镇主任科员
陈文强 镇宣统委员
王亚伟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吴传星 镇党委委员
张少亮 镇人武部长
晁德强 镇人大副主席
李然:镇人大副主席
刘焕香 镇政府副镇长
王富涛 镇政府副镇长
高倩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吕学智 镇安监办专职副主任
周 博 镇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邢 涛 半程工作区书记
韩庆勋 郝埠工作区书记
王友伟 南庄工作区书记
王传金 东哨工作区书记
田建军 孙沟工作区书记
魏广涛 沙汀工作区书记
周茂军 团埠工作区书记
王恩忠 永太工作区书记
公绪安 镇信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佃香 镇文教办主任
徐桂青 镇经贸办副主任
刘淑真 镇财政所所长
姜富修 镇人社所所长
徐怀猛 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周文华 镇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朱军丽 半程市场管理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连彬 半程派出所所长
尹国伟 半程司法所所长
李建光 半程法庭庭长
杜家田 汪沟检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税办,张少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晁德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半程镇党委
半程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义堂镇蔡河苑社区进行规模调整的批复
临兰政字〔2018〕2号
义堂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蔡河苑社区进行规模调整的请示》(义政发〔2017〕19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蔡河苑社区进行规模调整,将蔡河苑社区分设为蔡河苑和朱保两个社区。其中,蔡河苑社区包括:前寨、商庄、西安庄、沙沟崖、东楼、曹庄6个村,朱保社区包括:大芝房、小朱保、西庄、田围子、韦巷、胡巷、大朱保7个村。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61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兰山区是全市确定的首批试点县区,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临政办发〔2017〕23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责任分担、待遇分担、适合区情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区委“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发展健康产业和服务产业,逐步建立起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目标、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二、工作启动和参保筹资
(一)工作启动。自2017年12月正式启动试点,初步建立起全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三)基金筹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渠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并接受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每个长期护理保险年度的1月份为本年度的集中筹资月份。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筹集,具体标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55元(直接划拨),个人缴费每人30元(从个人账户代扣,实行单建统筹的,需个人另行缴费),区级财政(含福彩公益金)补助每人15元。
(四)基金管理。长期护理保险执行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单独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待遇条件与待遇支付
(一)待遇条件。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经评估认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根据其自身条件和需要选择长期护理服务模式,与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由护理机构提供服务。
探索将享受家庭护理待遇参保人的家属、邻居和社会志愿者纳入护理服务工作。
1、专护,是指协议医院提供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提供的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及与生活照料相关的照护服务。
2、机构护理,是指协议服务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员提供的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及与生活照料相关的照护服务。
3、居家护理,是指协议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长期居家医疗服务及与生活照料相关的照护服务。
4、社区巡护,是指协议服务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员家中提供巡诊服务及与生活照料相关的照护服务。
(二)待遇支付
1、支付范围。包括“基础护理费”和“照护费用”。“基础护理费”主要用于支付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照护费用”主要支付参保人发生的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内与生活照料相关的照护费用。
2、支付标准。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实行“按床日付费,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结算管理办法。根据护理服务形式、协议服务机构资质与服务能力,分别确定包干标准。
专护费用每床日包干标准为:一级协议机构120元/天,二级及以上协议服务机构150元/天;机构护理50元/天;居家护理30元/天,社区巡护每人每月260元。
参保人员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社区巡护除外)等应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应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或应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护理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已经纳入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长期护理保险不再给予支付。
四、服务提供与费用结算
(一)服务提供。具备条件从事长期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均可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与区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二)费用结算。协议服务机构应根据参保人员身体状况科学合理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不得将费用标准包干到每个人。按规定及时上传参保人员在本机构发生的所有费用明细,每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需中断或结束长期护理服务的,可随时办理结算及撤床手续,出具正规发票,打印《护理保险结算单》和费用明细清单,结算单须由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确认。
五、服务经办与监督管理
(一)资格评定。成立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协议服务机构评定、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人员资格评估认定及护理人员职业培训等工作。
(二)经办服务。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由区社保经办机构牵头组织实施。试点过程中,可逐步探索委托第三方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的范围、路径和方法,将协议管理、费用审核、结算支付、服务管理等部分业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给商业保险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经办管理。
(三)日常监管。区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运行分析、日常巡查等管理制度,通过信息网络系统、随机抽查寻访、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参保人员评估认定机构、第三方经办管理机构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失能人员享受到规范、标准和满意的照护服务。长期护理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应根据协议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解除服务协议。
(四)信息系统。建设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管理、照护服务管理、费用支出结算、基金征缴查询、综合业务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利用基础资源库,包括对失能人员档案、评估人员基础信息、护理人员基础信息、护理机构基础信息、商业保险公司基础信息、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基础信息、业务经办信息、支付结算信息、监管信息等进行管理。建设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平台,结合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流程,为业务对象提供多项移动终端应用,包括各种APP管理应用。
六、工作要求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是落实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的重要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政策配套,认真组织实施。为扎实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设置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资金筹集、支付等日常经办服务,探索通过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服务等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能;加大对护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纳入年度预算,加强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区民政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与养老服务的衔接。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医疗机构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方案设计。要建立宣传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确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平稳顺利开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商贸物流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商贸物流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
全区商贸物流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构建安全有序的商贸物流园区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贸物流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商贸市场、仓储物流、大型商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商贸物流市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区商贸市场、仓储物流及大型商场。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重点
1、单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改变使用性质,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未抽中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消防控制室管理是否规范达标;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
5、单位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6、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7、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单位是否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十项”措施。
(二)治理措施
1、单位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
