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一般条件;②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200吨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③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自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④具有水分测定仪、容重器、天平、磅秤等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⑤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一条:粮食收购许可办理的具体程序是? 下一条:申报粮食收购许可需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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