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五中学安全制度(更新) | ||||||||||||||||||||||||
2024-03-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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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班教干每天至少两次巡查校园,门卫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六次巡查校园。 2、值班教师在晨读前,课间、午休、放学后各时段进行校园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值班教干负责学生午餐进出餐厅的组织与安全值守。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教干汇报,由值班教干向校长请示汇报。 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或不文明现象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6、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商贩拥堵校门及时清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 8、巡查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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