4、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5、对单位内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6、对在市场内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排查治理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发动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行动。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在商贸市场通过广播、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营造专项治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兰山商城管委会要联合消防、商务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商贸市场、仓储物流及大型商场开办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一般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20)。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对镇街道、经开区、有关部门专项治理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务求实效。各级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二)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杜策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改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报告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做到查一个单位,放心一个单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报道,个别典型要及时曝光。要跟踪报道被查处单位的隐患整改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震慑效应,警示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重视消防安全。同时,要利用消防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检查情况、曝光隐患信息;要畅通消防微博、消防微信、“96119”热线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全民曝光火患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导,务求实效。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
兰山区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76 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高发态势,全面提升全区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依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出租屋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内容
集中统一开展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出租屋、群租房底数,督促整改、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彩钢板搭建、超员住宿、“三合一”、“多合一”等隐患;督促出租屋、群租房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隐患问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对出租屋、群租房违规住人、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采取关停等强硬措施督促整改;对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清人,确保安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关停整顿,防止发生火灾。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自查自改、集中治理、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各镇街道、经开区对各自辖区内出租屋、群租房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按照出租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出租屋档案,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4日)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向社会发布治理公告,组织召开房屋出租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动员会议,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治理工作要求,要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要求房屋出租人限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杜绝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18年1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进一步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开展全面治理。根据实际,细化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不具备出租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见附件),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治理整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全国“两会”结束后一周内)
区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经开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凡纳入专项治理的出租屋、群租房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一律关停查封,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屋、群租房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考察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快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专项治理强势。对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出租屋,要依法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的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广泛宣传,强化执法。要加强对全社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全社会对消防安全治理的认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治理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租屋,要坚持禁止出租。
(四)筑牢基础,标本兼治。要认真解决因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而导致的火灾隐患,切实加强辖区消防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检查认真履行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职能,对隐患严重难以整改,且出租屋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及时上报兰山消防大队,统一进行攻坚治理,尽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借助治理之机,加快建立健全出租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附件: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内容
附件
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内容
治理对象是三人及三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违章建筑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出租场所、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
(一)以下6种情形,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1.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违章建筑;
2.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棚户房、彩钢板临时建筑;
3.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
4.砖木结构建筑的6层及以上部分,木结构建筑的3层及以上部分;
5.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的相关规定;
2.居住出租房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居住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防火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
3.居住出租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4.居住出租房每个楼层应当按规定设置疏散楼梯;居住出租房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米,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3层及3层以上的居住出租房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辆或者为电动车辆充电;
5.设置在3层及以上且仅设有一部疏散楼梯的居住出租房,应当在公共区域处至少设置1部逃生软梯,并在各层外窗对应处设置启用装置。如不具备设置逃生软梯条件的,3层及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设置逃生绳;
6.居住出租房的外窗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7.居住出租房应当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气线路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且穿管保护;
8.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作为居住间使用;居住出租房除厨房外,不得使用明火;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当与建筑内的其他部分采用实体墙和密闭门、窗分隔,并设置排风窗;居住出租房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兰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7〕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兰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沈如茂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爱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桑立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金波 区政府副区长
王 辉 区政府副区长
周兴金 区政府副区长
王翠宝 区政府副区长、半程镇党委书记
韩庆典 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四中党总支书记
冯学敏 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三中党总支书记
成 员:孙钦仕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雷贵松 区发改局局长
赵德胜 区人社局局长
程明珣 区财政局局长
苗润华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董 胜 区经信局局长
王 力 区商务局局长
上官兰香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食安办主任)
焦秀荣 区民政局局长
韩 东 区教体局局长
毛士西 区卫计局局长
管桂启 区文广新局局长
陈 伟 区科技局局长
程万里 区住建局局长
王金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金生 区农业局局长
魏云广 区水务局局长
王思华 区统计局局长
管桂旭 区安监局局长
王成杰 区司法局局长
刘广济 区审计局局长
施文山 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瑞广 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殿永 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鹏飞 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存才 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继芳 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 玮 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庆良 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振超 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师良 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祥华 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苗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7〕95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编号:LSQYJYA、预案版本号:2017-0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兰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明确各级有关部门处置重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的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88号)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9、《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1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11、《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36号)
