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龙湾小学餐厅管理制度 | ||||||||||||||||||||||||
2025-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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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龙湾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 二、要定期检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如下: 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学校食堂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立即组织救治。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病人员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3、保护现场。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场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样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等。 4、配合调查。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门反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召回已经销售的相关食品。 5、及时总结,建立档案。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整改、总结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四、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对接到的关于本单位相关食品的投诉举报,学校应积极调查,妥善处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品 安全事件。
制度执行人:高著俊 林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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