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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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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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5号),切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践行沂蒙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和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岗位、人员、资金、管理,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22年全区创设409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97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120个。2023-2025年,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各镇街道(经开区)目标任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各镇街道(经开区)应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并建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助残服务等领域。各相关部门可依据工作需要提报岗位设置计划,各镇街道(经开区)应统筹村社区岗位需求,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数据库”。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目录,明晰岗位职责,落实管理制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组织上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按年度发布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的方式,各镇街道(经开区)根据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数量(见附件2),由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申请,经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复审、相关单位联审、区人社局备案后,组织上岗。上岗前签订劳务协议,建立用工档案,分别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村社区汇总保管。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岗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双重管理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与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进行双重管理,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和岗位管理规章制度,每个岗位职责要清晰,责任要具体,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动态管理和人员退出、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加强信息化支持,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强化人员、岗位、资金的动态管理服务,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在省市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要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一是构建工作机制。实行区里统筹,镇街道(经开区)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区直部门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强化工作力量。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有效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配齐人员队伍,扎实做好辖区内相关组织协调、信息推送、考勤公示、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用人单位分别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负责,设立1名专职信息员,强化各级各单位之间信息畅通、整体联动、配合高效。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督导考核各镇街道(经开区)、用人单位双重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出台岗位管理制度,做好常态化落实。各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库人员“候岗率”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就业困难群众岗位开发、使用、资格审核及人员管理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对镇街道(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2.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附件1: 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兰山商城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翠宝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昌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金锋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桂华区民政局局长 刘存才区财政局局长 胡梁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志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继芳区水务局局长 朱文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相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统明 区大数据局局长 王友存区残联理事长 丁雪健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建梅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刘 杰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姜修伟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晓文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经略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依峰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冷如冰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学正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庆涛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士荣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修余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清疆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文华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峰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胡梁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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