12、《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12〕5号)
1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0号)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15、《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年5月1日实施)
16、《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二、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
5、《山东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鲁政办字〔2013〕100号)
6、《临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安监发【2016】136号)
7、《关于印发兰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2014.10)
1.2.1相衔接的上级预案及预案适用的事故类型
相衔接的上级预案为《山东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1.4重点监控目标
临沂市喜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储存仓库、临沂市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储存仓库、临沂市天天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储存仓库、临沂市隆禧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储存仓库,曾经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村庄:银雀山办事处七里沟村,白沙埠镇诸葛城村、东安静村、中安静村、西安静村,义堂镇麻庄村。
1.5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6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重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镇街道、各级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3)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4)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一)设立兰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现场指挥。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会、监察、供销、经信、质监、交通、民政、人社、供电、保险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2.2应急小组及其职责
1、警戒疏散组: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及维持现场秩序。
2、事故救援组:由兰山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应急救援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及危险控制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消防部门支援,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消防、环保、卫生、市场监管、交通、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计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置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民政、人社、工会、供销部门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兰山公安分局、检察院、监察局、总工会等单位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3危险源预测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应建立本辖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3.2 预警
3.2.1 各镇街道安监办,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或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2.2 接警部门按照权限进行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 预警级别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和解除
(1)红色预警:由区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2)橙色预警:由镇街道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区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3)黄色和蓝色预警:由镇街道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并报区指挥部备案。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一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还应当于1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逐级上报至省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4.1.2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1、事故情况报告
(1)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8079180;
(2)兰山公安局值班电话:8184035;
(3)消防电话:119;
(4)急救电话:120。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 响应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首先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在迅速报告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时,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
(2)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严重时,指挥部应向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4)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指挥部应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组织请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5)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
(6)公安、交通等部门开辟抢险救灾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4.3扩大应急响应
启动本级预案和相应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时,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转入扩大响应。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上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高级别预案。
4.4 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烟花爆竹重大爆炸、重大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事发地辖区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4.5 信息发布
Ⅱ级及以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Ⅲ级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信息发布由区政府负责一般发布,Ⅳ级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信息发布由事发地镇街道负责。
4.6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4.7其他
由爆炸犯罪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必要时可由组长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租用场地等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镇街道负责解决;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返还的,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镇街道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 调查与评估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镇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6.2 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重大烟花爆竹事故危险场所分布,各应急救援机构、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标准配齐配全救援装备,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调用。
6.3 队伍保障
兰山区各级公安、医疗卫生机构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队伍。同时要加强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5 医疗卫生保障
兰山区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6 治安保障
兰山区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加强对事故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7 物资保障
兰山区各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6.8 经费保障
兰山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镇街道协调解决。
6.9 技术支持与保障
由区安监局、兰山公安分局建立和完善辖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各镇街道应根据辖区内烟花爆竹的数量和分布,建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
7监督管理
7.1 宣传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培训
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部门和组建单位要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的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烟花爆竹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7.3 演练
7.3.1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3.2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3.3 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演练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把演练评估报告上报街道办及区安监部门。
7.4 奖惩
7.4.1 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7.4.2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区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接报突发事件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贻误救援时机的;
(4)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或临阵脱逃的。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1.1 各烟花爆竹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1.2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由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并报区政府备案。
8.2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区安监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7〕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LSQYJYA、预案版本号:2017-0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建立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防和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实施日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 |
2014-12-01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主席令[2007]第六十九号 |
2007-11-01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591号 |
