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五中学安全制度(更新) | ||||||||||||||||||||||||
2024-03-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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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档案登记制度 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档案资料要由安全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凡上交的各种报告要经主管校级领导审核后再盖学校公章。 二、本学年度的安全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要求按时分类整理,档案要实行规范化打印和电子档案结合,制度、职责、检查表格要打印,检查、整改、会议等要笔录,安全档案至少要保存三年。 三、档案要进行系统分类。 (一)年度上级安全文件。 (二)年度安全报告、总结。 (三)新修订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四)年度安全领导机构、职责。 (五)年度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 (六)新修订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疏散演习方案。 (七)年度学校安全会议记录。 (八)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周(日)活动等宣传资料。 (九)学校门卫记录、在校学生人数检查记录、学生请假记录。 (十)营养餐公司卫生许可证或供餐合同、工作人员健康证、消防培训证、食品安全登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十一)学生晨检患病记录表,卫生保健资料。 (十二)年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经费投入。 (十三)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教材、教案等。 (十四)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记录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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