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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2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2-000019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20
 成文日期  2022-03-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22〕11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2-0000196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3-20
成文日期: 2022-03-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5号),切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践行沂蒙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和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岗位、人员、资金、管理,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22年全区创设409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97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120个。2023-2025年,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各镇街道(经开区)目标任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各镇街道(经开区)应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并建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助残服务等领域。各相关部门可依据工作需要提报岗位设置计划,各镇街道(经开区)应统筹村社区岗位需求,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数据库”。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目录,明晰岗位职责,落实管理制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组织上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按年度发布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的方式,各镇街道(经开区)根据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数量(见附件2),由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申请,经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复审、相关单位联审、区人社局备案后,组织上岗。上岗前签订劳务协议,建立用工档案,分别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村社区汇总保管。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岗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双重管理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与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进行双重管理,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和岗位管理规章制度,每个岗位职责要清晰,责任要具体,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动态管理和人员退出、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加强信息化支持,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强化人员、岗位、资金的动态管理服务,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在省市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要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一是构建工作机制。实行区里统筹,镇街道(经开区)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区直部门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强化工作力量。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有效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配齐人员队伍,扎实做好辖区内相关组织协调、信息推送、考勤公示、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用人单位分别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负责,设立1名专职信息员,强化各级各单位之间信息畅通、整体联动、配合高效。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督导考核各镇街道(经开区)、用人单位双重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出台岗位管理制度,做好常态化落实。各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库人员“候岗率”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就业困难群众岗位开发、使用、资格审核及人员管理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对镇街道(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2.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附件1:


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兰山商城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翠宝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昌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金锋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桂华区民政局局长

刘存才区财政局局长

胡梁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志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继芳区水务局局长

朱文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相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统明 区大数据局局长

王友存区残联理事长

丁雪健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建梅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刘 杰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姜修伟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晓文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经略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依峰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冷如冰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学正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庆涛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士荣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修余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清疆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文华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峰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胡梁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

(2022年)

镇、街道

(经开区)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备注

总数

城镇

乡村

兰山街道

320

300

20


银雀山街道

160

160

0


金雀山街道

172

172

0


柳青街道

264

264

0


白沙埠镇

349

25

324


枣园镇

423

30

393


半程镇

410

29

381


李官镇

226

16

210


义堂镇

794

56

738


汪沟镇

301

21

280


方城镇

499

35

464


经开区

172

12

160


合计

4090

1120

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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