2011-12-01 |
4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
2007-06-01 |
5 |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2006-06-01 |
6 |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务院应急管理 |
2006-01-08 |
7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国办发[2013]101号 |
2013-10-25 |
8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安监总局令[2016]第88号 |
2016-07-01 |
9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GB/T 29639-2013 |
2013-10-01 |
10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
AQ/T 9007-2011 |
2011-09-01 |
11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国办发〔2013〕101号 |
2013-10-25 |
12 |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120号 |
2012-05-31 |
13 |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鲁政办发[2009]56号 |
2009-02-07 |
14 |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鲁政发[2012]5号 |
2012-02-06 |
15 |
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临政发[2015]11 号 |
2015-06-12 |
16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
2011-12-01 |
17 |
临沂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临政办字〔2017〕66 号 |
2017-5-19 |
18 |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山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兰山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区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救援系统。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本预案向上与《兰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向下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本预案适用于兰山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应急工作:
(1)危险化学品一般及以上事故;
(2)企业、当地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
(3)上级领导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4)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和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1.5.3属地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事故抢险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专兼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时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和经费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充分发挥生产企业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5.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和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2 事故风险描述
兰山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所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有:氯乙烯、丙烯、乙炔、汽油、光气、苯、甲苯、甲醛、甲醇、液化石油气、二硫化碳、液氨、液氯、二甲基甲酰胺(DMF)、氢气、乙醇、石脑油、原油、己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丙酮、液化氯甲烷、异戊二烯、三乙胺、过氧化氢异丙苯、五硫化二磷、金属钠、电石、硝酸、发烟硫酸、溶剂油、硫磺、氟气、氧气、异丙苯、氰化物、氟化氢、溴、硫化氢等。
根据国内外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光气、液氯、液氨、苯、甲苯、甲醛、汽油、氯乙烯、丙烯、甲醇、DMF、氢气、液化石油气、二硫化碳、乙醇、氟气、氟化氢为主要危险物质。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由区安监局、消防大队掌握并建立档案,以备救援时查阅。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兰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下设兰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办公室和11个工作组。
3.2机构组成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局、兰山国土分局、兰山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兰山消防大队、区总工会、兰山交通分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兰山环保分局、市气象局、区食药监局、区监察局、区文广新局、兰山供电部、驻兰山区有关通信部门、区危险化学品救护大队、区各大医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3组织机构职责
3.3.1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建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组,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急需的各类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协调占用场地,并在事故后及时归还或予以补偿;
(5)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遇有危及周边人员和居民险情时,及时组织、指挥人员疏散、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6)参与对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8)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
3.2.2各救援小组组成职责:
指挥部下设11个应急救援小组: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企业所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及措施;准确、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危险化学品救护及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组 长:区应急办主任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兰山供电部分管负责人、事故企业所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平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等型号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电力供应。
(3)群众工作组
组 长:事故企业所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及群众,保持事故发生地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综合接待组
组 长:事故企业所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
(5)安全保卫组
组 长:兰山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兰山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兰山交通分局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现场交通秩序。
(6)医疗救护组
组 长: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食药监局副局长及各大医院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供血和防疫工作。
(7)通讯保障组
组 长:区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文广新局分管负责人、驻兰山区有关通信部门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保障事故单位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信畅通。
(8)信息发布组
组 长:由指挥部指定
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专家组组长
主要职责:提出对内、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组织舆论引导。
(9)事故调查组
组 长:由区政府指定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区监察局分管负责人、区总工会副主席、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控制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属资料等,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10)善后处理组
组 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区安监局副局长、区总工会副主席、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区人社局副局长、保险公司经理、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灾后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火化及遇难者家属安抚等工作。
(11)专家组
组 长:由指挥部指定
副组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省、市、区专家库成员
主要职责: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参加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提高决策的科学和救险效率。
4 预警及信息报告
4.1信息监测
4.1.1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统一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加强对事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4.1.2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定期完成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4.1.3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较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4.1.4 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生产、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每年制定危险化学品灾害与预防处理计划,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在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应急办备案。
4.1.5 各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监办负责摸清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重大危险源分布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区安监局备案。
4.2预警
4.2.1.预警条件
各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监办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或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兰山区安监局及区政府报告。
4.2.2.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各信息监测、监控和公共信息接警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和预警预测指标体系,建立各种专家评估系统和专门调查系统,对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提供指挥、决策依据。
4.2.3预警级别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前文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控性、紧急程度、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应急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按照事故级别依次发布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
4.2.4预警发布和解除
(1)红色预警:由省救援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救援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2)橙色预警:由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省救援指挥部,经批准后,由省救援指挥部或授权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黄色预警:由市救援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救援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4)蓝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
4.3 信息报告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镇政府及区安监局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主体。各镇政府及安监办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要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3.1信息接收与通报
区政府应急电话:0539-8185651
区安监局值班电话:0539-8079180
兰山公安分局值班电话:110
区环保局值班电话:0539-8118313
区经信局值班电话:0539-8223361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所属事发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区安监局。兰山区安监局接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兰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开展救援工作。
4.3.2信息上报
现场指挥部负责向上一级安监部门、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时间不得超过事发2 小时。
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安监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 小时。
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于1 小时内以快报形式报省安监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事故时间。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接警后,应初步拟定救援的专业队伍、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同时将以上情况报指挥部,需要启动区级应急预案的,由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启动命令,启动应急程序。
在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办要及时掌握、汇总和研判相关信息,通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重要信息迅速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4.3.3信息传递
如事故危及周边人员或居民,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向周边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及财物转移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1)IV 级事故应急响应,由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为主处理。
(2)Ⅲ级事故应急响应,由市救援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3)Ⅱ级及以上事故应急响应,逐级报告省救援指挥部,由省救援指挥部启动预案进行处理。
5.2 响应程序
5.2.1响应启动
5.2.1.1事故等级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5.2.1.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Ⅳ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接到镇(街道办、开发区)人民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4)事故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镇(街道办、开发区)行政区域;
(5)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6)区领导有重要批示,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或区安委会办公室认为需要救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办公室,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信息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成现场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处置队伍、调配应急物资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本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5.2.2资源调配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遵循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和人员。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火灾、重大爆炸、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泄漏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事发地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开展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征用。
5.2.3扩大应急响应
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令扩大应急响应:
5.2.3.1当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现伤亡人数与企业报告不一致时;
5.2.3.2救援过程中发现危及救援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
5.2.3.3事故情况超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救援能力。
5.3 处置措施
5.3.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当地政府首先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确保现场人员安全、控制事故的扩大,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5.3.2事故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置事故的主体,企业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立即组织本企业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5.3.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补充救援措施。
5.3.4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危险化学品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5.3.5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5.3.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3.7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事故危险化学品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武警、交通管理等部门开辟抢险救灾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
5.3.8进行事故抢救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因抢险救援的需要破坏现场时,必须做好记录。
5.3.9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3.10在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
5.3.11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必须由专业危险化学品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后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安全。
5.3.12 群众的安全防护
(1)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采用简易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到达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3)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
5.3.13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指挥部应成立由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气象等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检测、分析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
环境、气象监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实行就地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5.4 应急结束
5.4.1应急结束的标准
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应急结束的确定程序
首先由事故发生地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政府详细核实遇险人员、被解救和遇难人员无误后,提出应急结束报告;然后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确认;最后由总指挥批准。如有遇险人员未被解救时,应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并形成纪要,经应急指挥部全体会商通过,与遇险人员家属妥善沟通并签订赔偿协议后,才能确定。
5.4.3应急结束的发布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整体救援工作的结束由现场指挥部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后,由区危险化学品指挥部做出决定。后期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需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
6 信息公开
6.1信息发布部门及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时,由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指定一名信息发言人,负责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发布。
6.2信息发布程序
信息发布要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事故信息发布要经抢险救援指挥部核准,经指挥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发布。
6.3通报原则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综合工作,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程序搞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社会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7 后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由事故单位所属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政府负责组织。各小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后期处置工作。
7.1污染物处理
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7.2生产秩序恢复
在事故原因调查准确、采取的措施后,指挥部安排企业组织维修人员对受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进行修理或更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7.3医疗救治
医疗救护组对在事故中受伤人员妥善安排救治;对员工进行心理咨询,以消除恐慌心理。
7.4人员安置
群众安置组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和家属、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必要医疗条件。
7.5善后处置
7.5.1善后处置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做出其他处理。
7.5.2 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7.5.3 参加救援的部门、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保存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各自写出救援报告,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7.5.4 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7.5.5 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7.6应急救援评估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区政府。
7.7事故调查
按照事故调查的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8 保障措施
8.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和互联网等手段,切实保障通讯畅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 小时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应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定期调度,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预案各应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通讯联络方式见附表)
8.2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充分利用现有的有线、无线、图像监控等指挥和调度信息能力资源,保证迅速有效。
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完备的各类图纸资料,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8.3现场抢险装备和物资保障
8.3.1各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8.3.2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8.3.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建立全区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信息库,掌握区各危险化学品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与涉及应急救援设备生产的厂家建立信息联系。(应急装备物资见附表)
8.4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部队是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并与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预案中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要与有关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如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补充相应的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预案应急队伍通讯见附表)
8.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8.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保证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及时、有效、安全。
8.7治安保障
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重点区域、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8.8经费保障
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要专门帐户存储;同时必须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确保所需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对风险抵押金和工伤保险等缴存情况进行监管。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8.9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栏、专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矿区群众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9 应急预案管理
9.1 应急预案培训
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兰山消防大队、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岗前和常规性技能培训和战备训练,确保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9.2演练
区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每年要组织一次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演练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演练评估报告要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局。
9.3 应急预案修订
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由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并报区政府备案。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改补充。
9.4 应急预案备案
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兰山区安监局进行备案。
9.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兰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 附件
10.1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2兰山区危化品应急救援队联系方式
10.3兰山区危化品应急救援装备清单
10.4兰山区危险源分布表
附件
10.1有关部门、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部门 |
联系电话 |
备用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兰山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8185651 |
||
2 |
兰山区安监局 |
8079180 |
||
3 |
兰山区经信局 |
8223361 |
||
4 |
兰山公安分局 |
8184035 |
||
5 |
兰山消防大队 |
7305682 |
||
6 |
兰山区卫计局 |
8184040 |
||
7 |
兰山环保分局 |
8118313 |
||
8 |
兰山交通分局 |
8223339 |
||
9 |
兰山商城管委会 |
2806009 |
||
10 |
兰山国土分局 |
8051797 |
||
11 |
兰山区总工会 |
8198232 |
||
12 |
兰山区人社局 |
8209030 |
||
13 |
市气象局 |
8312119 |
||
14 |
兰山区地震办 |
8182360 |
||
15 |
兰山区食药监局 |
5250182 |
||
16 |
兰山区监察局 |
8198589 |
||
17 |
兰山区文广新局 |
8198231 |
||
18 |
兰山区民政局 |
8198309 |
||
19 |
兰山供电公司 |
8705016 |
||
20 |
移动通信公司 |
8472607 |
||
21 |
联通公司 |
8292909 |
||
22 |
电信公司 |
7110000 |
||
23 |
兰山区人民医院 |
8184314 |
附件:
10.2兰山区危化品应急救援队联系方式
序号 |
队伍名称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兰山区公安消防大队救援队 |
0539-7305682 |
|
2 |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应急救援中队 |
0539-2972119 |
|
3 |
沂河石化消防队 |
0539-8458092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附件:
10.3兰山区危化品应急救援装备清单
序号 |
救援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配备数量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便携式氧气自动复苏机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 |
兰山区安监局 |
8079191 |
|
2 |
防爆型头戴式照明灯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3 |
抢险救援服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4 |
跌倒报警仪(多气体检测仪)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 |
兰山区安监局 |
||
5 |
连体水衣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5 |
兰山区安监局 |
||
6 |
轻型防化服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4 |
兰山区安监局 |
||
7 |
重型防化服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 |
兰山区安监局 |
||
8 |
折叠担架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2 |
兰山区安监局 |
||
9 |
全封闭防化服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 |
兰山区安监局 |
||
10 |
防爆型搜索灯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 |
兰山区安监局 |
||
11 |
高靴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5 |
兰山区安监局 |
||
12 |
透气孔安全帽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20 |
兰山区安监局 |
||
13 |
橡胶靴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5 |
兰山区安监局 |
||
14 |
防毒口罩 |
应用于有毒有害物质或气体的过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15 |
防电口罩 |
应用于静电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16 |
防毒面具 |
应用于有毒有害物质 或气体的过滤 |
5 |
兰山区安监局 |
||
17 |
马夹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4 |
兰山区安监局 |
||
18 |
防噪音耳罩 |
应用于噪音的过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19 |
棉工作服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20 |
兰山区安监局 |
||
20 |
绝缘手套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21 |
耐碱手套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22 |
防护鞋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20 |
兰山区安监局 |
||
23 |
防爆面具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4 |
兰山区安监局 |
||
24 |
安全带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2 |
兰山区安监局 |
||
25 |
普通手套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2捆 |
兰山区安监局 |
||
26 |
耐撞击眼镜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
27 |
耐酸碱眼镜 |
应急救援个人防护 |
10 |
兰山区安监局 |
附件:
10.4重大危险源分布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储量 |
级别 |
|
种类 |
储量(t) |
||||
1 |
临沂市朝阳化工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南楼工业园 |
甲醇 |
501.30t |
四级 |
2 |
临沂市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圈里工业园 |
甲醇 |
901.50 |
四级 |
甲缩醛 |
593.40 |
||||
3 |
临沂瑞盛化学溶剂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工业园 |
甲醇 |
2848.23 |
四级 |
甲缩醛 |
466.30 |
||||
4 |
山东瑞星塑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大柳汪村南 |
丙烯储罐 |
225 |
三级 |
5 |
山东天桥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前耿家埠社区工业园 |
甲醇 |
596.40 |
三级 |
6 |
临沂鑫岩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临沂工业园洪沟崖村 |
甲醇 |
1236.90 |
四级 |
7 |
临沂市海天化工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朱保工业园 |
甲醛 |
1200.00 |
四级 |
甲醇 |
100.00 |
||||
乙醇 |
0.00 |
||||
乙酸乙酯 |
0.00 |
||||
8 |
山东省宏光商贸有限公司 |
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 |
甲醇 |
882.00 |
四级 |
9 |
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代庄工业园 |
甲醇 |
1635.30 |
四级 |
10 |
临沂市兰山区金源甲醛厂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大葛庄村 |
甲醇 |
597.00 |
四级 |
11 |
临沂市利恒化工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小义堂村 |
甲醇 |
500.00 |
四级 |
12 |
临沂市圣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
丙丁烷 |
80.00 |
四级 |
煤油 |
15.00 |
||||
甲醇 |
40.00 |
||||
甲苯 |
10.00 |
||||
13 |
临沂盛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周井埔村 |
甲醇 |
300.00 |
四级 |
甲醇 |
300.00 |
||||
甲醇 |
300.00 |
||||
14 |
临沂市泰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大葛庄工业园 |
甲醇 |
2170.05 |
四级 |
15 |
临沂市兰山区天德甲醛厂 |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工业园 |
甲醇 |
1500.00 |
四级 |
16 |
临沂市万吉恒经贸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驻地 |
甲醇 |
710.00 |
四级 |
17 |
临沂沂河石化有限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化工工业园内 |
液化石油气 |
1034.00 |
二级 |
石脑油 |
7400.00 |
三级 |
|||
柴油 |
12245.50 |
||||
18 |
临沂市兰山区银河甲醛厂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南楼工业园 |
甲醇 |
870.00 |
四级 |
甲缩醛 |
322.00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临兰政字〔2017〕94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为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丰富的后备资源,根据有关专家审查、论证意见,经研究,确定将锔瓷等十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兰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兰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统技艺:锔瓷
陈家药酒制作技艺
冯记羊肉汤制作技艺
临沂传统修脚术
传统医药:七及连术散制作技艺
尤氏风湿壮骨贴制作技艺
扣刺拔毒带状疱疹针疗法、
尤氏深针刺疗术、
孟医堂中医针灸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形意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发〔2017〕15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 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 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7〕8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查制度
(一)审查对象。各区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审查标准。
1.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1)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公布特许经营权目录清单,且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
(5)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2.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1)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2)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3)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4)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1)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2)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不得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者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1)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的垄断行为;
(2)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水平。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
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三)例外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
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1.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或者涉及国防建设的
2.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的;
3.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公共利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确实施期限。
政策制定机关要逐年评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兰山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由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统筹负责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业务培训等活动,督促指导区直各部门单位抓好推进实施,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区级政策制定机关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确定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审查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机制于2017年9月底前基本建立。
(二)严格规范增量。区级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有关政策
措施时,要对照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制作《兰山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附件1)。
1.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制作审查结论书。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将审查结论书与文件一并送至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会签。以单独部门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制定机关负责自我审查,制作审查结论书。部门下属行政机构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政策措施,由所属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制作审查结论书。
2.按规定需要提请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一并提交审查结论书;无需提请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要在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时一并报送审查结论书。需要提请上级机关或区政府审议的,要将审查结论书与相关材料一同送审。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制定政策措施有组织听证要求的,应当在听证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内容。
4.区级政策制定机关在自我审查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交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咨询,也可以征求区物价、商务、市场监督、法制等部门的意见。
5.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三)有序清理存量。区级政策制定机关要按照“谁起草(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摸底排查,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并将清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的责任主体与上述规范增量的责任主体相同。
1.存量清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清理涉及的政策措施要逐一出具《兰山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
2.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 要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清理完毕。
3.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区级政策制定机关要认真填写《兰山区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统计表》(附件2)和《兰山区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修改调整类或废止类)汇总清单》(附件3),于2017年12 月15日前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定期开展评估。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在定期清理的基础上,组织对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督问责。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推诿扯皮等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自我审查制度,加强自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政策制定机关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出台的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反垄断执法机构反映。接到反映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对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加强学习宣传。要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统一广大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理解与运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为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附件:1.兰山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
2.兰山区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统计表
3.兰山区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修改调整类或废止类)汇总清单
4.兰山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兰山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
政策措施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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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主体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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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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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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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查部门 |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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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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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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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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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制定背景、重要性、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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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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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
填表说明:1、审查方式: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我审查。要写明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途径、形式,听取到的意见和建议及采纳情况。
2、审查结论填写:分别作出“可以实施”、“不予出台”、“政策调整”、或者“属于例外规定”的审查结论。属例外规定可以实施的必须说明理由。
3、 表内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外附纸。
附件2
兰山区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审查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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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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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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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策措施的总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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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
分类 |
本部门和本部门牵头的政策措施 |
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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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实施的政策措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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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例外规定可以继续实施的政策措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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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修改调整的政策措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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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废止的政策措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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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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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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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构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
审查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政策起草(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填表说明:对需要修改调整和废止的政策措施必须一并附汇总清单。
附件3
兰山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修改调整类或废止类)汇总清单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政策措施名称 |
文号 |
出台日期 |
制定单位 |
审查结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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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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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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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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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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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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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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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填表说明:“审查结论”栏填写“修改”“调整”或“废止”。
附件4
兰山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 人:刘爱友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朱文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韩佃兴区物价局局长
徐金中 区发改局副局长、服务业管理办主任
沈照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万胜新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张 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孟华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裴志祥 区经信局副局长
李公德 区教体局副局长、临沂七中党总支书记
刘中原 区科技局副局长
汤有秀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姚忠涛 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车贵利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公立新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运输管理所所长
王沂棱 区水务局副局长
姜自安 区农业局副局长
刘光霞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朱凤亭 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
宋晓丽 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
郭华章 区国资局副局长
鲍晓红 区食药监局主任科员
王恒民 兰山地税分局副局长
半发〔2017〕66号
各工作区、村(社区),各企业,安委会成员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季,气温降低,气候干燥,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一)安排部署(11月20日—12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重点突出电动车火灾防范、冬季用电安全、火灾防控、烟花爆竹管理、危化品监管、人员密集场所、粉尘防爆、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深入宣传(12月2日—12月15日)。印制《冬季消防安全提示》、《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等宣传材料,以村(社区)、企业(单位)、镇直(属)部门为单位进行下发和张贴;录制冬季消防安全提示音频资料,搜集安全生产视频资料,在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进行循环播放,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按照上级要求,用好安全生产报,积极开展《中国安全生产报》订阅。
(三)强化培训(12月16日—12月31日)。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全面完成对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村班子成员、网格员等镇级层面的安全生产培训;各企业(单位)、九小场所要安要求认真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开展冬季用电安全、火灾防控整治工作(12月2—2018年2月10日)。人员密集场所是用电安全、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关键。文教办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歌舞厅、网吧等教育及文化娱乐等场所检查;民政办负责敬老院、老年活动等场所检查;建设办负责辖区内各施工工地检查;社会事务办负责医院、诊所等单位检查;供电所负责本行业内检查;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学屋等“九小场所”检查;城管综合办负责各部门排查单位以外的辖区内其他场所检查并负责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林业站负责林区防火检查;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各住户用电安全、火灾防控自查、检查;各企业(单位)负责本企业(单位)内部用电安全、火灾防控自查、排查。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林区等都要制定和落实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扑救,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11月29日—2018年3月31日)。明确主体责任。镇政府是辖区居民住宅区(楼)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委会负责组织对辖区居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进行管理。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各村(社区)要将《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在辖区内张贴发放,对辖区内电动车逐户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参照兰山区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物业公司、小区主管单位或村委会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组织建设电动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明确责任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住建部门办负责组织有物业服务公司的小区建设电动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服务建筑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理,配全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各类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家庭旅馆等场所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行为的整改,加强对电动车棚(库)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设置防火分隔的指导。
(三)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及金属冶炼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1月17日—12月10日)。摸清底数。在前期摸底统计的基础上,及时更新统计数据和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严格检查。安监办牵头,组织安全咨询公司专家对本辖区内粉尘防暴、有限空间、冶金煤气和高温熔金属作业的企业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加大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12月1日—12月15日)。经信、安监等部门要督促加油站、涉案制冷等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作业,严禁企业违规生产、违章操作;安监部门要配合区安监局,加大对加油站、涉案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监管和培训。要严格监管剧毒、易爆危险化学品长途运输,充分发挥GPS的动态监控作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及运输车辆全程监控,确保运输企业的应急安全保障能力。
(二)烟花爆竹行业(12月1日—2018年3月3日)。以储、运、销等环节的安全工作为重点,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工商、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做好对烟花爆竹进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经营安全。
(三)建筑施工行业(12月1日—2018年2月10日)。建设办要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为重点,强化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安全,严防建筑起重机械及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带病操作”。要紧盯村镇建设工程,认真执行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和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道路交通行业(12月1日—2018年3月3日)。道路交通行业。要盯紧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等“两客一危”车辆和运输企业的安全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双班驾驶员、中途休息、夜间禁行等规定。抓好雨雾风霜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工作。交警部门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百日安全整治,严厉查处车辆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镇直(属)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全镇社会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广大群众安居乐业。
中共半程镇委
半程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